员工偷盗警告通告xxx 第1篇

公司各部门:

20xx年8月2日凌晨1:00左右,公司保安科组织对全厂下晚班员工所携带出厂物品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XXX手提包有异常,要求其开包接受检查。其手提包内有公司产品且无任何出厂门凭证,属于个人偷盗行为。为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XXX的偷盗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XXX开除的处分。

二、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并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特此通报!

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日

员工偷盗警告通告xxx 第2篇

关于对xx偷盗事件的处理通报

人员情况:xx,男 ,现年xx岁,xx人,xx年xx月进入公司;xx岗位。

事情经过:xx年xx月xx日xx时,.......,(被保卫科当场抓获)。所盗物资情况如下:

若按照物品市场价格 XX元 ,若是废旧,本身不能使用的 按照下面的

物品(按废品)单价(元/Kg)重量(Kg)合计(元)共计

铜 X x x X 元

铁 x x x

塑料管皮 x x x

二、处理意见

1、依据公司《治安管理规定》第X条)项X款:

(1)XX罚款XX元,并予以辞退;

(2)XX公司XX单位对下属人员管理不严、对废旧物资管理不到位,连带考核XX元。

三、案例分析

类似案例在公司已经发生多起,再次暴露出了个别职工法制观念淡薄和侥幸心理的存在;特别是对于已入职多年的员工来讲,更应该清楚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凡将个人私利置于公司整体利益之上的人,最终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四、要求

1、XX公司XX单位应进行全员培训,强化本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完善相关物资台帐,并加强管理;

2、结合近年公司案例,xx单位应规范节余电料或废旧物资的管理,并及时上交公司相关部门,不给偷盗分子可乘之机;

3、各单位引以为戒,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类物资严格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所属员工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人员法律意识。

XX公司

员工偷盗警告通告xxx 第3篇

我国法律对告知有明确规定,未告知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依照能源部、_《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窃电:(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启封供电企业加封的表计封印;(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5)包灯用电户,私自增加用电容量;(6)致使供电企业计费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失效的其他行为。该通告还规定: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5年通过的《电力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你所说的偷电一万度应该已经构成犯罪!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