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篇1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二)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篇2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篇3

某餐饮集团承包了市区一家公司的餐厅业务。通过层层选拔,葛某应聘成功,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载明:葛某的工作地点为该公司餐厅。

一年后,因与公司的承包关系解除,餐饮集团以原工作岗位撤销为由,将葛某调整到集团下属的某县招待所上班。因招待所离家30多公里且交通不便,葛某没到这里上班。

过了7天,餐饮集团以葛某旷工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把他解雇了。为此,葛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餐饮集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近日,仲裁裁决支持了葛某的仲裁请求。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篇4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的重新约定,如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即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条款约束,但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变更与劳动合同解除不同,劳动合同变更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篇5

2017年3月,吕某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双方先后订立过2次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吕某的工作岗位为建筑设计。2021年3月,公司为扭转持续亏损的局面、降低经营成本,决定对内设机构进行资源整合。相应地,将吕某的岗位调整为建筑管理,并明确其原工资待遇不变。

公司将岗位调整决定告知吕某时,吕某明确表示不接受。此后,公司与吕某再次面谈,协商岗位调整事宜,吕某仍然拒绝工作岗位调整。2021年3月9日,公司作出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其一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并将解约决定告知了工会。

吕某认为,公司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调整其工作岗位属于违法,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上加错。于是,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之后,吕某又向法院起诉,但其请求被法院驳回。

劳动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 篇6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书》做如下变更: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三)按《专项协议清单》所列培训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专项协议内容,作为原合同重新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四)按《规章制度告知清单》所列规章制度内容,作为原合同在劳动报酬、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五)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执行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及其他约定事项时必须按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以工会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相关条款为依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七)本《劳动合同变更书》原《劳动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劳动合同变更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