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范文 第1篇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至十五天内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 ,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须组织院内会诊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会诊讨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会诊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5.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 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程记录

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 ,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讨论意见”栏简明扼要记录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意见以及最终诊断,治疗意见 ,要求集中主题,归纳讨论总结性意见,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儿科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范文 第2篇

大内科病例讨论心得体会

有一类人像古井,表面波澜不惊,无人瞩目;可是有一天你渴了去打水才发现,它深不可测,水清可见底——医护人员。

初出茅庐的我,混混沌沌静坐在严肃的会堂,这第一次的第一次,来聆听大内科病例讨论。一段英语的开场,这就是引入注目的焦点,顿时的\'我、作为一名刚签入合同护士的我,犹如井底之蛙,接下来的讨论气氛更为膜拜。

各科主任、各科老师、都以自己的专科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们的知识与经验深不可测,无法揣摩。不得不钦佩,在这样一个知识大海里,我这只小鱼喝的饱饱的,以至于无以消化,这样的激烈讨论如同知识竞赛。一例入院不达一天的死亡病例,糖尿病病史、再加上各项检查、讨论到肺上有病变,在各位老师专业角度的一一排除,在这一系列的讨论,无论是从医疗还是护理。从一个小护士的角度来谈,在入院的时候多问一点,在补记抢救费用的时候就该多解释一点,在抢救无效后多关怀一点,或许在我看来的这些不过是一粒沙子,在现在这个医患矛盾越来越紧张的社会,优质护理的开展如同润滑剂,护理是治疗的基础。当我选择了这条路、选择了穿上白大褂,这就是责任;如同自己的孩子,细心的护理,为他们减轻痛苦,这就是宗旨;在被否定时、坚守的是信仰。

短许的一个多小时高潮讨论,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感受这样的氛围,这不仅仅是一次病例讨论,对于我来说更为一堂授课,从这也看出在这人才济济的市场,显得我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医疗与护理如同上嘴唇与下嘴唇,谁也离不开谁。作为一名护士,精心的护理与专业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能为患者减轻痛苦,寄予我莫大的幸福感。

有人说:“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做事就是机会。”对于我们护理人员来说,这句话就是我们一生的导师,微笑、就是我们的标志。选择护理,我无悔;我爱我所选,我爱我所做,我爱我现在。

不虚度此生,就是我的成功。

儿科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范文 第3篇

病例讨论记录

主要用于疑难病例和临床教学为目的的临床病例讨论记录,可进行病区、科内、院内或院外等范围的病例讨论。

1.疑难病例的讨论由主管医师接续于病程记录之后记录,写出日期、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者、报告病历者及各个参加者的发言内容(包括诊断、进一步检查项目及治疗意见等)。记录完毕后签名送上级医师审阅,审阅者也需签全名。

2.特殊病人会诊讨论因工作需要向新闻界(报社、电台、电视台)界发送消息时,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撰稿,稿件完成后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医务科及主管院领导审阅后方可外投。

3.属重要特殊抢救或意外事故者,应指定2人以上同时记录,专人综合及审阅,除病历保留一份外,另外按需要复制若干份分别报送有关部门。每份均需有关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