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审读报告范文 第1篇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材教辅征订、使用,近期对学校教材、教辅的征订、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目录管理

对国家和自治区教材及教辅材料实行目录管理,严格执行教材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教辅均为上级部门规定并配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学校或教师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二、严格渠道管理

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订购、均属正规渠道,在我校不存在境外、盗版教辅材料和非法编印教辅材料的行为。经自查给学校提供的教材印刷字迹清晰、配图形象生动,无劣质印刷品,不存在印制或夹带广告等现象。

三、严控教辅资料

除上级部门提供的教材和配套练习外,学校严格控制教材教辅资料,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坚决不征订其他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同时也不向学生推荐其他学习资料,并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以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对教辅材料违规征订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对于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教材审读报告范文 第2篇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教材教辅读物市场中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大力查缴各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教材教辅读物,依法查处盗版盗印和使用非法教材教辅读物的案件,坚决打击无资质经营教材教辅读物的行为。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李传彬为组长,副局长赵德峰为副组长的开展教材和教辅读物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主要任务

(一)检查出版物零售书店、校园周边书店等出版物市场。大力查缴以非法教材教辅读物为重点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二)依法查处非法编印、销售教材教辅读物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梳理市场执法检查和群众举报中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盗版盗印销售教材教辅读物等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

(三)认真排查学校特别是农村乡镇中小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的情况,并确定重点,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非法教材教辅读物,是否存在组织订购组织推销教辅读物的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教材教辅读物,予以收缴,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做好正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更换工作。

(四)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印制情况的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印制教材教辅读物现象,严肃查处非法印制行为。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助,对车站、码头、民航、公路、货运托运部等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防止各类非法教材教辅读物流入我县境内。

四、整治要求

打击教材教辅读物非法出版活动是“扫黄打非”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与工商、公安、教育、城管、邮政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危害以及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政策法规,倡导读者自觉使用正版,抵制盗版。

教材审读报告范文 第3篇

为切实提高教材内容及插图质量,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课程教材、评议教辅插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教材办函[20xx]7号)、《关于做好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教材办函[20xx]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教体系统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使全县教体系统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如期推进,加强常态化管理,特成立永修县教体系统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园长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教育股,甘维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江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股和学前教育股负责读物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全面清理,认真排查。

(一)排查范围

对市、县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学前教育绘本内容和插图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二)排查方式

1.市、县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

各校要严格对照《大中小学教材插图排查要点》(附件1)和《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审核工作细则(试行)〉“内容审核标准”》(附件2)组织专家对校内的市、县级全部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校本教材内容和插图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教材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2.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学前教育绘本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读物管理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严格对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中的12条负面清单,对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学前教育绘本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课外读物予以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校教务处或教研处负责,对照“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对学校图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图书要立即下架,封存管理,不得借阅。

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图书角进行全面清理,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图书立即下架,不得让学生阅读。

③全体教师注意排查学生自带读物,如发现有不良读物,要求一律上交班主任处理。

④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园宣传橱窗、向外发布的宣传资料等进行排查,若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

(三)排查进度安排

各校须于6月28日前完成校内全部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学前教育绘本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上报局教育股和学前教育股。同时,报送目录清单(见附件3)和寄送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校本教材。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各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开展读物管理教育,进一步增强读物管理意识和警觉意识,自觉抵制“十二条负面清单”相关的读物进入校园。

(一)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开展专题教育,使学生熟知“十二条负面清单”读物的内容,学会自觉辨别和抵制不健康读物。

(二)全体教职员工要熟悉“十二条负面清单”读物的内容,以便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做到严格把关。

(三)学校各班通过班级工作群向家长宣传“十二条负面清单”读物清理的政策,发动家长共同参与孩子的读物管理中来。

四、提高认识,报送结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地方教材读物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制定周密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时间、精力、人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专项排查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