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报批评作弊范文 第1篇

xxx(学号:20xx5402),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学院教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通报批评作弊范文 第2篇

唐xxx(学号:20xx5402),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科技学院

xxx年3月28日

学校通报批评作弊范文 第3篇

20xx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20xx年12月24日

学校通报批评作弊范文 第4篇

唐林(学号:20xx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教务处

x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