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篇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xx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2篇

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具有笔迹(指纹)、印章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向贵院提供的'《合同》(下称合同)进行笔迹(指纹)、印章鉴定。具体鉴定事项如下:

1、合同显示签约方为,现申请对该手写体部分鉴定具体的书写人及真伪。

2、合同条款(第条)以指纹进行了确认,现申请鉴定该指纹的主体及真伪。

3、合同中中所有手写体和按捺指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4、合同中“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的真伪及该印文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

5、将合同与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合同》进行分析对比,并出具分析鉴定结论意见。

事实和理由:

诉的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合同》,申请人经仔细核对,认为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敬礼!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

xxxx年x月x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3篇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资料: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___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资料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构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能够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构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职责,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4篇

申请人:李平

住址:杭州市西湖区湖畔花园

被申请人: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依法对(20__)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签名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书写作出鉴定。

2、请求贵院依法对(20__)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签名处的指纹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捺作出鉴定。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20__)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签名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指印也不是申请人所捺,即“李平”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他人摹仿、伪造。

鉴于,本案鉴定涉及对关键事实的认定,为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提出上述鉴定申请。

20__年x月x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5篇

二、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提请需要对外委托的,由审判、执行部门确定对外委托事项,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及相关合法的、有效的检材资料移送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三、审判、执行部门应按照不同类别的委托案件提供检材资料,检材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合法,审判、执行部门对提供检材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责。

(一)书面委托书应附带或注明当事人申请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人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为特别授权)、各方当事人及其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各类别案件应提供的检材资料如下:

1、法医学类对外委托案件(例如: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产品质量、法医、司法精神病等)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经法庭质证确认的当事人提交的检材:病历(相关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影像学片、检验化验单及其他与鉴定有关资料的质证笔录;

②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的材料;

③既往鉴定的鉴定报告;

④送鉴资料为复印件的应提交各方对复印件的质证意见笔录;

⑤医疗纠纷案件由负有举证责任的相关当事人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及相关医护人员资质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

⑥涉及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件需提供司法精神病调查表及相关调查材料;

⑦涉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的案件需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

2、对外委托文件检验鉴定案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检材必须提供原件。

②笔迹鉴定对照样本提取资料及相关质证笔录:

A、笔迹及印文同一鉴定类鉴定,对照样本须提供各方当事人经质证无异议的样本材料原件,数量一般不低于3_5份;

B、书写时间类鉴定,对照样本须提取标称时间及怀疑时间的对照材料原件,须质证;

C、文件鉴定中物证笔迹提取和保存的方法:在建筑物等物体上书写的笔迹,应从全貌到局部细节加比例尺拍成清晰、完整的照片;粘有自己的胶带可贴在能鲜明衬托出字迹的纸张上;粘有字迹的复写纸可用透明塑料薄膜或玻璃纸封装固定。

D、文件检验样本按形成时间分为:

ⅰ同期样本,例如:成年人笔迹时差在一、二年内;打印文件时差在二、三个月内;盖印时差在一个月以内。

ⅱ历史样本,例如:即文件物证形成之前若干年的受审查客体的样本,主要对伪装笔迹鉴定有一定意义。

ⅲ案后样本,收集和使用时应注意其可靠性。

③指纹类鉴定,须提取被鉴定人双手十指指纹,提取的指纹纹线清晰完整不变形,标注清楚,提取时注意捺印手指末端三面纹线;

④声像资料类,须法庭录取对照样本。

3、对外委托鉴定(法医类、文鉴类除外)、审计、评估等案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相关卷宗材料(如:诉状、答辩状、各类异议书、各类既往的裁判文书或调解书等);

②经法庭质证确认的当事人举证材料:

鉴定类

ⅰ声像资料鉴定:所有权证明资料、检材、样本、当事人应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ⅱ知识产权鉴定:所有权证明资料、专利审批和发明证明资料、商标审批资料、植物新品种行业审批资料、企业内部管理资料(如保密措施、工作岗位范围等)、国内外发展动态状况和刊物资料、知识产权价值证明资料、当事人应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等;

ⅲ建筑工程类鉴定:设计合同,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和资格证明资料,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及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证明资料,涉案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技术复核、隐蔽验收、自检记录、原材料、半成品合格证明资料等),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标底预算、工程结算资料等,工程质量和事故发生诱因证明资料,城市坐标系统,规划审批资料,当事人应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等;

ⅳ特种设备和设备、机动车辆等产品质量的鉴定:所有权证明

资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明资料、技术管理部门检验检测资料(包括年度检验检测资料)、事故发生证明资料、当事人应提供有关的其他资料;

审计类(会计类):财务凭证,原始单据,财务报表,纳税证明资料,当事人应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资产评估类:被评估资产的所有权证(如:土地证、房产证),被评估资产他项权利限制情况及证明资料(如抵押或质押资料),被评估资产的明细资料,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况(包括使用强度、维修保养情况)和企业的经营状况资料(包括是否持续经营、经营财务状况等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范围,或特许经营许可证明资料,被评估资产的原始价值或价格资料(如原始购_等),当事人所提供的其他鉴定凭证或说明证明资料;

③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的材料;

④既往鉴定、审计、评估报告文书;

⑤对外委托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勘验笔录、查封笔录等);

4、对外委托拍卖案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委托书。第二次委托在委托书中应对拍卖底价予以明确,同时对拍卖标的物成交后的相关税、费负担问题予以标明;

②执行依据的副本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移送部门的印章;

③做出拍卖决定的民事裁定书副本;

④拍卖财产的评估报告副本或者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认的拍卖底价的书面材料;

⑤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证明副本或加盖移送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⑥拍卖标的物瑕疵情况的特别说明;

⑦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说明,清场移交的具体日期,办理过户手续的期限;

⑧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说明;

5、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应提交的如下检材资料:

①受理破产案件裁定书;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6篇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xx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此刻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7篇

甲乙要求追回拖欠的借款5万元,将有乙署名的借据提交法院;乙应诉后,以甲持有的借据不是自己所写抗辩。在案件审理中,需要对署乙名字的借据进行笔迹鉴定。双方基于认识的不同,无一方申请鉴定,也不交纳鉴定费。法院面对此局面,如果认定甲负有举证责任,甲不申请鉴定,则因不能认定欠据的真实性进而不能确定借款事实,判决结果必然是驳回甲的诉讼请求;如果认定乙负有举证责任,乙不申请鉴定,则推定是乙所写,进而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判决结果明显应当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判令乙履行还款义务。两种不同的观点,产生了相反的两种裁判结果。

审判实务中,很多法院甚至一个法院不同的审判庭,处理此举证责任的分担很不统一,有的让甲承担举证责任,有的让乙承担举证责任,影响了国家执法尺度的统一,甚至造成了一部分错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果。

持应由乙申请笔迹鉴定观点的理由是:按常人的心态,乙否认甲持有的欠据是自己所写,为还自己一个清白,应当配合法院弄清事实真相。甲已尽了举证义务,而乙否认借款,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乙就应当举出反证来甲举出的证据,否则就会推定欠据的真实性,甲证据的途径就是申请笔迹鉴定,并配合笔迹鉴定,所以应当由乙申请笔迹鉴定。

持应由甲申请笔迹鉴定观点的理由是:乙既然否认署有自己名字的欠据,则该欠据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时,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甲与乙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按照此规定,应当由甲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和自己履行支付5万元的举证责任,虽然甲已提供了借据,但乙否认系自己书写,不经鉴定,该借据不可能作为定案依据,要想使其能够作为定案依据,就要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其是否确系乙书写。甲如果不申请鉴定,法院不可能据对方否认的欠据裁判甲胜诉。甲想胜诉,就要承担起申请鉴定的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第一种观点的错误在于按常人的心态乙不主动申请鉴定推定为欠据真实,这种推定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推定不成立,这是法律规则,在审判实务中,一定要走出笔迹鉴定举证责任的误区,不能在被诉方否认欠据时,让其承担举证责任。当然,乙为了辩明事实真相,主动申请启动鉴定程序,也应予以接受。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8篇

申请人:何__,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__,现住济南市__路__号某小区x号楼__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3月21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9篇

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篇一: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19**年*月*日生,住********,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被告陈**出具的三张**及一份***”中的签名‘陈**“三个字该签名笔迹系陈**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诉于**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被告陈**出具的三张**及一份***(具体化)上的签名”陈**“三个字确系由被告陈**本人所签。由于在20**年*月*日下午,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陈**拒绝承认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证据上的签名”陈**“三个字是其本人所签。笔迹鉴定申请书。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实,确认陈**欠申请人借款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时间:xxxxxx

篇二: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某洋

2014年3月21日

篇三: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清水河县窑沟乡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陆成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俊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13604715164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03年5月2日与2004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08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08)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08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8年8月日

篇四: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2008年10月18日

篇五:笔迹鉴定申请应由谁提出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相互推卸举证责任的现象相当普遍,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依法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举证责任的分担方式,将会对裁判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本文拟结合一则案例,对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担问题进行剖析。

简要案情:原告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张某偿还欠款10万元,并提供了署有欠款人为张某的10万元的欠条一份。被告应诉后,提出答辩意见认为,自己不欠原告债务。其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出具的欠条不是自己书写的。经开庭审理,法官就欠条上欠款人的署名是否是张某书写的问题,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但原、被告均坚持诉辩意见,且均不提出笔迹鉴定的申请。本案中,审理法官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由谁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呢?

在这一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往往会出现以下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第70条第一款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本案中,原告王某提供的欠条,属书证原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王某提供欠条后,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被告张某质证后,对该欠条提出质证意见,认为该欠条不是自己所出具的,那么,被告张某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自己的辩称主张。张某不申请鉴定,其辩称主张即无证据证明,故应依法确认原告提供的欠条具有证明效力,认定王某主张的事实存在,并判令张某偿还王某欠款10万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对其主张的案件事实负举证责任。王某在庭审中提供的欠条,张某不予认可,那么,王某应对该欠条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负责,在张某不予认可的情况下,王某应负有继续举证的责任。本案应由王某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王某未提出鉴定申请,其举证责任没有完成,因此,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案件事实不能认定,应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查清案件的事实,是案件裁判的基础。本案中,应当解决的问题是否存在被告欠原告10万元的案件事实。如果要对这一事实进行认定,那么提出主张的原告理所当然应负举证责任,应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欠其10万元的事实,这是无可辩驳的。但是,处理本案的关键不在于此,而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供了署名为被告的欠条,被告对该欠条上的署名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已经完成的问题。如果认为原告的举证责任已经完成,那么举证责任即应转移至被告,被告应申请笔迹鉴定,被告不申请鉴定,应负举证不能的法津责任,并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果认为原告的举证责任尚未完成,那么原告应申请笔迹鉴定,原告不申请鉴定,同样应负举证不能之责,并承担败诉的风险。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的理由:

第一,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仅要就自己提出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还应当对自己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负责。本案中,原告方提供的欠条本身并不能证明其与被告有联系,只有被告认可欠条是自己所出具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欠条是被告所出具的,人民法院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在这一债权债务关系不能认定的情况下,应由原告方继续举证,即由原告提出鉴定申请,而不应由被告提出鉴定申请。当然被告对原告提出的鉴定申请,负有协助鉴定的义务,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笔迹。如果被告拒不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协助鉴定的,那么,人民法院即可以此推定原告提供的欠条是被告出具的案件事实存在,从而判令被告偿还所欠原告债务。

第二,从法律理论上进行分析,本案原告提供的欠条属补强证据,该欠条只有与笔迹鉴定相互印证,才能证明原告主张的案件事实存在。此外,原告认为欠条是被告出具的,而被告则认为该欠条不是被告出具的,我们对照待证事实分类说对当事人之间的这一争执进行分析,本案原告积极主张被告欠款事实的成立,该主张的事实属积极意义上的案件事实,被告则积极主张欠款事实不成立,该主张的事实属消极意义上的案件事实。因此,原告应积极履行诉讼行为,提出鉴定申请。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第七十三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人民法院即可确认证明力较大的证据的效力。从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采用的是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当事人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程序,是对裁判法官的说服过程,一方当事人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活动,让裁判法官对其提出的案件事实予以认定或否定,该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方告完成,否则仍应承担继续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中,在原、被告双方均不申请鉴定,仅有原告提供的一张欠条,而被告提出非己所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对本案被告欠原告10万元的案件事实给予认定,原告王某提出的要求被告偿还欠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应给予支持。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0篇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法庭提交的20__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1篇

申请人:范_______,男,49岁,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系被告人范_______之父。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告人范______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范_______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范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因故意_罪被拘留,随后被逮捕,现已被_____省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_____省_____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一向遵纪守法的被告人范_______,突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使熟悉他的人都为之震惊。他之所以作出这种事,是他有精神疾病的反应。范_______家庭有精神病史。他舅舅是个疯子,生活不能自理,靠沿街乞讨生活。他的姑姑是个精神病患者,居住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确认为精神分-裂症者,并发给了证明(其复印件附后)。而被告人范________,在生活中,也有精神反常现象。如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两眼发直,长时间说话,会出现语无伦次的现象,更有甚者,他常常见周围无人时,就大声自言自语,所说内容,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认为,被告人范_______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对被告人范______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20__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范______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_______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2篇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诉被告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代理人:__

__年__月__日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3篇

申请人:陈X如,女,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3303261965XXXXXXXX。汉族,住xx县xx镇xx村,

申请事项: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事实与理由:原告姜X春诉被告应X语、陈X、陈X璋、陈X康、陈X芝、陈X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X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4篇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04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咨询电话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5篇

时任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的季涛从1990年代中期就开始从事拍卖工作并获得注册拍卖师执业资格,1999年还被聘为注册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组成员。目前任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拍卖术语标准化起草小组组长、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难得的是他不但精于业务,还擅长写作,曾著有《拍卖师主持理论与技巧》、《当代北京拍卖史话》、《拍卖师主持教程》等书;参与编写《中国收藏20年》、《中国收藏年鉴》、《中国拍卖二十年》、国家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拍卖通论》、《拍卖经济学基础》、《拍卖基础教程》、《拍卖实务教程》等。

1995年,拍卖场上曾经出现过一桩著名的公案—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假画案,成为了国内艺术品拍卖业有史以来的第一案。

1995年10月28日,浙江中澳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定林先生在杭州参加的一场由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举办的95’秋季书画拍卖会上,以110万元人民币拍得了一幅张大千早年作品《仿石溪山水图》。此画尺幅颇大,长145厘米,宽95厘米,署丁亥(1947)年,纸本设色立轴,右侧有上海著名鉴定家谢稚柳的题跋,左侧有北京著名鉴定家徐邦达的题跋。

石溪是何许人也?张大千为什么要仿石溪?石溪(1612-1692),清初四僧之一。俗姓刘,湖南常德人,居南京。法名髡残,字石溪,号白秃。善画山水,亦工人物、花卉。山水画主要继承元四家传统,尤其得力于王蒙、黄公望。著名画家张大千在成名之初,为了学画,也为了赚钱,曾经摹仿明末清初许多知名画家的作品,其中就仿过石涛、石溪、山人等。

买到《仿石溪山水图》不久,王定林发现在台湾的拍卖会上也曾卖过同样的画。

于是,犹豫不决的王定林到北京找到了著名书画鉴定家徐邦达先生,请他对这幅画做个鉴定。徐邦达满口应允。灯下,徐老打开画轴一展,即喃喃自语“不对”,而且一直嘟囔着“不对”。徐老说自己4年前曾经鉴定过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的真迹,并有题跋,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这幅画上他的题跋,是从那幅画“移花接木”拼凑到这幅画上的。谢稚柳的签字笔迹虽然是真的,但原来是题在画上的,现在却跑到画外的裱绢上了,肯定是造假者将真画上的题字割下移到假画上,以弄假成真。而且,整幅画的笔锋和设色与真迹相去甚远。听说卖了110万,徐邦达笑道:值110元差不多了吧!王定林带回了徐邦达先生的亲笔鉴定书:“(此画)审视乃为摹本,裱边上拙书之跋,本题在原画上,今为移装于摹本左侧。”

王定林根据徐邦达的鉴定意见要求拍卖公司退货。拍卖公司无奈,又去找公司的鉴定顾问谢稚柳先生做鉴定。1995年12月,在拍卖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王定林携带该画及徐老亲笔鉴定书四度赴沪,请当年曾与张大千一起去敦煌艺术宝窟临摹壁画,交往甚密、相知甚深的谢稚柳先生过目鉴定。一向以严谨著称的谢老反复审视后鉴定认为“确定此图为真迹无疑”,并说画上他的题跋就是最好的鉴定证书。谢稚柳认为:在台湾出现的画和杭州的画本来就是同一幅,台湾拍卖会上的画是真的,但没卖出去。所以卖家重新装裱,在这个过程中移动了我的题字,然后拿到大陆来拍卖。在买卖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谢老写下了鉴定书。

看到拍卖公司不同意退货,王定林于1996 年1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收回此画,退还画款。拍卖公司在法庭上辩称,谢稚柳的鉴定是值得信赖的!这家拍卖公司的拍卖规则规定:“买家应仔细观察拍卖原物,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因此,拍卖公司不同意王定林“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

当时,《_拍卖法》还没有出台。人民法院只能根据《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判。结果此案杭州中院一审、浙江高院二审均判定王定林败诉。王定林不服判决,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此时谢稚柳先生已去世两年了。

1998年12月30日,包括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启功,常务委员刘九庵在内的全国10余位书画鉴定专家对最高人民法院送鉴的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进行鉴定后,一致认为该幅作品为赝品。这个最终的鉴定结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最后裁定提供了证据。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6篇

申请人:xxx,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xx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

保险纠纷笔迹鉴定申请书范文 第17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_________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_________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原告_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____________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