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打捆与村委会合同 篇1

清浅镇综合保证金含秸秆禁烧押金、

土地押金、殡改押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镇、村干部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性,激发基层一线干部工作主动性,增强做好秸秆焚烧的责任感,夯实镇、村干部在秸秆焚烧中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秸秆焚烧保证金缴纳范围为具体承担秸秆焚烧工作的镇、村、组干部。

第三条 缴纳标准及时间,按照自愿缴纳的原则。镇党政一把手按午秋两季分别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6000元到县财政专户;党政班子成员、镇主要包村负责人、村党总支负责人缴纳综合保证金3000元(含秸秆禁烧押金、土地押金、殡改押金),镇、村一般干部缴纳综合保证金2000元(含秸秆禁烧押金、土地押金、殡改押金),村计生专干、扶贫专干缴纳综合保证金1000元(含秸秆禁烧押金、土地押金、殡改押金),村民组长每人缴纳500元。缴纳的秸秆焚烧保证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管理。

第四条 扣罚标准。以村为单位,凡辖区内被省市卫星监测通报或省市督察组发现1处火点的,并经查核实,扣除镇包村责任人、村书记主任、村包自然村责任人、村民小组长秸秆禁烧保证金20%。村民组长责令辞职,村包自然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村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镇包村干部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辖区内出现2处火点的,从严从重处理。

凡辖区内被县蓝天卫士监测通报,或县督察组、镇督察组发现1个火点,并经查核实,扣除镇包村责任人、村书记主任、村包自然村责任人、村民小组长秸秆禁烧保证金10%。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辖区内出现2处火点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五条奖励标准。以村为单位,年内实现省、市卫星监测、县蓝天卫士监测和督察通报“零火点”的,2023年5月1日至15日全额退还镇主要包村干部、一般村包干部、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秸秆焚烧保证金,同时给予适当的奖励(不低于保证金的100%),由镇财政统一支付。

第六条 兑付时限。镇、村其他干部的扣罚和奖励兑付时限由镇焚烧办根据本年度省、市卫星监测通报和省、市督察组及县蓝天卫士、县大气督察组和乡镇巡查组发现焚烧火点现场核查记录,以村为单位核定扣罚和奖励金额,报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后发放,发放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15日前。

第七条 加强监管。镇财政要加强秸秆焚烧保证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与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秸秆焚烧保障性开支资金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严禁挪作他用。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秸秆打捆与村委会合同 篇2

(一)支持方向。

支持2021年秋冬季通过人工或机收捡拾打捆手段将玉米秸秆从田间地头移出,以供下一步利用或直接进行综合利用的秸秆离田收储作业。

(二)支持对象。

相关乡(镇)街须将补助资金用于下列对象:

1.县域内各类实际从事玉米秸秆机收捡拾打捆离田作业主体(含舒兰市秸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各农业或农机专业合作社、各家庭农场等具有合法法人资格且具备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能力并事实开展秸秆打捆作业的组织,不含农户个体)。

2.村集体组织(专指由村集体组织本村村民采取人工或机械手段将玉米秸秆从田间地头移出或立杆储堆并离田以便后续综合利用,以村集体组织为基本单位)。

秸秆打捆与村委会合同 篇3

(一)作业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辖区内开展的人工或机收捡拾打捆秸秆离田作业面积。

(二)作业主体资格。一是玉米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主体需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有银行开户证明,有足够的打捆机械设备能力,与作业地所属村委会签订秸秆机收打捆合同。二是舒兰市所属的村集体组织。

秸秆打捆与村委会合同 篇4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对各乡(镇)街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审查和作业面积核查,审查、核查无误的由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分别在附件1和附件3相应审核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拟补贴对象清单明细报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完成后的申报材料由市财政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各乡(镇)街分别留存装档备查。

秸秆打捆与村委会合同 篇5

(一)各乡(镇)街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秸秆机收捡拾打捆离田作业主体和村集体组织及时开展打捆和离田作业面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乡(镇)街严格把关,认真核定、核实机收捡拾打捆离田和人工或机械离田作业面积,严禁虚报、谎报、弄虚作假,一经核查发现,取消专项补助资金申报资格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秸秆打捆与村委会合同 篇6

1、农业机械准备。准备充足的收割机、搂草机、旋耕机、秸秆打捆机、运输机、播种机等。

2、消防器械准备。各村要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具等,防止火灾发生。

3、机手培训工作。对每个参加午收作业的收割机、旋耕机机手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接受镇、村统一调度管理。提高秸秆禁烧和安全作业意识,确保午收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