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上海律师)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半包( )、清包( )。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_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五、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六、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七、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2篇

合同名称:

发包方(简称*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分送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电动起重机检查、维护、保养、修理项目

合同书

*方:

乙方:

*、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1.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129台电动单、双梁式起重机(含电动葫芦及启闭机、抓斗吊,不含移动式起重机)的正常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2.本合同指的修理指的是小型修理,不包含起重机的大型修理、改造等项目。起重机的大型修理另签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1.乙方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桥式起重机检修技术规范》、《桥式起重机的计划检修与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按照*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卡(详见技术协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各项*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正常生产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人在本厂驻守并进行起重机的日常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使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保*本公司检修要求,并及时参与起重机事故应急处理,保*发标方安全。。

3.乙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年检消缺(严格执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并保**方全公司起重机械全部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4.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维保公司对起重机要做好每日、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按照起重机使用的时间和设备情况对部件及时提出维修或更换,若不及时提出导致的事故,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每半年度应对全厂所有的起重机电机测一次绝缘,并做好记录备查。

5.乙方只负责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对于我公司内起重机械更换零配件、材料费(100元以上)另计,且由*方承担,但零配件及材料的更换需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当乙方提供材料时,按当前市场销售价九折向*方提供配件并按时送货上门,更换的材料保质期为一年,一年之内非人为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维护保养起重机所需的检修架子由发包方承担。

6.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及条款:

一、合同范围

乙方为甲方动态监控系统和与系统相关联的(包括各分公司新建自建,接入该系统的业务点、电脑终端设备等)所有硬件、软件提供保质期外的检修保养服务。

二、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分为故障检修和维护保养二部分。

1、故障检修

故障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人员市区1小时、市区以外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故障修复:前端设备3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24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设备更换:在故障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原则上应由甲方更换,若乙方为了应急修复所用的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关费用与甲方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甲方若需更换相关设备及其配件,事先要与乙方技术人员沟通确认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对其错误进行指正。若甲方未曾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确认,执意更换造成的设备故障及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维护保养

摄像机保养:乙方至少每月1次对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的树枝进行修剪(必要时由甲方出面协调),时间为每月的15号,雨天等顺延。

系统保养:乙方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

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在“摄像机位置”有迁移必要时进行迁移。以及其它没有罗列相关设施的保养。

三、责任义务

乙方必须配备检修、保养工作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对系统所需的配件须常年备货。

乙方必须建立一支有相关知识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本市设立办事处,提供7×7×24服务,并将相关人员的通讯方式告知甲方。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乙方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养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挪作他用,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

维护时与甲方各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原则上由乙方负责,在乙方无法协调时,甲方有协助协调的义务。

甲方必须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并指派专人负责。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故障响应和故障修复的,每次扣100元。

对每月需进行的维护保养工作,每遗漏1次扣1000元,每遗漏1个保养点,每点扣100元。每月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一星期内甲乙双方以抽查方式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抽查比例为10%。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监督与考核,连续性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五、维护费用

监控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费分摊至每一个摄像监控点:每月100元,全年1200元。费用到年底按实际个数计算。

设备更换:对更换超过300元以上价值设备的费用,按实际价格与甲方另行结算。

其它相关服务(按实际保养项目及本公司费用标准按实收费)。

六、结算方式

合同款项以每季度由甲方考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年度、月度考核中,乙方出现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漏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罚款。

七、纠纷解决

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广州州市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八、其他事项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雷击等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维护进程之拖延或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无权追究其责任。

当事双方均承认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间关于维护事项的所有协议与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建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但补充增加部分不得与原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相矛盾,更不得修改其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或增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九、协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十、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4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桥、门式起重机、费用及结算标准列表 起重机械名称、数量、维护保养费用

二、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结算方式

1. 桥门式起重机保养、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由甲方供给,若由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证认可,所购零配件的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保养、维修中所发生的零配件材料费及保养、维护维修费每月结算 一次,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3.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工商税务局登记增值税抵扣发票,抵扣率17%。如未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抵扣发票,甲方不予付款。

三、维护保养、维修内容

1.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维护,以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起重机正常生产装卸作业能力。

2.乙方每250小时或(半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一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3.乙方每600小时或(壹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二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4.甲方起重机发生故障和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抢修;乙方接到甲方急修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维修所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更换零配件,乙方只收取所更换的零配件费,不再收取项目修理人工费。起重部件、大车、小车机构的大修、整机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大修和整车大修除外。

5.起重机的日常修理,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四、服务方式

1、乙方派专业维修员每天在现场维修服务。

2、双休日、节假日乙方派专业维修员随时响应抢修服务。服务时间上午8时整至甲方作业工作结束。

五、合同附件

1、《起重设备保养细则》

2、《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

3、《桥(门)式起重机一级、二级保养要求》

六、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安全约定

1、乙方维修人员在起重机维修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的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事故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应注意起重机运转状况,发现故障立即通知乙方。

2、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要求保养修理起重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3、依照《劳动法》、《无锡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乙方必须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应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避免造成对甲方工程进度影响。

5、乙方必须按甲方《设备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记录,以备查阅。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5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必须函告对方,协商解决。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起重机械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1、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2、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3、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4、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

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或另行商定。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向甲方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必须为持证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起重机械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次保养完毕后填写保养记录,并接受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的监督检查。

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在12 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尽快修复。维修费用另计,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因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若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月的保养费;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凡是合同期内的设备,如因维保质量未能通过定期检测(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乙方提出来不合格甲方未整改的项目)。

2、甲方的责任

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随机客户资料、图纸资料、检测报告等,交接时保持设备的器件齐全,各种功能及运行正常。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用保养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械零部件材料费。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1、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2、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3、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4、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年度起重机械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七、付款方式:

在服务期开始后一周内,甲方将第一季度的服务费 100 %( 元)支付给乙方,往后依

此类推,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将该季度的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开收据( );开发票( )。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加设备(如与设备有关的土建工程等)。

2、起重机械的改造和重大维修等工作。

3、设备的注册、验收、年检、处罚、政府管理费用。

4、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引发的事故(应由生产单位负责)。

5、由于国家或政府政策性命令而改变或新增加的项目。

6、由于违章操作、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根据调查结果认定)。

7、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水灾、火灾、盗窃、电源不稳定)。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合同总金额一年 %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工程现场内的施工升降机实施保养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 9个月。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70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起重机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因保养不当停工,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辆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辆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七、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工程现场内的施工升降机实施保养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 9个月。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70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因保养不当停工,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辆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辆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七、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