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第1篇

电梯维保

许昌许继电梯有限公司

一、 电梯维保(或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 进入施工现场要穿工作服、绝缘鞋,配戴上岗证,带齐所需工具,确认电梯内无乘客时才能停梯检修或维保。

2、 开始检修或维保电梯前,应在首层厅门口设置“电梯检修、暂停使用”标记。并切断机房电源或将机房转换开关转到“检修”位置,从机房开始维保工作。

4、 检修控制系统时应防止触电,紧固接线端子时应切断电源。 进入井道前应确认电梯轿厢位置,防止坠落井道。上轿顶时应先将轿顶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

6、 检修或维保开梯时,相互配合人员应互相告知,避免危险。 检修或维保时应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井道及底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 检修或维保结束后,应将所有封线拆除,检修开关转到“正常”位置,试运行电梯到达两端站,确认无异常后,撤掉检修标示牌,交付用户使用。

二、 维护保养开始前的注意事项

3、 首先与电梯客户负责人联系,以确定合适的停机检修或维保时间。 向客户电梯管理人员或乘客了解电梯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意见等。 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由他人人为造成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书面签字的记录。

4、 属于使用方(甲方)承担费用的(如:导轨润滑油、齿轮油、照明灯管、灯泡等易耗品),应在第一次维保电梯前通告甲方,取得甲方的认可。

5、 每次维保、急修都应有甲方的书面签字和记录,以便甲方和公司存档备查。

6、 按公司规定定期为用户进行维保工作,并认真填写《电梯维护保养报告单》。

三、 电梯检修和维护保养的\'项目

1、 机房

(1) 机房门窗完好,有警示标志及停电救援与操作说明。

(2) 机房内应干净无杂物,曳引机与控制柜应干净无灰尘。

(3) 机房内照明设施完好。

(4) 机房内有维修、保养记录。

(5) 机房通风良好,无漏雨现象,环境温度应符合使用设备的要求。

(6) 有正式机房电源,线路及电源开关工作正常。

(7) 井道照明灯电源独立开关工作正常。

(8) 机房内有灭火器并能可靠使用。

(9) 机房有正式的独立照明和照明开关。

(10) 机房设有通风降温设备,如排风扇、空调等。

(11) 抱闸装置及限速器动作灵活可靠,运行时无摩擦声及异常响

声,制动可靠。

(12) 齿轮箱油位合适。

(13) 旋转编码器无异常声音和振动,连接螺钉无松动。

(14) 电动机制动电阻和制动单元接线良好不开路,工作正常。

(15) 控制柜内的慢车、急停及检修开关动作可靠。各类接线螺栓无

松动。

(16) 电动机运行时温度正常<60℃

(17) 接地线连接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18) 机房内清洁无杂物。设备表面无浮灰和油污。

2、 轿厢

(1) 门机三角皮带,齿形皮带及链条检查(皮带无龟裂,链条上油)

(2) 门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声音和震动。

(3) 轿厢导轨,导靴润滑良好,润滑油充足。

(4) 轿顶慢车,急停和检修转换开关操作正常。

(5) 轿顶安全窗开关动作可靠。

(6) 轿厢顶风扇运行正常。

(7) 轿顶清洁,照明正常。

(8) 安全钳电气开关动作正常,安全钳钳块动作间隙一致,机械刹车

可靠。

(9) 安全触板(或光幕)动作灵敏,合适,门开关时无撞击声。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第2篇

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 终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_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梯维保合同范文三

维保单位(乙方)甲方: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乙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包括远程监控系统和信号叠加装臵),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及时地更换易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与当年10月份对所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和确认工作。

4、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设备年检合格,负责整改项目的实施,报检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发生两次或多次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维护、检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电梯台数总计(28台)、总计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整 。具体明细如下:

使用单位(甲方)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合同签订生效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共同验收签字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5%( )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乙方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提供维保期内每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1000 元及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包括困人): 十分钟内到达现场,保证24小时服务,当天不能修复的电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通知甲方专业负责人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1、驻场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电梯保养计划和日常巡视,并做好保养及维修记录,每月保养计划时间表交甲方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停梯维保工作。3﹑甲方有特殊情况需配合的,应积极配合。4﹑电梯年检前安全部件的检测及试验,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保证电梯年检一次性通过。5﹑驻场人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应交甲方存档备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文明服务。6、针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复解决。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3、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甲方将进行拍照汇总并以正式函件形式交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将按照 电梯年维保费比例的5% 扣除维保费并要求乙方限期解决。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缴纳相关电梯检测费用。

9、提供24小时值班用房一间,分机电话一部(不设外线)。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书。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1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专职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不得兼顾外单位维修保养工作。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反馈意见书复印件需交由甲方存档备查。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配合甲方确保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包括中控室电梯监控设备和电梯轿箱内监控设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超过30日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1%0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额的1%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乙双方根据过失分别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电梯年维保费比例的5%/每次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由于乙方保养电梯不到位造成停梯关人事故,或两个工作日未能恢复运行的,乙方将按照电梯年维保费比例的 5% 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电梯停梯原因:如电梯停梯不能当时恢复运行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通知物业公司,特殊情况四小时之内必须恢复正常运行。

(十)曳引机、曳引轮、钢丝绳的正常磨损,经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鉴定,由乙方负责报价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组织专项大修。如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违章操作致使曳引机严重缺油、钢丝绳张力不均、导轨损坏、电器元件烧毁等,造成曳引机抱轴、曳引轮磨损、曳引绳落槽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大修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电梯实际运行状态确定。

(十一)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所引发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第3篇

根据《_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济宁市人文嘉园居住小区住宅电梯 地址:济宁市机电一路与古槐路交界处

二、合同期限: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2月28日

三、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3、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根据《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严格执行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自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并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

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

四、付款方式: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的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

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责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实施维护保养驻点服务,但修理及保养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作业,分别是姓名:刘 波 联系方式: 朱世龙 联系方式: 3、须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并确保通讯畅通

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指导甲方完善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

七、违约责任

1、驻点服务的项目维保人员,在接到一般故障或事故报警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如楼内给水、采暖、消防管道等给排水设施严重渗漏),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由维保单位负责,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其它

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

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 11 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 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1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 1_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_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_3或1_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 设备代码 使用编号 层站 台数 维修、保养时间 保养费用(元) 元/台/月 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元)以上价格包含¥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 壹 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 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