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桥式起重机实施保养服务:

1、有限公司车间内型号为: 桥式起重机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1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维修保养,不包括设备配件。如需更换配件需另行计费。

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贰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叁小时内到达。

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及材料费。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起重机编号:起重机型号: 型 数量:台载重 吨,日工作量: h/d,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年合计(人民币)¥元 ,年度起重机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 ;余下款项在每月15日之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年度服务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确认,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确认,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贰俩份,双方各执壹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合同 第2篇

立契约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双方同意,订定下列条款由甲方委乙方维护第一条所列之物。

一、维护标的

1.双方同意依附件一所示之维护契约报价单为准。

2.甲方应为本维护标的之所有权人或经所有权人书面授权之人。

3.本维护标的,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改装,否则乙方得不覆行本契约维护义务。

二、维护费用

甲方同意给付乙方依本合约约定之总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整(已含加值型营业税)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签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不得长于三十日),以现金或即期给付乙方前条所列之维护费用。

四、维护方式

1.维护地点:__________

2.乙方同意于一般办公时间内获甲方修护通知时起(市区)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郊区)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工作小时)派工程师至前项维护地点维修。

3.前项所谓一般办公时间为:

(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下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

(2) 星期六上午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时。

(3) 国定假日及弹性假期日除外。

4.如甲方要求之服务时间系办公时间以外时,乙方得酌收加成加班服务费。

5.在修护过程中如必须更换零件, 乙方同意免费以更新型式或同质量的零件更换之,而换下之零件归乙方所有,但消秏品如色带、报表纸、字盘、磁盘、光笔、针、针头等之损坏,或因甲方不当使用所致之零件损坏,乙方得向甲方另外酌收工本费。

6.本条第一项所列之维护地点改变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得应通知乙方,乙方得视变更地点之远近酌收因此而增加之费用。

7.定期保养:乙方同意依本合约约定,每__________个月对本约维护标的为一次保养工作(保养项目为清洁、润滑、调整)。

8.甲方之数据备份储存及数据的键入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维护范围

1.双方同意维护范围系以本维护标的在甲方正常使用下所致之损害为限,如维护标的之损毁系天灾(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为之故意破坏(如敲打、破裂、重击等)人为疏忽或其它非正常使用所致者,不包括在内。

2.双方同意,乙方之修养服务加超出维护围时,乙方得向甲方酌收服务费用。

六、契约期间本契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限__________年。

七、契约之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或不覆行本契约之任何约定,他方得终止本契约。

2.任何一方有破产、和解、解散、重整、停止营业或被任何金融机构列为绝往来户之情形时,他方得终止本契约。

3.除有前二项情形外,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或终止本契约。

4.如甲方因依本条第二项约定终止本合约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终止日起三十日内按比例无息返还已收之维护费用予甲方。但乙方因甲方需要,所购置之特定材,零件费用,不在此限。如乙方因依该条项约定终止本契约者,就已收之维护费用,乙方不负责返还之责。

5.任何一方依本条第二项约定终止本契约时,不赔偿对方一切营业上之损害(如预期利润、投资等损失)。

八、契约之修改

1.本契约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修改应以书面为之。

2.如乙方权宜给甲方任何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或变更原契约有关条款,如乙方未行使本契约上对甲方之某项权利,并不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或影响其它权利。

九、移转之限制

任何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契约移转或让与第三人。

十、诉讼管辖

双方间凡关于本合约而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以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辖法院。

十一、税捐之负担

因本契约而发生之一切税捐,除加值型营业税由甲方负担外,其余由双方依法各自负担。

立契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日

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合同 第3篇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共3页,当前第1页123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合同 第4篇

电梯维保恶性竞争由来已久,同样的楼层住宅、同样品牌的电梯,一年维保费开价有的高达1万多元,而有的则低至20xx元。维保公司为了压低成本,容易导致电梯维修保养的偷工减料。

3月2日,安徽省质监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省推行使用,电梯维保双方当事人应使用示范文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保电梯维保到位,防止维保不到位引起的电梯使用安全事故。

安徽省质监局介绍,20xx年下半年,该省对全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近一成电梯维保不合格,电梯存有隐患。其中发现的维保问题有:垂直电梯在门系统、应急救援、机房部件、井道内部件、底坑内部件、保养记录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比如:轿门安全装置存在光幕损坏、轿门安全触板无效比例达;厅、轿门清洁和润滑保养不符率达;厅、轿门间隙未调整、部分变形。自动扶梯维保也存在诸多问题。电梯事故频发多为老旧小区,其主要原因是维保不到位。

对电梯双方在权利和义务上做出了规定,对保养时间以及对电梯进行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具体的维保内容也有具体的约束。同时,合同还要求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而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