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1篇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2篇

即劳动者、用人单位均不存在主观过错,但在用人单位在经营中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经法定程序,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进行重整外需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补偿外,其他情形可不进行补偿。

合法辞退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的解除行为,是合法解除。

下面重点说一下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说来,在用人单方解除权未成就、虽然解除权成就,但未履行协商、告知等程序性义务的情况下进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义务,损害了员工权利,是违法解除。

对应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类型: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3篇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任意变更。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违反我们国家的《劳动法》的,是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4篇

1.过失性辞退中,用人单位应当通知被辞退员工和工会。

2.无过失性辞退中,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或发放代通知金;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员工,应当先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当先进行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还应当进行调岗;发生重大情势变更,应先与员工进行协商。

3.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并向劳动主管部门报告裁员方案。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程序,单方辞退劳动者的,会侵害劳动者的知情权、申辩权、就业权,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