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 第一篇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xxx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不签合同 第二篇

其实不然,先干活,再签合同不一定违法,工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才算违法了法律的规定。

这个时候不仅要签合同,还需要补偿劳动者额外的「钱袋子」,有点因为劳动者守法而获得的「天降之财」。

员工入职的第一天,需要做什么呢?是不是只是签合同或者一定会签合同呢?

其实从 HR 的视角而言,都非常看重员工入职第一天的体验,每个公司都会有一个类似项目与「入职第一天」相关,这是为了减少新员工体验不好而导致闪离,或者试用期内快速流失,因为这会造成额外的招聘成本。

那么入职第一天都会做些什么呢?

一般而言,签署《劳动合同》、入职培训以及认识新同事,是入职第一天非常关键的三个步骤。这三个部份代表着「法律意义上建立劳动关系」、「了解公司文化和流程、规则」,以及认识「自己的团队和上下游相关方」,这会为接下来的工作开展提供不错的信息基础。

公司不签合同 第三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为了破解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泛滥和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顽疾,《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不管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作了与此相关的实施规定。

公司不签合同 第四篇

1、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xxx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不签合同 第五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5、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xxx门投诉。

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形式,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中都是有相应的规定。首先要求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其实也是要求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若是口头劳动合同,则会被认定为无效,同时也会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不签合同 第六篇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公司不签合同 第七篇

1. 新员工承受的压力大,往往一个月内容易流失的岗位,会要求先干活;

2. 需要员工对工作有明确认知的岗位,会要求先干活,这通常被称为试用期内试岗行为的;

3. 公司管理不正规的;

这三种情况我们分别来看。

1.新员工承受的工作压力大,往往一个月内容易流失的岗位,单位会要求先干活

主要是一些销售、客服等工作压力大的蓝领岗位,这些岗位真正做过和没做过往往是两种人生体验,需要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

比如销售,试想你能不能接受频频被人拒绝,或者陌生拜访时被嫌弃?对于刚刚新入职的销售岗位,一开始需要做的工作就是与客户建立联系,但是客户并不认识你,需要你有一定的个人魅力和技巧与客户建立联系,像是约客户喝咖啡,和客户聊天,又或者帮客户解决问题。

记得《北京女子图鉴》中与陈可接触的朱朝阳吗?朱朝阳通过给陈可寄苹果来谈业务,并由此获得见面的机会。如果换做是你被顾客屡次拒绝,你还会锲而不舍的跟进吗?这也是我们常说为什么销售岗位需要「逆商高、厚脸皮」的原因。

再比如我们常说的一线客服,就是接听顾客的进线投诉。如果你的游戏账号意外被封了,你打客户的时候会有耐心听客服给你重复流程吗?你应该没有,你只希望客服帮你解决问题,然而他并没有权限。你可能把客服骂了一顿,不知道的是,这个客服可能是第一天上班,第二天他直接不来了。还有的上了几个月,实在忍不了客户语气差,偷偷记下来客户的资料发邮件和短信辱骂客户,最终被公司开除。

对于公司来说,这类岗位换人太频繁,由于法律规定只需要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所以这一类岗位,有的公司会选择在第 29 天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免浪费纸张,并且节约办理流程的时间。

2. 试用期内存在试岗行为的

其实和上面提到的情况比较类似,是因为求职者对于工作没有很明确的认知,需要通过实际接触岗位工作内容才有比较好的认识,所以需要试岗。

类似餐饮、生产工人等这些会存在试岗行为,试岗后求职者会对岗位有更清晰的认识,通过试岗考察后才会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

比如星巴克的咖啡师,看起来都有些小资情调对吧,但你知道吗?星巴克实习的大学生是需要清扫店内厕所的。试想一下一个在家里可能连碗都没有洗过的学生,要去扫厕所,如果没有真的体验过,你会知道这些岗位需要做这样的工作吗?

但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试岗期定义,只有试用期。

公司订立所谓的试岗期也是在利用法律允许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豁免期」。

一般试岗期在 3 天-7 天不等。请记住,试岗期间付出了劳动,即便没有通过试岗也要要求这家单位给你结清工资,如果通过了,那么一定要提醒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自己尽快签署合同,这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3. 公司管理不规范,不正规的

这一类公司往往管理并不规范和正规。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往往视为「洪水猛兽」,不愿意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害怕将来「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不愿意「白纸黑字」订立书面规则。往往这一类公司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则,更多在于老板本身的一言堂。

下面就主要说说对于上面这一类的第三种情况如何保护自身

首先,需要在一个月内主动主张签订劳动合同。

求职者一定要明确一点:主动主张自己的权利。当你发现公司在超过一个月以后始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了解原因,主张自身权利。同时,需要及时查看公司是否为你办理了招用工登记、缴纳了社会保险,避免自己打黑工。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在出现劳动争议,比如对工资标准有争议、对岗位有争议时,甚至是自己发生工伤时,劳动合同都是最直接和明确的证据,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其次,当发生法律争议时,可以利用法律规则保护自己。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每月两倍工资。怎么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