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1篇

公司的资产管理规范了资产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申购、入厂、验收、使用、清理、盘点等管理工作,提升资产投资的能力与投资回报率,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包含以下方面:a)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申请、评估程序,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投资评审管理体系,提升资产投资收益率;b)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买、收货、注册、调试、验收、转移、维护保养、出入仓、退货、放行、借用/归还等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资产日常管理体系,确保资产安全及账物一致,提升资产利用率;c)规范资产的增值、改造、合并、组装、配件拆卸、转售、遗失/报废程序,建立完善的资产处置与清理体系,减少资产闲置;d)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点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全面掌握资产的数量和状态,保证账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e)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公司采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方法,部分物料存储采用立库管理,充分利用自动化和信息化的科学手段进行物料存储并有效提升物料存储安全及盘点准确率;部分物料推行寄售采购模式,减少资金占用,减少缺料对产品交付的影响;执行采取循环盘点和年终盘点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评估存货情况,保证存货账实一致。

公司注重无形资产的管理,充分提高无形资产利用率,发挥其最大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有效利用及维护。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2篇

公司采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

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是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其严重程度与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一般性错误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3篇

公司采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存在以下任一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

媒体重大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带来长期无法弥补的损害

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如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判定为重要缺陷:

l 发生上述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列情形或其他情形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4篇

(1)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声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明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形式、领导体制、进度安排和汇报途径等。

(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说明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

(4)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描述内部控制评价所涵盖的被评价单位,以及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应当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5)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描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的基本流程,以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方法。

(6)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描述适用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声明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确定评价期末存在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7)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针对评价期末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阐明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对于评价期间发现、期末已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说明企业有足够的测试样本显示,与该重大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目前保持了设计与运行有效。

(8)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对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出具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结论;对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并需描述该重大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发生重大缺陷的,企业须责成内部控制评价部门予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5篇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体系文件与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执行。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小组、实施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并汇总评价结果、编制内控评价报告。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现场测试与系统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分析比较等方法,充分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对发现的内控缺陷作初步认定后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表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6篇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