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篇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2篇

今天,我阅读了《倾听生命(中学版)》,颇有感受。

在《倾听生命》这本书里,我对《旋律(二)》这篇文章感触最深,诗文是这样的“向寂寞的河面,抛起一个激情的石子,荡起几个情窦初开”。首先诗文里“寂寞”和“激情”有强烈的对比,衬托出小伙子内心的感受。其次还用 了动静结合的写作手法。在这波澜不惊的小河,一个小伙子拾起一个石子,扔向湖面,湖面上显出 几个涟漪,这画面让人回忆,美不胜收,仿佛让人置身于那旋律之中。而最后的“情窦初开”一词,则写出了一种情趣,在他(她)的心中荡漾,给人以美的感受。

而《课桌》诗文则写出了我们现在的故事。男女同桌必定在中间画上一条细细的三八线,好似形成一道对立的局面。每每想起,我总会回想起以前的天真烂漫的时光和我们的成长。

《地铁》一文颇有含义,把地铁说是最底层,永远见不到阳光,表达出了最底层人们生活的艰辛。这是一层表达意思,我觉得还有一层意思,是把以前封建社会人民比作最底层,而将封建统治者比作地面。民间再怎么也是存在的,而民意却无处伸张。人民永远也无法冲破黑暗的统治。

《倾听生命》这本书写了许多关于人生,关于生命的故事,给人以震憾的力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我们的人格魅力。希望大家都能读读这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3篇

终于又有时间读点书了,感觉真好,淡淡的日子,淡淡的过,似乎曾经也这样提到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度过了第一部分第16节,终于读到了轻重的启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试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musssein!”

“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我的生命里多了太多的偶然,然而却没有一次让这些偶然成为必然,或许生活已经告诉了我必然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我不想承认这必然的结果!

如果和你的相遇一切从必然开始,那么过程中能否出现偶然的惊喜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4篇

米兰*昆德拉的巨作《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很多人看不下去,于我一样。已经许久没看书没写字的懒人,今日倒是很想写一篇文字。这本书含义深远,我就写写一点点小小的启发。

生命之轻,何为轻?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常有铁汉柔情。温柔似一把利刃,可以让铁汉乖乖臣服。历史上有太多类似的例子,如商纣的妲己,如明皇的杨妃,这就是轻。人生总不是一帆风顺,总会跌宕,总会彷徨。而那些挫折,失败和低谷也是轻。

那又为何生命无法承受轻者?在我看来,轻者不轻。轻的背后是沉重如山的负累,是轻的外表下却于无形中隐藏的重。近代史上有这么一个臭名昭著的女人——慈禧。她的爱慕虚荣,她的胆小怕事,她的所有轻的本质,葬送一代王朝,也使中国在世界发展潮流中然而停滞不前。轻的力量不容小觑,小则毁了一个人,大则毁了一个国。如此一来,生命如何去承受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轻带来的都是不堪之重。特雷莎用自己的阴柔懦弱将名医托马斯紧紧捆在自己身边。然而正是他们的田园牧歌成就了两人最后的幸福。托马斯放弃了斗争,放弃了名利,放弃了责任之重,而选择了生命之轻。在年迈那几年过得安稳自在。轻与重之间,轻,便属于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睿智。近些年来,太多太多的励志人物给这个浮夸的社会注入了大股正能量。断臂钢琴师刘伟,在最低迷的时刻,最轻的生命阶段,寻找到另一条出路。创造了脚弹钢琴的奇迹,收获生命之重。生命之轻,轻的是肉体,重的是灵魂。正是轻,让我们多了一次成就的机会。有人说当你处在人生最低谷时,其实你是最大的赢家,因为无论你怎么走都是在向上。轻时,才拥有无穷的力量。轻是蓄积,是酝酿。轻到一定程度会爆发出生命至重!

叫生命如何去承受轻呢?软弱之轻是毁灭之重,身残之轻是志坚之重。轻是无形之重。生命不能承受其重,更不能承受其轻。而我现在写着文字之轻,品味着领悟之重。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5篇

文|朱小白

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

——题记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刚上大学那会儿,就像所有对哲学充满好奇的姑娘一样,也试图去拜读一下这本世界名著,当然它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我从图书馆借的第一本书。现在的印象已经模糊了大半了,当再翻起这本的扉页时,我看到了它向我展现出的第二扇门。好的书就像万花筒,不同的人能看到不同的风景,不同的心灵感受不同的旅程。

翻开书本,一股浓浓的民主改革的气息扑面如来,那时是一九六八年苏俄入侵捷克。

男主角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他的婚姻失败,所以渴望拥有一个情妇,因为情妇是不会抛弃和被抛弃的,可是当他有一天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丽莎,为了不违背自己所制定的原则,他决定辜负自己和特丽莎的爱情。

这就是灵与肉的分离,也是本书第一章所要表述的内容。后来情节急转直下,特丽莎面对陌生环境的不安决定离开,回到祖国。但是命运与抉择让托马斯回去找她,此后两人没有再分离。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里的快乐,彼此是生命中甜美的负担。最终,像是上帝的愚弄,让他们死于一场车祸。

如果抛开这本书,我更想谈谈读书。

书本予我而言,是一封写给自己的一封情书,感动自己之余,感动他人。每一个人的生命里,必定会有这么一本书自始至终都陪伴着他,像一个胎记,不管他出身卑微还是高贵,不管他是健康还是疾病,它都不离不弃。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读到的一本好书,它将陪着我成长。我想书之所有能给予人力量,正在于它的思想,润泽心灵,发人深省。

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一首诗《天真的语言》如是写道: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树一菩提,一叶一如来。我认为是:一花一世界,一书一人生。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6篇

这时,使我想到了生活中,有些人禁不住打击或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成为社会的负担,其中就有一件事:有一个学生考试的时候偷看了别人的卷子,被正在巡查的老师看见了,老师非常生气,马上就把那名学生的考试资格给夺去了,还在卷子上打零分,又要那名学生听写单词、默写单词、背单词、读单词等等。

晚上,那名学生回到家里,闷闷不乐地坐在椅子上说:“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子,要我写这个,写那个,又在我的考试卷上打零分,简直是欺人太甚,弄得我多没面子啊,干脆自杀算了,如果我不自杀,还能在江湖混混吗?”说完,他就睡了。

到了第二天,这名学生跳进湖里自杀,过了一天又一天,尸体浮了上来,有个路人看见了,连忙叫警察和救护车赶来,当救护人员来到这里时,那名学生已经去世了。死者的家属非常伤心,警察说:“又一件自杀案,现在年青人怎么不爱惜生命,说什么就什么?”

这件事,使我感受了我们不要去折磨自己,而是要珍惜自己的有限生命。

社会上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是非常热爱生命的人,就拿阿炳来说吧,有一天,阿炳不幸染上了一种疾病,导致了双目失明,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发挥自己的特长,终于等到了出人头地的日子。

社会上的两种人,第一种是不爱生命的人,第二种是热爱生命、保护生命、珍惜生命的人,我希望,世界人民都站在第二种人的角度去做。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7篇

首先我觉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轻”字,在这本书里其实份量是最重的,是反其意而用之。如果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所强调的是“不能承受”,那么可不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反过来说,能承受的只有“生命之重”了。如果能抛去本书中那些令我反感的晦涩情节和细节描写,我不得不承认,它不愧为一本非常好的充满哲理性的小说。那么又怎样来看待人生中的轻与重呢?我的理解是:轻是逃避,而重是责任,是为自己,也为他人负责的一种崇高境界。而书中的几个主人公,都是不想对别人负责,甚至也不想对自己负责的生命之轻者,比如说托马斯的逃避家庭,逃避亲情,甚至不想认自己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在他的整个生命过程中,他总是在不断的更新着情人,只和她们保持着短暂的友谊。但就是这么一个放荡之人却又有着维护自己尊严的个性,他认可丢掉医生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也绝不在能换回工作的一张协议书上签名,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又是个矛盾的综合体,有着分裂的人格。

而萨比娜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也只能在“卡列宁”一条狗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是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了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了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令人承受之时,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了。因为生命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从新来过。所以,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曾经的生命之轻,都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8篇

我想生命是非常脆弱的。而这篇课文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我的感受是:我要树立生命意识,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可以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我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开展它的宽度。我们要珍重生命、热爱生命、欣赏生命、珍惜生命。不能白白地糟蹋、浪费生命!要努力的体现生命的价值,要创造丰富多彩的人生!就像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说明我们一定要珍惜、敬重生命!还有鲁迅先生说的:“浪费时间这等于浪费生命。”所以我要从现在做起,好好地珍惜时间,否则就是浪费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去保护生命!不能让这宝贵的生命白白地离去!

生命是多么宝贵的啊!生命是多么珍贵的啊!生命是多么脆弱的啊!生命是多么幽远的啊!生命是多么热烈的啊!所以我一定要创造出奇迹的人生!不能糟蹋生命,要延续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我希望,我的生命不能白白地流失,我一定要对我的生命负责!生命对于我来说是一块画布,我的表现就是一枝神奇的笔,我每天的表现都在画布上体现绚丽无比的一幅画。所以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从今天做起,我一定为自己负责,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现在,我要好好地学习,不能让父母操心!各方面一定要表现地突出,就这样才不会让我的生命白白流失!

如果我是一名医生,我就会深刻知道生命的重要!如果我是一名科学家,我就会在我生命的历程上添上累累的科研硕果!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会教出许多优秀的学生,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9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所有我看完的书中花的时间跨度最小的一本。看完《笑忘录》之后,很想再涉猎米兰·昆德拉的其他作品,《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很期待的一本,它也在我要看完的50本书的清单之上。这本书是从308借的,和我看过的那本《笑忘录》属于一个系列,和我在书店看到的那本一模一样。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看完,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想来,这主要是由于课本极其晦涩,我决定暂缓复习大计;寝室又停电,我没办法用电脑造成的。一次在课堂上,三次在寝室,再加上昨天在自习教室待到11点,我看完了这本近400页的书。上次看完《忏悔录》后,由于这本书枯燥的内容(自传并不是吸引人的文学作品,卢梭自己也说了)、自己看书时的心情,对这本书的特点已经没有力气去归纳了,除非让我再翻一翻。其实我要说的,全部在《忏悔录》的后序之中。在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花了点时间再翻了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虽然,这篇日志归类在“书评影评”之下,但是我还不敢妄称这样的东西为“书评”、“影评”。它只是我个人对自己看过的书或者电影的一些总结、思考。我不打算用这样的东西去影响别人。并且,我会偏重谈自己的感受,不会对这类作品做深入的探讨。这些话,算是“书评影评”的开篇语吧。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几个特点:

1、全书以两对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为主,第一部《轻与重》、第二部《灵与肉》、第四部《灵与肉》、第五部《轻与重》、第七部《卡列宁的微笑》是写特蕾莎和托马斯以及小狗卡列宁(不要怀疑,标题确实是重复了,也呼应了);第三部《不解之词》、第六部《伟大的进军》是写萨比娜和弗兰茨。我是看完这本书才清楚地意识到的,在看的时候差点糊涂了,奇怪怎么主人公的名字变了。某些章节有两对主人公的交叉描写。

2、线索铺垫多次出现,它的作用我就不说了。比如托马斯和特蕾莎偶然的相遇,比如托马斯站在窗户前的描写,比如把特蕾莎比作放在篮子里顺河漂流的婴儿的情节等等等等。

3、昆德拉思想的深邃性时刻体现在其中。比如对生命轮回说的思考,对es mess sein(非如此不可) 的考证,以及对生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即引出于此)、人性对社会的思考等等等等。

4、全文引用了许多其他作家的著名作品的句子、提及了许多史实、真相、引用了许多神话故事等等,使作品内涵极丰富,体现了昆德拉的文学修养性。如果说我们该学习他,该学习的地方就在这里。

5、文章写作方式独特,这包括第一点:排布了两对主人公的故事,但他们之间有统一性。描写与思考相互随意穿插,在有必要的时候独立成篇,抛弃了结构的禁锢。比喻奇特、梦境怪异新奇(比如特蕾莎围着游泳池转圈的梦,梦见托马斯变成野兔的梦,梦见卡列宁生下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的梦等等)、想象的奇谲瑰丽。

7、对性不遮掩亦不色情的描写。文章中的两对主人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对婚姻不忠,以男人的背叛。托马斯作为一个曾经身肩重任的外科医生,在不得已辞退之后,开始了对女性(性领域)的解剖。他要探索的是她们身上那百万分之一的与众不同的部分。要承认的是,中国和(上世纪的)欧洲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存在优劣之分,我们没必要嚷嚷什么让中国也开放。我个人比较能接受中国传统的风气。

8、作品中表现出的对自己祖国处于水深火热的无奈,对俄国入侵者的愤慨,对政客、明星作秀的厌恶,无不表现昆德拉有一颗仁爱的心灵。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0篇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这本书的名字恰如其分的揭示了书中蕴含的哲理:生命不能失去它的重量,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的存在。相反,当重量完全却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人也就越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对生命的最终意义表示出了怀疑,那么我们该选择什么呢?是轻?还是重?

人生离不开“轻”,“轻”是人留恋的终极原因,比如:爱情,友谊,音乐,欣赏大自然,艺术创作等这些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是徐志摩和三毛,他们喜欢自由,追求友谊,爱情和童真。他们是懂的享受生命本身的人。

人生离不开“重,”重“给人能带来充实,在”重“的圈子里,人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能从其中感到心灵充实的幸福,人会在人的本质力量化过程中发现自己,肯定自己,为自己自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过这样深刻的体验,比如:当我们站在领奖台上,我们心中洋溢着喜悦之情,我们会通过”奖牌“看到我们的本质力量,我们会体会到被众人肯定后那种精神上无限的幸福。所以”重“在我们人生中是不可缺少的。

人生除了”轻“与”重“外,还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也可称为”沉重的轻“。所谓”沉重的轻“,是指人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感到无聊、空虚、寂寞、孤独等难以承受的感绪和纠缠在精神之中解不开的死结而引起的否定性的痛苦的感受。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中,提到托马斯在开始离开他的妻子特丽莎的几天里,确实获得了自由,他又回归到了单身汉的生活,整天可以呼吸令人心醉的自由气息。但是不久,失去责任的”轻“就让托马斯难以承受,他发现自己原来更需要承担家庭责任的这份”重“。”沉重的轻“是人生的一个困惑,大多数无所事事的富人经受着难以言表的烦恼,杰出影星翁美玲因不堪忍受爱情中的”沉重的轻“而自杀身外亡,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病来源于想不开的”沉重的轻“。

生命是用来感受的和体验的,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中挣扎,在无数的困难中学会了坚强,同时我们学会了包容,在这样的心态中我们得到了最大的快乐,或许逆境中也是一种美丽,在这当中我们得到了洗礼。不管是怎样的困境我们将勇敢的面对,直视这些问题,在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一块净土,它是那么的纯真与善良,它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

”如果生命的初次安排就已经是生命的本质,那么生命还有什么价值“昆德拉说的好,正是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像一张草图,没有前生也没有来世,生命仅此一次,”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因此每一步都是探索,承担着选择的重任,生命正是在探索和选择中得以本质的延续“,此间的重量,是非如此不可,非选择不可,没有人可以预知下一步将会是怎样,走一路是山穷水尽,也许是柳暗花明,如此横亘在前的重量,不得不承受。既然生命只能在摸索中前行,不能承受生命之轻,能做的无非就是将重量扛在肩头,在选择中把仅此一次的生命画写完整。也许,当我们义不容辞的承担了责任,担当了道义,负起了关怀,给予了呵护,生命承受的这些重量会爆发出强劲的声音和力量。

生命是什么呢,我说其实生命就是出生死亡,当我们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是父母赐予我们最初的生命,生命就这样开始了旅程,从孩童的天真到少年的青涩,从青年的莽撞到中年的稳重,最终我们学会了包容与宽恕。在这个旅程中我们走过平坦的大道也走过崎岖的山路,在困难面前我们学会了面对,在一个接一个的窘境面前我们渐渐成熟,在责任面前我们能够从容面对。学会担当责任,此生不枉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1篇

生命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生命?以前,我从没思考过。今天,我们学了《生命 生命》一课,我才恍然大悟,对这问题也有了深刻的思考。生命脆弱的飞蛾告诉我,掉进砖缝的香瓜子告诉我,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告诉我,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小飞蛾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双翅,来表达它对生命的渴望;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表达对生命的热爱;杏林子在病痛的折磨下,坚持写作,不向命运屈服。它们都一对生命的珍爱,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看来,,只要我们珍爱自己的生命,不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就可以让自己活得光彩有力,不管我们是健康还是残废。

比如:张海迪。张海迪,5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瘫。为了学习医学知识,克服了许多困难;为给乡亲们针灸治病,受到了人们的赞誉 。她不仅得到了别人的赞美,而且,也学习了许多知识。她在高位截瘫的情况下,自学了小学、中学的全部课程,自学了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当过无线电修理工。后来还攻读了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

然而,也有一些人,因为工作或学习上有一些不如意,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来世上只有一回,所以,我们一定要让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我们现在是小学生,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爱护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2篇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_。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_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3篇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虽然他的书看得并不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一直想要看的书。适逢考完会计基础跟道德,特想看点什么,就看了《布拉格之恋》,看完之后接着就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大概中午三点开始看,看完已经快十点。洗个热水澡,就爬上了床。

我是应该先看书的。

我觉得电影也阐释得不错。不过,当然,相对于原著,就逊色了很多。

我一边看电子书,一边想起电影一边扩展,我有些理解跟导演是不太一样的。我应该先看书。无疑,因为先看了电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知道我没看懂。因为它表达的太多,层次太多。很多地方,只要你细细品味,就可以读出很多深度。我想没有人一次全能看懂的。

我没读懂托马斯,没读懂特雷莎,没读懂萨宾娜,我大概谁也没读懂。我没读懂性友谊,没读懂自由,没读懂个性,但或许我读懂了他们的爱情。

托马斯对特雷莎的爱如此之深重,而他却企图轻轻的去爱。事实上,他可以为了她失去一切。特雷莎遇到了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男人,而且幸运的得到了他的爱,他的宠爱,但却觉得抓不住他。他们都只是知道对方在自己心里的绝对性,而没有被告知自己在对方的高度。他们于对方,已不仅仅是爱。但他们一起的生活, 除了爱之外,却隐含着痛。生命不能承受的痛。

不过结局很美好,像个童话。他们最后终于完全的走入了对方,属于彼此。 我喜欢这个结局。

所有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是萨宾娜。但我最读不懂得也是她。她爱的是谁,她追求的是什么,她想要怎要的生活。她一直走,一直逃,她最后会停留在哪里。

我喜欢电影里特雷莎和萨宾娜互拍裸照的那一段。赤裸相对,很多感情都是可以被理解和谅解的。我觉得那以后特雷莎不会再对萨宾娜怀有敌意。

有点庆幸,这本书不是高中以前看的,不然读不懂得会更多。以后有时间还可以再看。生命,生活,很深的艺术。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4篇

人们时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人们总是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是将来甚至来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我们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那么,事实上又真的是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难以承受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医生托马斯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身上,灵魂与肉体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赏读这一段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的文风类似于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特雷莎的妈妈——萨比娜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继而去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离过两次婚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却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原本拥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获得自己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这才意识到一切正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拥有的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着女儿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丢掉了灵魂。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最终也只能在“卡列宁”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将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承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终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于曾经的生命之轻,都将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另一方面,米兰所要传达的爱情观又是什么?“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太多的理性思维去思考它,那么爱情将不再纯正。然而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们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随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才恍然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爱情亦或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问题,选择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打抱不平还是熟视无睹?在这种情况下,这本书的确帮了我们不少忙,远离轻松选择刻苦,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给自己力量,就像托马斯念着这句话离开医院去波西米亚找特雷莎并与之共度一生一样。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任何比较都不存在。”这是托马斯最初对是否开始这段爱情的挣扎。其实,我本人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诚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选择却太多太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在过去失败的决定中,吸取经验从而对下一次抉择展现出十足的信心,而对与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人是否快乐。

正如米兰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一笔。也许生命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所谓正确、错误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或许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这“生命之轻”,都好像是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领悟。当我们渐渐长大,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将是云淡风轻,尘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00字 第15篇

开篇是《轻与重》,我想一个人生命的轻还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的联系吧。不管我们的生命是不是永恒轮回(因为这个问题会让人陷入窘境),我们应该做的是关注当下:everyony 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 on what he does today.生命的真谛不是我们身上贴了多少标签,而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与轻松。有时改变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脚踏实地比较安全吧,过山车的落差带来的感觉是刺激,但完了以后也会感到失落。就像托马斯,也许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过程,但最终还是归于平淡或是注定孤独。一生都在寻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编好多谎言,一会儿骗情人,一会儿哄妻子,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后骗的还是自己吧,虽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怜的,这一生用全部精力爱托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躯壳。也许在享受生命的过程中托马斯感觉飘起来了,但我想在他最后闭眼的瞬间他并不快乐,而是悲伤,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难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吗?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吗?当他给别人说200多个的时候也许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但当他面对死亡时也许还有太多的不舍,不舍的不舍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价值还没有看到,眼角或许有一两滴心酸之泪吧,看到生命的历程竟被自己这么亵渎。

《灵与肉》,托马斯每天都在寻求肉体的快感,却忽视了灵魂的价值。在这里面我更喜欢萨比娜,她也是很爱托马斯的,也知道托马斯的不忠与浪荡,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离开,寻找新的生活。而且还有自己的艺术陪伴,她把自己的开心、失落、惆怅寄托在画上,虽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败但她在自己的画作上还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抚。她更爱自己的灵魂吧,在这片领域她是骄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为如此,弗兰茨才会那么爱她,因为只有弗兰茨看到了她的灵魂之美。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身体的重叠而是灵魂的交融。荧屏上有无数的爱情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都是坦诚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爱着对方,但并不是多么美丽的辞藻表达海誓山盟,而是切实可见的行动和充满爱意的眼神。当他们面对死亡时都是毫不思考的保护对方,而不是想托马斯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把她们都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爱人。但特蕾莎为什么最终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说:我爱你,女的说:对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难道继续说:我知道,但我依然爱你。此时人们会说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个女的对男的说:我爱你,男的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女的继续说:我依然爱你。人们就会说不要脸的小三。为啥世界对待男女这样不公平。正因为这样肯定特蕾莎觉得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是被世界默认的。但世界虽然默认,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say good bye.与其独守空房浪费青春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只为不虚度自己的生命。因为你不是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看来,特蕾莎的悲剧也不全是托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还在自己,因为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听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绝望吧。无耐!

也许养了卡列林是她最正确的选择,至少在无数黑夜身边还有伴侣。为什么有这么的人喜欢小狗,因为他们最为忠实,不会背叛直到自己生命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