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篇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比如高斯,爱因斯坦、牛顿。但我最最崇拜的还是我们中国人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马云。

知道马云最值得敬佩的是什么地方吗?不是手段、实力、而是勇气!在1982年18岁的马云第一次高考失败下学谋生,先后当作秘书,做过搬运工、后来给杂志社蹬三轮送书。一次偶然的机会马云在帮浙江舞蹈协会--抄文件的时候接触到路遥的代表作《人生》,这本书迅速改变了马云的思想,马云从书中体悟到“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关键处却往往只有几步”逐下定决心,参加二次高考。1983年19岁的马云二次高考依然失利,总分离录取线差140分,但受《排球女将》永不言败的精神激励,准备参加第三次高考,1984年20的马云第三次高考艰难过关。他的成绩是专科分数,离本科线还差5分,后因马云同专业不满马云被调配到外语本科专业,捡了一个便宜,跌跌撞撞、摇摇晃晃进入了杭州师范学院本科。

马云经过一波三折终于考上了大学,后马云还创始了阿里巴巴和淘宝,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

马云虽然长得相貌平平,但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就是他成功的原因。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位让你崇拜的对象,我也一样,看了我的介绍,你们肯定能猜出他是谁。

他是一位小男生,戴着副黑眼镜,他最常说的话是“你们让开,我来。”。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你一定猜出他是谁了吧,他就是——张瑞祥。张瑞祥同学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他非常真诚善良,他经常在同学有困难时去帮助他们。

在一次美术课上,我和杨辰皓做同桌,他在看着美术课本,心不在焉的样子,老师管教了杨辰皓几次,可杨辰皓还是不认真听课。突然,在我左边的杜佩芸同学喊道:“老师,他吐了!”我转头一看,果然,杨辰皓把呕吐物吐在了美术课课本上,讲台边和课桌上。美术老师问:“有谁来擦一下?”很多同学开始还不敢,没有几分钟,就有许多同学跑来了。他们大都是拿着毛巾,在杨辰皓的课桌上乱甩几下,就捂着鼻子回去了。这么一擦,桌上更脏了,地上也有了。杨辰皓身上也有了,老师让杨辰皓去洗一下,这时,劳动委员张瑞祥赶来了,他看到大家惊恐万分的样子,就说:我来吧。“说完,他一路小跑,脸上带着欢快的激情,跑到后橱拿拖把去了。

张瑞祥同学吧拖把洗净以后,拿到杨辰皓的座位边,拉开他的椅子,把拖把伸了进去。我看见张瑞祥同学在卖力地拖着吗,不一会儿,地就干净了,一股臭味也没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张瑞祥,一位值得我崇拜的小男生。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3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他或许是德高望重的人,或许是我们身边最平凡的人,不过,共同点在于,他们身上总有某些优点吸引我们,让我们发自内心地感动——

俗话说得好,“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人人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就是“阳光姐姐”——伍美珍。

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标题往往都非常古怪,如《眉飞色舞的飞猪》中的《这个变态的家伙拧我的脸蛋了》《眉飞色舞的斑竹飞猪》,一下子就能吸引住我的眼球。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会拿起伍美珍姐姐的书细细“品尝”。有时我“扑哧”一声笑出来,便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阳光姐姐还是《阳光姐姐教作文》的主编呢!虽然我在上面发表过两三篇作文,可是我的作文还是会平铺直叙,犹如一杯没滋没味的白开水。我希望,通过不懈努力,成为像阳光姐姐一样的大作家,像魔法师一样,把“白开水”变为甜滋滋的“蜂蜜水”!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4篇

我们总能听到这样的话“哎!这都是命中注定的。”每个人的命运真的是注定好了吗?海伦凯勒可不这么认为,在遭受巨大的不幸与挫折之后,她凭着坚强的毅志与命运抗争,战胜了困难和失败,成了命运的主宰者。

海伦凯勒1880年出生于美国一个小镇,她从小聪明过人,然而不幸的是,当她一岁多的时候,一场暴病夺去了她的视、听、说的全部能力,无情的现实把这个小女孩投进了黑暗与寂静、混沌与无知的世界之中。小海伦7岁时,父母为她请来了一位名叫安妮莎莉文的启蒙教师,从此,这位教师使海伦的一生发生了极大的转变。

一天,教师把海伦带到水房,用水管中清凉的水滴在她的一只手上,同时在另一只手上拼写“水”字,这使海伦认识到宇宙事物都各有名称。老师把海伦带到郊外,或在家里,见什么东西就摸什么,就在她手上拼什么词,小海伦很快就记住了。

海伦要学会说话,盲聋哑学校校长富勒小姐亲自教她,富勒小姐发音时,要海伦把手放在她的脸上,用感觉来刺激舌头和嘴的牵动情况,然后模仿着发音,慢慢地,海伦开始用嘴说话了。经过艰苦的训练,海伦以超人的毅力开始学习英、德、法、拉丁、希腊五种文字,并且掌握了这些文字。

后来,海伦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以优异成绩考取了美国第一学府——哈佛大学。21岁,海伦写了一本自传体的书――《我生活的故事》,轰动了美国文坛。在此后60年中,她一共撰写【写作】了14部著作,成为世界著名的作家。而且,她还把毕生的精力和学识倾注【集中到一个目标上】到为盲人和聋哑人谋利益的公共事业中。

我崇拜海伦,因为我知道“人不是靠命运安排活着的,而是安排命运的”!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5篇

在生活中,我崇拜的人很多,有诗人、有作家、有明星、但我最崇拜的人是海伦·凯勒。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一八八二年在她出生19个月后,因生了一场病后失去了听觉、视觉和说话的能力,她仅仅只享受了19个月的幸福生活。但是,她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却创出了人间奇迹。后来,她家里人为她请来了安妮莎莉文老师,这老师的教育方法很特别,她从不把海伦关在房间进行死板的注入式的课堂教育。是这位老师影响了海伦的一生,在生活中学习,使海伦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从此她几乎把玩的时间注入到学习上,她像一块干燥的海面允吸着知识的甘露,她不禁用手势说话,后来还出了书,像正常人一样,甚至比正常人更好。海伦不但自己过着充实快乐的生活,她还让成千上万的聋哑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她四处奔走发表演说,为他们谋求福利,证明他们可以自食其力,海伦的世界没有色彩,没有声响,她的一生确是流光溢彩的。

海伦是一个奇迹,命运给予她的是不幸的,但她却不因此而屈服于命运,她凭着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奋勇与命运抗争并最终冲破人生的黑暗和孤寂,赢得了光明与欢笑。我要学习海伦·凯勒的精神。乐于助人,艰苦奋斗、坚韧不拔、热爱生命、献身社会的高尚品质。这是我最为崇拜的。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6篇

我最崇敬的人——居里夫人。这个名字,我们一点也不陌生,她是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是物理学的一个新的计量单位“居里”,是一条条科学定律,是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

居里夫人1867年11月7日出生于波兰,她的一生都奉献给科学事业,“弱者坐待时机,强者制造时机。”这是她说过的一句话,我所理解的她便是强者。她做出的奉献无人能及;她付出的代价胜于一切;她的美丽无以伦比。不管是居里夫人的外在还是内在,都是一样的美,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她的内在美远远比外在更加的美丽。

她从16岁开始,成年累月地学习、工作,整整50年了。但她仍不改变那严格的生活方式。她从小就有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早年她为了供姐姐上学,甘愿去别人家里做佣人。在巴黎求学期间,为了节约灯油和取暧开支,她每天晚上都在图书馆读书,一直到图书馆关门才走。提取纯镭所需要的沥青铀矿,在当时是很贵重的,他们从自己的生活费中一点一滴地节省,先后买了8、9吨,在居里先生去世后,居里夫人把千辛万苦提炼出来的,价值高达100万金法郎以上的镭,无偿地赠送给了研究治癌的实验室。

她淡泊名利,只为了做出奉献造福人类,连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都曾经赞赏过她这样的精神。难道这样一个人都不值得我崇敬吗?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7篇

有人佩服梅西,他在球场上是全能的;有人佩服贝多芬,他能演奏出无数首乐曲;有些人钦佩博学的鲁迅。而我最佩服的是每天和我相处的——妈妈。

我记得有一天,我妈妈要帮我织一件毛衣。我高兴极了,赶紧说:“谢谢,谢谢妈妈!”“没关系,只要我帮儿子,我什么都愿意做!”母亲和蔼地说。

过了一个小时,我看到我妈连个领子都没织,我就说:“妈,别织了!看这进度,肯定是织成猴年了!”妈妈还是这么说:“没关系,只要我帮儿子,我什么都愿意做!”我被妈妈的真诚感动了,热泪盈眶地说:“妈妈,你对我真好!”

过了几天,毛衣织了一半,妈妈的眼睛也起了黑眼圈。我着急地说:“妈妈,你还会织毛衣吗?”不会织就别织!”“儿子,别担心,我会没事的!”母亲轻声说道。突然,最让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在织毛衣的时候,妈妈的手突然抖了一下,针扎进了她的肉里,鲜红的血流了出来。我赶紧喊道:“妈妈,你没事吧?”但我妈还是淡定的说:“没关系,只要帮儿子,我什么都愿意做!--

我妈的衣服被血染红了。我看着她,不禁叹了口气:妈,你今天不仅送了我一件毛衣,还送了我一份浓浓的母爱!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8篇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的人,但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医生是个崇高伟大的职业,治病救人。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9篇

我崇拜那些品德高尚的伟人,但是我也崇拜我们班的那些“伟人”——甘若雨。

甘若雨的写作能力那是异常的好,超出常人。

甘若雨好像非常喜欢写,一周要写三到四篇,我只可以写两篇。一篇周记写出来要近1个小时,甘若雨写了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太厉害了,质量比我们还要高!

甘若雨的脸是椭圆的,有一个樱桃小嘴,手指不粗也不细。

想要的一个大奖是非常非常难的,可是对她来说是想得到就得到的,只要随便写一遍好就可以得到!据我所知,甘若雨已经有三篇周记被《我的第一本日记》录取了,真厉害,我就不行。而且她还有一次不知道是哪篇周记写得好,还得到了30元的稿费,我们都羡慕死了!

甘若雨爱写,所以她的写的好,没有人天生就会写得一手好,那是要慢慢写,慢慢练地练出来的。我每天晚上都要练古筝,没有时间写,不过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所以我要向甘若雨那样,爱上写作,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有成果的,她就是我的榜样!

我崇拜甘若雨,以后一定努力向他学习!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0篇

他,高高的个子,胖胖的脸,红红的小眼睛,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就要求我写完作业,就带我去参加他的竞赛,他的答卷真是让我大吃一惊。我也很崇拜他。他是一个爱学习的人,每次下课的时候,总能见到他,而且还有一点点的小进步。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的中午,我们全家人一起到了学校,到了那儿,我们一进去就看见了他在做课间操。只见他一会儿跑步,一会儿跑步,做了很多热身运动,他做得可认真了。我们在一边拍手打节拍,他做得还是那么认真,那么仔细,一丝不苟,不像平时一样,有一点点的漏洞,他也在认真地做,我们看见了都很好笑,就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是一个热爱运动的人。每当他跑步累的时候,就会想到运动会上他最拿手的项目是跳绳了,他会用一个个长绳做垫子,还会一次次的把绳子卷在他腰的前胸前,还会一次次的在他的胸前跑步

他还是一个爱读书,每次下课的时候,他都会拿出自己心爱的课外读物。有一次,他看完一本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了面包一样,狼吞虎咽,一直吃了好几个钟头。还有一次,我在教室里看书,看到了一个人,他一直在看书,他还在看,这就是我崇拜他的人。

你们说我的班长是不是很热爱运动呢?我们班的同学都很喜欢他,我也是。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1篇

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吗?是老师。老师就像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就像一股清泉,向孩子们的心田注入知识的甘露;老师就像北极星,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们的老师——丁老师。

丁老师披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犹如瀑布一般。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说起话来经常带着笑容,看起来美丽极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不管同学们问老师什么问题,老师准能帮我们解答,同学们都说丁老师就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一次,班上的小明同学出了一个谜语“一手拿针,一手拿线,打一成语”,全班顿时沸腾起来,各种答案接二连三地道出;“天衣无缝”“错”。“穿针引线”“错!”接连几个同学都败下阵来。同学们有的急得直冒汗,有的抓耳挠腮,还有的坐立不安……最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救星”丁老师的身上,只见她眼珠骨碌一转,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一手拿针,一手拿线,就是对着针眼穿针,那不就是望眼欲穿嘛!”“完全正确”大家还在思考,小明却赞叹起来,同学们一想还真是!都对老师竖起了大拇指!怎么样,说丁老师是《十万个为什么》的确名副其实吧!

丁老师还是一本《幽默大全》,她时常用她风趣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一次,一位同学在课堂上咬手指,被老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丁老师没有批评他,而是幽默地说:“现在我们班上有个同学在吃薯条,吃的可香了。”我们感到莫名其妙,随着老师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位同学正在津津有味地咬手指呢!我们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羞得满脸通红,从此以后再也不咬手指了。

丁老师知识渊博,幽默风趣。丁老师是书,更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喜欢丁老师。我特别崇拜丁老师,长大后我也要做一名像老师一样优秀的人民教师!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2篇

有人崇拜歌星,因为他们能唱出美妙动听的歌曲,有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可以画出栩栩如生的美景,而我所崇拜的对象却是那一直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清洁工。

清洁工们平时都穿着一个黄色的马甲,头发上还停留着扫马路时粘上的灰尘,因为一直以来的风吹日晒的辛苦工作,他们的面色都显得非常憔悴。

以前我特别讨厌清洁工,因为他们身上总是脏兮兮的,穿着不干净的衣服,可是有一件事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一天清晨,我起床去阳台收衣服时,看见一位清洁工在扫地,远远望去,他佝偻着身子,一刻也不停歇,同时还不停地用袖子擦擦额头上的汗珠。吃完早饭,在上学的路上,我又看到了这位似曾相识的清洁工,她还是默默地重复着她那日复一日相同的工作。突然,一阵清脆的声音传到我耳边,原来是一位时尚白领走了过来,她路过清洁工旁边,一直低头工作的清洁工不小心扫到了女孩的高跟鞋,干净的鞋面上染上了一些灰尘。女孩立马怒气冲冲地对清洁工说:“你怎么扫的,下次注意点,真是的,把我的鞋子都弄脏了!”清洁工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来帮你擦擦吧。”但是那个女孩却扬长而去,清洁工愣了一下,又默默的低下头继续扫地。

看到这一幕,我突然觉得清洁工其实很可怜。这位一看就受到过高等教育的白领,怎么可以这么对待清洁工呢!正是清洁工每天的辛勤劳动,才让我们生活在一个干净的环境里,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会变得多么脏乱差呀!从这件事以后,我愈发的崇拜他们了。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清洁工。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3篇

我崇拜的这个人不是个伟大人物,也不是出色人物,而是我亲爱的爸爸。

我崇拜爸爸的理由有三条。

一好学上进、刻苦勤奋。

爸爸的老家在农村,家里很穷,爸爸凭着他的勤奋考上了军校,转业后分配到了市里工作,要不现在正在家种田呢!听爸爸说,他上中学时连菜都吃不起,但每天都努力学习,有时一道题的解法会在睡床上想起来。真是太辛苦了。就凭这一点就令我佩服万分了。

二仔细认真、严格要求。

老爸有句话常挂在嘴边:”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爸爸做事特别认真,就拿他检查我的作业来说吧,那可是逐字逐句地检查,我做的每一道错题都难逃爸爸的”火眼金睛“。每当他发现错题时,总会严厉地说:”你仔细看看这道题做得对不对!“每当这时,我总会不情愿地把错题改过来,然后再听候爸爸的”发落“。这还不算,爸爸还会再出几道同类型的题让我做,直到我全部弄懂为止。爸爸这人可真认真啊!我要想在他的眼皮底下耍点小动作,还真不容易!

三耐心指导、循循善诱。

我唯一不遗传爸爸的优点就是数学能力,反而对语文很入门。每次遇到数学难题想不出来,就去问爸爸,在爸爸那里总能得到正确的答案,并给我耐心讲解,有时画图、有时找来实物演示,诱导我弄明白为止。

凭这三条,我已经佩服的老爸五体投地了。我最崇拜、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亲爱的老爸!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4篇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5篇

闻一多,他不仅是一个卓越的学者,激情澎湃的优秀诗人,还是一个言行一致,敢于牺牲,为祖国而献出自己的生命的革命烈士!闻一多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是一位爱国者,对祖国大地与人民充满了责任心,通过他写的诗歌能表现出来;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想用文化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当他发现文学古籍已改变不了衰弱的民族时,就决定当一名革命者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他用他光辉的一生来证明他是“口的巨人,行的高标”。这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特别的是因为我常常在不注意的时候,犯了言行不一致的错误,影响了我在人生道路上健康的成长与在逆境中前进。

记得有一次,我爸爸妈妈叫我不要玩纸和胶带,但是行动却往常一样,没有任何改进,而且还退步了。因此,爸爸妈妈都已骂我了,我也都答应不玩了,可还是没有任何改进,跟以前一样。

闻一多先生只要看书就一直做到底,从未没有分散过注意力,而我却经常在学习中分散过注意力,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次我在学习的时候不专心老是分散注意力,一会儿拿这本书看看,一会儿再拿那本书看看一会儿再写写作业,这样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我也正在改正。

还有一次,我在看动画片,看动画片我也是不专心,忽然听见有什么动静了,我立马就到“事发现场”去看看怎么回事但每次到我知道的时候都是芝麻大的小事,不值得一提,但也能体现出我的不专心。可我只能控制,别无它法。但我以后会以双倍的控制能力控制的。

我的这些表现都反映出了我的一心多用,言行不一致。闻一多先生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闻一多先生曾说过:只要迈出前脚,就不准备再跨进门里。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我最喜欢又最敬佩又最欣赏的闻一多先生写的诗歌是《七子之歌》。

我要向我崇拜的人——闻一多先生学习。特别学习他专心致志,言行一致的精神。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6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那些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者—平凡却又伟大的环卫工人。

每当我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是谁在辛勤地打扫着马路?每当烈日炎炎的夏天,是谁依然坚守在马路边?是谁让我们的城市始终保持得十分干净?他们就是每天我们在马路边、街道上都能看到的辛劳的环卫工人。

他们的生活中缺少掌声和鲜花,充满劳累和艰苦,但他们没有半句怨言,只有看到人们因为环境整洁而心情舒畅时,他们的脸上才会浮现出满足的笑容。但是,有些人不但没有帮助减少他们的负担,还不断的乱扔垃圾,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

有一次傍晚,我哼着小曲在小区里散步。一位穿着橘红色工作服的奶奶,鬓角已经斑白了,额头上几道深深的皱纹,镶刻着岁月的沧桑,背也有些驼,左手拉着扫把,右手拿着簸箕,正在扫着地上的垃圾。这时,一个穿着洋气的老板大摇大摆地向着环卫工人迎面走去,随手将手中喝完的可乐瓶扔在了地上,头都不回的向前走去。这时环卫工人说:“先生,请你把地上的可乐瓶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这位大汉不屑地说:“你们环卫工人本来不就是要扫地吗?再说我们不交税,怎么养活你们呀?”说完便气冲冲的走了。老奶奶听后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弯下腰把可乐瓶捡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继续去清扫垃圾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更加深了我对环卫工人的崇敬之情。

试想,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地球将会变成垃圾场。我们要向环卫工人们致敬,向他们学习,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做的平凡而又简单,却值得我钦佩。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7篇

那是去北京旅游的第三天,灼热的阳光照射在八达岭上,蜿蜒的长城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愈发显得古朴典雅。我们遵从了导游的建议——乘坐缆车观赏八达岭的全景。

在漫长的等待中,一位身穿红色志愿服的叔叔映入了我的眼帘:他正扶着一位拄着拐杖、走路东倒西歪的老爷爷,一步一挨地向前走着。他双手环绕着老爷爷的腰,几乎要把他抱在怀里。他是谁?跟老爷爷什么关系?老爷爷这么大年纪了,走路不方便,为什么还要来旅游呢?太多的疑问涌上了心头。

仔细一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有一位推着轮椅的叔叔,胳膊上大包小包挂了两个,脊梁上还背了一个旅行包。显然,他正努力绕过人丛,想要跟上志愿者叔叔和那位老爷爷。

“该上缆车了!”爸爸说道。我一回神,不知什么时候,志愿者和那位老爷爷已经到了跟前,噢,老爷爷和我们同坐一辆缆车。老爷爷脸色通红,额头不断沁出豆大的汗珠;那位志愿者叔叔四十岁左右年纪,鼻子稍微向下凹了一点儿,他一直低垂着头,佝偻着身子,注意着老爷爷的脚下。看着那转动迅速的缆车,我不禁暗暗地捏了一把汗。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叔叔说道:“让我来,让我来!”那位志愿者叔叔呢?把老爷爷的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嘿——”的一声把老爷爷抱了起来,二人一起登上了那令老人害怕的缆车。

视野开始变得开阔,一望无际、宛若长蛇的长城被阳光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犹如一条金鳞巨蟒。漫山遍野,绿意盎然。老人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相机,兴高采烈地拍着。最后,他把镜头转向了志愿者叔叔说:“年轻人,我来给你拍一张!”志愿者叔叔嘿嘿一笑,什么也没说,等老爷爷拍完,他又把目光投向了远处的风景。

一个不要报酬的志愿者,一个陌不相识的老爷爷。是什么促使这位志愿者叔叔像儿子一样细心呵护和帮助一个陌不相识的老人?是一种乐于奉献的可贵品质,是一种社会大爱的胸怀,是一种引领道德的社会责任!

在这“老人倒下无人敢扶”的当今,这样的志愿者叔叔就是我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8篇

一说到我崇拜的人,我立刻就会想到我的姐姐――王楠。

我的姐姐已经26岁了,在银行工作。她上小学、初中都是她所在班级的班长,从未间断。到了高中、大学也是学习委员,特别在高中阶段,她还是所在学校学生会的会长呢,听说她在学习上有许多的妙招!再看看她外表,方方的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儿,能说会道的嘴巴,眼睛大大的,水灵水灵的,好像要说话似的。她每天扎着一束高马尾,看着既清爽又精神。

刚才说了我姐成绩好,可这好成绩可不是飞来的哦,这都是与她的刻苦努力和学习妙招是分不开的。一次我到一酒店参加聚会,恰好我姐也来了。我在背课文,姐姐走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问:“你是怎么背课文的?”我抬了抬头:“一个一个字地往脑袋里记呗。”姐姐皱了一下眉头:“你别这么死记硬背,虽然这样也会背上,但这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多久就会忘记。”我连忙问:“那怎么办?”姐姐眨了眨眼睛,笑着说:“你先看课文写了件什么事情,然后多读几遍就能背上,把课文主要内容背上就OK了。如果这样还是记不住,那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难背或背不上的地方抄几遍,也是一个好办法!但再好的记忆,你很长时间不去想它,也会忘记的。温故知新,下课可利用课余时间把以前需背诵的地方多读多背几遍,对你有益无害。小学是基础,你一定要好好学,以后,有难题或在学习上遇到什么难点就找我,姐姐教你!”我于是按照姐姐教的方法背课文,果然不出20分钟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我楠楠姐才貌双全,做事豪爽,学习妙招多多。她还常用我喜欢的礼物来激励我学习,我怎能不崇拜她呢?我可是她的头号粉丝哟!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19篇

我的爷爷非常帅气。他浓眉大眼高鼻梁,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身高不高却挺拔,快七十岁却依然精神抖擞。只要外出他就会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头发梳得服服帖帖,脸洗得清清爽爽,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给人感觉很干练的样子!

爷爷退休前是一名厨师,他会做很多菜,熘肝尖、青椒肉丝、东北饺子……最拿手的菜当属红烧肉。他做的红烧肉色泽艳丽,味道鲜美。最让我惊奇的是爷爷做饭时会一边做一边把他的“战场”收拾的非常整洁,让我敬佩不已!

爷爷一直以来做事认真。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接送我上学并给我们做饭。那是一个周一,下着雨,我起的很晚,匆匆地吃饭,匆匆地穿衣背书包,爷爷已经骑车到了我家楼下,“滴滴”两声喇叭响,那是叫我下楼的铃声!由于时间紧迫,我忘了带雨衣。刚出大门,雨下得大了,他一边关切地问:“你的雨衣呢?”一边用手收拢我没穿整齐的衣服。“哎呀,忘了!”我说,“我再回去拿?”爷爷看看天说:“别拿了,时间来不及了!”说着脱下他的雨衣裹住我说:“你穿我的,雨不大,没关系!”很快,我们到了学校,我看到细密的水珠沾满他一身,脸上不断有水流淌下来!他挥挥手让我赶紧进去……晚上是妈妈来接我,到了爷爷家,我就看到他面色灰暗没有精神,估计是淋雨生病了,就是这样他依然做了好几个菜,而且还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顿时我热泪盈眶!

这就是我的爷爷,他做事干净利索,对待别人认真负责。虽然他只是一个平凡的老人,他对人对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学习。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0篇

在这美丽的地球上,我有我最亲的人,也有我讨厌的人,还有我最崇拜的人。今天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一米七零的个子。不高也不低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我最喜欢爸爸的笑容,因为爸爸一笑特别和蔼可亲。而并不是因为爸爸的笑容,我就崇拜爸爸,而是因问一件太平常不过的事情。

暑假的一天,我刚好爸爸不给我布置的10页题做完,爸爸便和我说:”要不,我们天去游泳吧?“我一听,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地说:”耶!同意!“在晚上时,我兴奋得睡都睡不着,连做梦都梦到我们去游泳了。

第二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王叔叔一家如愿以偿的来到游泳馆游泳,我们换好游泳衣后,便下了水。哇!好舒服呀!谁知,爸爸的一句话打破了我的舒服劲儿 ——”我来教你游泳吧!“就这样我的一段艰难的历程开始了。

“你看,手要这样扒,不能那样。腿呢,自然要这样了。”我被爸爸话中的“这样”“那样”给搞的迷迷糊糊的`。我气疾败坏的说:“不学了,这么难。爸爸,你让我自己玩一会儿呗。“爸爸接着就说:“做什么是不能做到一半就放弃,只要你努力,什么困难都会被你克服的。有句俗语叫:“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知道吗?“唉——是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一定要做一个有心人!

现在你们知道我崇拜我爸爸的那一点吗?哎,对了,就是这一点——坚持不懈!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1篇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平平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2篇

我最崇拜的人是李小龙。

李小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做了一些不平凡的事。他只身来到美国,边打工边读书,不管遇到任何艰苦的事,他都不退缩,终于考上了美国的加洲大学。他刻苦钻研,为了提高自己的武术,找遍了各地的武术大师,取长补短。终于创建了自己的拳术----截拳道。

李小龙为了提高自己的功夫,到公园去模仿狮子`老虎`豹子`狼`猴子等动物的叫声,从中得到了启发

李小龙为了以武会友去参加加洲空手道大赛,因为他对空手道不在行,所以他找到自己的徒弟,曾经是空手道教练的木村,在一翻苦练后,李小龙渐渐对空手道有了新的认识。加洲大赛开始了,李小龙凭着自己的努力打进了决赛,这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个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最后在争夺冠亚军时,李小龙的对手是阐联三届冠军的九段空手道大师霍夫曼,李小龙一开始就被对手用过肩摔和高边腿打倒在地,这时,李小龙用动物的叫声把霍夫曼搞得心烦意乱。霍夫曼把李小龙的颈子掐住举了起来,李小龙趁这时用腿把霍夫曼的手抓住一转,霍夫满就摔了一跤,李小龙在用截拳道的一招就把霍夫曼降服了。

我崇拜李小龙的中国功夫,还有他的钻研精神和不怕艰苦的精神,我一定要学习他那刻苦钻研`不怕艰苦的精神。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3篇

妈妈的爱是一棵绿树,即使是严寒的酷暑,也能让你的心中洋溢着清凉;妈妈的爱是一缕阳光,即便是在寒冷的冬天,也能让你的心灵感受到温暖;妈妈的爱是一泓清泉,即使经历岁月的风尘,也能让你的情感清明澄澈,妈妈就是很伟大,付出的永远比得到的多。

在记忆的长河中,有许多可亲可敬的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我那勤劳质朴的妈妈。

我的妈妈虽然不是很漂亮,不是很年轻,但在我心中妈妈是最伟大的。妈妈在一天天的变老,而我却长大了,妈妈的心血都注入了我的体内,他浇灌着我,让我茁壮成长。我就像一张作文纸,妈妈书写着我,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她对我的爱。

妈妈是伟大的,她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他是我呱呱坠地时的第一个老师,他教我走路、说话。当我走出第一步,妈妈激动的留下了眼泪,因为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步,是妈妈理想的第一步啊!当我叫出第一声“妈妈”时,她又是那样的高兴,而现在,我每时每刻都在叫这个我最崇拜的人——妈妈。

妈妈是我的良师益友,他和我之间,并没有老师学生间那种触电般的感觉,而是那种亲切、温和、随心所欲的感觉。她叫我做很多家务,当我不懂时,她就是一次次的重复要点,并实际操作给我看。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想,这就是妈妈最大的愿望吧。

我爱我的妈妈,她永远是我心田上的百合花。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4篇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5篇

人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说起我崇拜的人,那就是篮坛巨星科比布莱恩特。

说起科比,不得不提的是他那令人仰慕的绝杀。在我的记忆中,最难忘的一次便是2010年1月1日,湖人与国王的比赛。在比赛剩下5秒时,湖人106比108落后,希望全都寄托在了科比身上。加索尔接到了球,想传给科比,可是科比被防得死死的,就在最后关头,科比摆脱了防守,艰难地接到了球,千钧一发之际,他在三分线外出了手。只听“唰”的一声,球呼啸着飞进了篮筐,现场沸腾了!

看了慢动作回放,科比出手后还有秒,湖人队获胜!

科比在如此关头,担负着重担,承受着压力,还能进球,他的技术与心理素质值得我肯定与仰慕。

科比在比赛中受过大大小小的伤。在2009年1月12日,他在与韦德的对位中,撞得头破血流,不一会儿就浸红了他的半边脸。可是科比只是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便又投入了战斗。2009年1月20日,湖人对阵骑士,科比被詹姆斯戳伤了无名指,检查后是脱臼,便把无名指接好,与此前受伤的小指绑在一块。科比在下半场,仅用三跟可用的手指,出场了41分钟,带领球队取得了胜利。科比不屈服于伤痛的精神足以让他成为我最崇拜的人。

当我们把他看作人,他却在俯视世界,当我们把他看作神,他却在仰视世界。这个人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我最崇拜的人一篇作文 第26篇

王璐姐姐是我最崇拜的人。你想知道为什么?别急,听我细细解说。

要说王璐姐姐,真是多才多艺:弹钢琴、说相声、画画、电脑,她无所能,无所不通。最令我佩服的是,她居然在新加坡最有名的安德逊中学读书而且成绩优异!不过告诉你一秘密,我还看见她闹的一个笑话呢!

一次,我们一起去游泳,我不小心摔到水里了,姐姐见了,便奋不顾身地来把我拉了上来。你别给别人说呀!她在水里打了几个滚,头朝天,身载在水底下,头上转眼间长出一个大包呢!

我姐姐还有一件称奇的事情。去年,我姐姐过马路时遇见一辆马来人开的巴士(马来人开车是不长眼睛的),“砰”的一瞬间,巴士从姐姐身上无情地轧了过去。这倒不算什么,在警察赶来时,她还能挣扎着说出电话号码、地址和父母地名字,这足足能让你大吃一惊!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她的生命几乎无药可救,一切似乎都没有希望了。可是在五天后却绽然亮出了一丝希望,她没有放过这一丝希望,紧紧握住生命,仍然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最后终于出院了,出院时她脸色苍白,可她克服了困难,把病魔完全地战胜了,就这件事,让全杨滁港的人震惊了。

怎么样?我没吹牛吧,我的姐姐是不是顶呱呱的“英雄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