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1

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局干部,现住××市××区××路××号。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19××)×民初字第××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变更××区人民法院(19××)×民初字第××号判决。

2.改判由上诉人抚养孩子C。

上诉理由:

(应祥述理由,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从有利于C的成长教育角度考虑,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由上诉人抚养C。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1.本上诉状副本×份

2.上诉人的收入证明

上诉人:A

××年××月××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2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与被上诉离婚纠纷一案,现上诉人不服鄞州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一审法院认定“原告__________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在  __________ _____  商店购买了_____  立式空调一台、_____  挂式空调一台、_____  电视32寸电视机一台、_____  47寸液晶电视机一台、_____  洗衣机一台、_____  冰箱一台、_____  微波炉一台、煤气瓶__________二只、电风扇二台、饮水机一台、_____ _____  电饭煲一只、电热水壶二只。同日,原告在_____ _____  家私有限公司购买了布艺沙发一套、玻璃茶几一只、大理石两用餐桌一张及餐椅六把、藤椅三件、小凳十二根”的说法是错误的。

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在一审法院认定的时间、地点购买了上述物品。一审法院作出上述认定的依据在于宁波市__________商店出具的证明一份、_____  市__________私有限公司订货单复印件一份,再无其它。然上诉人对上述材料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有异议,上述瑕疵材料不能在本案中作为证据使用。被上诉人提交的订货单,不仅真实性无法确认,作为证据更是瑕疵诸多。订货单作为一份合同,为何盖的是发票章?被上诉人购买时的发票何在?付款凭证何在?被上诉人提交的20__年8月9日的证明,既没有负责人签字也没有相应的付款回执或发票单据;起诉状是20__年8月8日书写,该份证明却是8月9日出具,在证明未出具之前,被上诉人是如何计算出价值53398元的财产的?不能排除系被上诉人为了凑足价值53398元的财产而虚构证明。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原告在婚前购买了晾衣架一副、自行车一辆、棉被九条、被套二套及原告自行刺绣的十字绣三幅现放置于被告施朝恩家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在婚前购买了上述物品,一审法院作出上述认定缺乏任何依据。结合一审被上诉人起诉时自行制作的财产清单,从被上诉人主张的棉被及被套合计10套到一审法院判决的合计11套,一审法院显然是混淆事实,枉法裁判!

再者,一审法院认定“原告__________现在宁波市鄞州塘溪欢乐购百货店任收银员,每月收入_____ _____  元”及“关于婚生子施竹玮的抚养费,应根据儿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因原告提供了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证明其月收入为_____ _____  元,故本院按照原告提供的收入证明酌定原告需每月支付儿子施__________抚养费_____  元”的说法是错误的。

本案中,被上诉人仅提供_____了_____ _____  百货店出具的证明一份,上诉人对该份证明三性均存在异议,且该份证明系超出举证期限提供,没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换句话说一审法院作出此认定的唯一依据就是这份自身存在瑕疵的证明。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作出此认定的依据不足。被上诉人的劳动合同何在?工资清单何在?社保缴纳证明何在?一审法院如此判决的行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5条的规定,更是为日后类似案件判决,即单凭一份证明就可确认其真实收入情况开了先河!

此外,既然是小孩抚养费的支付不仅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还要统筹小孩的实际需要及当地的生活水平,那么一审法院为何仍会判决被上诉人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宁波市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已经超过1300元/月的情况下,对于一个刚满周岁的小孩来说,500元/月的甚至1000元/月的开支够么?小孩是一审法院幻想中的百病不生、铁打石铸的么?一审法院显然是仅仅片面的考虑了被上诉人所谓的每月仅有_____  元的情况,而没有综合考量小孩的实际所需。

被上诉人现在尚且年轻,从现实角度出发,不符合宁波当地同龄段居民收入水平,试想一个年轻不到30岁的正常且健康女性,收入仅1600元/月何人会信?

再者,退一万步讲,纵使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现在收入水平为1600元/月,那么是不是被上诉人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或者抚养费仅支付300—500元/月?答案是否定的。被上诉人作为一名正常且健康女性,对于离婚后的收入及工作均存在未知性,现行收入水平不能代表被上诉人今后收入水平。恰恰相反,鉴于法院判决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具有稳定性,为使判决确定数额公平公正,应该以小孩日后健康成长所需为标准,不能单纯以被上诉人单方陈述的工资收入作为唯一考虑依据。

然后,一审法院认定“关于原告现放置于被告家中的晾衣架一副、自行车一辆、棉被九条、被套二套及原告自行刺绣的十字绣三幅,被告亦同意返还原告”的说法是错误的。

本案中,一审法院何来认定上述物品系被上诉人放置上诉人家中?上诉人何时同意所谓的返还被上诉人上述物品?被上诉人起诉时棉被及被套合计10套,一审法院为何作出的判决系11套?

二、退一万步讲,纵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诉人家中有类似被上诉人提及的财产,纵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初被上诉人确实是购买了上述财产,那么一审法院又凭什么认定现在上诉人家中存放的财产就是被上诉人声称的自己当初购买的财产?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自20__年结婚至今已有三年有余,被子被套就没有置换过?冰箱洗衣机等作为种类物,一审法院凭什么认为时隔这么久,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供发票、产品型号的前提下,就能将二者认定为同一物品?一审法院的判决逻辑显然错误!

按照一审法院的逻辑,以后审理产品质量纠纷都变得不再复杂:举个例子,只要买方甲向卖方乙购买过物品,一旦甲处的物品质量存在瑕疵,都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的责任,法院均可判决乙方承担责任。为什么?因为乙方提供过物品给甲方。殊不知,法院还需要查清楚甲方处的有质量瑕疵的物品,究竟是不是乙方提供的?能不能与乙方提供的一一对应?作为种类物,甲方是不是从其它渠道购买的呢?本案中,一审法院根本没有任何依据去核实上诉人处的物品是不是被上诉人婚前购置的同一批物品,那么一审法院的判决逻辑是否错误?一审法院单纯的跑至上诉人家中进行“清点”的意义何在?

三、一审法院认定“关于原告要求返还其个人购买的现放置于被告家中的个人财产的诉讼请求,被告答辩称该财产系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提供了购买上述财产的凭证,且购买的时间系原被告结婚之前,因属于原告个人财产,故上述财产应返还原告”的说法是错误的!

纵观本案全案证据,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被上诉人所主张的婚前财产现在仍是真实存在?一审法院凭什么来认定上诉人家中的财产系被上诉人婚前购置的同一批物品?一审法院为何会将被上诉人提供的不全的、存在瑕疵的证据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上诉人家中的所有物品是不是购置于双方结婚之前,一审法院就单凭被上诉人提交的瑕疵证明就可以直接确认?

四、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首先,一审判决内容超过被上诉人之诉请内容,违背了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原则及人民法院应当客观公正审理案件的原则;

其次,一审法院针对被上诉人所主张的诉请,在被上诉人缺乏证据依据的前提下依然支持被上诉人诉请,违背了法院应当客观公正审理案件的原则,更有甚至枉法裁判!

再者,一审法院诉讼费判决为何要减半?为何全由上诉人一人承担?一审法院的公正性何在?离婚案件中既然不存在胜败一说,虽然诉讼费也仅仅只有150元,但为何一审法院要判决上诉人一人承担?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中表述“上述物品经本院至被告施朝恩家中清点与被告家中物品可一一对应”,然截止上诉人收到一审法院的判决文书,也没有看到一审法院进行所谓清点所制作的任何材料,一审法院的清点是怎么样的清点?既然作为判决的依据,为什么没有经过上诉人及其代理人的质证?一审法院所谓的清点是怎样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3

上诉人:陈,女,汉族,1981年9月12日生,住郑州市二七区xx村。

被上诉人:刘,男,汉族,1978年8月25日生,住郑州市xx区路办事处x村18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民一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并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诉讼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破裂,判令离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xx年恋爱至20xx年4月10日登记结婚,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两人共同度过了漫长而又甜蜜的热恋岁月。两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关系从恋人到夫妻,两人的感情也随着甜蜜爱情的浇灌,由热恋到结婚,双方相互了解,性格相投,爱好一致,自然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

登记结婚不久,即20xx年4月26日,上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残疾,在此情况下,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感情不但没有破裂,反而使被上诉人更加关心、爱护、体贴上诉人,双方恩恩爱爱、卿卿我我的步入了婚礼的殿堂,即20xx年4月举行了婚礼,这些都是铁的事实,这些事实不会随着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残疾,也不会因为被上诉人的母亲劝说被上诉人离婚甩掉累赘而改变。

被上诉人在先后离婚诉讼中,均系母亲被迫而实施,被上诉人的表里不一,内心对上诉人及和上诉人温馨浪漫的共同生活非常思念、牵挂之恋,根本不愿意弃这个以前曾经拥有温馨的家,根本不愿意和上诉人离婚,导致今天两人离婚只是被上诉人父母被迫所致,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很好的感情基础,双方相互思念,如果人为的把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拆散,还不如成全被上诉人和上诉人,而一审法院对此不予查明,人为的认定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破裂,显然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查明本案事实后,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债务为元,错误。

1、上诉人向其父亲先后借款共计115600元的共同债务,应依法认定。

上诉人于20xx年4月26日发生交通事故,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xx年10月31日出院,住院治疗费104660元。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上诉人母亲看到上诉人伤情严重,就制止被上诉人不准到医院陪护上诉人,在住院期间,所交的医疗费自然只能向自己的父母借款。出院时,共向其父亲借款110000元整,而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于20xx年3月26日才向上诉人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86300元。而一审判决连最起码的先后时间不予考虑,就径直对上诉人先后向其父亲陈喜拴借款共计115600元因被上诉人未签名、系父女关系不予认定,明显错误。

2、上诉人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系上诉人的个人财产。

上诉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且在事故中承担重要责任,获得的赔偿费用86300元仅是总费用的40%。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上诉人获得40%的赔偿费用应系上诉人的个人财产。而一审判决混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获得赔偿的费用86300元和共同债务115600元相互冲抵后,就是共同债务,显然错误,望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后,予以改判。

三、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拥有的四层楼房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费16万元的共同财产不予认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xx年4月10日登记结婚,俩人为了有一个温馨而又美满的家庭,于20xx年10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栋十里铺村建设了栋40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该楼房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后共同建设的(有建筑许可证为证); 20xx年初,因规划被拆迁,政府对该房屋补偿了16万元人民币(每平方米400元),该房屋拆迁补偿费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所有。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再三申请法院对该楼房拆迁补偿进行调查,而一审法院对该楼房的建设时间、坐落位置、拆迁时间、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多少不予查明,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认定,明显错误。

四、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举行婚礼时收取的礼钱5900元不予查明,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举行婚礼时,收取的礼钱5900元,系被上诉人个人占有,在一审诉讼中,被上诉人对此也予以认可,而一审判决对此不予查明,望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

五、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居期间所需的抚养费只字不提、人为的不予查明,明显错误。

上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后,被上诉人母亲为使自己的儿子摆脱累赘,为使其再找到一个漂亮而又能干的妻子,不顾街坊邻居的劝阻和嘲笑,于20xx年6月底把上诉人驱出家门,遗弃上诉人。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诉人系被上诉人的妻子,因此,被上诉人应向上诉人支付从遗弃之日起至今的抚养费,即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期间的抚养费,每月为600月,抚养费共计24000元。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遗弃至今的抚养费不予查明、人为的回避,显然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

六、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后一次补偿90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上诉人的正常生活,明显太低,应予增加。

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致大脑偏瘫,虽伤残程度仅为八级,但劳动能力已完全丧失,现上诉人仍需要继续治疗,每一年所需费用25000元左右,而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抚养费仅为9000元,该费用还不够维持上诉人半年生活所需的费用(含医疗费)。因此,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抚养费明显太低,应予增加,或者按每年支付抚养费一次(每月按600元,每年为7200元),至上诉人再次结婚日止或恢复劳动能力日止。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11月27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4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___元整(暂算至起诉时止)

2.请求判决被告每月增加抚养费为_____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______________和被告_______________的婚生子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和被告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民政局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女儿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抚养,被告__________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为止。协议签订后,被告却没有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截止原告起诉前,被告欠原告抚养费共______________元。

原告今年已经十一周岁了,已经上六年级。明年就需要上初中。生活和学习的各项费用都大幅增加,再加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被告每月支付的一千月已经远远不够原告生活和学习。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故特请被告增加抚养费为每月___________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最高可以是抚养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按照被告的工资收入情况,被告完全有能力支付。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将来,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5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判决婚生子张XX归原告抚养,被告按每月1000元支付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上大学期间开始恋爱,当时双方为同班同学,毕业后双方继续保持恋爱关系,于20XX年X月X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XX年X月X日生育一子张XX。

原被告双方能修成正果受到很多同学亲朋好友的羡慕和赞誉。然而,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原告逐渐发现被告沉迷游戏,对原告越来越疏远和漠不关心。原告在生育张XX前,曾经引产三次,每次产后恢复期间,被告也不能悉心照顾原告。为了珍惜与被告的感情,原告只能默默忍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但是,原告的忍受完全被被告漠视!在原告再次怀孕(张XX)期间,被告却完全不顾及原告的感受和身体情况,与第三者刘XX持续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甚至多次以“老公”“老婆”互称!在原告发现后,劝其悔改但其完全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原告忍无可忍,多次提出与其协议离婚。20XX年X月X日,双方约好一同前往青羊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然而,让原告完全没想到的是,被告竟然公开将刘XX带到一起,原告在受到巨大刺激的情况下与被告发生了肢体冲突,后双方被带到XXX派出所。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但事后被告又拒不同意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原被告双方分居至今。

另外,被告在生活中对婚生子张XX完全不尽一名父亲的抚养义务!原告生下张XX做满月子后,无奈就让原告母亲将张XX带回了宜宾娘家抚养。至今,张XX都在原告娘家生活,并且已经入读宜宾市XXXX幼儿园。原告及原告父母竭尽所能并无微不至地抚养着张XX,然而,被告却只顾自己,基本就没有抚养过张XX,从未真正用心照顾过。

在多年的感情及婚姻生活中,原告处处为被告着想,家庭经济大全也大都交由被告掌握,在知晓被告出轨后也能想着为了孩子为了保全这个家,总是选择了包容、忍耐、默默承受。但被告却不知悔改,次次伤透了原告的心,直至原告万念俱灰,根本无法继续和被告维系这段痛苦的婚姻!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恩已断、情已绝,已无和好可能。因被告不同意一同办理离婚登记,原告无奈,只有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主持公道,判如诉请。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6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

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7

上诉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确认上诉人系哈尔滨市**区地段街号*栋*单元**室的共同承租人。

2、平均分割被上诉人买断工龄款*万元

3、依法判决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精神抚慰金*万元。

4、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法院判决中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居住的公产房的承租权没有依法确认。该房产系公产房,承租人为被上诉人的父亲田纪(已死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一直居住在道里区**街号*栋*单元至今,上诉人的户籍婚后一直在该公房,根据现行法律规定: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死亡的,共同居住或者在同一户口上的可以继续承租,上诉人作为共同居住人且户口一直在该公房,依法享有承租的权利。上诉人在庭审过程中依法要求作为共同承租人承租该住房,而一审法院置上诉人的合法诉讼请求于不顾,在判决中没有对该房产的承租权作出确认。致使上诉人母女二人至今无家可归,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确认上诉人对该公产房依法享有承租权。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8

甲方(男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_________(日期)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姓名)的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依据《xxx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被扶养人,现年_______岁,经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抚养权归_______(甲/乙)方。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______(甲/乙)方每月付给______(甲/乙)方_________元作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探望权

1、(甲/乙)________方对被抚养人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9

立协议人:

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性别:女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子女抚养协议书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上所述,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有父母双方作出约定。没有与子女生活的一方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定期定量的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子女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则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10

原告: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儿子张小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20__元/月;

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张小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11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

《民法典》于20__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于20__年1月1日生效!!!

具状人:

××年××月××日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12

上诉人:赵某。

被上诉人:杨某。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改判婚生女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每月支付20xx元抚养费;

二、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判决,改判坐落于南昌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杨某相应房屋补偿款;

三、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改判婚生小孩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每月承担20xx元抚养费用。

1、原审判决仅以婚生小孩杨X表示愿意随被告共同生活就将杨X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根据该条规定,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只是作为判决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判决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原审判决仅根据婚生小孩杨X的意见,而完全忽视上诉人更有利于抚养小孩因素,将婚生女儿杨X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2、原审判决认定,“综合考虑原被告的抚养条件及小孩生活、学习的实际情况,并从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出发,将婚生小孩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rdquo这是原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歪曲法律条文、偏袒被上诉人的表现。原审法院没有查明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抚养条件的事实,也没有查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哪方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事实,就以原则性、概念化的理由将婚生小孩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错误的。

3、婚生小孩杨X、杨Y跟随上诉人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她们的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xxx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显然,婚生女儿杨X、杨Y跟随上诉人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她们的健康成长。

(1)上诉人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上诉人在江西萍乡市强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地点在南昌,月收入有3000元。上诉人在南昌工作,方便照看小孩,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2)上诉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孩子在原告的抚养下有利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而被上诉人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小孩与其共同生活对小孩健康成长不利。上诉人思想健康、性格开朗,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能多方面启发和教育孩子,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反观被上诉人,性格偏激,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实施家庭暴力,去年4月份将上诉人殴打至严重脑震荡就是实例。被上诉人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对孩子身心健康影响很大,如果小孩长期生活在这种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中,会养成偏激的思维方式,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培养健康的生活心态。

(3)婚生小孩杨X、杨Y均系女孩,随着年龄的增长,其生理和心理问题会越来越多,更需要母亲的指导和帮助。由被告对其抚养无论是对其现在还是未来的生活更为适宜。且母性的关怀、体贴、细心对抚养、照顾孩子具有天生的优势。而且被上诉人性格冷漠,平时不管是对女儿的生活还是学习都不闻不问。

如果小孩判给他抚养,小孩不仅得不到母爱的关怀,而且也得不到父爱。

本来离婚就已经对小孩带来了很大的不幸,如果再因缺乏父爱和母爱的关怀给她们带来第二次伤害,那对她们的健康成长会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4)上诉人作为女性也40来岁了,在生理上再生育孩子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上诉人抚养孩子的生活环境更加稳定;而被上诉人男方的年纪正值壮年,其今后再婚并生育的可能性很大,会给小孩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

综上,一审法院将婚生小孩杨X、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应依法改判婚生小孩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

二、一审法院将坐落于南昌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判给被上诉人所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并依法改判。

一审法院依据婚生小孩杨X、杨Y判由被上诉人抚养且按揭贷款人为被上诉人,从而判决坐落于南昌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由被上诉人所有。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这一判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根据《xxx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规定,本案中,上诉人作为女方其并没有其他可供居住的房屋,同时根据上述分析小孩交由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故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该房屋应判归上诉人所有。

2、根据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得知,被上诉人存在家庭暴力,正是因为被上诉人的这一举动导致家庭关系无法在继续维持,直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该房屋应判由上诉人所有。

据此,坐落于南昌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应判由上诉人所有。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在查实究竟后,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抚养费上诉状二审范文 篇13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所地_____市_____区街_____号,身份证号

上诉人因经济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__)中民初字第2114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改判,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依法应当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元及经济补偿金元;

二、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78500元;

三、持上诉人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的请求;

四、给付上诉人门诊费用元及25%补偿金178元;

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元及经济补偿金元)。

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