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通知xxx 第1篇

7.数据自动采集。建立县级智慧矫正自助终端,自动采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人脸、指纹、声纹等数据;通过语音转写技术,自动生成相关数据。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20日

8.自助矫正。在县社区矫中心及局一楼大厅、先实现河谷四个乡镇司法所配置自助终端,实现对报到登记、日常报告、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公益活动等信息自动录入,请销假、执行地变更等申请的自动办理;实现远程视频督察日常监督教育活动。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

9.精准定位。基于广西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施信息化核查和电子定位管理。支持北斗、GPS、WIFI、基站、视频监控识别等定位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矫正对象进行动态跟踪、实时监控。能对矫正对象进行历史定位轨迹留痕,宜形成矫正对象时空档案,掌握其活动轨迹和异常行为。应具备智能分析功能,发现矫正对象存在异常情况,能主动预警。同时具备安全性能,防拆防爆、防水防尘等功能,随机抽检10个乡镇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数据,检测定位准确率。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30日

10.远程视频督察。创建远程视频督察,支持在一体化平台对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的可视化管理,具备督导事件下发和督导结果反馈,支持实时调度。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30日

11.精准分析。实现定位数据分析、心理数据分析、行为数据分析等及时发现矫正对象的异常行为。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30日

12.智能决策。通过信息化核查、定位监管、心理特征等信息,智能分析和科学研判,实现风险评估自动。通过人工和智能化建立各类矫正方案库,自动生成个性化矫正方案。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30日

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通知xxx 第2篇

5.全业务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矫务监督与公开,包括:案件移交(移送)或结案办理信息填报、执法公开、信息公开、舆情管理等。应支持面向社会大众公开社区矫正执法情形(不予公开或敏感信息除外),宣传社区矫正业务社会效果,发布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30日。

6.全方位统一管理。县中心平台应用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并在各乡镇建立管理账号,实现一体化延伸至乡镇。

完成期限:2022年10月15日

智慧矫正中心创建通知xxx 第3篇

1.组织管理。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列入县司法局重要议事议程,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领导兼任。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把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10日

2.规划设计。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年度规划及整体规划,实施挂图做作战。

完成期限:2022年10月10日

3.资金保障。把“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落实“智慧矫正”建设专项资金和日常运营维护费。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20日

4.人才保障。落实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岗位并设置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完成期限: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