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篇

单位病假请假条一:

某大大:

因 原因,议需要休息 天,希望xx批准,谢谢。

请假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单位病假请假条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由于我有病,无法坚持继续上班,故请假,望批准!

教师:xxx

xxxx年xxxx日

单位病假请假条三:

某领导:

因身体 原因,医生建议需要休息 天,希望领导批准,谢谢。

请假人:xxx

xxxx年xxxx日

请假条怎么写:

首先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首先写明请假事由,其次写明请假时间,最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请假条内容较少的,不用分段。

语言应朴实,简单,不能作无谓的修饰,把事情说得清楚简明就好。

我因xxxxx(原因),不能坚持到xx(工作、学习地点)xxx(工作或学习),特请假两天,(xxxx日至x日),请予批准。

正文内容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礼貌用语(也可省略),一般用“此致”,然后再起一行顶格写“敬礼”

最后,右对齐署名,在名称下落下请假日期。注意:日期应正对在署名下方

请假人:xxx

xxxx年xxxxxx日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2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契约人员。

第三条关于试用、练习生、新进职员及临时人员之管理,比照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中选择测验之,必要时可经信用调查。

第六条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于报到时缴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妥者,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一)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2寸半身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保证事宜;

(三)填妥扶养亲属申请表;

(四)经医院或卫生院(所)检查合格之体检表一份;

(五)须定工作契约者,应即办理聘雇契约手续。

第七条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并经审核后方得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以保证书规定之。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需觅保证人至少一名。

保证人必须有下列资格:

(一)本国公民有正当职业。

(二)现职武官少校以上或文职荐任者。

第九条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十条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一)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归还者;

(二)偷窃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三)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证者;

(四)故意毁损本公司之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五)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受损者;

(六)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第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换保:

(一)保证人死亡;

(二)保证人住所不明;

(三)保证人退休;

(四)保证人丧失保证资格。保证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其怠于通知者,应予议处。

第十二条保证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俟本公司交由被保人另行觅保,办妥换保手续,接获本公司同意退保通知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以登报或宣告退保者,概不生效。职员换保应于一星期内办妥新保证手续,逾期未办,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或免职。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保证书上盖有印章,如有作废或更改时应具函通知本公司,并将新印章之印模挂号邮寄存查,同时声明继续保证,但在本公司未接到通知以前,仍认原印章为有效。

第十四条保证人所负之一切保证责任,决不因被保证人之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诿。

第十五条保证人应于职员离职半年后,而无发生未了结事项时,始得解除保证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于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七条试用期间:新进职员到职后40天为试用期间,试用期满,由各部门主管签请总经理核准为正式职员。

第十八条试用期间成绩欠佳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解雇。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公司之职员:

(一)曾犯内乱、外患或经通缉、判刑有案、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吸食或有其他不良嗜好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性顽劣,经公私机关开革者;

(四)亏空公款或贪污有案者;

(五)参加帮会、营私、声名狼藉者;

(六)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七)年龄未满15岁者;

(八)患有神经病或传染病者;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3篇

由于与医疗期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争议,因而造成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判定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本期法律专栏咱们聊聊与医疗期相关的法律问题。

医疗期到底怎么计算

*医疗期的概念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根据员工实际工龄和在本企业的工龄,确定医疗期的期限(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医疗期的期限:医疗期是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社会工龄)10年以上和以下为标准来确定的

1.如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如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而且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Q:如断断续续休病假,怎么计算?

A:有些情况,病假可能不是连着休,而是隔一段时间休几次。我们首先考虑累计在一个时间段累计病休的问题。按国家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举例说明,如某员工享受6个月医疗期,从2012年3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Q:假使员工虽长期病休,而在每个累计期内均未休满医疗期,怎么办?

A:并不是说员工在累计期(比如12个月)内未休满法律规定该员工可享受的医疗期(6个月),就重新开始计算累计期。在实践中,只要在任何一个累计期的跨度内,能够“捕捉”到员工可享受的“法定医疗期”,则可以认为医疗期届满。当然,如果遇到“泡病号”的员工,则建议HR更多地关注病假条的真伪、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等事宜。

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实务操作中,企业通常要求员工提交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作为计算医疗期的依据,并规定员工申请病假的程序。与支付病假工资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目前很多企业在病假工资的支付问题上,大都给予员工在一个年度内相应天数的带全薪病假(如3-20天);员工病假超过带全薪病假天数的但又不满某个时限的(如2个月),企业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支付病假工资;如病假天数超过这个时间段,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医疗期与劳动合同解除

目前,关于涉及医疗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6条,即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Q:如何理解“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能否从事工作,企业是否有认定权?还是必须由政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

A:观点1:根据设定医疗期的初衷,员工在医疗期内原则上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属于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的员工,无论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还是医疗期满后,倘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判断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观点2:《劳动合同法》是上位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程序,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可解除。

本人比较倾向第2种观点。据了解,实务操作中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通常只能做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而无法作出“是否胜任工作”的认定,这就造成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的脱节。

医疗期与医疗补助费

与医疗补助费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支付医疗补助费的前提是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2条,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此后,劳动部对该条又做了进一步解释,该条款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所以说,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支付医疗补助费的前提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前提是一致的,而且仅限于5-10级。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4篇

一、工作人员病假及病假期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工作人员请病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条: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二、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第二条: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第三条: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第四条: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第五条: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公务员管理办法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第一条: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二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第三条: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四条:旷工或者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四、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工作人员,可以辞退:

第一条: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第二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第三条:损害单位经济效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第四条: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五条: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5篇

尊敬的______: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请假人:

xx年xxxxx日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部门的…….。由于我身体原因,现以体力不支、状况不佳。极度影响到了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我已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我在家休息二个礼拜。希望领导理解并批准。我希望我能尽早恢复健康回公司上班,谢谢!

请假人: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领导:

我因为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患上重感冒,肺内感染,需要打点滴3天,为此,特请假3天,手头虽有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时间还来得及,待我身体痊愈,一定加倍努力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特请领导批准。

请假人: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特向您请病假天。请假时间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这段时间内原计划安排的课程已做好处理,希领导批准。

请假人:

__年__月__日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6篇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 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二(一)考勤范围

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要求

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

(三)旷工及处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

2.处理办法

(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

五、其它规定

(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

(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三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7篇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一(一)考勤范围

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要求

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

(三)旷工及处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

2.处理办法

(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

五、其它规定

(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

(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8篇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应先测量体温确认病因)、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县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沽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必须履行请假程序,填写《胶西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

二、准假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家长和班主任进行请假;公假,学校必须有老师带队。

2.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

部主任审批; 三天及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3.如遇病假,必须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并进一步追踪(病情、体温、治疗情况等)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实验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领取请假条。

2.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

教学等集体活动。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处填写请假外出登记。

3.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时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准确填写外出详细行程信息,并向班主任、级部报告。返校后及时洗手、消毒,由班主任加强学生健康监控工作。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班主任予以落实原因,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4.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胶西小学疫情期间xxx请假制度各部门,级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的疫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 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上报体温、病情,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做好跟踪记录。病事假须填写“xxx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由本人、部门主管、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报工会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部门主管处销假,销假情况由部门主管报工会备案。对经批准请病假,事假的人员,工会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对病假人员要留存病历复印件),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

第二条 尽量减少xxx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确需外出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xxx请公假,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由部门主管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及行程路线,由学校审批,报财务室上交教体局。

第三条 xxx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xxx需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内(含5天),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学校审批; 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四条 xxx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需请病假5天及以上者,须提供病历卡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请病假30天以上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特殊病种可到特殊医院,但事前须经单位许可)。被确诊为高度伤残、严重精神病以及需要长期病养病休的重症病人,本人如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出具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第五条 xxx凡需一次性请病假15大以内(合15天),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六条 xxx因特殊疾病,身体健康原因需长期休养的(持有第四条证明材料),经检查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的,由本人填写特殊疾病休养审批单、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xxx病假期满,身体康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及时上班。病假(丧失生沽自理能力的病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除外)超过2个月的,要报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减工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病退。

第七条 xxx结婚凭结婚证请婚假,由学校审批,可享受婚假七天。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婚假期间如果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按加班处理。

第八条 xxx请产假,需带子女出生证明,到妇委会核定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2016年山东省最新规定执行,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需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 xxx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第十条 国家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和经单位审批的公假均可视为正常出勤,事假、病假等按未出勤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系虚构、伪造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对待,对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同时视情况追查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于休病假期间有从事经营性活动,到其他单位有偿工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据政策严肃处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编xxx自愿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病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额发给基本工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因病休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病假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得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超过两个月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9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

企业职工休年休假, 一般由职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实际情况,参照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应统一安排,不能因年休假而影响生产成本或工作任务的完成。职工的年休假一t应在本年度享用。

休年休假申请书格式: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 xxxx日至x年 xxxx日休假 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休假期间工资不变《条例》规定了职工年休假天数(见右表),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条例》指出,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读不让休假又不补偿,单位要受罚据_电__负责人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年休假劳动者平等享有。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一年请20天事假不许休年假目前,我国职工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0篇

2、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另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假勤管理,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假勤类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第三条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请假制度

第五条 事假

1、文件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工人、职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意见》

2、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入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4、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六条 病假

1、文件依据:_《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9号)、安徽省劳动厅《关于调整国有企业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最低保证数的通知》(劳险字〔1996〕380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2、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明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病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以及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工资照发。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入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4、审批程序与相关规定:

(1)本人申请、医疗_门证明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第七条 探亲假

1、文件依据:《_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2、休假条件: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且已正式上岗的员工中,未婚、已婚并且同父亲、母亲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共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已婚并且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共休假日回家团聚的。

3、假期规定: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xxx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xxx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酌情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4、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入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 望父母往返的车船费(因故乘坐飞机的按照直线车船票费)、市内交通费、必需的住宿费,由公司财务负担。xxx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因故乘坐飞机的按照直线车船票费)、市内交通费、必需的住宿费,在本人岗位薪点(级)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各单位财务负担。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对于涉及境外探亲的个案,其探亲条件,假期规定以及假期待遇等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1、文件依据:劳动部《关于女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20xx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育请产假,凭生育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4、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育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5、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明,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6、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经单位批准,可休长假,时间最多为一年。长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岗位薪点(级)工资的80%发给,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待遇停发。

7、女职工有流产先兆,根据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明,需保胎三个月以上的,其休息期间的工资可按本人岗位薪点(级)工资的80%发给,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待遇停发。

第九条 婚假

1、文件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劳总薪〔1980〕29号、财企字〔1980〕41号、《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1999年6月6日安徽省第九届_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2、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3、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费用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管理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条 丧假

1、文件依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劳总薪〔1980〕29号、财企字〔1980〕41号)。

2、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3、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入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费用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一条 年休假

1、文件依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触犯刑律受刑事处分者;

(6)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拘留及以上处分者;

(7)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

(8)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发生严重责任事故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

(9)工作极不负责,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者;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11)员工在休假年度已经安排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在下一个休假年度予以扣除。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5)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二条 哺乳假

女职工给未满周岁的婴儿哺乳,规定每天给哺乳1小时(上下午各半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三条 工伤治疗假

1、文件依据:_《工伤保险条例》。

2、相关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其住院治疗期间为工伤治疗假。

(1)员工因工负伤的确定,以安全部门的事故分析报告为准;

(2)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工伤治疗假期由医务部门根据伤势确定,并开具治疗休息证明,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假期待遇:在批准的工伤治疗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4、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医疗_门证明,安全部门批准,由员工所在单位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十四条 各单位的考勤应分级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统计和管理,并按假勤制度规定,审批本单位员工的各类休假;各工区、部室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并按月汇总本部门的出勤、缺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班组负责本班的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 员工出勤考核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员工工资、奖金的分配密切相关。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室或工区的考勤。考勤员要及时如实地汇集考勤资料,在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完成出勤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十六条 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领导和负责考勤的同志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记录和审签,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负责的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考勤员虚假考勤导致企业遭受用工风险和劳动纠纷的,按照《安徽省电力公司职工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文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抵触时,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2篇

请假条模板1xxx老师:

我因病请假两天,但仍未痊愈,还不能上学,需要继续治疗,只好再续假两天,望能批准。

敬礼!

学生:

__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2张老师:

您班学生xxx,因突然高烧呕吐,要上医院治疗。今天不能到校上课。特此请假。

敬礼!

学生家长:

_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3xxx老师:

今天因奶奶病重,我随爸妈一起去探望,要求请假一天。

敬礼!

学生:xxx

_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4__您好:

我今天因生病感冒较重,难以坚持到学校上课,故请病假一天,望批准为谢。

请假人:__

请假条模板5尊敬的_老师:

您好!我是___12级_(专业名称)专业的_(姓名)。因__(请假理由)不能上_月_日的_(课程名称)。

特此请假。请批准。

12级_专业班

请假人:__

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6尊敬的__:

兹有本班(单位)学生(员工)__,因__(病因)需休息治疗,现请假_天,希批准为感!

请假人:

时间:

学生事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___(老师、主任、指导员):

您好!我是___级___专业的______。因_________(请假理由)不能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请批准。

请假人:______

_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7尊敬的__:

兹有本班(单位)学生(员工)__,因__(病因)需休息治疗,现请假_天,希批准为感!

请假人:

时间:

学生事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___(老师、主任、指导员):

您好!我是___级___专业的______。因_________(请假理由)不能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请批准。

请假人:______

_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8___老师:

化学与药学系___级___班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假原因,要写明详细原因,不能简单写成生病或因事),需请假到_________(学生动向,省、市、县/区),请假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离校期间学生一切安全事宜等将由家长全权负责。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

20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9尊敬的老师:

本人 ,系_大学_级本科生。

现因 ,向实习老师提出事假申请,去前往 省(自治区) 市。

请假时间为:

本人承诺:

1.我所陈述的请假事由和信息全部真实无误;

2.我已将请假一事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征得家长同意;

3.我在事假及法定假日离开实习学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以及后果自行负责,有任何意外与带队老师无关,与东北师范大学无关;

4.我保正离校期间手机24小时畅通,如因通讯不畅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申请人:__

20_年_月_日

请假条模板10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年级的学生_______________,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天,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3篇

一、并非“有病”就可请得病假享受医疗期待遇

【案例】:xxx是一家水厂的化验员,工作马虎,常常出错。在其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前几日,厂方表示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约,并通知xxx无需再上班,水厂会照常发放其从次日到劳动合同期满之日的工资。当日下午,xxx到医院进行体检,诊断结果是:骨盆未见明显异常,右髋骨轻度骨质增生,医嘱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活动。xxx随即向水厂提出,其身患骨质增生,需要休息治疗,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水厂的工作年限,水厂应给予其6个月的医疗期,在这6个月的医疗期内,水厂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水厂未同意xxx的要求。

【说法】:劳动部、_经济贸易办公室、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第二条中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请病假,享受病假待遇,职工一般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请假报告,提供病历、提供检查报告、提供诊断书。诊断书上主治医师往往要提出必须休息、建议休息、应当休息等意见。用人单位享有审查权和最后批准权。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此处的“患病”并非泛指一切疾病,而是达到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程度的较重疾病。“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活动”,医生的建议并非认为xxx的病情已经达到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程度。水厂对xxx要求六个月医疗期的请求可以不予准许。

二、病休“周期剩余不转账”法定假日不扣除

【案例】xxx是一民办食品厂糕点车间的打糕工人,室内温度高,室外温度低,室内室外温差大。一次工作期间,出操作间去厂财会室,怀孕的她,室外途中得了重感冒。根据她的工龄,凭医疗诊断书xxx的建议和她的身体情况,厂方批准她休息,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可她休息了一个月自觉身体恢复的很好就上班了。此后六个月内没有再请病假。最近xxx生产,产假期满身体状况不佳,xxx的建议和病历等材料,根据她的申请按她的工作年限厂方批准她休息三个月。可她觉得不够用,要求把上一个医疗期剩余的两个月,挪入这个医疗期累积计算。同时要求补足期间占用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厂方没有批准。

【说法】:厂方不支持xxx把上一个医疗期剩余的两个月,挪入这个医疗期累积计算。同时要求补足期间占用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的请求有法可依。根据劳动部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以及劳动部的《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并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中第1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第一、医疗期根据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年限确定。第二、不同医疗期对应不同的计算周期。第三、医疗期计算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累积计算。第四、周期结束,如果在此周期内,病假累计不满,属于医疗期未满,这个未满医疗期也随周期的结束而结束。第五、周期结束,计算办法“归零”,下一个周期仍从下一次病假开始记录,上一个周期剩余的病假天数不得转入。第六、如果在此周期内病假累积已满,即使还没痊愈,在这一周期内也不能再享受医疗期。其要享受医疗期的,只有等到下一个周期后才可以。另外根据劳动部的《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并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中第2条的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三、该复工的应当复工,医疗期间不得“捞外快”

【案例】:家居农村的xxx技校毕业来一客运公司当了一名客车司机,入职五年,因患病输尿管结石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出院,医生建议他在家休息六个月,xxx出院后向公司提交了医院出具的休息6个月的证明书。据此公司同意xxx在家休病假,并按照公司的规定给其发放病假工资。最近,公司发现xxx不好好在家休假,每天开一朋友的出租车外出拉客。公司派人带黄去指定医院复查。诊断结果为基本恢复正常,遂书面通知xxx回单位安排适当工作,xxx以手术医院和单位原批准的六个月休假期未满,拒绝回公司上班。

【说法】:这是一起员工病假期间在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活动,不按公司要求回去上班的典型案例。具此劳动部、_经贸办、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第二条中还规定,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时了解长休职工的伤、病、残情况变化,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能力的职工按时复工;根据劳动能力恢复情况,安排一定的试工期或调换适当工作;要加强企业劳动纪律,对逾期不复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同时在第四条中明确:“严禁伤病职工在病休期间以任何形式从事有报酬、有收入的经济活动,企业一经发现,即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废止。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于拒不回公司上班的职工予以旷工处理,其旷工时间如达到公司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公司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xxx的劳动合同。

四、医疗期满符合法定要件可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4篇

补发未休年假工资名正言顺

【案例】2010年3月1日,xxx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3月2日,双方的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不久,xxx突然想起,自己在上一年中并没有休过年休假,遂要求公司对此给予补偿,但遭公司拒绝。理由是已经过期作废,更何况公司并没有阻止xxx休假,而是xxx根本就没有要求过休假。

【点评】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方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xxx在公司工作已超过1年,自然享受5天的年休假。而该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即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取决于劳动者是否提出。公司也就不能拿xxx未曾要求说事。另一方面,《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鉴于xxx并未休假,故公司应当以此折算。

获得各项经济补偿理所当然

【案例】2011年4月8日,xxx婷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3月5日,xxx婷在干家务时不慎摔伤,医院建议休息两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同意就此终止。过了半个月,经人提醒,xxx婷方知自己还享有医疗补助费,遂向公司索要,但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其伤害来自私事,完全与公司无关。

【点评】公司应当向xxx婷支付医疗补助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即xxx婷的伤虽与工作无关,但公司同样必须担责。此外,针对离职后的各项补偿,还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提出必要健康检查无可厚非

【案例】2011年5月18日,xxx入职到一家公司从事皮革生产。2012年6月,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由于常常出现莫名其妙的咳嗽等病症,xxx怀疑自己由于工作中常常接触铅、汞及其化合物等,患上了接触性职业病,曾要求公司给予健康检查。但被其拒绝,理由是既然合同被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便已经一了百了。

【点评】公司应对xxx进行离职健康检查。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毒有害作业包括本案情形。即xxx因所从事的是具有接触性危害的工作,决定了其属于《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特殊保护对象。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也指出:“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_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即对xxx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检查结果并承担费用,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其不得借口劳动关系不复存在而推卸责任。

要求办理档案转移合理合法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5篇

规章制度汇编——请(消)假制度

请(消)假制度我单位干部、职工除按国家规定,每年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岗位上,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的,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实行按月考勤与年终奖金挂钩的办法,具体制度制定如下:一、休、请假分:休年度假、请事假、病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及探亲假八种。二、休假、请假必须事先履行假条审批手续,并由本人亲自处理,无特殊原因不能托人代办或事后补假。三、休年度假由各科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休假前必须由本人持假条经领导审批后,送交办公室备查。四、请事假应说明事由;请探亲假要符合规定;请病假、产假、节育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请婚假要凭结婚证报批。五、请假的报批:单位领导请假报局主管副局长批准。单位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单位副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局主管副局长(单位主管)批准。六、假满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单位,事先应履行续假手续,不履行续假手续,又无特殊情况者,以旷工对待。七、凡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一律由本人交办公室登记,返回单位到办公室销假。八、未经请假,无故不到机关上班的按旷工计算。九、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扣发一个月节支奖。1、每月旷工一日的;2、每月请事假累计满三天及三天以上的;3、每月满假累计在半个月以上的(工伤假除外);4、全月二周无故不参加机关学习的。十、全年各月旷工累计五天以上(含五天),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者,扣除半年年终奖。旷工累计十天以上(含十天),事假累计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者,扣除全年年终奖。十一、全年各月病假(包括住院)累计三十天及其以上者,扣除半年年终奖,累计六十天及其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十二、休年度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经安排上班者,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十三、年度假原则上一次休完。休年度假前所发生的事假、旷工天数,在年度假中扣除;休年度假后发生的事假,旷工天数在下年年度假中扣除。十四、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得享受有关计生假,扣除全年一切奖金。十五、年终如有其他奖励,均按本办法执行。规章制度汇编——请(消)假制度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6篇

xxx在某外资公司已工作了2年,双方合同期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1个月,xxx因突感胃部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经检查发现已患有一定程度的胃溃疡。医院决定xxx病假1个月,期间进行阶段性医疗,并出具了为期1个月的病假单。1个月后,xxx到医院复查,医院检查后建议xxx再休息1个月,待病愈后再恢复工作,并又出具1个月的病假单。

病假期满,xxx回到公司恢复上班,但是公司人事部长却给了她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告知xxx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按期已于1个月前终止,公司决定不再与她续签合同,因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于1个月前终止,要求xxx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则支付xxx结算到终止日的工资。xxx认为不再续签合同可以接受,但公司应当支付合同到期后又1个月的病假工资。公司认为合同终止后不必支付工资,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xxx认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自己可以享受一定的停工医疗期,在法定的停工医疗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病假工资。

公司认为:公司不再与xxx续签劳动合同,xxx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xxx劳动合同终止后与公司已无劳动关系,xxx在合同终止后要求公司支付病假工资缺乏理由。

分析: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xxx的停工医疗期跨过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xxx还能否享受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停工医疗期待遇。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未再续签的,则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当事人之间不再具有劳动关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以上规定明确了劳动者的医疗期性质和停工医疗期限,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在停工医疗期内能否终止劳动合同呢?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7篇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 、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xxx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xxx、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6.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2.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

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4.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2.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3.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4.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5.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_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8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以上就是关于单位请病假条范文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1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

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20篇

单位生病请假条怎么写一尊敬的领导:

您好!由于我生病,无法坚持继续上班,需要请假______天,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生病请假条怎么写二______老师:

我因患________________,今天去医院就诊,不能到学校上课,请准假_______天。

您的学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生病请假条怎么写三校长室:

兹因 ,需请 (节、天)。请假(时间)从第 周星期 ( )午至第 周星期 ( )午,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 。恳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

时间: 年 月 日

课务安排:第 节由 教师上课。销假时间:

签名:

年 月 日校方(校长)意见:

单位生病请假条怎么写四请假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假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____天

事由:

请假人签名处

年 月 日 请假人单位盖章处

单位病假条范文 第21篇

1、员工病假请假条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请假人: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员工病假请假条范xxx:

____部: 我因感冒发高烧,需要输液,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一天,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3、员工病假请假条范文三:

请假人:____

请假事由:____________ 请假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领导意见:____________ 请假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