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分析报告模板范文 第1篇

(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到8月1日督查时仍未进驻联系村开展工作。

(二)县地税局、人民银行桃江支行、中国银行桃江支行、建设银行桃江支行、县地方海事处等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到联系村组织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三)县总工会、县xxx、县地方海事处等部分县直单位至8月1日督查时仍未给予资金或抗旱设备支持。

(四)部分乡镇、村抗旱信心和决心不足,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个别乡镇的.部分干部未始终坚守抗旱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五)部分县直单位满足于走过场、搞应付,未真正沉下去,帮助支持解决抗旱救灾中的具体问题,甚至成为乡、村的累赘和负担。

(六)部分村班子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未发动群众积极应对旱情,等靠要的思想严重,甚至毫无责任感、紧迫感。

(七)部分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又未及时维护,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抗旱效果,尤为突出的是部分支渠、斗渠、毛渠已废弃多年,无法投入使用,损失不可估量。

问责情况分析报告模板范文 第2篇

(一)绝大部分县直单位均按要求到联系村配合乡镇组织指导抗旱救灾,并给予了资金或抗旱设备支持,县纪委、县法院、县委党校、县财政局、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县畜牧局、县民宗局、县经合局、桃冶社区等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支持到位。桃花江灌区组织有力,调度到位,水毁工程恢复迅速,确保了东西干渠供水。

(二)各乡镇高度重视抗旱工作,全力组织抗旱救灾,灰山港镇、大栗港镇、三堂街镇、松木塘镇、马迹塘镇、桃花江镇、沾溪镇等乡镇组织有力,效果明显,最大限度控制了旱情的发展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问责情况分析报告模板范文 第3篇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坚定决心、信心,充分发动群众,重新动员部署,把握重点,不惜一切代价保苗保收。

(二)严格责任落实,所有乡村干部及县直部门派出人员必须始终坚守抗旱第一线,竭尽全力组织群众投入抗旱,县直部门要加大抗旱资金和设备的支持力度。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用水调度,充分发挥现有水源最大效益,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开辟新的抗旱水源,调配抽水设备,迅速发挥最大作用。

(四)要严格查究问责,对不坚守岗位,不自觉履职,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的,各单位要严肃查处,该问责的一律问责,该追究纪律责任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把推行行政问责制度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措施,进行了积极探索。

我国行政问责发展现状。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和大多数中央部门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行政问责工作。特别是xx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v^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行政问责向纵深发展,问责对象从行政首长向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问责方式由“上级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问责范围从安全生产领域向其他领域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实效性、影响力逐步加大。

当前行政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行政责任不明。行政问责的一个重要政治基础,就是对于每个行政人员的权力与责任有着明确的划分,被问责者应该是负有明确责任的国家公务人员。由于历史等原因,目前存在党政之间、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不同行政机关之间职能交叉严重,责任划分模糊,这一直是行政管理中的一大问题。二是行政问责乏力。从目前情况看,行政问责主体还局限于同一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的同体问责,其中又以政府部门内自上而下的问责为主。这使得一些地方行政问责并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即使有责任人受到相应的追究,也只是流于表面。三是异体问责,特别是立法机关的问责机制还有待实践探索。四是行政问责法律缺失。目前各地虽然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问责的办法和规章,但全国性的法律特别是问责程序法仍处在缺失状态。从全国范围看,中国已有的行政问责制度只是中央政策而不是法律。从法的形式看,中国已有的专门的行政问责制度只是地方性的政府规章而不是全国性的法律。五是行政问责文化滞后。一方面,存在少数政府官员的责任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公民的问责意识也比较淡薄。传统的“官本位”意识惯性使得官员和公民均缺乏问责意识。另外,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存在缺陷。包括评估考察上存在着困难,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一是要明确行政责任。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主要职责,理顺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体系。同时,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项职能、任务、每一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强化异体问责机制。加强权力机关问责。当务之急是要把各级人大对于政府和政府工作的监督问责权力细化、具体化。三是要加强司法机关问责。要建立检察机关与党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力度。四是要加强新闻媒体问责。要通过加强新闻立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批评权、报道权和调查权以及侵权责任等,为新闻媒体问责提供可操作性的程序和法律保障。五是要加强社会公众问责。必须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公民的行政问责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公民行政问责的程序,解决公民如何问责的问题。六是要培育新型行政问责文化。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有公务员的问责教育,所有公务员都必须接受问责制的教育,安排相关的课程和实践。其次,要加强全社会的行政问责文化建设,从更高更广的角度着眼于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的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行政问责意识,为行政问责制的推行提供广泛而深厚的问责文化底蕴。

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得到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最近,我们围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问责制度建设”这一课题开展了调研,对当前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近年来_____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_____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仅亿元,20xx年达到亿元。20xx年底,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实际完成190亿元,节约率。与此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推动政府采购有序进行。

健全规章制度。先后研究出台了《_____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_____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暂行办法》、《_____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_____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各市州结合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如《成都市市级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广元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巴中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工作规程》等。

完善监管体系。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下具体实施政府采购事项,基本形成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全省建立了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检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强了日常监管。一些地区还通过在采购过程中推行电子化监控摄像技术手段,报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记录表》,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由于相应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点。比如现有法规对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的职能定位比较原则,政府采购审批管理的权限和职责不明确,容易导致多头管理、各行其是等现象发生。对于委托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等也是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缺乏明确规定,给实际监管带来难度。

采购运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采购中心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由谁管理,对谁负责,缺乏明确规定,一定程度存在“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二是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刚性不足,预算编制支出项目细化不够,通用性的办公用品没有集中统一配置标准,容易造成政府采购随意性较大,每次采购规模小、效率低,节约财政资金的潜力有待深化。三是评审专家库虽已初步建立,但数量少、门类不齐、总体资质水平偏低。尤其市州一级评审专家较为缺乏,有的市州进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仅20余人。大多数专家为兼职,一些还兼任了企业顾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的科学、合理、权威,容易导致专家倾向性评标以及专家评审采购的物品“质次价高”等现象。

监督管理不够严密。目前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比较偏重于事后监督,如何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部分供应商采取陪标串标等各种手段影响评审结果,甚至与采购人串通进行“幕后交易”等。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技术参数时故意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招标文件明显倾向特定供应商,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倾向。

相关信息透明度不够高。目前政府采购中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社会公众不知晓,相关当事人不明了等问题,这就可能导致采购人指定品牌、代理机构干预评审、评标专家受利益驱动、供应商相互勾结搞串标陪标、政府官员与企业搞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责任追究不够到位。虽然相关的法规规章明确了政府采购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但对违法行为的认定、违法的责任、处分的档次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依据现有的相关规定,问责对象主要是针对直接责任人,对主要负责人决策失误,领导不力,管理不到位,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问责规定,因此较难实施问责。在问责方式方面,对政府采购相关机构中属于公务员的问责方式主要限于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很少运用组织处理等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对策思考

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必须坚持制度规范与监管问责并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和问责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_____月份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中,推进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工作。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和发展环境建设现状,我们组织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庸懒散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探讨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专题调研基本情况

全市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县迅速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_____月_____日,县治庸问责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阶段性工作,组建了*个专题调研组,即由县纪委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的优化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调研组;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公务员局等部门参与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调研组;县规划执法局牵头,县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参与的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调研组;县经信局牵头,县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等部门参与的服务项目建设情况调研组。_____月_____日-_____日,由分管县级领导带队,*个调研组人员分别深入县直党政机关、窗口服务单位、企业和各镇、社区、村组,就党员干部作风、行政审批服务、企业协调服务、城市建设管理等不同侧面,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12个,参加人员236人次,印发调查问卷180份,开展电话及个别专访座谈_____人次。这次调研涉及党政机关、工业、农业、商贸、房地产等行业,覆盖党政领导、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家、两代表一委员及社区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不同群体。

二、全县作风建设和发展环境现状基本评价

三、庸懒散软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走访调研,大多数调查对象在充分肯定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服务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反映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情况,认为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十分必要。归纳总结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的庸懒散软现象,主要表现在四庸四懒、四散四软:

四庸:一是精神庸。部分干部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总认为嘉鱼的发展快与慢,那是书记、县长和一把手的事,与己无关,工作只求无过,不求有功。二是能力庸。有些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低,工作缺乏思路,办事缺乏能力,总唯书、唯上,工作墨守成规,缺乏创新能力,碰到急难险重任务怕字当头,做群众工作无从下手,甚至不能胜任岗位。三是业绩庸。注重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不讲全局利益,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工作上缺乏建树。比如说县委、县政府推行的行政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有些部门名义上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实际搞假进驻,在中心的业务量至今为零。四是意识庸。有些职能部门无担当意识,干部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落实不力,工作完成无期限、奖惩无反馈。比如说在全县两违防控中,因有些部门思想认识不统一,没有形成履职合力,导致两违建筑屡禁不止、处置乏力。

四懒:一是学习懒。调查中32%的受访者认为,现在干部学习意识不强,主动自觉学习少,被动应付学习多;专业知识学习少,理论形式学习多;日常经常性学习少,突击性学习多。因平时懒于学习,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出现执法不懂法、服务经济不懂经济的现象。二是思考懒。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事物,不研究探讨,或简单搬本本,或干脆不理睬;对于矛盾与问题,不调查解决,讲些不痛不痒的意见,或讲些永远正确的空话。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总以发达地区的经验不可学为借口,从不潜心思考,甚至把外出学习当作公费旅游。三是工作懒。遇事总想绕道走,不是动脑筋解决问题,而是找借口推诿责任。比如在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协调工作中,就存在部门之间踢皮球、磨洋工的现象。四是态度懒。_____%的受访者反映当前干部作风漂浮,深入基层不够,为群众办实事不多。一些单位和干部醉心于蒙领导,搞形象工程、路边工程,以花架子、假大空代替实干,以沽名钓誉的虚报浮夸代替实效。

四软:一是管理软。表现在少数职能部门因管理不严,导致部分干部纪律涣散、得过且过,办事不按规定程序,吃、拿、卡、要不良习气和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执行软。对棘手问题不敢碰,多停留在口头上,不能坚持原则,怕得罪人。比如在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办理中,就存在弹性收费的问题;在全县控违拆违工作中,部分职能部门就存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三是问责软。24%的受访者认为,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大多喜欢做老好人,不敢开展相互批评,不接受自我批评,对损害发展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言,对无功干部不敢批。四是服务软。有些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极易办到的事,不表态、不办到位,今天能办完的事情总是拖到明天或后天,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少数单位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的事人为设置障碍,推诿扯皮和刁难服务对象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干部中存在庸懒散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机关职能转变不到位,少数干部忽视了理想信念的学习,放松对自我的要求和约束,党性修养不高,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权力观、人生观、世界观改造不够,乐于当指挥官,不愿做马前卒。综合调查问卷分析,16%的受访者认为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22%的认为干部当中创新意识缺乏,工作方法简单。

2、监督问责不严。问卷调查显示,40%的认为对干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造成庸懒散软的重要原因;20%的认为对职能部门的监管仍然不力。比如,控违拆违等一些综合性工作,由于各部门之间职责界定不清晰、不明确,导致问题出现后,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无法追责到人、到岗。在追责过程中,对一般干部追责多,对领导干部追责少;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大问题追责多,对慢作为、伪作为等小问题追责少;重行政问责,轻经济处罚;重经济领域,轻社会领域,对一些人情第一,感情至上的干部缺乏问责。

3、岗位责任不明。19%的受访者认为科室、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重叠,岗位职责不明确或管理真空是造成庸懒散软的原因之一。多年来,嘉鱼的机构编制控制在全省是最好的,受机构编制所限,一些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岗位分工不明确,职责该合的未合,有些职能增加的单位人员少,总有做不完的事,职能减少的单位则人浮于事,造成人少的办不了事,人多的不管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比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后,因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仍不够彻底,行政执法和审批部门仍然较多,多头执法或假进驻造成一条龙服务无法真正实现。

4、考核机制不全。规章制度虽多,贯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县委、县政府推行的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仍是摆设。在调查中,有24%的人认为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流于形式,因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运用,使得不少干部失去干事动力、干事激情,导致庸懒散软34%的人认为干部管理仍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干部苦乐不均,干好干坏一个样,认为老实人总吃亏,工作积极性缺乏;15%的人认为干部选拨任用存在论资排辈、搞平衡,存在拉关系、走后门,一些能干事、干成事、干实事的优秀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缺乏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

五、整治干部庸懒散软现象的建议

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是实现嘉鱼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建设湖北经济强县、长江临港新城的有效举措。针对干部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建立健全七大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观念,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着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机制、调研督查机制、经费投入机制,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财力保障。着力完善与干部培训特点相适应的教学机制和学用结合机制,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因材施教、因岗施教、因需施教,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等制度,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和内容。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强化,促使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促使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执政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能上庸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人方面,加大县直部门班子成员竞争上岗力度,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公开选拨机制,在逢进必考的基础上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不断改进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真正让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在用人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制度,坚持量才用人,职能相称的原则,对能力品德不能胜任的要坚决下,对有抱负、有能力、有潜力的要大胆的用,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量化细化刚化考核标准,加强对干部平时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治庸问责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以业绩定干部,以水平论英雄,使无德者、无为者、无事者让位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健全领导干部以德为先、以才为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针对具体领导职务,制定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评价体系,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考察结合起来,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察的导向作用。在激励机制方面,注重物质奖励、精神激励、职务激励与级别激励相结合,真正对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给予奖励,做到奖惩分明,不让老实人吃亏。同时,深入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增强干部个人和集体荣誉感,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护航脱贫攻坚“纪律面对面”2017年行动第二轮扶贫领域3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xxx县委办公室《县2017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特制定第二轮扶贫领域3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

二、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搞形式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贫困退出不真实,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重点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动奶酪”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1日—8月28日)。乡纪委深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收集的信访举报统一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9日—10月20日)。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下沉力量,开展联动式、滚动式监督检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民主决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负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整治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乡纪委与各职能部门经常性沟通,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加大督查督办,形成力量互借、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从严执纪问责。仔细梳理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向扶贫领域伸“黑手”、扶贫资金“动奶酪”等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论文摘要: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安全事故频频见诸报端,有不少官员被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其影响之大被媒体形容为中国掀起“问贲风暴”。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对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完善的思考,问责应当形成常态机制,而不能是运动式的追责效果.在这方面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廉政公署”制度,健全公务员行政问责机制。

论文关键词:问责风暴行政法律责任廉政公署行政问责机制

近年来,国内安全事故频发,受害面广,伤亡惨重。有人戏称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密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我们认识了硫酸铜;而三鹿又让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矿难事故亦频频见诸报端。有不少官员因此被免职或引咎辞职,其中不乏省部级领导,媒体甚至形容中国掀起官员“问责风暴”,①xxx整顿吏治的决心不可谓不强。但问题并没有就此解决,安全事故还在隔三岔五地发生,这除了客观上的技术原因之外.还因为我们没有建立完善的行政法律责任体系。公务员行政责任的规定刚性不足柔性有余,欠缺公正有效的追究行政责任的常态化机制,现行问责体制不足以让公务员在日常执法中产生必要的责任心.以至于一时的“问责风暴”对公务员的警示作用也只能是暂时的。所以,事故发生了,给老百姓利益造成损害了,追究公务员行政责任固然是需要的,但追究责任的关口前移,让行政法律责任意识成为公务员行为思维的惯性,防患于未然,才更为重要。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行政责任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与公务员的责任。行政主体概念是抽象的。它所承担责任的方式是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利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责、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赔偿等。

行政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通过具体的公务员来实施,可以说,公务员的行为合法与否,直接决定着整个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因此,相比较而言,公务员的行政法律责任更为关键。它所承担责任的方式如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无论在名誉上、发展前途上,还是在财产上都更触动公务员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才能成为约束行政行为的最根本工具和手段。踊实践证明,只有完善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体系。才能有效引导公共权力以一种良性的方式运行,而责任缺位的结果必然是权力的滥用或不作为。

考察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的现状,应当说法律规定是不胜枚举,既有纪律责任、执法责任,也有违法行政行为因触犯刑律而引起的刑事责任。嘲当然,我国公务员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以行政处分为主。《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此外,在国家赔偿中,公务员如果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费用的全部或部分。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立法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零星提及到普遍规定的历程。行政法制建设的成绩是;目共睹的。目前几乎各级各类行政法律规范中都有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如《x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等,不一而足,至于xxx关于行政事项的全国性立法就更元需赘述了。但是,关于行政法律责任的条款普遍刚性不够,欠缺有效的追究行政责任的机制,雷声大,雨点小,制度设计不能在广大公务员心中普遍激起责任意识的涟漪。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滥用行政职权干预经济生活破坏正常竞争秩序的行为,行政法律责任承担仅仅表述为“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其第30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可以想见该条款由于行政责任的弱化足以让人们质疑其对经济生活的规范力及对行xxx力的制约性。又如,《行政处罚法》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虽说开启了我国听证制度的先河。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不举行听证或走形式的听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仅可在第55条找到这样的说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类似立法对行政法律责任柔性规定的缺陷是造成行xxx滥用或不作为的最本质根源。翻即便如此。由于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行xxx威远未打破,行政机关自身的自律能力不强。

使得“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责任追究也比较鲜见,规范性和约束力都较弱,法律价值很难体现。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执法监督”内容,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列举并规定任何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这是法律向社会所作的一种宣示,是公安机关自律的表示,究竟如何追究公安机关的违法责任,谁来监督,这些关键的内容却无从寻踪。有权就有责”、“权责相一致”。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有权无责”到今天行政法律规范中行政法律责任的普遍设置,固然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但往往由于缺乏公正有效的追究行政责任的机制,从而导致权力和责任的脱节。在实践中,迫于社情舆论的压力,是有不少公务员因为行政违法被迫究法律责任,但同样由于行政法律责任的柔性及追责机制的不完善,出现了极具讽刺意味的“调任”现象,如“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4年后又起波澜。多数被问责官员重获要职”①、“‘滴血收容站’站长悄然变身副局长”②,等等,这很自然给人一种行政法律责任虚设的印象。

上述行政法律责任的局限,可归结为两点,一是规定不严格。二是落实不到位。究其原因,仍可从古老的程序正义规则中发现端倪。程序正义规则要求,“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而现实恰恰是绝大多数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就是行政机关制定(或起草)的,对于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就成了寻常事,而追究公务员行政责任的主体在现行体制中也常常表述为所属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众所周知,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尤其是领导职公务员)之问的利益连带关系可谓千丝万缕,“违法必究”又谈何容易!考虑到行政法律责任相比较而言在现行立法中的成绩。笔者认为完善行政法律责任的当务之急乃是克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因为“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糟糕,它直接危及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影响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法治精神的生成。

撇开管辖案件的性质和范围不谈,在追究公务员行政法律责任的程序机制方面,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香港的廉政工作,业绩非凡,备受世界瞩目。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香港廉政公署的有效运作。廉政公署地位相对独立.工作上不受领导意志的左右,程序透明,且自身亦受到其他机构的监督制约,不至于滥用权力。比如,廉政公署接到举报后,首先不是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是否进行调查,而必须由廉政公署处长级人员连同防止贪污处的一名代表。在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每天早上举行的会议上进行研究,决定对过去24小时内接获的所有举报是否进行调查或转送其他监督部门处理。或是否需要搜集更多的资料再行确定。所有接获的举报都要尽速将审查结果告知举报人。凡属廉政公署职权范围的举报,廉政公署都必须进行调查,如果廉政公署认为某件举报不必进行调查或进入调查程序后要中止调查。廉政公署本身无权决定。均须由“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讨论通过,如该委员会认为需要调查,则廉政公署必须进行调查,这样就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由廉政专员、立法会议员代表、律政司代表、警务处代表、社会贤达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由行政长官任命。阁相比较我们过于简单化的行政机关处理模式,应当说,廉政公署的机构设置和程序运作机制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规则的要求。

鉴于此,为健全公务员行政问责机制,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尝试,在各省建立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的独立的“公务员违法追责机构”.可由目前行使行政监督权的纪检、监察、审计等转化而来。不至于增加人员编制,产生机构臃肿问题。工作程序透明化,对职权范围内的举报都必须进行调查,如果违法追责机构,为某件举报不必进行调查或需要中止调查,其自身无权决定。必须报“审查违法举报咨询机构”讨论通过。咨询机构由省人大法制代表、检察机关代表、司法机关代表、社会贤达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由省长任命。如果咨询机构认为某件举报需要调查。则违法追责机构必须进行调查.这样就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避免徇私枉法问题的出现。如此。权责脱节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清正敬业之风必然形成.而“民以吏为师”,社会风气自然好转,和谐社会建设有了制度保障。不排除一时之问对公务员会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机体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对广大公务员也是一种真正的爱护,不至于常常发出“有发展前途的干部一夕之问毁了”的惋惜和感叹!

东平县纪委郑重承诺:

一、贯彻“三转”要求,加大对违xxx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将党纪挺在前面,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三是落实从严要求,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二、严格责任追究,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县乡村”三级约谈机制,持续传导压力,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突出问责,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打好持久战落实八项规定。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巩固深化纠治成果,继续开展与落实八项规定相关的公务支出检查,突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四、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案件“零容忍”。加强反腐败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继续推行乡镇街道协作办案制度,杜绝自办案件空白乡镇街道,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明办案纪律,严惩腐-败行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扯袖子、敲警钟,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2019年上半年,在xx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和xxx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xx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深化“三转”要求,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之职,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深化岗位检查等途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

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1.理清思路抓部署。为使

2019

年xxx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充分开展与各科室负责人、局班子成员交流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全市xxx实际,拟定了

2019

年xxx市xxx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xxx市xxx局

2019

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交局党组讨论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要点和工作计划的下发,保证了市xxx局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2.突出“三转”聚焦主业。按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深化“三转”回头看活动的通知》(xxx纪办〔2019〕4

号)要求,市xxx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三转”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共清理原纪检组监察室参加的涉事协调机构

个,纪检组监察室只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一律不参

加。局党组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组长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不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不参加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会议(除按要求全局职工均参加的会议外),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之职。“三转”后,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分析和研究xxx系统贪污腐败、违规违纪和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和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全局营造了凡违规违纪、贪污受贿必然受到查处的浓厚氛围。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通过对“三转”一系列文章的学习和知识测试,真正意识到了党组主体责任的内涵,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责任感明显增强。

3.落实谈话制度抓预防。为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随时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局纪检组坚持“凡工作岗位变动必谈、凡提拔干部必谈、凡发现异常行为和举动必谈、凡干部任命前必谈”,坚持执行谈话制度。截止

日,共谈话

人,通过谈话制度的落实,做到对干部职工常扯衣袖,发挥了提醒作用。

4.围绕内部管理抓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结合单位实际,对单位考勤情况、“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出差报销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下发监督工作清单

份,督促局党组修改完善了《市xxx局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制度》、《市国土资

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市xxx局公出差旅费管理办法》、《市xxx局党组会议工作规则》、《市xxx局“三重一大”备案制度》等

项制度,并及时上党组会研究实施。及时纠正了不符合财经规定的事项

项,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条,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监督。

5.围绕重点工作抓监督。围绕项目用地报批、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审查、土地使用证审查办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对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情况,对办事过程中有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采取暗访、回访、巡访等方式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纪检组对一宗未履行好一次性告知事项的经办人进行了谈话。

6.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抓监督。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纪检组督促局党组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协助党组召开了本年度全市x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各县区xxx局、开发区xxx分局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督促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

督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情况。于

月底纪检组对各县特区xxx局、各经济开发区xxx分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班子成员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向纪检组报告了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目前,纪检组督促局党组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次,党组书记上党课

7.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市xxx系统纪检组深化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持了查办案件的态势。上半年通过巡查暗访,并经调查核实,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

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处理。其中

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

名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1

名给予取消年终评先评优和年终奖励,并处

万元处罚,待岗

个月的处理。通过严厉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人员的案件,全系统干部职工执行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和巩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xxx系统管理体制的特殊性,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人手少,办案手段有限、办案能力不足;二是两个责任落实还存在差距,存在落实两个责

任方法不多,创新不够的现象;三是少数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思考、不上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全面和完善,开展监督检查的防范手段较弱;六是有关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较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大责任落实力度。督促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xxx管理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要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逐级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大执纪力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本系统党员干部明纪律,守纪律、讲规矩;三是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紧紧盯住本系统容易滋生腐败环节和部位,创新监督手段,大胆开展监督,彰显监督效果,下半年纪检组将分别于

月开展两次专项督查。继续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在监督检查体系上,逐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四是继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着重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检查的重点,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做到“露头就打”,保持持续威

慑;六是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不断健全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对轻微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狠查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力争年内完成自办案件

件;六是继续把落实“三转”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不放松,将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切实做到三严三实,努力使之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