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合同上增加补充条款 篇1

如果依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民法典规定了一下确定标准: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点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履行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在原合同上增加补充条款 篇2

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补充协议可以当做是合同的附件,因为是对合同内容的补偿,所以在内容上肯定是没有合同的内容多。但在签字盖章方面同样也是要按照合同签订的要求进行的,否则的话合同补充协议就有可能无效。

在原合同上增加补充条款 篇3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在原合同上增加补充条款 篇4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原合同上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只要合同签订人同意可以增加或变更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合同签订人愿意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就可以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可以单独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在原合同上增加。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是公司的,也可以要求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这是一般合同生效条款的表达。合同生效条款也可以约定生效条件或时间,但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原合同上增加补充条款 篇5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点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履行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增加合同条款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一定要双方协商好,而且增加的条款也必须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同时也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认定有效,可以重新签补充协商,也可以在原合同上面添加,只要合同的条款一旦生效,双方就需要按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