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与需要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烙守

一、合同项目内容:

为便于乙方对所属汽车修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修理费用,加强汽车保养,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甲方承担乙方所属汽车的维修工作。修车前须由乙方负责人开据修车通知单,甲方竣工后要在维修项目明细上注明修理工时费、零配件价格等科目,并向司机做详细介绍,由该车司机确认签字,经乙方负责人审核后,作为双方结算时的主要凭证。

二、付费方式:

1、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期(不少于伍仟元)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款额较大,可适当提前进行结算)

2、乙方经审核确认修理费用后由甲方开据发票,乙方依据发票在15日内付款。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甲方提供的

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完工交付乙方前,除因维修或检验外,不得动用在修汽车。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汽车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3)甲方自接收待修汽车后,应用最短时间完工,不得因故拖延。

(4)甲方应根据乙方维修通知单上所列项目进行维修,无乙方开据的维修通知单的车辆,甲方不得进行维修。甲方维修了无乙方通知单的车辆或通知单未注明的维修项目的,乙方将拒绝付该维修款。(如遇特殊情况,未开具维修通知单的或临时增加维修项目的,乙方负责人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甲方可进行维修,随后补办维修通知单。)

(5)甲方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对乙方的维修问题要详细介绍、合理建议、精致维修,并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付维修车辆时,须出据维修通知单,作为甲方接收维修汽车的依据。(有特殊情况时,甲乙双方负责人应联系进行确认)。

(2)乙方向甲方交付维修车辆时,应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3)乙方无故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无故延期接车的,甲方有权行使留臵权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乙方负责人在签字挂帐时应向甲方负责人出示相关证件确认并提供税号、开户行帐号、乙方委托书等作为汽车委托维修凭证。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单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可补充,须采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 托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请附表)。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维修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驾驶员签字确认当次的结算单。

3、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5、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6、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免费24小时施救。在外地抛锚,施救费用按成本价(油费、路费和100元/台/日的司机补助)由甲方承担。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_____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_____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_____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_____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_____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_____维修。

3.送修手续

送修_____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_____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_____的品牌型号、_____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对甲方_____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_____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_____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_____交接手续

乙方维修_____结束后,须填写“_____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_____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_____,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_____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如甲方在_____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_____提供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_____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_____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_____如发生故障时,甲方_____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9.乙方交货延误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_____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_____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_____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_____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_____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_____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_____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_____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_____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将单位的部分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

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

四、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条件:

(1)24小时现场施救。

(2)车辆常年免费检查。

(3)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一年,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免费维修。

(4)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

(5)每车每年一次免费四轮定位。

(6)市区(10公里以内)免费施救和拖车服务。

六、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协议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根据(^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和gb/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桂林市大河乡大村路边门面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技术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面向社会开展业务,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设立“桂林市雄狮汽车维护中心”。约定经营执照上加入名字。

三、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拾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陆万元,乙方负责出资肆万元和维修技术(含人员培训),甲、乙双方各占50%的股份。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所有资金必须到位,资金如果不足时,甲方再注入资金。

四、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点40%、乙方占40%,预留20%用于机动和周转资金。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力,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分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享。

五、在经营过程中,甲方负责外勤工作,专营零配件及材料,乙方负责修理及车辆维护。

六、该修理厂以拾万元为流动资金,在资金不足情况下甲方负责补上使用,专款专用,修理厂资金好转、首先甲方将多出的资金收回。

七、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纷,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八、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九、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达到互利互赢目的。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既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________(车辆品牌、车牌号等信息详见附件《送修车辆信息表》)车辆,进行维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 维修手续及要求

(一)送修手续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送修要求填写“送修单”。“送修单”应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作为乙方开展维修项目的依据。“送修单”应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并留存。

2.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明确需增加的项目及预计交车时间,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增加或延长。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换下来的旧件应如数交还甲方。

(二)竣工车辆交接手续及要求

1.车辆维修结束后,乙方须填写“维修结算清单”,明确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并注明优惠事项,交甲方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应在“维修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合理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乙方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或接车。

4.乙方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维修结算清单”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并交甲方。

第四条 服务价款

(一)乙方交付合格竣工车辆后,向甲方提供有甲方签字的“维修结算清单”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

(二)合同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且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_____年全年服务费用不超过_____万元。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______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一)乙方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者______日。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修补或更换件应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至达到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服务承诺

(一)乙方具有机动车维修资格和能力,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三)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配件是全新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副厂产品或修复配件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五)乙方保证维修单价不高于____________(省/市)同行业标准,且对甲方给予工时______%优惠。

(六)乙方应按“送修单”所示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遇不能按时修竣或办理交接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时,甲方同意的,则时限相应延长;甲方不同意的,按照乙方逾期交付处理。

(七)乙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承诺24小时救援服务,救援电话:____________

(八)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交付维修车辆的,从应交付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次维修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乙方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送修车辆,并且乙方同意按本次维修费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修费的 %的违约金。

(三)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四)乙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______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2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全新、原厂零部件的;

4.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

6.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车辆不享有留置权。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附件:送修车辆信息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8

托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依据本协议所规定条款执行。

一、甲方为了保障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强化车辆的内部管理,将本单位车辆(数量、车型、车号清单附后)委托指定送到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二、甲方车辆送修时必须填写报修单,填写清楚报修内容,并由甲方驾驶员签字后才能动工,甲方送修的车辆由乙方按照技术标准鉴定维修级别和项目合理安排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必须给甲方提供良好的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工期保证,维修质量保证,维修价格合理透明,及时完成维修任务。在材料采购正常化的情况下,小修车当天出厂,大修、二保或总成大修的车辆,维修出厂后一律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质保。

四、乙方要把预估维修费用报给甲方,甲方驾驶员有权对车辆的维修项目和部件进行质量监督,并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必须最终统一在技术规范条件下妥善解决。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

1、为甲方免工时费提供贵阳市区的车辆救援活动(肇事车、客运车、拖车费除外)。

2、为甲方免工时费提供更换机油、防冻液。

3、为甲方提供车辆年审、车辆保险业务。

六、在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的车辆,在结算时可以给予费用优惠(工时费优惠10%,材料费优惠5%)。

七、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挂帐,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指定驾驶员签字认可,其他人签字无效,(甲方指定驾驶员为: ,每次维修时甲方驾驶员需出具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确认,如指定驾驶员变动,甲方需向乙方出具公函进行变更)。

八、为保证乙方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甲方应该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或维修费达到壹万元时到乙方处结算清楚,大修车应在接车时结算费用。如不能按时结算付款的,甲方不能享受优惠。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待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执行。执行时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十一、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乙方公司所在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维修公司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将单位的部分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

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

四、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条件:

(1)24小时现场施救;

(2)车辆常年检查;

(3)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一年,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维修;

(4)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

(5)每车每年一次四轮定位;

(6)市区(10公里以内)施救和拖车服务。

六、每月_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部队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协商自愿就部队营区营房日常维修定点合作服务,一致确定以下条款:

一、标的和数量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铁艺维修服务,以日常施工实际产生的建筑装饰材料数量及人工费用为准。

二、价格及维修款支付

甲方在乙方享受定点维修服务的结算价格应按照定期审计后结算的原则确定。

货款按照审计一次结算一次的方式执行,当一次结算金额或累计额度较大时,也可适时审计结算。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维修款。

因定点维修服务的相关结算凭证遗失等导致无法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按照既定结算原则结算支付,有特殊原因推延时,应及时向乙方做出说明。

三、服务地点、时间和方式

维修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负责无偿配送相关人员、维修材料。

维修服务时间:根据营区维修状况实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方式:乙方依据甲方通知组织维修服务。乙方负责将人员、维修材料配送至维修地点、组织维修并保证验收合格。

4、验收

乙方提供的维修材料需经甲方维修监督人负责验收,无异议后方可组织维修。

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结果由甲方负责验收,若维修服务结果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五、法律权利及有关规定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维修材料或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相应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维修材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供应所提供的维修材料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甲方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情况下,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在履约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若产品超出履约期,或甲方对乙方定点范围内相关产品提出维修需求,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维修材料或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一条规定确定。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上述两条要求,第一次,乙方须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甲方按审计结算的50%结算,扣除部分保证金;第二次,乙方须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按审计结算的30%结算,扣除全部保证金,终止合同。重新服务期间发生的检验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履约延误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维修服务。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被扣除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付材料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适当形式将拖延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八、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实发生________日内将有关证明交对方确认。

由于甲方撤销、调动、换防、战备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9、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合同有效期

除终止合同外,合同有效期_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则应到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承担责任一方支付。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 结算方式。 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 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2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 职业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务必常穿工作鞋。

3、 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 小心处理车辆

1、 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 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 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 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 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 整齐与清洁

1、 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拭。

2、 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 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 计划与准备

1、 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 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 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 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 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 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或主管请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管报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 按预定时间完工

1、 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 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八、 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1、 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 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五条: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______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对公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5

甲方(送修方):XXX

乙方(承修方):XXX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清单附后,甲方车辆信息更新后及时修改清单并通知乙方)。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单位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盖章的《车辆维修审批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审批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维修项目及金额。

3、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制定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将车辆交乙方进行安全检查。

5、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6、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保养及维修档案。

2、对车辆维修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及所需费用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维修。

3、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家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他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4、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5、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虚增维修项目行为,杜绝与相关人员窜通虚开发票行为,维护甲方权益。

6、甲方车辆在行驶途中抛锚时,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提供全天候全时段道路救援服务;抛锚地点在XXX内的乙方免费道路救援服务;抛锚地点在XX外的,因距离问题产生的道路救援附加费用按成本价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提供道路救援服务响应时间要求为:50公里以内,1小时到达;50-100公里,2小时到达;100-200公里,3小时到达;200公里以上的,到达时间不低于道路最低限速要求。

7、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车辆维护保养等简单问题乙方提供上门服务。

8、甲方车辆经维修后,在出警或其他因公外出途中出现故障导致不能按时出警或发生安全事故时,由第三方对车辆检测,如发现是乙方对车辆维修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所维修的车辆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所维修项目进行核查。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维修车辆进行优先送修、快速修理服务。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乙方按本协议承诺,在市内维修收费最大限度的基础上给予价钱优惠,其中补胎等小型维修材料按市价60%收费。

乙方账号名称:

乙方账号:

开户行: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00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乙方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季度初15日前结算上季度维修费用。

2、甲方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2020年5月 日至2021年 月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由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估后再协商是否续签。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 ______电话: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XX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XX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XX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03]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XX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和gb/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XX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XX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500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

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协议可续签。

五、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发票)

开户行:

卡号: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8

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三亚荔枝沟车骑士汽车维修中心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合作项目:三亚荔枝沟车骑士汽车维修中心,营业地为三亚市师部农场永晋汽车文化城A栋58、60号。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汽车修理。

三、合作期限为五年,自20__年9月1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合同。

四、出资金额、方式。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20800000元,大写贰拾万捌仟元整(其中人民币7800000元,大写柒万捌仟元整,先由乙方垫付,甲方于__年底前还清乙方垫付款),占总投资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520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元整,占总投资额的20% 。

(二)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260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五、盈余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用三亚荔枝沟车骑士汽车维修中心财产(营业执照、厂房、设备等)作贷款抵押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否则,造成损失由其承担责任。

七、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

八、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 乙方(签名):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股权构成,财产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基于:

1、 甲方是XX汽车在XX地区的品牌授权销售服务公司;

2、 乙方是在XX市区具有 类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服务公司;决定就XX汽车在XX地区的维修服务合作项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共同组建“XX汽车XX授权维修站(以下简称维修站)”。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年。

第三条、 职能权限分工:

1、 维修站设站长名,由方派遣人员担任;行使维修站全面管理工作;

2、 维修站设维修人员名(其中机修名,钣金名,漆工名),由方派遣人员担任;

3、 维修站设接待

4、 维修站设财务

5、 维修站设出纳名,由方派遣人员担任。

第四条、 甲方义务与权力:

1、 负责招聘培训由本方派遣的人员,并支付其工资及福利;

2、 负责购置下列设备,合作期限届满后所有权归本方所有:

3、监督乙方派遣人员的服务质量,提出改进或更换意见。

第五条、 乙方义务与权力:

1、 负责招聘培训由本方派遣的人员,并支付其工资及福利;

2、 负责购置下列设备,合作期限届满后所有权归本方所有:

3、 负责甲方购置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管理;

第六条、 维修站债权债务约定:

1、 维修站在经营活动中以甲方名义和XX汽车厂家进行三包索赔结算;以乙方名义对客户发生维修服务业务。

2、 维修站发生的债权由乙方享受,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财务核算与利润分成:

1、 维修站现金收支由上述派遣的维修站出纳办理,现金支付超过元的须事先书面报经甲方双方签字后予以支付。

2、 维修站经营业绩由上述派遣的财务人员进行独立盈亏核算,核算结果于次月

3、 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维修站利润和亏损,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

4、 利润分配采取按 月 进行的方式,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分配方案由维修站出纳于 次月15日 前向合作各方支付。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作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合作期限内,除非经对方同意,或者另有其他法定事由外,合作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作协议;

2、 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作协议;

3、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乙方: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0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7、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1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维修范围

甲方确定乙方为XX~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维修价格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吉普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一备案车辆。

二、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拖车、代办年审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三、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须为其每月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乙方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并出具由甲方技术部签署的检验报告单和建议维修项目报告;乙方应自行将车辆开到甲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对竣工车辆,如乙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为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如对维修项目是否合格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最终检测报告为准。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可享受甲方的工时费九折优惠;

5、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提供电话预约、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现场服务等服务。在市区范围内乙方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急需维修救援的,甲方应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6、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提供每辆每月两次免费洗车及车厢吸尘服务;

7、甲方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电脑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

8、根据乙方需求,甲方可提供上门取车及送车服务;

9、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授权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乙方授权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乙方授权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确认工作,如因乙方及其授权人的原因导致维修延迟的,所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乙方授权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11、甲方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维修车辆出厂时交乙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乙方的利益。

12、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代理车辆的年检、季检、违章处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一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受理。

3、乙方应确保所有备案车辆定点到甲方处维修保养。

4、乙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

五、双方权利:

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如在执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结算:

1、甲方承诺维修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应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甲方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乙方提出合理额报价及维修方案,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定。

2、甲方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维修结算单,维修结算单应真实、分列清楚并具体标明上个月维修车辆车牌号、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费(必须标明原价及九折后价格)、材料费(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外加工费。

3、乙方核对无误并签署的维修结算单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维修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自收到维修费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合法发票。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可续签。、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20XX年01月15 日 20XX年01月15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3

甲方(托修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及我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甲方车辆(详见《定点维修车辆信息表》在乙方进行定点修理的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确定其在乙方进行维修的车辆,并依据车辆实际情况享有车辆维修自主权;

2、甲方可指定日期由乙方对其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车辆技术状况及时通报甲方;

3、甲方有权查看所属车辆在乙方的维修信息;

4、甲方应教育驾驶人员按章操作,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降低维修费用;

5、甲方应将乙方车辆信息变更情况(所有权、牌照号、驾驶员等)及时通知乙方,以确保双方利益;

6、甲方应根据合同时间要求及时与乙方完成维修费用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车辆实际状况提出合理维修、保养方案,并凭甲方有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车辆派修单》进行相关车辆的修理;

2、乙方应严格按照ISO9001-20__标准进行内部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企业的技术标准,确保维修质量;

3、乙方保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厂零部件,并对所更换的非易损件实行一年质量担保;

4、乙方为甲方驾驶员尽可能提供良好的修车环境和休息环境;

5、乙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结算维修费用。

三、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每个月结算一次或每达到________元结算一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车辆的维护和维修事宜,达成共识,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口车及国产轿车在乙方维修,所有换件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维修,保证甲方车辆行驶安全。

二、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部所换件,必须交还甲方,以便察看。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后,发生损坏件(指换件部位)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发动机三保作业,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或二万公里。

五、车身挖补做漆,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六、甲方车辆修好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出具发票及清单作为结帐的依据,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七、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八、结算方式: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九、市内急救免收费,市外急救收取里程费及路桥费。

十、乙方免收管理费并执行检测免费,实行24小时全天侯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十一、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暂定半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从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______乙方代表: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手机:______手机: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 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维修费的管理,保证行车安全,节减行政开支,克服分散维修带来的各种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投标标书内容,经协商就甲方统修的车辆现委托乙方为更换轮胎的供应方,丙方为拆装方,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履行期限

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暂定一年。

二、甲方承诺

1.甲方将统修的公务用车车辆更换的轮胎委托乙方供货,丙方拆装。

2.公务用车车胎属于正常行驶磨损必须更换的,由统修单位提出,经定点修理厂家同意,附有关中介鉴定书,再经财政局行事科按投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车胎品牌确定后进行更换的,可按照投标标书内容另行计算补贴费用。

3.甲方车辆用户凭单位出具的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由驾驶员在丙方更换轮胎。(轮胎更换申请表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并加盖甲方公章)

4.甲方将按照交与乙方的有效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一个季度与乙方结清货款。

5.甲方承诺乙方为其招标确定的单一品牌所需轮胎的唯一供应商,其供应品牌为:_________。

6.轮胎供应价为:投标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价格,其中轮胎报价中应扣除安装平衡费用_________元/条交给丙方作为安装平衡费用。

三、乙方承诺

1.乙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提供经营轮胎的许可资格证明,对出售给甲方的轮胎应实行质量三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或更换新轮胎(以厂家质量鉴定书和有关部门签定书为准)。

2.所供应的新轮胎保证为原厂(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纯正轮胎,杜绝假冒伪劣轮胎装车(以丙方收货验证之前为止)。

3.保证轮胎库存充裕,随时供应。不及时提供轮胎,视情处理。

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五日内结清丙方拆装轮胎费用(拆装费_________元/条,其中_________元由甲方汇给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

四、丙方承诺

1.甲方委托车辆在办理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审批后,随到随换,且更换轮胎必须在丙方修理厂内更换,不允许在服务门市部进行更换,如有违约,一经查实,且连续违规三次,甲方扣减其事前发生的所有安装费用。

2.保证24小时服务,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更换;

3.建立用户单车更换轮胎人工和微机两种档案,用户可随时查阅更换轮胎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统修车辆更新轮胎有关情况;

4.凭借甲方出具的更换轮胎申请表到乙方领取新轮胎。

5.负责验收乙方供应的新胎外观、品牌、胎号和型号,验收合格收货后,轮胎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投标标书中内容执行或双方届时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7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 现金________ 转账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人: ______代表人: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29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 色

4.车型

代码/车 架 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救援。

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价单”),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标准按此优惠执行。表中列明维修车型、人工费用、配件价格、所需工时、配件厂家、规格、优惠幅度等内容。

乙方保证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工时标准按照“报价单”中列明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 市维修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维修所用材料使用汽车生产厂家全新标准合格配件,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 送修手续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填写“送修审批单”(附件2),审批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接修,紧急情况时可根据甲方车队主管领导电话通知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

乙方对车辆进行初检,初检完成后提出相应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维修和保养,维修项目按照报价单所列内容执行。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修理。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四条 出厂检验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报价单”填写“车辆维修结算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质量保证期、优惠幅度等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认可。此单多联复写备查。甲方经办人为车辆司机或者车队主管领导。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可拒绝验收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应将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退还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第五条 维修费用

乙方提供“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收,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1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中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第六条 结算方式

经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确认过的“结算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和凭证,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结算清单”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技工、质量保证期、费用清单等内容。

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累计 万元或在 个月内应与乙方结算一次,以任一条件先达到者为准,结算比例为 95% ,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履行期满或者终止后 月内结算,不计利息。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质保期采用以下列两种方式计算,如有约定不一情况,按照质保期长的约定执行。

保养项目质保期为 天或者 公里,小修项目保养期为 天或者 公里,大修项目保养期为 天或者 公里,日期和行程里程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具体维修项目质保期也可以“结算清单”列举的质保期为准。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乙方应在8小时内负责解决,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经济损失。

乙方应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发生故障可享受乙方提供的24小时救援,乙方须随时提供救援服务,××市区内免除里程费,按实际作业项目收取工时费,路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维修服务。

第八条 索赔

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双倍承担补救措施的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支付维修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未支付维修费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乙方不能按照“报价单”中约定工时完成承修项目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扣除本次修理费的____ %。逾期超过 ____ 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除甲方实现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 月___ 日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__ 月__ 日

附件1:(该表原则由乙方提供,此表仅作参考)

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

序号车型主要零配件名称配件价格所需工时工时费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送修审批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车型车辆故障描述维修项目驾驶员审批人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车辆维修合同签定原则:

经甲方考察乙方车辆维修、保养业务水平,确认乙方的维修车辆设备、人员、公司规模满足甲方单位车辆维修及保养条件和要求,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愿以将本单位的所有车辆在乙方单位进行维修及保养,经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车辆维修合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本单位车辆、车辆品牌进行维修内容及保养内容告知乙方。

2、甲方到年底时全年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车辆维修和保养时,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2、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内交付维修和保养的车辆。

四、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的法院起诉,本合同签署地为:河南省平顶山市。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后附每年的车辆维修和保养费用表。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字代表:

日期:

乙方:

签字代表:

日期: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相同客户要服务最好;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最优、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二、车辆维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3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乙方:(定点企业)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__年1月1日起20__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4

某某汽车修理厂是市二类汽车修理厂家。本厂坚持“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和“让客户更满意”的服务宗旨,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愿与广大车主、企事业单位签约定点维修,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为定点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平的价格、可靠的质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 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5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签订地点:

乙方:(定 点 企 业)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 结算方式。 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 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6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__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__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__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7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 20__年 1月 1日起至 20__ 年 12月 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8

送修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车辆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民法典》以及《武汉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修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送修程序及事项

1、甲方车辆送检后,乙方应对全车进行细致检查,给甲方出具检修单,并登记存档。检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行驶里程、车身情况、详细维修项目、每项目维修材料费、维修人工费以及维修时间。

2、维修过程中如确需变更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收书面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包括工时定额、工时单价以及材料费标准。材料价格以4s店为标准并保证低于其30%工时费用参照二类维修厂工时费标准折扣。(工时按7折)

2、书面收费标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3、结算方式:维修时间达到2个月或维修金额达到_________元时甲方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

三、甲方权利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车辆。

2、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维修结算清单签字认可,经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维修费用并接车。

3、乙方不出具规定的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维修标准和规范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车辆。

2、乙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乙方应使用原厂配件来维修车辆,如确需使用非原厂配件维修车辆的,必须事先得到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委托人在检修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因乙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应妥善保管送修车辆及甲方提供的配件,除维修检验目的外,不得使用车辆。因保管不善造成配件损伤、毁坏、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发动机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在___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5、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3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将车辆交由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修理,相应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人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人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人危险的,乙方均应承担由该第三人维修车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7、乙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市内救援服务。因救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向甲方提供代办车辆年审服务。

五、质量保质期

1、整车修理(含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___公里或者一年。

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者半年。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含电子件、皮带、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___公里或者_____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延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5%作为违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质量保质期的约定不代表甲方对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违约责任的免除。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丧失履行协议能力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3、车辆维修后在质量保质期内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维修质量问题的维修厂家与送修司机利益勾结,虚增维修项目,给回扣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

九、争议及其他

1、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39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__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__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0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甲方车辆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部件损坏则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单价价格在人民币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单,经甲方驾驶员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经甲方驾驶员带回公司,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齿包、电磁阀、钢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

四、结算方式

所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次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人:法定代表:

日期:日期: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1

甲方:

乙方:

为便于对甲方所属汽车修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修理费用,加强汽车保养,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甲方所属汽车全部定点在乙方修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甲方所属汽车修理实行先请示,后修理制度。乙方依照甲方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的请修单项目进行修理,修理完毕后要在请修单上注明修理工时费、零配件价格等科目,并经司机签字验收后,作为双方结算时的主要凭证。修理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2、汽车修理零部件采购工作分两种办法执行:凡零部件购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和其他修理常用材料(如机油、轮胎),由办公室实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工作由汽车专管员***和乙方代表填写请购单,并报分管副主任同意后购买,乙方安装办公室统一采购的零部件,只收取工时费,不得增加管理费用。办公室统一采购的零配件经乙方审验后,在组装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凡购置价格在100元以内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但要保证产品质量和保修期,若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甲方所属汽车的“三保”、“大修”工作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乙方不得加以干预。

4、乙方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修车效率,确保领导和办公室公务用车损坏后能得到及时修理,保证领导和办公室用车需要。

5、本协议先试运行一个季度,在操作过程中如双方都满意,则按该协议继续执行;如一方或双方都不满意,一个季度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___年__月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00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3

甲方:昆山伟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签订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将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车辆委托给甲方定点维修,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联系单”所要求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发生增加修理项目,经联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二、 维修服务范围:甲方对乙方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包括大修、二级维护等维

修服务,并代为车辆年检、二级维护验车、代办车辆保险及出险理赔手续等服务。

三、 车辆资料: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 维修服务:

a) 每次维修保养时,甲方需对维修车辆之零部件报价,待乙方确认后方可维修. b) 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由其带回乙方存档备查.

c) 甲方在结算维修费用时,须按实结算.不能私自宴请乙方相关人员,若经查实,将扣除甲方当月维修费用之20%.

d) 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甲方须对车辆里程,油料等进行登记,除试车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车辆,如有违反,乙方可对甲方进行RMB300/次处罚(维修费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书面检讨.

五、 服务方式:甲方提供预约、24小时救援等服务,方便乙方车辆维修和使用。

六、 服务优惠:签订合同即可享受保养工时________ 折优惠;免费市区24时救援;

七、 服务质量

a) 甲方对维修车辆设有质量担保期规定。在质量担保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甲方免费返修。质量担保期规定如下:总成大修担保期为10000公里或三个月,二级维护担保期为1500公里或10天。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

b) 甲方承诺使用纯正零配件,以保证质量。

八、乙方的`义务:

a) 在车辆交付甲方时,应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和已往维修记录;

b) 对大修车辆严格执行1500公里内限时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 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确判断故障。 d) 如发生车辆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e) 不得人为破坏或故意使用不当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

f) 对甲方的服务项目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必要费用。

九、违约责任:

a)、如甲方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有违其他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延缓或无故拒付维修费用,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时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双方均不提终

止合同的,视为合同期再延续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昆山伟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昆山市339省道479号 地址:

电话:0512—57066885 电话: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共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万元,乙方负责出资元。

三、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预留10%作为机动分配,主要用于奖励有功的相关业务单位以及聘用技术人员分配。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利,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六、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5

甲方:洛阳市洛龙区xxx修理厂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 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

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

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500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协议可续签。

五、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发票)

开户行: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厅

卡号:xxx

六、其他事项

1、 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 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维修公司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将单位的部分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

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

四、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条件:

(1)24小时现场施救;

(2)车辆常年检查;

(3)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一年,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维修;

(4)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

(5)每车每年一次四轮定位;

(6)市区(10公里以内)施救和拖车服务。

六、每月_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 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

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

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500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

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免费修复。

协议可续签。

五、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发票)

开户行: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厅

卡号:

六、其他事项

1、 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 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4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5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协议书 篇51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一)甲方车辆配件费优惠8%,工时费优惠20%。

(二)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三)维修费用税率为增值税3%。

二、维修方式: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

(二)乙方应对送修汽车进行细致检查,并在《车辆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及维修材料费。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四)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五)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六)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费用实行记账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次月初将甲方上月发生配件及维修费用清单送到甲方财务,甲方在收到乙方每月记账单后,如无其他争议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及维修车辆费用汇入乙方账户。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获得优先权;

(二)对已完成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车辆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零配件或增加维修项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付;

(四)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送修车辆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按规定与乙方结算汽车维修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要求送修车辆的人员出示《车辆送修单》;

(二)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结清汽车维修费用;

(三)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四)必须认真做好汽车定损鉴定工作,不得以换代修,不得将送修车转厂维修;

(五)必须按《车辆送修单》上的要求按时完成维修工作,保证送修汽车的安全,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以次充好、以旧换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六、合同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 年。

七、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