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篇1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去当地劳动^门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工地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篇2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工地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篇3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地的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2、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工地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篇4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 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地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篇5

与许多工地上工作的工友一样,常年在建筑工地上负责油漆涂刷的小朱接活的程序很简单:上一单工跟过的小老板或老家的熟人有活,他便接下做了。“因为大家都认识,所以一些合同什么的我没曾在意。再说了,都是老乡,哪会坑人呢?”

出于这样的想法,今年7月,在接到老乡老黄的电话时,小朱便喊上兄弟们,来到上海准备上工。由于工程项目是在上海,所以上工前相关的合同、工钱等内容,他都未曾与工地项目部的老板谈妥,因为他觉得能在上海干工程的老板,肯定不会“欺负”他的。

7月的上海,烈日炎炎。虽说小朱他们做的是室内涂刷,但依然挡不住炎热高温,再加之难闻的油漆味,工作环境可见一斑。即便这样,小朱坦言自己也是认认真真地干好每天的活。他说,今年受疫情影响,就业情况不好,能接到活已属不易,所以不想在工作上发生纰漏。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便要过去,小朱手上的活眼看着进入收尾阶段。此时的他接到了老黄的一通电话:“小老板喊我们停工,具体原因没说。”突如其来的停工要求,让小朱感到不安。他回忆起自己在项目部的这些日子,偶尔听到分包公司的小老板在项目部办公室和总包公司的老板发生过争执,“那个时候就有预感:这趟活可能没这么容易拿到钱。”

不久后,小朱的担忧成真了。“按理说停工后,老黄或者小老板就会往我们卡里打钱,作为这个项目的款项。但一直到8月中旬,我和兄弟几个没收到过一分钱。”从来没碰到过这类情况的小朱一下子慌张又失落:该去找谁要自己的工钱?

工地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 篇6

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这是肯定的;超过一个月的宽限期,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由于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不需支付双倍工资?本文的看法是: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还是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改变“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只要超出一个月宽限期,不论是用人单位故意或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农民工双倍工资的补偿。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农民工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但是农民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则可以诉讼解决,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