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1

痛苦与快乐,是人类永恒的话题。——题记

读了《最苦与最乐》,我的感想很多很多。

我认为:责任是诚信的表现。失去了责任也就失去了一切。它论证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未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了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就像我身为班长,我就应该尽自己的责任来管理好整个班级,使班级进步。虽然有些同学说我爱管闲事、经常打小报告,但我会说:“这是我的责任。”尽了责任,我感到很快乐。

每日,我们为学习、为生活、为工作而不断奔波,成千上万的琐碎事情就像浪一样朝我们涌来,让我们应接不暇。虽然如此艰辛、如此辛苦,但我们还是会任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好每项工作,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套在我们身上,那就是责任。

责任是我们身上不可缺少的东西。让我们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吧!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2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3

对于学生而言,最苦是什么呢?拖堂?不喜欢的老师老来上课?突击考试?对于我而言,最痛苦的莫过于做作业。

做作业时,望着那一堆又一堆的作业,不禁烦躁。据数据显示,中国中小学生写作业时常平均每日长达小时,相当于是韩国的6倍,日本的4倍,法国的3倍。可见中国中小学生的作业量之多。

做作业之苦,不仅体现在作业量之多,还体现在做作业时长多。

做作业时长多了,父母也时常焦虑。父母时常会因此罚小孩们。而小孩也做了一天的功课,不免有点烦躁,辛苦对于父母的惩罚感到愤愤不平。家庭关系逐渐疏远。

但做作业,何尝又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呢?当我做了一个小时多的数学题终于解开的时候,那种豁然开朗,茅塞顿开的感觉实在让人感到舒服。再不然,你背完那长长的文章,回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伟大!当你写完100回的《西游记》的读书笔记,那时候笑的流眼泪的感觉,何尝不是乐呢?引用道法书上的话,就是当我们经历了学习的辛苦,收获学习的成果时,那种发自内心的愉悦,让我们体验到学习的美好,那是学习过程中带给我们的美妙享受。

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学习它有好也有坏,它有苦也有乐,但是当我们体会到学习的苦后,再体会乐,那种感受犹如经历干旱后的绿草饮下甘露。所以尽情体会学习的乐吧!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4

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的,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其实我们的生活不也是这样吗?苦中有乐,乐中也会掺杂着苦的,这大概就是生活的真谛吧!

在我们9年级学习了《愚公移山》着篇课文,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读后感触很深,也许大家都会推崇愚公这种人定胜天的思想,但是我不仅疑惑了,以现在的高新工具若要“移”此二山,也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且愚公“年且九十”,正如智叟所说:“以你残年余立,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有奈王屋土石何”。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了,是什么力量让他去移山呢?难道仅仅是为了“直通豫州,达于汉阴”而“毕生平险”吗?什么力量让他由于如此毅力去干呢?也许是移山的乐趣促使他这样做的吧!

移山固然苦,但愚公能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是因为“有乐存焉”吧,是这种乐趣打消了移山之苦,乐和苦相生相成使愚公有了精神上的动力,促使愚公为了生活而去移山。

有时候我就想,我们九年级真是苦,的确,是很苦的,星期天没有过,早晨5点就要起床,晚上又有晚自习,作业占去了所有空闲时间,课本抢走了整个思维,真是苦啊,但是与其说我有毅力坚持下来了,不如说那是因为我在学习上找到了乐趣,才促使我去不断的学习的啊!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例如:别人说:数学是枯燥的,如果你一心钻研它,努力解决它等到结果算出来以后,你就会有一种成就感的,那时枯燥无味的数学也会为你带来乐意的。即使是9年级这么苦,但是,如果不屑努力的话,相信吧,中考的结果也会博得你的快乐的!

我们不难发现快乐和痛苦永远给予每个人都是相同的,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好像今天我在这里苦想作文一样,和其他学生相比,我是苦了些,但是马上就要创作完成的文章会给我带来乐趣的。

所以,在我看来,乐和苦构成了我们的整个生活。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5

梁启超之所以要把人们的苦乐观与责任联系起来,就是要强调我们所肩负的责任,要我们把这种责任放到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上。这样,我们才能念念不忘我们的责任,才能真正尽到我们的责任,这种积极进取,以天下为己任的人生观即使在今天仍有其现实的教育意义。

在我们青年学生的心目中,家长有抚养自己的责任,老师有教育自己的责任,他们都应该尽心尽责地关爱自己,唯独自己却无须对长辈,对集体,对社会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意思的淡薄,在在青少年中可以说是相当普遍的。所以,青少年感受不到未尽责任的痛苦、尽了责任的快乐。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肩上没有任何责任。所以,青少年学生结合自己的体验树立责任意识,学习这篇课文就有十分必要。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6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7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8

人生中什么是最苦的,什么又是最乐的呢?有人说娱乐就是乐,能玩就快乐。我却觉得太肤浅,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过于没有梦想。

没有梦想又怎么了?没有了梦想,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前行的动力。像一个机器人,程序式地过着生活。你是否觉得寒、暑假比上学更难熬,因为你没有了目标,早上起床,坐在床上发呆,看看电视。一会儿,太阳就升上了高空。没有动力的生活最无聊,程式一样地过着每一天。没有梦想,真的是很苦。

最乐嘛,肯定是找到梦想下定决心、拥有动力了。因为每天叫醒你的不是“生物钟”,而是梦想,你会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比如我下定决心去练字,一天一面,可能看不出效果。但如果你坚持一个星期,一个月,你会发现有很大的改变。

你回首以前的努力,你开心的不只是因为字变好了,还因为你完成了你的梦想,完成了你的目标,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目标并去完成了,不也很高兴吗?

最苦与最乐,乐也生于最苦,所以它到底还是乐不苦呀!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9

今天,我看了梁启超写的《最苦和最乐》之后,油然而生感叹。于是,我便情不自禁地提起笔,记录下我心中的感受。

文中写的苦并不是贫穷、失意、衰老、死亡,而是良心责备的苦,要逃脱也没地方逃脱。一句话: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虽失意不苦。是啊,我从许多书上知道人如果能够知足,就是他再贫苦成天也是笑哈哈的;如果人能安分(不多过分希望),就是事情再不如意,他也是乐的。

读着,读着,我感到自己“苦”“乐”的标准离一个大队委员来说,差得可远了。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可我的心仍然不能放下来,反复地思索着那一段话。

我读道:凡是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是属于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

我总是把事情忘掉,用爸爸的一句话来说:丢三拉四,找到了铅笔,丢了橡皮。我也在想:我怎么这么健忘呀!我默默地对自己说:“凡是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的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约定,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上了一层厚厚的责任。怎么也洗不掉,怎么也擦不掉,怎么也玩不掉。

终于,我看到了乐。文中写就是责任完成了,古人云:如释重负嘛。我越来越欣赏梁启超写作的手法与水平。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100字 篇10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而我的父亲的经历是多么好的一部小说呢。余华的世界都是在农村,是他熟悉这样的环境呢?还是他个人的一种风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