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1

我原本是一个淘气、贪玩的不懂人生事故、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变成了现在——一个对书痴迷的书呆子。

我以前以为书只是人编出来的无用的东西,所以我就整日地想心想事要去玩,直至有一天,我在学校看见有人看书像被磁吸去了心似的,整日就趴在桌子上看书,我向他借了一本书看看。一看是小说,我开始对那很没兴趣,可是致电后来故事情节越来越精彩,我也越来越爱看小说,乃至作文选以及所有的书。我因为看作文选,写作文能力提高了,写的文章也好起来了,这使我的妈妈也高兴了,不会再为我的成绩的好坏担心了。我的爸爸一高兴就一下子买了几本小说给我。我高兴极了,也就越爱看书了。可是新的难题又来了,文章的条理我排得乱七八糟,作文总是不能得高分,我只好对过去看过的书翻开细细品味一次对文章的条理的训练,还有每天写一篇自己细心排理的文章。这样练了,久而久之就把文章的条理安排练得比较好了。

可是,看小说也不是全是好处,也有一定的坏处。就是这些坏处时刻困扰着我,那就是一些科幻小说看了会让人看了还想看,不看就浑身不舒服,我在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间因为在课堂上看课外书而被老师没收的书不下四十本岢见那些的坏处之大。

最后,我要说,是小说使我有了看书的习惯,有了一个提高成绩的方法。

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2

有这么一个古老美丽的小城,多年以来,人们安居乐业,按照自然规律生息繁衍,过得平静自在。

可是有一天,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这一天,外地商人来到小城的闹市街道上,开了一家不同寻常的商店,店名叫“光阴收购站”。

开始,人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人敢进这个店。后来,迎宾小姐给围观的人发了广告单和贵宾卡,人们才知道这个店是收购光阴的。可大家都不知道怎么个收购法,便没把它放在心上,还是该上班的上班,该干活的干活去了。

过了几天,有一个外地打工的小伙来到这个店,他看了广告后,心想,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打工还赚不到1万元,真不如卖掉自己的十年光阴。于是,他走进商店。老板热情地欢迎他,并拿出一个类似吸管的东西,对着他的身体按了一下开关。几秒钟后,老板说可以了。小伙子觉得没什么异常,在镜子前一照,发现只是稍微老了一点,胡子长了一些,老板拿65万给小伙子。小伙子惊呆了,这么多钱要打多少年工啊!

打工小伙的事一下子传遍全城,人们惊讶了,许多人都来到这个店,纷纷要求卖出自己的光阴,挣一笔钱享受享受。光阴收购站的生意越来越好。似乎几天的时间,人们都变老了,大街上满是拄着拐杖的老人,往日的朝气没有了,这时人们才后悔莫及,觉得青春的可贵。

人们纷纭来到光阴收购站,要求老板退还光阴,可黑心的老板说:“退还光阴可以,但价钱必须加倍。”人们都痛恨老板,但还是以高价赎回了自己的光阴。人们又年轻起来,小城又充满了往日的朝气。

人们终于意识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妙处。

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3

转眼间,暑假的时间也不多了,是该好好奋斗了。一个月以来,几乎每天都是在电脑游戏,小说中度过的。

说实话,放假之前,心里想的就是只有作业,为下个学期好好努力,放假之后,假借这老师布置看小说的谎言,不停的看一些校园青春类的小说,我是那种真真实实的双子座,多愁善感的要命,即使是这样,还是喜欢看一些悲情的小说,希望故事中的主人公可是感动我,可是看了一个月,基本上,没有一个可以真正的感动我的。

我想,也许我错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期望悲情故事的结局,往往,他们愿意看到的,都是王子和公主幸福的在一起,而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我和别人一直存在着另类的眼光,他们甚至说我的想法有些怪异,我想说,这恐怕就是我的风格吧,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这是我心底单纯的最深的想法。

去年今年刚开学的那个时候,写过一本名叫《爱还在,只是天使暂时离开》的小说,本来应该在放假之前就写完的,可是写到最后,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了,忘了故事中的我,故事中的他,故事中各色各样的人物,结局,貌似应该是悲伤作结的吧。

那本小说,是我的处女作,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一个令我满意的结局,所以,结局的部分一直是空白,我就再也没有再写了。而且,那是我纯手写的,每天都写,真的很累,现在都想放弃了。

该加油了,毕竟现在对于整个假期,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真的不想再留遗憾了……

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4

他从别人口中得来了这一种常识,便决心走这一着算盘。他不知从什么地方讨来了一篮的河豚子,悄悄地拿向家中走来。

一连三年的灾荒,所得的谷只够作租;凭他独手支撑的一家五口,从去冬支撑到今岁二三月,已算是困难极了。现在也只好挨饥了!

但是——怎样挨得下去呢?

这好似天使送礼物一般的喜悦,当一家人见到他拿来了一篮东西的时候。孩子们都手舞足蹈地向前进去。

“爸爸,爸爸!什么东西呵!让我们吃哟!”

这么样的情景,真使他心伤泪落的了!

“吃!”他低低地答一声后,无限的恐怖!为孩子生命的恐怖,一齐怒潮般压上心头,喘不过气来。

他嘱咐妻子把河豚子煮熟来吃,自己托故外去一趟。他并不是自己不愿死,不吃河豚子,不过他不忍见到一家人临死的惨状,所以暂时且为避开。

已过了午了,还不见他回来。孩子却早已绕着母亲要吃了。这同甘共苦的妻子,对于丈夫是非常敬爱,任何东西断不肯先给孩子尝吃的。

日车已驾到斜西,河豚子还依然煮着。他归来了。他的足如踏在云上一般。他想象中一家尸体枕藉的惨状,真使他归来的力也衰了。

然而预备好的刀下舍生的决心,鼓起了他的勇气。早已见到孩子们炯炯的眼光在门外闪发着,过后,一阵欢迎归来的声音也听到了。

“怎么还没有死呢?”他想。

“爸爸!我们是等你来一同吃呀!”

“哦!”他知道了。

一桌上争争抢抢的吃着。久不得到鱼味的他的一家人,自然分外感到鲜甜。

吃好后,他到床上安安稳稳的睡着,静待这黑衣死神之降临。

但毕竟因煮烧多时,把河豚子的毒性消失了,一家人还是要安安稳稳地挨饿。

他一觉醒来,叹道:“真是求死也不得吗?”泪绽出在他的眼上了。

掩卷沉思:本文在构思上用了社么方法?

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5

寒假过去了,新的学期开始了。张明早早的起了床,看了一下时间,张明想:“现在才六点,还可以继续睡觉。”可刚躺下去,只听见一阵扫地的声音响起,他往外望了望,只见妈妈正在外面弯着腰扫地,张明看见妈妈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妈妈真辛苦,我要送她一个东西,可送什么呢?”这时,张明看见窗外有白茫茫的一片丁香花。张明一拍脑门:“我知道要送什么了!”

转眼间,天已大亮,张明背着书包走进了开满丁香花的校园。刚进教室,张盟迅速放下书包,朝教室外的那些丁香花箭一般的冲了出去。来到丁香树前,只见一朵朵丁香花格外妩媚,丁香刚着了早晨的露水,渗出了一片莹白。张明二话不说就像猴似的爬到丁香树上,摘起的那些莹白的丁香花,不过一会儿就摘下来了,一大片洁白无瑕的花瓣,弄得满地都是,远远看去,就像雪白的地毯,看不出一点破绽。正当张明在树上摘的不亦乐乎时,班长王寒冰发现了站在树上摘花的张明,他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对张明大声喊道:“张明!一个寒假不见,你居然变得这么放肆!居然还敢在这里摘花!”

“我就摘,你管的着吗?还有,你家住在太平洋吗?管的这么宽!”

“我是班长,就得管!你等着,我去告诉李军老师去!”王寒冰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转身跑进了教学楼。

转眼间,王寒冰带着李军老师走了过来。李军老师笑着对张明说:“张敏,你为什么在这里摘花呀?”张明想:“李军老师平时对我这么好,我告诉他吧!”于是,他悄声说:“我早上看见妈妈在干活,于是想摘丁香花给妈妈。”李军老师听后,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想给***妈送花呀!好吧,这次原谅你了,可下一次可不能摘花了哟。”张明笑着说:“谢谢老师!”对,还在怒气冲冲瞪着自己的王含冰笑了笑,然后抱着丁香花,溜之大吉了。

转眼间放学了,雪白的丁香花被落日映成了淡红色。张明回到家对妈妈说:“妈妈!您看!我给您的礼物!您辛苦了!”妈妈惊喜道:“张敏,你真是我的好儿子!”张明开心的笑了。

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6

文 | 邹乙禾

天黑了。

我刚打扫完教室,往学校外面走。突然发现一个穿着卫衣、牛仔裤和运动鞋的男同学,手拿雨伞背着一个大书包走出教学楼。他低着头,脚步十分的缓慢,时不时还低头擦一擦眼睛,嘴巴嘟囔着,嘴里念念有词。天空中下着雨,乌云笼罩着大地,有时还闪过几道闪电。

这个男孩走到校门口,可突然又停下来,好似是在思考些什么。他在花坛旁,蹲下身子,手里捡了一根小木棍。他把下巴搁在膝盖上,玩弄起了泥土。过了一会,一位女老师走了出来,他一下子躲到了花坛后面。

他是我的同学——雷鸣,是班里刚刚来的转校生。他有着一口浓厚口音,貌似跟学校里的保安郝叔叔有点相似。他性格开朗,在学习上十分认真,每天最早来的是他,最晚走的也是他。只不过刚从别的学校转来还有些不适应我们班的节奏。平日里,他上课很积极、投入,但今天他却因为上课不投入,被叫到了办公室。老师问他:“今天的班会主题‘我与父亲’,我叫到你的时候你怎么躲躲闪闪,支支吾吾,好像没有听懂我的话呀?”

“嗯……其实……是因为……我的父亲想要给家里一个更好的生活,在我小时候就到了别的城市……每年也只能回来个一两次,爸爸……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文具和衣服,虽然那些东西很好,但我还是更想要爸爸的陪伴。”

“哦,原来如此啊,不过以后上课还是要认真听讲,不然会落队的。”

“嗯,好的老师我知道了。”

一个男孩走到校门口,可突然又停下来,好似是在思考些什么。他在花坛旁,蹲下身子,手里捡了一根小木棍。他把下巴搁在膝盖上,玩弄起了泥土。过了一会,一位女老师走了出来,他一下子躲到了花坛后面。

“回家睡觉了,雷鸣。”保安室里传出了保安叔叔老郝的声音。

老师点评:

结尾一句“回家睡觉了,雷鸣”——揭示了所有谜底,就喜欢这种言简意赅,毫不拖泥带水的收尾方式!

首尾写小男孩在门口蹲下身子的情节重复有点多了,这种类似于电影镜头似乎的倒叙、插叙的运用,可以重复一点,但不能多,只为衔接服务即可。

优秀小说作文600字自编 篇7

“泽,我爱你啊,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

半夜在梦中惊醒,凌烟抬起指尖轻触眼角,果然,凉凉的。

自嘲的一笑,梦里他依旧是俊美迷人,却在面对她时换上淡漠的笑容,别人不懂,在他身后五年的凌烟怎会不明白,那是他对待陌生人的笑容啊。

年满20的凌烟是A市三大巨头之一凌家的二女,虽长的极美,但却终年冷脸待人,几乎看不到她出现其他的表情。还有一个名为凌谦的哥哥,人如其名,他确实是谦逊有礼,不过可不能以貌取人,他在商界的手段可是出了名的利落,也是凌家培养的下代接班人。同时作为哥哥,对凌烟更是好的没话说,有求必应。

乔一泽,三大巨头之一乔家唯一儿子,自然受尽宠爱,21岁,脾气虽然骄纵,但好在人并不坏,帅气外形,完美身材,阳光笑容,自然受尽美女青睐。

夜涵,夜然,三大巨头之一夜家双生子,容貌自然也不差。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从小就会被教育着如何应酬,如何跟人交谈,等等,联姻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

三家父亲关系紧密,孩子们也就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不一般,而夜家双生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凌烟那张冰山脸破裂,为此吃了凌烟不少暗亏。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关系才变得亲密,是凌烟除了哥哥外最亲近的人。

而乔一泽,始终是凌烟不肯接触的存在。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太灿烂,太真,与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

凌父对乔一泽却十分满意,有意撮合他们,凌烟知道后和父亲谈过,凌父只是无奈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什么脾气他自然是知道的,认定的事除非自己要改,否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也就由她去了。

凌烟本以为,只要这样下去,到最后自然不会和乔一泽有太多交集,可是造化弄人,一场事故却将他们紧紧联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