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篇

青春几何时,黄鸟鸣不歇。――题记

看过天光云彩,赏过艳丽群芳,在这里,我们用最好的时光谱写最美的芳华。

曾记否?

每天,我们踏着清晨的薄雾,沐浴着和煦的阳光,并肩在跑道上奔跑,互相打气,我们一起在教室里挥斥方遒,有时却又会争论得面红耳赤,我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曾记否?

班主任是用她那会说话的大眼睛瞪着我们,以督促我们学习要用功了,若是眼睛眯眯笑,看来我们今天表现还不错!敬业的数学老师,无论你多晚经过他的办公室,他都在。他就像是我们的守护神,每次听到他“f”,_“h”发音没有国际界限时,又总憋不住想笑,可我们又会被他那缜密的数学思维,精湛的解题技巧,所深深的吸引……

转眼间,我们从一个懵懂无知的乱打乱撞的小孩变成一个遵纪守法的讲文明,有礼貌的学生,从一个整天只会玩耍,不务正业的孩童变成一个有梦想,有追求,有远大报负的蓬勃少年。

曾记否……

时间如一个顽皮的小孩偷偷在你的身后溜走,隐隐约约只看得见一个模糊朦胧的黑影。多么怀念那小小年纪,每天总少不了憨笑的我们;多么怀念曾经的跑道,陪伴我们走过每一个清晨;多么怀念曾经……愿下一秒时间凝结,在我还未追忆之前。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风华正茂,年华易逝,希望我们都能谈笑论月,笑意人生,用高贵的灵魂来诠释骄傲的姿态,乘驰疾风,追逐明月,笑出,学出,闹出,走出!

用最美好的时光,留住最好的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篇

腹有诗书气自华!

——题记

书,多么美的名字,多么诗意的字眼!今天,我推开历史的大门,翻阅历史的长卷,在无穷无尽的历史的长河中,寻觅着你,寻觅着你的味道,细细品味……

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愿意放弃功名利禄,聆听你的脍炙人口;多少迁客骚人愿意居于陋室,品味你的深远意味;又有多少炎黄子孙,愿意沥尽心血,读懂你的上下求索。

陶渊明,一个不折不扣的诗人。是什么让他放弃了高位俸禄,隐居田园,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是什么让他饱尝穷困之苦依旧向往“桃花源人”那与世隔绝的生活?是书香。他,始终坚信:书香润泽芳华。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贫困饥渴的艰难困境中,唯有书香才能使人立志高远,心旷神怡!

书香让陶渊明放弃功与名的诱惑,同样,为了领略书香,体会读书带给自己的乐趣。宋濂,又一颗明珠,不禁跃然纸上……

宋濂,一个不耻下问的读书人。凭借“幼时即嗜学”的天赋以及“益慕圣贤之道”的对知识渴望的精神,宿风霜雨雪,沐雨露朝华,饱尝环境恶劣之苦,最终达到了“卒获有所闻”的境界。也许,你会问: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是什么促使他如此坚韧?是因为他坚信:书香润泽芳华。或许,精神上的富足更重要吧!读书的乐趣让他不虚度光阴,不浪费生命,不让正处芳华之时的自己空虚平庸!

回望历史长河,翻开历史画卷,展望岁月中一颗颗亮眼的明珠,书香无疑为他们的生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他们的生命即使在昏暗的条件下依旧绽放出绚丽多彩的花朵。

孔子常言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无数人们称颂读书带给我们的益处。仲永也揭示了不读书的后果。

本值学习最佳时期的他,做了什么?“环谒于邑人?”未能在书香熏陶下的他,收获了什么?“泯然众人矣?”有多少人为他惋惜?可见,书香润泽芳华,否则,人的一生将会虚度,苍白。

春日的清晨,请慵懒地抱着一本书,让清新美味的书香渗透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夏日的晌午,请悠闲地捧着一本书,让多姿多彩的书香渲染人生的画卷;秋日的下午请清静地拿着一本书,让变幻莫测的书香为生命铺垫一抹亮色!

请谨记:书香润泽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篇

“多希望有一天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一节课上睡着了,一觉醒来还在初中的教室里。老师的粉笔迎面而来砸到你的脸上,提醒你,上课不要睡觉。你告诉同桌,说做了个好长的梦。同桌骂你白痴,叫你好好听课。你看着窗外的球场,阳光洒在脸上,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还充满希望!”

这是我们在心里想过无数次的场景还原,也是电影《芳华》最大的主题。

它最大的痛处在于再也回不去了。人间有多少芳华,就有多少遗憾,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就会发现,青春真的是一个人拥有过的最美好的东西。

***解散的时候,所有的人哭得稀里哗啦,舞蹈指导老师抱着政委哭着说:“政委,为什么要解散***?为什么?”

这让我想起每次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散伙饭,我明明觉得这样的学习生活无趣又累得要死,盼着它快点结束,可是真的快要结束的时候,又非常舍不得,这里埋葬着我的整个青春啊!

何小萍穿着病服在月下独舞,那是全片最美的片段。刘峰遭人陷害,被开除出***,几乎所有人和他划清界限,那是全片最残酷的片段。

刘峰唯一一次**,就是对林**表白,拥抱了她,这个拥抱却让他万劫不复。何小萍唯一一次**,是拿了林**的军装去拍照,作为新人的她,却永远被室友们钉在耻辱柱上面。

《芳华》怀旧美好的画面背后,展现出来的,是无奈的现实。

“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这句话是我在全片**象最深的一句话,也是把何小萍和刘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条线,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善良的人。

刘峰被迫的离开***,只有她一个人去送行,临走前赌气似的大声喊,想让所有人都听见:“我明天早上来送你!”

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团队里的人集体背叛了刘峰,只有何小萍觉得他是一个好人。

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疏远?因为三观早已不同。

刘峰和何小萍都是那个时代特立独行的人,何小萍看穿了***所有人的勾心斗角,利己**,即使给她跳主角的机会,她也不屑与那些人为伍。

后来她从***离开,跟随刘峰的脚步去当了一个战地护士,她在***,那个十七岁的士兵问她有没有心上人,她说:“我配不上他(刘峰),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看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

多年之后,萧穗子成了知名**,林**嫁给了华侨,陈灿变成了地产商,郝淑雯跟他有了孩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刘峰断了一只手之后,变成了一个从事书籍运输的小贩,他的车子还让城管收了,自己没钱交罚款。

刘峰的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自足而充实,他和何小萍相约着一起看望那些在战争中**的战友。

电影在最后用萧穗子的角度说:我是在2016年的春天,孩子的婚礼上,见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战友的,不由得感叹,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但是不难看出岁月对每个人的改变,和难掩的失落,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青春就像是一场盛大的流离失所,在洗尽铅华之后,许多人对人生满是失落,而只有那两个相同的温暖灵魂靠得越来越近。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4篇

生命绽放的刹那芳华作文700字

生命一如最初的美好,只是你忘了抬眼去看……

——题记

抬头看看那片晴朗的天空,不由得舒服的轻眯了一下眼睛,享受着这午后的暖暖阳光。

这份舒适,是多久不曾有过的?似乎自己也已经不太记得了!

城市依旧繁华雍容,但却少了份寂静安宁;路上依旧灯火通明,却遗失了点人情温暖;天空依旧蔚蓝似海,唯独少了抹朗朗白云。或许是习惯了吧,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是,当我的眼睛无意间瞥过书架,一个似乎已经被我遗忘了的词语重新出现在我眼前时,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它便是:生命。生命是什么呢?有人说,生如夏花般娴静优雅;有人说,生如艳雪般轻盈坚韧;还有人说,生如清溪般简单清澈。

可是,到底生命是什么呢?我细细思考着这个问题,突然想到诺贝尔说过的一句话“生命,那是自然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顷刻间,豁然开朗。或许,是因为这个城市太过喧嚣了,人们都在忙碌之中度过每一天,而忘记了去雕琢自己的宝石。即使是再名贵的宝石,没有人去细心雕琢它,那光芒始终都无法展现出来。

我想,生命的光芒或许就像天使的翅膀一样玲珑剔透,或许就像待放的`花苞一样美丽诱人,或许就像幼童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轻轻眨了眨眼,嘴角慢慢溢出一抹笑容,轻叹了一口气,呵!放眼望向窗外的世界,侧耳聆听着鸟儿清脆动听的歌声,抬眼望着那毅然挺立的苍天大树,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绽放着光芒,干净而又美好。

那些曾经失去的美好,让我更加向往充满着阳光的未来,那些生命中遗失的光芒,却让我知道了宝石的珍贵。我会安静的期待,努力在每一个生命的十字路口留下光芒的痕迹。

我相信,在这个飘满樱花的季节里,所有的事物都在孕育着生命的光芒,或许那太过耀眼,太过斑斓,可是我一定会睁大眼睛,去看那如破茧而出的蝴蝶一样的新生的光芒。

在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蕴含着属于生命的刹那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5篇

我总喜欢背靠窗台,读着喜欢的书,不经意地抬头望望天空,金丝般的阳光,透过光滑的玻璃,印在书上,照在心中。嗅着淡淡的书香,乐在脸上,甜在心中。刹那间,那若有若无的清香润泽芳华。

小时候,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也爱童话。追随着丑小鸭,经过重重磨难,在那洁白的小湖中,展开亮丽的翅膀,一飞冲天,真心为他祝福。追随着灰姑娘,走进金碧辉煌的大殿,看她与王子共舞,在王子晶莹的目光中,她穿着闪亮的水晶鞋,与王子步入婚姻的殿堂。追随睡美人,看她出生,长大,陪她一同沉睡,等待王子深情的一吻。于是在午夜,我独自走上大街,看见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多想让那火柴再停留一刻,多想为她裹上厚厚的棉被。读在眼里,泪在心中,润泽芳华。

长大了些,喜欢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翻着书,看着时间如马蹄般踏花而过,看着未读的书页由厚变薄再变无,眨了眨酸痛的眼睛,不由落泪,与那淡淡的书香一起润泽芳华。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我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了鲁迅。无论侵略者的刺刀是否刺破了他的衣衫,无论国人的鲜血是否染红了他的白袍,无论反动派的大炮是否直指家门,他都毫不犹豫地迈步向前,似有一股力量吸引他走近胜利的彼岸。他用犀利的文字,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民族英雄气概。反映了国情,民情,让侵略者,反动派都瑟瑟发抖,他们在怕,在怕啊!鲁迅那一本本书,一股股书香,润泽了芳华。

古人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泰戈尔的天空中没有鸟儿飞过却有鸟的痕迹哲理中静默。在蒋婕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中的清愁中惆怅,伴随书香,润泽芳华。

洗去一身铅尘,用一生与书为伴,用书香润泽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6篇

回首往昔,翻阅我的芳华。我的芳华,又重新来到我眼前。

小时候,总感觉时间真长啊,长得让我发慌: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那时的我,应该是个满脸灰土,手里拿着枪,嘴里嘟囔着超人的孩子吧。在家乡被称为“小屁孩”。

我找到了,我的芳华就在这里,我的老家。

躺在床上,也不睡觉,就睁着眼睛,继续观看我的芳华。

我在老家的那段日子里,我发现个好玩的事情:夜幕降临后,在屋里把所有灯都关掉,躺在床上,听着风声,闻着花香,睁着眼睛便会睡着。而且在似梦的梦里,我仿佛都有意识,能够思考,甚至听到别人在说什么。然后第二天睡觉可以睡到艳阳高,但仍不愿起床,任凭奶奶叫我五次三次。

坐起来吃块红薯,却吃出了无尽的快乐。

夜黑风高,我和几个“小屁孩”心急火燎地集合在我们的“秘密基地”。计划已久的我们准备去偷红薯。我们准备好了铁铲、布袋等挖掘工具,只等我一声下令。我们来到来到银德叔叔家的后院。我们以博尔特百米赛跑的速度挖掘红薯,又以刘翔的速度跑了出来。

星星满天,睁着眼睛,看着一群生龙活虎的孩子。

充满稻香的田野上,我们找了几根木枝,烤起红薯。本以为这是件美好的事,却不知那一个“小屁孩”把火种弄散了,火如**般以惊涛骇浪之势吞噬着树木。顿时,小型火海也渐渐形成,我们慌的急忙去找大人们……

我和一群人同舟共济,以为拍拍手就能同甘共苦。可他们还是很不英雄地把我供出来了,我发誓再也不和这些“叛徒”玩耍。后来,我被家长打得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可一转眼,趁大人不注意,又溜出去和他们疯玩。

又不知什么时候,我又对飞天产生了渴望,认为飞上天才是无上境界。纸飞机成了我最心爱的玩具,在童年的天空飞啊飞。看那纸飞机飞在蓝色天空,在风中不断追逐我的梦。我的童年,也像追逐成长吹来的风,轻轻地吹着梦想/慢慢地升空。白色的纸飞机是我小时侯的小小英雄,多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起飞。

当烦恼愈来愈多,玻璃弹珠愈来愈少,我知道我已慢慢地长大了。白色的纸飞机曾几何时,也在我岁月慢慢不见了。

现在,总感觉时间真短啊,短得让我发慌:为什么,我的`童年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流光飞舞,芳华,定格在心上。

——《芳华》读书心得

《芳华》读书心得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7篇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好看的林**,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的作文10篇(扩展3)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10篇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8篇

走进书的海洋,我嗅到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有了书香,我的青春年华不再单调。

幼时——儒家经典

幼时,还在上幼儿园的我,已经被老师要求朗诵《三字经》、《论语》、《弟子规》。从“人之初,性本善”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再到“弟子规,圣人训”,从中我学到了孝、悌、忠、信、礼。

一本本的儒家经典,不断地提升我的精神境界,和书卷相伴,来涵养我的心情,润泽我的芳华,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小学——儿童文学

随着我的成长,我接触到的书越来越多,曹文轩笔下鲜活的人物——秃鹤,让我感受到成长过程中的苦与泪,欢乐与激动。走进校园的图书馆,它就像一处避难所,让身在喧闹之中的我求得片刻宁静,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书香气息。《狼王梦》、《草房子》、《繁星·春水》,这一本本书籍把我带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地方,它用它扣人心弦的情节,润泽了我的心灵,除去了心中一丝躁动。

中学——世界名著

海伦·凯勒让我学会的坚强;莫泊桑笔下的菲利普夫妇让我认识到金钱之下,人情的冷暖;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让我看到了封建制度下人们的迂腐。

我喜欢在一个暖暖的春天,捧着一本梭罗的《瓦尔登湖》,在湖边徜徉,默念自己钟爱的文章,看累了就倚树而眠,醉倒在往昔,继而站立在湖边许久,看流水将隔岸灯火何淑英都流溢成彩,成墨。就这样,在春意徜徉或静坐,我的生命也在春的复苏中萌芽。

生命里的那些文学情愫,伴我走过的春冬与秋夏,我发现我了解的越来越少,在浩瀚的书海中,要邂逅的人,铭记的事还有很多,也愈发让我在书香之中遨游。

我愿,在书香中致我们那终将逝去的青春,让书香,润泽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9篇

不知怎地,脑海里突然萦绕出一句曾十分让我悸动的文词“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笑看灯火阑珊,坐看夕阳西下。手执书卷,旁若无人地读那个一生传奇的女子,她的世界仿佛是旁人不能看懂的,不能理解的,但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断。

在白落梅所着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感悟她的悲欢,她的空灵,她的聪慧。翻开前言,“来时如电,去时如露,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这句占据我整个思维的句子。来的时候像闪电般迅速,让人胆战心惊,而离去之时,确实像一场露,慢慢地,缓缓地,让人醉入其中的爱恨情仇。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挽不住,挽不住,终究,终究。决绝如她,无奈如他。

林徽因在和徐志摩分手时,终究是伤心至极,没有自己想象般的不痛不痒,这不是梦,发生过后,可能就仅仅在心中停留一两天。但,这是挽不回的事实。她和徐志摩的爱情来临时,真的像是雷电,来得极快,却不是悄无声息,而是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他们在康桥相遇的第一面,第一眼,此生就认定彼此了吧。徐志摩为她抛妻弃子,她却毅然决然地与他分离,转身,抹泪,毫不留恋的离开,决绝如她。

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刹那芳华是在康桥的,那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那个二十二岁的翩翩才子,注定是无果的。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轻轻地我来了,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0篇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1篇

人生匆匆,岁月亦茫茫。其实,人生不过弹指一挥间。

有一次去外婆家,很难得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外曾祖母。外曾祖母已经年过九旬,记得上一次与她相见还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她心中难免有些感慨。之前便听妈妈说过外曾祖母有老年痴呆,好多人都不认识了。我便试着问她认不认识我,她说认识。当时的我特别激动,没想到这么久了外曾祖母还记得我。

“你不就是红莲嘛!我孙女啊。”听完之后,我那傻傻的笑容便凝固在脸上。我用略带抱怨的语气解释道:“我不是红莲,我是她女儿……”我还想再说下去,却被外曾祖母阻止了:“来,扶我起来,我要出去。”说实话,当时我有些不情愿。她的脸就像是一张褶皱的布,双眼浑浊无神,看得我有些恐慌。她伸出手来让我扶着她走路,当我看到她那很长时间都没有修剪的指甲时,竟然有一瞬间觉得她像个巫婆。从房间到客厅只有一小段路程,可我搀扶着外曾祖母却感觉过了很长时间。

我不太喜欢和老人待在一起,所以将外曾祖母安顿好了之后便打算离开,可是她却突然一把拉住了我,问我是谁。我当时吓坏了,一脸的无措,我想挣脱开她的手,但她却一直抓住我问我是谁。无奈之下,我又向她解释了一遍又一遍。她慢慢放下手,嘴里喃喃地喊着我的小名,声音越来越颤抖,眼眶里涌出两行热泪。当时的我手足无措,连空气似乎都变得稀薄。她说:“时间过得怎么这么快啊,还记得你那么小的\',现在你都长这么大了,变成大姑娘了!”外曾祖母边说边擦眼泪,我的鼻子也一酸,心里有种酸涩的感觉。

我们每个人都会感慨时间的残酷、岁月的无情,感慨它们在不经意间带走了我们的太多太多。仔细想来,人生也不过就是如此,从童年到青年、中年、老年,最终走向死亡,只是弹指一挥间。

但我相信,虽然只是弹指一挥间,却总有一段绚烂的日子,人生亦有刹那芳华。

我想,我不应该嫌弃外曾祖母的。总有一天我的青春也终将会逝去,我的衰老也会到来,到那个时候我是不是也会像外曾祖母一样拉着我的子孙问他们是谁,感慨时光易老。如果再回到几十年前,回到外曾祖母的青春年代,那时的她一定也是青春靓丽,那时的她或许也曾被长辈拉着感叹时光易逝。

想起读初二时,我曾欣赏过班主任大学刚毕业时的一张照片。照片放在教室前的大屏幕上时全班惊呼,大家都赞叹她年轻时容颜如玉。那会儿的她四十多岁了,和刚毕业时相比变化很大。芳华岁月也曾拥有,只不过人总是耐不住时光的摧残。

人生易变,时光易老。

既然青春留不住,那就尽力让我们的青春变得丰满充实。人生就应该分秒必争,努力做好现在的自己,不能虚度光阴。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发生的也不能去阻拦,那就好好活在当下。即使人生短暂,青春刹那,也要努力活出属于自己的青春芳华!

人生长亦短,在弹指一挥间,刹那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2篇

蚯蚓不在探头了,地上的蜈蚣渐渐少了,阳光总是那么毒辣,只有鸣蝉依旧听。

听母亲对父亲说,公园里开了荷花,可迷人了。我听了便乐呵呵地跑去,迎接的是一潭泥水,上面依稀立着几朵荷花。

天天观赏这些也是不好的,花会谢,荷会枯。世间万物无一永恒。不知何时母亲拿了几颗睡莲的种子,三五天就露了个头,尖尖的。正值夏季,睡莲接二连三的开了,到了夜晚又合**脸颊,重复三两天。光是看她们开花,就足够有意思了。

可这一切我可记不大清,连小学五年级的事都记得不太清的我,何谈七、八年前的事呢?要不是那个带着摄像头的诺基亚手机,我还不背这个“锅”呢。

当年是我种的也好,不是我种的也好,原来年年种子依旧,一家人把她们养得一丝风都受不得。可那三年,前不对,五年前的七月,她们神秘失踪,还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当时吃惊极了,完全出乎意料,接着只能听母亲阐述了。

我不觉与莲相处了五年。但至今对莲的记忆还是那么浑浊,左脑说一,右脑说二殊不知是与非,更分不清实与虚了。

莲可以再开花,但人生又有几个五年,现在不论在何处,看到如此芳华,便会想起那几株花,想着她们到底怎么了。

公园里不种荷花也不种睡莲了,因为死水太浑浊了,荷做不到不出淤泥而不染,花做不到濯清涟而不妖,谁爱看?

初中有时是个好地方,我的学校有山有水,有花有树,附近的那一座山唤为海坦山,可我至今未见满山的花,只是清一色的绿,但在学校的的水池中,却躺着许多睡美人。红金相透,花瓣薄而晶莹,花蕊直而妖艳,一片荷叶衬着她,她们。荷叶与睡莲的花瓣上熠熠生辉,阳光也显得淡雅了许多。

一瓣花,载着一世芳华,飘着飘着,漂着!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3篇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4篇

锦袍华贵淑女娇,玲珑曲折现苗条。媚态横生销魂处,飘然漫步飞燕骚。

旗袍,我国传统文化中一朵璀璨的花朵。旗袍是民国的国服,是风靡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风韵。旗袍追随着时代,承载着文明,以其流动的旋律,潇洒的画意与浓郁的诗情,表现出中华女子的贤淑、典雅、清丽的性情与气质。旗袍连接起过去和未来,连接起生活与艺术,将美的风韵洒满了人间。

二十世纪二十年年代至四十年代,是中国旗袍最灿烂的时期。尤其是三十年代,旗袍奠定了它在女装舞台上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成为中国女装的典型代表,基本完成旗袍文化走向经典的过程。旗袍也成为设计师灵感的来源之一。纵然时装千变万化,旗袍也依旧永驻经典。

旗袍作为中国妇女的传统服装,而并非已经湮灭失传历史服装。它的美是不可掩盖的,是不可湮灭的。它是中国女子解放后的象征,是追求美的代表,是中华文明中耀眼明珠。

张爱玲被看作是旧上海的一个符号,而她也深深迷恋上了旗袍。她曾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张爱玲的笔下有这无数描写旗袍的语句。“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露着阴霾”这是她描写的上海四十年代的女性穿着。

在张爱玲的文字里透露着不同女性与旗袍的火花,演绎着不同的生活。而旗袍在她身上,冷艳中带着妖娆,还有繁华过后的沧桑感。在她与旗袍的情结中也可体味到岁月淡淡的苦涩与醇和。

民国还有一位才女有着与张爱玲对旗袍的热爱和才华,却演绎着旗袍另一种美。她是人间的四月天——林徽因。她的生活如诗一般,读来甜美、芬芳,在旗袍的衬托下绽放了不一样的色彩,体现了东方古典的韵美。柔美的线条呢喃着夏日的温暖,缓缓勾勒出女子纤纤细柔的身段,潋滟的花色,潋滟着在子羞涩的脸庞,亭亭玉立,格外美丽!穿着旗袍的她,有着岁月沉淀后的宁静美,是经过时光雕琢后而散发出的淡淡幽香。

旗袍缝住了百年女子的绝世芳华,回望历史,仿佛又走进了时光深处,走进一阕词里,走老了时光,走淡了岁月。

旗袍,像一位充满神秘而魅惑的女子,带着时光的味道,从古典走向现代。她曾经轻颦浅笑不动声色地走过大清国的地毯,走过_的硝烟,走过烟雨江南的雨巷,走过旧上海的繁华与落寞,走过的屈辱和冷漠。岁月赠予她长长短短的故事,旧时光里沉淀了她丰富的底蕴和内涵。她的温婉、民国风情有一种骨子里说不出的妩媚。

她的美,总会不自觉地惹人心动。她的美在于韵味,在于举手投足间女人柔情温婉的韵味。她是高雅的化身,令本就拥有着温柔高洁气质的女子成为了一副清丽的水墨画,在世界的舞台绽放不一样的烟火。

也许,江南烟雨如梦似幻,有种穿越时空之感,太适合旗袍的气质。虽然我不是江南女子,也没有江南女子的灵秀与温婉,却也对这旗袍情有独钟。爱上旗袍似是前世之缘,今生注定一般,而我痴迷于她的青衣芳华。

一袭青衣,染一树芳华;一眼之缘,定一世情深。这是我国独有的旗袍的魅力,是我国不可掩盖的古典文化。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5篇

冯小刚找到严歌苓写一部关于部队***关于青春关于逝去年华的剧本--《芳华》,将他们眼中青春呈现在我们眼前。*实的敘事加一段远离当下的文艺表演,《芳华》里没有所谓的名角云集也没有奇幻的视觉爆点,却用历史的温度点燃了很多人血脉中的情怀。用一句话概括观后感,那应该是为什么一个拥抱能改变一个人生?人生,都是一段有去无回的征程,不仅仅是那段芬芳年华。每个时段,都有繁华相伴,亦有寂寞相守。张爱玲说,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芳华,是一生中的锦绣年华,固然最是璀璨夺目,也会刺伤,**者的眼睛和情感。我们能做的,就是永葆一颗辽阔从容的心,容纳旅途中的万千风云,淡然所有的得失**,看春风秋水,走山长水阔,慢慢地,饶有深意地老去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6篇

曾听说过在这天地之间,有一种花,它发芽,长叶,开花,结果然后凋零,只是发生在弹指之间。它的果实是晶莹剔透的,犹如人的眼泪。它虽美,却只是孤芳自赏。那是多么寂寞!但我认为,这“泪”不是伤心的泪,而是喜极而泣的泪。万物都有枯萎的时候。有些的花季还是“朝生暮死”。很少人能注意他们的芳华。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我相信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决定,他们依然会选择用自己的一生换取这一点点的芳华,即使没有人为他们喝彩。他们清楚,这是一个精彩的瞬间。他们做了,就意味着这瞬间将会永恒,它真真确确在发生。

在我的印象里,时间可谓是最快的东西了。我们身在其中,浑然不知。我们很多人想抓住他,想和它赛跑。可时间终究是留不住的刹那,似乎你还没来的及做什么,它就转瞬即逝了。它不会回头,更不会在前方等你。我们都在人生的大道赛跑,你厌倦了,停下脚步,想回头,却发现身边一个个身影掠过你而去。你在原地不动,就只能遥遥看着别人的背影。曾经我们都是纯真少年,笑着追逐奔跑,约定一起前行。可现在看来只能把这份约定当作一个玩笑。刹那间我们都长大了,曾追逐过的走廊还在,曾贪恋的学校旁小卖部也还在,却不见了很多在你身旁亲密的身影。如果当时能努把力如果曾经我能听劝“如果”是很多人的口头禅。然而人生没有如果,就算走错了,也只能错着走下去。正因为时间不会跑回来等待慢吞吞的你,就更应该在“如果”的时候,把芳华开到极致。

不要错过,即使是刹那芳华。

烟花美吗?美,且绚烂。但在几分钟后它只会是一片灰烬,一个回忆。雪美吗?也美,但在几秒钟之后它依然只是大地中悄悄融化。美丽虽短,但他们的名字和芳华之景在每个人的脑海里。蝉令人悲伤吗?是的,它们在地底的黑暗度过了大半辈子,却只有一天的阳光明媚。萤火虫惹人同情吗?也许吧,它们从出生到死去只有22天,它们只有22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去看遍夏夜的一切。它们熬过了无人问津的漫长岁月,才终于迎来刹那芳华。难道不该喜极而泣吗?

很多人试图挽留时间,去追寻所谓的灵丹妙药,为了让自己滞留在芳华的时候。他们怕自己的芳华太短,没有更多的人欣赏。其实,人生不必在奢求再活下一个轮回,一辈子够了。在这几十年间,我们可做很多事,可以把美丽发挥至尽,若不挥霍,往往绰绰有余。

何惧刹那芳华。

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我们可以笑看灯火阑珊,坐等岁月静好,不负自己的曾经和如果。真好啊,这样的人生。

有没有一片天空,能永有一个太阳?有没有一个土地,终有一泓清泉?不必害怕无人欣赏,一定会有人为你而欣慰,一定有人在背后默默注视你。你的芳华,一定会留下。

时光辗转,将旧时的印记,昨日的夏花,渐渐融于岁月深处。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7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书,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人生中的每一盏启明灯!书香,润泽芳华。

书香,传颂屈子之风,他,怀才而不遇,在那个污浊的时代,他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他就像一朵莲花,绽放在幽静之处。有人问他:天下已经大乱,群雄四起,你为何不与世人狼狈为奸呢?他回答说:不,虽然天下已经大乱,但是一个人的心灵不能乱,只要有书,有笔有墨,他就不会感到孤独!”

语毕,便怀抱巨石,投入了汩罗河,屈原临终时的那句话使我深受触动。是啊,书可以使一个人不会再孤独。书香,润泽芳华;书香润泽出了一段千古流传的佳话。

书香,传颂黛玉之娇,还记得那个在大观园中,迎风葬花吟诗的女子吗?她娇弱如扶柳,眉眼如桃花的身躯下,却世藏着一颗向往自由的心,黛玉自小便在书香笔墨之中长大,受到父亲的耳濡目染,她自幼便酷爱写诗吟诗,可好景不长,由于父亲需要养病,她便被送往了祖母家大观园,在那里的她,虽然养尊处优,可自小生活自由的,于是便在大观园中把花堆砌成了香丘,拿起诗歌,去寻找她的自由,可命运多舛的她,在不久她便撒手西归。死亡,对于从小生活在书香中的她,也许是最好的解脱。她可以放心地去追寻她的自由,寻觅她的香丘。书香,润泽了一个追寻自由但却彷徨的灵魂!

书香,传颂战火悲歌,历史上,曾有这样一个王朝,因为一场文化的毁灭而给这个王朝带来了灭顶之灾秦朝。因秦始皇喜用法律治国,而毁去了另一个学派儒家,一场焚书坑儒可这个王朝的覆灭埋下的祸根!可见,书的影响不仅只局限于个人,它可以影响到一个群体,甚至国家!书香,润泽了国家的年轻的生命!

做为新时代的青年,未来祖国的栋梁,我更应该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知识,获取更多的力量去补充浅薄的知识,微弱的力量!

书,是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国家的根源,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从书本获取未知的东西!未来的道路上,将会有很多险阻,但只要一书在手,便会抚慰彷徨的灵魂!

书香,润泽芳香。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8篇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19篇

我总喜欢背靠窗台,读着喜欢的书,不经意地抬头望望天空,金丝般的阳光,透过光滑的玻璃,印在书上,照在心中。嗅着淡淡的书香,乐在脸上,甜在心中。刹那间,那若有若无的清香润泽芳华。

小时候,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也爱童话。追随着丑小鸭,经过重重磨难,在那洁白的小湖中,展开亮丽的翅膀,一飞冲天,真心为他祝福。追随着灰姑娘,走进金碧辉煌的大殿,看她与王子共舞,在王子晶莹的目光中,她穿着闪亮的水晶鞋,与王子步入婚姻的殿堂。追随睡美人,看她出生,长大,陪她一同沉睡,等待王子深情的一吻。于是在午夜,我独自走上大街,看见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多想让那火柴再停留一刻,多想为她裹上厚厚的棉被。读在眼里,泪在心中,润泽芳华。

长大了些,喜欢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翻着书,看着时间如马蹄般踏花而过,看着未读的书页由厚变薄再变无,眨了眨酸痛的眼睛,不由落泪,与那淡淡的书香一起润泽芳华。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我毫无理由地喜欢**鲁迅。无论侵略者的刺刀是否刺破了他的衣衫,无论国人的鲜血是否染红了他的白袍,无论*派的大炮是否直指家门,他都毫不犹豫地迈步向前,似有一股力量吸引他走近胜利的彼岸。他用犀利的文字,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民族英雄气概。反映了国情,民情,让侵略者,*派都瑟瑟发抖,他们在怕,在怕啊!鲁迅那一本本书,一股股书香,润泽了芳华。

古人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泰戈尔的天空中没有鸟儿飞过却有鸟的痕迹哲理中静默。在蒋婕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中的清愁中惆怅,伴随书香,润泽芳华。

洗去一身铅尘,用一生与书为伴,用书香润泽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0篇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1篇

心中拥有一盏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以拒绝黑暗和苦涩。而拥有一段芳华,将会充实你的生命,浸润你的灵魂。

梁实秋曾经说过:“人生不过是一段来了又走的旅程。有喜有悲才是人生,有苦有甜才是生活。”芳华对于苏轼来说是人生最完整的一次考核,当年他在遭遇“乌台诗案”后被贬湖北贵州,但他并没有颓废下去,依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送出了千古佳作《念娇奴·赤壁怀古》面对人世的荒缪,他凭着自己内心中的“芳华了”以及那份超然也外和物外的宁静,温和而又倔强地反抗着。在贵州的日子里,可以说是他人生最美好的“芳华。

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香。“泉”是古诗文中极富韵致的景象,漫步在唐诗宋词明清小品里,耳畔不时传来冷冷的泉水声。眼前晃动的是一溪甘冽清洁的清泉。每次读王维的《山居秋暝》,都会惊诧于山间雨后的那如水墨画般清新、淡雅、宁静的景致。聆听那月光朗照下,万籁俱静中穿过山石的湍湍流水。呀?喧笑竹林的莫愁浣女和桨移莲动的晚归渔舟,一切都令人心驰神往。而真是心有风华的人才能甘于清贫,甘于寂寞,始终保持着高洁的情怀。也唯有如此,他才会涌出这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乌岸江边,瑟瑟西风,战马嘶嘶,烟尘滚滚。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拒绝了东渡乌江,血洒疆场,不知是刘邦还是虞姬的死,让他选择自刎。放弃这大好的芳华。“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胜败乃兵家常事,为何他要辜负这人生美好的芳华。可惜啊……她负了这“芳华”。

芳华是天空,有太多的云卷云舒。芳华是海洋,有太多的波浪起散;芳华是立交桥,有太多的车来车往。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成长中的“芳华”都是一生的必修课,只要我们试着用心理解她,才会成就真正的“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2篇

生命虽然短暂,但我已开过,便从此无悔,刹那的芳华,已成人间绝美,足以使今生无比快慰。

——题记

女孩双目空洞的躺在病床上,想起早上爸爸妈妈为哥哥过生日时的情景,她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要知道,她和哥哥的生日只相差两个月,两个月前的这一天,甚至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今天生日了。都怪这该死的病。

三年前学校一次体检结束后,女孩就被送到了这里。开始她以为只是小病,不久便可以出院了。可是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化疗后,父母对她的态度也日益冷淡。她明白,这并不是父母的错。这三年中,她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从希望到失望的痛苦,现在的她,已经绝望至麻木了。这并不是任何人的错,要怪只能怪命运的不公。可是那种被人遗忘的感觉,确实麻木都掩盖不掉的,它啃噬着她的心,让这种痛日复一日的加重,而她,却始终无能为力。

眼无意识的转向窗外,只间外面的阳光灿烂而明媚,透过玻璃照在了她的身上。女孩因着和煦的阳光心情渐渐明朗起来,她将眼光投向更远处,一片密密的小树林,有叶子飘飘柔柔的落下,铺满了草地,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碎成点点金斑,随秋风起舞......

女孩刹那间醒悟,当自己一个人跋涉时,如果没有人为你祝福,那就自己祝福自己。生命的旅途常常会有挫折,会有苦难,这是需要一种勇气,一种鼓励。

每个人都惊奇于她的变化。女孩的脸色越来越红润,笑容越来越多,她知道自己的一生注定会比别人短暂,但她不要怨天尤人,她每天都在鼓励自己:让自己的每一天都精彩充实!她开始和别的同龄人一样的学习,只不过是在医院。她开始学讲笑话,逗每个人开心。

直到有一天,她被允许出来买书时,看见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正在过马路,多像小时候的她啊!突然一辆疾驰的汽车向小女孩开过来,她想也没想就推开了小女孩。在闭上眼的那一刻,她看到了自己的鲜血就像一片盛开的曼陀罗......

急救室的门被打开,医生无奈地向女孩的父母摇了摇头。

医生说:女孩说过,如果她死了,请不要难过,她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无遗憾。

刹那间,在场的所有人在晶莹的泪光中似乎又看到了女孩甜美的笑靥,她在说:要让每一天都精彩充实。

原来,刹那的芳华也能成为永恒的美丽。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3篇

生活如同种花,只有精心呵护,才能傲然绽放。

——题记

翻阅书籍,发现了种花的秘诀。百般哀求之下,妈妈终于答应了给我买一盆花。这盆花很美,油亮的绿叶间点缀着一朵朵嫩粉色的小花,娇小迷人。望着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儿,我心中美极了,因而我对它是百般呵护,隔几天就会为它“滋润雨露”。

然而“花无百日红”很快小花便凋谢了。为了让他重返芳华,我每天都准时细心“照顾”它,偶尔还会为他施肥呢。只盼有一天我能再次看到它那玲珑剔透的样子。日久天长,我觉得我已经浇了那么多的水,施了那么多的肥,为什么还不开花呢?望着自己的付出毫无回报,心中便起了怨:不能赏心悦目,还留你何用?说着便用手指对着它的叶子用力地戳了起来。妈妈看到了,告诉我:“种花必须要持之以恒,开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悉心照顾,耐心等待。”听了妈妈的话,再去想一想花儿刚到我家时的样子。于是我又似往常一样为它浇水施肥了。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三个月过去了……

我依稀地记着,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一缕阳光轻柔地照在客厅的窗台上,也照亮了一朵粉嘟嘟的小花。“开花了!”我心中大喜,经过漫长的呵护,它终于开花了!望着那朵小花,我笑了:果然,付出会有回报。

望着花儿重返芳华,我感触颇深:生活中许多事都如同养花一般,需要精心,亦需要耐心,只有这样才能让“花朵”傲然绽放。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4篇

春风又拂面,满地是芳华。我徜徉在青春的岁月里,携手音乐,品味那一份隽永悠长。

——题记

我的最美芳华,在优美的音乐中绽放。

贝多芬曾经说过:“领悟音乐的人,能从一切世俗的烦恼中超脱出来。”一把单簧管足可以吹散心中的阴霾。考试的失利,曾让我沉重得喘不过气来。坐在书桌前正出神,书架上的单簧管和乐谱闯入我的视野。我拿起心爱的单簧管开始随意地吹奏起来,一首一首乐曲,如同一眼泉水,潺潺流进我干涸的心田。在这乐声中,我仿佛置身于广袤无边的草原上,挥舞着细长的马鞭驰骋在蓝天白云下……悠扬的乐曲像一只白鸽,带着我穿透云层,飞向远方,我顿时感到心旷神怡。心中的失落与颓丧被冲淡了,冲散了。云开日出,万丈光芒照亮了我心里阴暗的角落,心中奋斗的目标更加坚定了。

音乐,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那些平淡无奇的日子芳香四溢。我常常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对着满天晚霞,吹奏我喜欢的曲目。一首一首用心演奏,我仿佛在与作曲家对话交流,感知世态炎凉。有时,我听到一位皓首老者对我诉说他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那娓娓诉说中充满着对人生的感叹,语调苍凉。有时,我看到一位舵手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搏击风浪,不屈不挠,一路向前。有时,乐曲圆润华美,就像生命中的某一时刻,我们在云端中快乐地舞蹈……

苏轼有诗云:“人间有味是清欢”。也许对于我来说,音乐就是属于我的“清欢”吧。它滋润着我的梦想,平静我烦躁的内心,使我沉静下来,细细品味青春芳华。

如今,我仍然日复一日的与这把单簧管为伴,它虽然已经有了些岁月的痕迹,音色不再那么清晰透亮,按键也有些磨损,可我与它早已配合默契,不可分离。

我的最美芳华,就是与一把单簧管相伴的时光。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5篇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喧器浮躁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奔波于大街小巷。芳华是美的代名词,身边总少不了打扮得****美艳动人、花枝招展的姑娘擦肩而过。然而,在她们精心打扮粉妆玉砌的面庞下,真正明亮、惹人注目的灵魂又有几何?

口红、面扑……这些专有名词几乎占据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只为构筑一张完美精致的面容。然而,一张完美无缺的面容就是美丽的保证吗?这恐怕有待考证。更何况,这样的“美丽”只是昙花一现,而真正能让美丽永恒的却是读书时的袅袅书香。

读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精神财富,美化人们的心灵,润泽人们的芳华。如***,他是创立*****的第一人,为后世带来巨大的利益,他并没有因此而拥有大量物质财富,却又了可观的精神财富。而有的暴发户,穿金戴银,怕别人注意不到自己。这样的人,纵使拥有再多物质财富。美丑之分,顷刻显现。

读书可以显现一个人的气质。有如杨澜,她已是五十岁的年纪,按照芳华一词对她已不适用。然而,当你每次注视她,便会为她的优雅自信而撼动,芳华似乎已在她身上停止一般。而究竟为什么芳华如此眷顾她?众所周知,杨澜是世界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毕业后,她也书本不离手。正是这样日复一日的书香陪伴,她的芳华才得到润泽,从而停驻在她身上。芳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转瞬即逝的,而若想芳华永驻,保持真我,唯有与袅袅书香为伴。富有诗书气自华,愿每个人都可以让芳华得到润泽,让灵魂得到提升,保持真我,芳华永驻。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6篇

当岁月摩挲着记忆的手掌,抚*那一层层一条条积淀了生命的掌纹,青春便从中幻化而出,阵阵梵音于是在静静的岁月里低声吟唱。圣洁、儒雅莞尔动听,热烈又疯狂地回应着岁月的抚摸。

对于生命,青春又是以怎样的姿态出现的呢?

青春是生命的礼赞。走过青春,经历过青春的喜怒哀乐,体会了浅显的人情冷暖、世间变故,生命才开始有了岁月的沉淀,逐渐变得成熟、稳重。亦可以说,青春是一场特殊的**礼,简单而又清新。但对于整个人生,它绝对意义非凡。

它可以是荧荧火光,微弱却一直存在,化作时间的流萤点亮漆黑的前路;它可以是离离青草,弱小到星火可烬,却依然不断以旺盛的精神力量,涤荡着莫名的压力和恐惧的心灵;它可以是幢幢高楼,一朝凌云成就了未来道路的坦荡;它亦可以是毛坯草房,不卑不亢,为日后腾达积攒生命的力量。

在人生这个不大不小的舞台上,从呱呱坠地的粉墨登场到夕阳残照的壮士暮年,扮演的角色不胜枚举。在人生中的几个有限的角色里又是否有真正属于你自己的钟爱呢?青春回答:“青春”。不是名词,而是动词,成为怎样的人,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完全取决于你的付出。

青春是一场华丽的蜕变,是一次爱与梦想的洗礼。

我们将环境化为枝叶,将知识化作营养,奋力地汲取,努力地生长。家人的悉心呵护,老师的谆谆教诲,朋友亲人的亲切关怀皆汇成爱的暖流涌进心田,无一例外,都成为我们茁壮成长的精神食粮。青春,让我们知道了牛顿定律的高深;知道了曲线函数的优美姿态;知道了浪漫唯美的诗仙李白。

我,一个高三学生,经历了牙牙学语的襁褓之年,嬉笑玩闹的孩提时代,到了现在的弱冠之年,整日埋在成堆的题海中,不知“今是何世”。别了高一、高二的嬉笑打闹,真真正正把心静下来变成了岁月的浮萍,沉浮、浮沉……

高考,是十二年来学业的评定,亦是人生的一次小总结。我经历的事情也是如梦幻般奇妙、有趣。这过程,是痛苦的亦是欢乐的,心中装着梦想,世界便充实了,心中有梦,注定了我们不甘*凡。高考,我只想说,我已经等不及了。青春,永远的曼陀罗,只有爱与坚持才能让它永远盛开、不老。让我们的青春在岁月里就那样静静地,静静地吐露芳华。

——我的芳华作文 (菁选3篇)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7篇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喧器浮躁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奔波于大街小巷。芳华是美的代名词,身边总少不了打扮得芳华正茂美艳动人、花枝招展的姑娘擦肩而过。然而,在她们精心打扮粉妆玉砌的面庞下,真正明亮、惹人注目的灵魂又有几何?

口红、面扑……这些专有名词几乎占据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只为构筑一张完美精致的面容。然而,一张完美无缺的面容就是美丽的保证吗?这恐怕有待考证。更何况,这样的“美丽”只是昙花一现,而真正能让美丽永恒的却是读书时的袅袅书香。

读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精神财富,美化人们的心灵,润泽人们的芳华。如马克思,他是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人,为后世带来巨大的利益,他并没有因此而拥有大量物质财富,却又了可观的精神财富。而有的暴发户,穿金戴银,怕别人注意不到自己。这样的人,纵使拥有再多物质财富。美丑之分,顷刻显现。

读书可以显现一个人的气质。有如杨澜,她已是五十岁的年纪,按照芳华一词对她已不适用。然而,当你每次注视她,便会为她的优雅自信而撼动,芳华似乎已在她身上停止一般。而究竟为什么芳华如此眷顾她?众所周知,杨澜是世界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毕业后,她也书本不离手。正是这样日复一日的书香陪伴,她的芳华才得到润泽,从而停驻在她身上。芳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转瞬即逝的,而若想芳华永驻,保持真我,唯有与袅袅书香为伴。富有诗书气自华,愿每个人都可以让芳华得到润泽,让灵魂得到提升,保持真我,芳华永驻。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8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乃无数文人墨客之瑰宝,被视为神圣的精神食粮。爱读书的人,目光里总透露出睿智,显得富有生气。这是因为书中的万千芳华通过阅读之泉渗入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举止。

书香流淌在时光的长河中,积淀浸润着书籍的精华。捧一捧书中的水,你能嗅到零落在断桥边的梅花的馨香,你能品到农家腊酒的甘醇,你能看到大观园里的樱桃红和芭蕉绿,你能感受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你能体悟到“竹仗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生”的豁达。

书香沉积在历史的沃土里,发酵,升华,愈放愈香,醇而不浊,蒸发的是水,凝聚的是精华,这是古典书籍的清香,浓郁。

书香弥漫在深邃星空中,旋转,变大,闪闪亮亮。漆黑的夜幕中闪烁着书籍的光亮。摘一颗星星,让它伴你前行,你能看见冰心园里奉献的荷叶,你能看见幽谷里馨香的百合。星星是可以摘的,摘下一颗星星,你能感悟哑巴“面朝大海,****”的乐观,你能感悟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爱国情怀。

这是现代典籍的蓬勃,朝气。

书籍散发着芳香,陶治着人类的情操,传递着文明的命脉。可是*青少年的读书状况令人堪忧,被称为“变质文明”的作快餐读物却风靡一时,在物质文明飞快的车轮下,书籍承载着的文化被无情地碾碎,成为飘飞的尾气。国人的心理状态更令人担忧,抑郁症的人数不断增加

同学们,读书吧,让文化之光把心房照亮,让书中的万千芳华缤纷每个人的世界,有书香缭绕的人生才会更加辉煌。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29篇

暖融的午后,电台里荡漾着王菲的歌声“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我微眯起眼,抿一口红茶,回想起这么多年来走过的点点滴滴。失去的亦或拥有的,都暗逝在岁月的长巷。留不住,一丝芳华。

曾经住在老新村时,清晨总会被一声音而醒耳:“卖豆浆咯,新鲜的豆浆啦咯。”自打有这一唤声之始,我便形成了天天早餐喝豆浆的习惯。

父亲起得最早,他每日端着一个搪瓷碗到楼下给我买豆浆喝。我爱喝甜的,伴随一股浓香的豆味,端起碗咕噜咕噜喝下。没有腻味,只有新鲜的豆香在口中留存。我没有见过那位卖豆浆的人,听叫卖声像是一位老爷爷,只知道这一碗豆浆回味无穷。

那天父亲不小心起晚了,我想,还是我去买豆浆吧。我端着碗下楼,在新村的小巷里遇到了那位推着小推车卖豆浆的老爷爷。车子上有大大小小的罐,里面的豆浆还热的向外冒着汽,仿佛已闻到了豆香。老人穿着简朴的农家布衣,系着一条蓝布,那双单薄的布鞋在地上发出“擦,擦”的轻响。看到我前来,他立马在沧桑的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笑容,黝黄的脸庞也因这笑容略有些活力,也至今留存在我脑海。“爷爷,我要一碗甜豆浆。”我端过碗。“恩好,爷爷给你多加几勺好不好?”他仍微笑着。条条刻刻的皱纹愈发显目,“小心拿稳咯!”“谢谢爷爷。”我付了钱,端着豆浆,小心翼翼的回家。“再见”他伸出那有点点滴滴老年斑的蜡黄的手与我告别,我也回以天真的微笑。一路上,豆香满溢。

老人每天清晨都会来卖豆浆,不辞辛劳,年复一年。那股浓而不腻的豆味荡漾在我的童年。他那仁慈和蔼的微笑,善良淳朴的挥手告别的情景,定格在这条小巷,我的脑海。

初中的时候,我们新村拆迁了。没有了小巷,没有了父亲为我买豆浆的忙绿,更没有那位辛勤善良的买豆浆的老人了。我有些不习惯,但渐渐地,也在失去中变得淡然。只是,那份回忆仍回漾着。一切无法从头再来,也唯有当下珍惜现在。芳华已去,岁月难留,回忆成惘然,抓住现在。

王菲的歌声戛然而止,我睁开眼,抿一口红茶。过去的已经过去,就让这旭日温暖当下的自己吧。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0篇

那夜,月隐星明,风轻露重,寂静如无波的湖水。折一条柳枝作琴弦,沏一壶绿茶当清泉,品一缕书香,赏天籁之音,把双眸望向夜空,任心中的一缕芳香肆意弥漫……

我嗅到了一缕芳香,它名字叫作脱俗。“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是庙堂之上,李白的潇洒与不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柏?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是被贬官之后,远离世俗,芳轼的乐观与放荡;河罗江边,七尽男儿道出“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后,纵然一跃,远离凡尘;悠悠美景,倔强大夫体验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乐观开朗。书籍,你告诉我人不能为巨人所左右,唯不忘初心,才可方得始终,坦然立足于世。是你用芳香润泽了我心中的芳华……

我嗅到了一缕芳香,它名字叫作真情。“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苦何,”那是堂堂男儿项羽在失败后,对爱情的不言;“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那是放荡的诗仙,对友人深深的眷恋;翻山越岭;“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那是多愁善感的纳兰客若对心中之人的一份痴情;“苦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那是王观对挚友深深的祝福,依稀可见。书籍你将人间最美的情感以最美的方式展现于我眼前,让我被生活麻痹的心重见阳光,被深深打动……是你用芳香润泽了我岁月的芳华……

我嗅到一缕芳香,它名字叫作爱国。“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表,”这是民族英雄对死亡的轻视,对报国的渴望;“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变法公子对封建统治的威严,对强国的向往。隔着江,李商隐悲情回逸,吟出“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登高楼,范仲淹睹物生情,道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留传千古……书籍,你将人类最高尚的道德传颂于我,让我热血沸腾,心中充满了对祖国的热爱。是你用芳香润泽了我人生的芳华……

一缕芳香扑鼻而来,陶醉了我的心。读你,便是我人生中最美的风景;读你,感受的皆是“绿酒初尝人易醉”的美好;读你,心中的芳华,默默的,被你的芳香润泽……书籍,读你,是我一生之壮举。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1篇

“我扑在书籍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古往今来,无论哪一位伟大的人物,他们的功名成就,都离不开书籍的指点。书籍,就像一位谆谆指导,循循善诱的老师,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进。

时至今日,我们俨然从一位天真烂漫的孩子,成为了一个正值青春芳华的少年。书香伴我们成长,书香浸润着我们的心灵。而今,青春之花正悄然绽放,它吐出的丝丝芳华之香,花季之露,正飘散在我的心间,流淌在我的心田。

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同收获;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同体验;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同感受。书香也是有味道的,清新的小说是薄荷香,悠久的古典历史是紫檀香,精彩的名著是柠檬香,生动的剧本是玫瑰香,优美的诗歌是茉莉香……

我一直很欣赏张爱玲、林徽因、杨绛、萧红这“**四大才女”。我认为,她们的美丽芳华,并不是靠胭脂水粉画出来的。容颜易老,气质常在。她们的美,是从书籍中提炼出来的,那美丽芳华,是书香所冻住的。书香润泽芳华,爱书之人,气质也会得到升华!

书,是香的;书,是美的。书的美,又是不同的。

清新的小说是清新美,悠久的历史名著是古典美,生动的剧本是清纯美,华美的诗歌是朦胧美……

书香润泽芳华,灵魂在书香中升华。古时,杜甫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如今,高尔基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中,徜徉在书的天空中,争取做到“一揽书香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2篇

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四合院里的花已相继开放。夏季的风拂过一院芳华,花海肆虐,它就那样默默隐匿在群芳之中,不枝不蔓。早听闻“月下美人,昙花一现”,我却不喜欢它的清高,乱花迷了眼,我在花丛中流连,未曾关注于它,它也只静静顾自,含苞待蓄。

那日日薄西山,我就坐在院子里,嗅愈来愈浓烈的昙香,充盈满院的空气分子。疏星月下,柔美的月光激情洒在它含苞待放的花荑上。感应到月的盛邀,它的花苞就在我的惊讶中开始绽放。

夜暮八、九点,院中的其他花似乎已经沉睡,独留它一支傲然于世。上翘的花蕾慢慢展开,筒裙似的花托,拢不住渐渐丰腴的白玉般的花苞,裂了开来;雪白的花瓣从花托中间轻轻地探了出来,成束成束的金黄色的花蕊栩栩挺立,苞衣褪去,洁白的花瓣吐出芳蕊。

全世界都没有了呼吸,只有它一点点展开的生命的声音。就在一瞬间,铺天盖地的清香,就在我的全身血脉里流窜,我差点以为自己也是一支昙花,清香盈室,绵久不散。

生生繁华于枯荑,萋萋空翠自灵犀,它洁白胜雪,连傲骨寒梅的花瓣上都有斑杂瑕疵,世上也唯有它独立宵风露雨,明灭星光,谢了风尘。

我久立流光,猛地转醒,却不知该做什么挽留。在它面前一切都失去了光辉,我开始手足无措。因为我悲哀的开始发现,它的华美不为尘世任何留下,我竟只能看它暮生朝亡、逐渐枯萎,无力地低垂下手,急躁地就哭出了声。

奶奶抚摸它的枝蔓,又拭去我的眼泪:“看呐,谁都会为它流泪。但是宝贝啊,不必遗憾。它选择在夏夜盛开,是它不媚春色,不愿张扬。它把最美的瞬间留在尘世,开出辉煌,为何不顺它心意,享受美呢?”

是啊,奶奶这辈子种了那么多花,最爱惜的就是这昙花了。带有安慰意义的,它的花好像欲加华冶,如月拂过长夜未有声,花香饶骨,我只能这样静静看着,看它绽开。

没有真正见过昙花的人,只知昙花一现,即时凋谢。四个多小时的花期,对于任何一种花的确只有一现了。四个多小时后,灿烂洁白的身姿开始渐渐萎缩,慢慢垂下它高贵上扬的头,完成昙花一现,但馨香不散。

它短暂芳华,留下却是一世馨香。又有多少人如它一般,灼灼其华?望来年再见它绽放枝身,那时愿我也开出自己的绚烂。

我不愿只开出妖冶艳美的花朵,那总会凋谢,只愿如一支昙花,毫无保留地开放,倾其所有的弥香,为后人留下一世馨香。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3篇

芳华,本来我读不懂芳华是什么含义,以为是写花呀,草呀,树呀的鲜美。读完一本书,我仔细看了书的封面。它的英文名字叫you touched me ,我才明白。这部描写六七十年代***普通人的故事,“刘峰”这个好到不能再好的“老好人”,对“何小曼”的一次托举式触摸,让她爱上他,对“林**”的一次表白拥抱式触摸,结束了一直以来在人们心中的英雄时代,只是这普通的一次触摸,让他们三人走**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

完美的人要一直完美,“林峰”的老好人形象,别人容不得他犯错,这是一种枷锁。他的被**,他的“yan ge”了一直以来获得的奖杯奖状这些所谓的慰问。让自己扔掉这些枷锁。参加中越战争失去了手臂,在即将**的过程中帮助完成了战略物资的运送。从此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老好人”的标签贯穿他的一辈子,海南买书谋生中,对小惠“逼娼为良”,罹患癌症即将**之时,对何小曼的嘱咐照顾,深深的讽刺了现在社会上某些好人的内心。

“何小曼”的一生痛苦的度过,完美的一家在父亲**,母亲改嫁。度过满满被鄙视的童年。“她觉得自己被抱小了,越来越小,小得可以重新装入母亲的身体,装入她的**,在那里回炉,再出来时她就有了跟弟弟妹妹们一样的名分”。她是多么希望被正视。在***的被排挤,被“林峰”的一次托举触摸,让她感受了自己作为女人的存在,可以被正视了。她处分下放后的一次照顾伤员被当作英雄。于是她疯了,这期间只有落魄的老好人去探望两次,她的这次的正视不是她希望的,长期的鄙视,漠视,让她已经彻底地想背叛这些所谓的尊重,所谓的关怀。

文章的结尾,用以“何小曼”对“林峰”的追悼词而终,好讽刺,最终还是从侧面反映出那些以“郝淑雯”这些人明白了自己当初的自己的无知。“老好人”不被社会所容,而“林峰”依然选择默默承受,并无报复,他把自己的“老好人”形象用一生来佐证。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4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里绯红,落英缤纷是芳华;“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草木苍翠,茂盛蓬勃是芳华;于我,院角那株羸弱、单薄的茉莉,也是芳华……

我爱花,院子里面种着各种不同的鲜花。我从来都不会买别人种好了的花。我喜欢买花苗,我想拥有的是花儿那个萌发、抽枝、绽放的过程;而不仅仅只是开花的刹那芳华。

第一次养花的时候,我养了两盆,一盆是玫瑰,一盆是茉莉,我像个孩子一样祈求它们快快长大。事与愿违,不到一个月,玫瑰苗就像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谷树皮,三寸丁。一旁的茉莉花也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任凭我费尽心力,想要助它绽放,但结果都是枉然。

这可恶的花勾起了那些原本被我深藏的记忆……那天,我无助地望着母亲绝然离去的背影,失望与悲痛像银针点点将我的心贯穿成漏斗。随之而来的是种深深的恐惧感,仿佛大地在颤动,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而我能落脚地方只有脚下那块四面都是深渊的绝地……望着院子角落这些耷拉着的花草,焦急、狂躁、恐惧的情绪又一次淹没了我。我发疯似的冲进院子里,不由分说的举起花盆就砸。似乎这样才可以稍稍缓解我的心情。就在此时,一朵白色的花苞炫亮了我的眼,那枯瘦的花枝上,竟然冒出了一个花骨朵,白嫩嫩的,微微颤着,像风浪里海上的灯塔,闪着时隐时现的光。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急促的呼吸沁入肺腑,悄然安抚着焦躁的我,僵硬的肢体慢慢松懈了……

从此,我对茉莉花情有独钟。每天与它久久对望,任香气停留在衣袖上,缭绕在鼻尖眉头,沉淀在心底……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但“心中有芳意,处处见芳华。”我,定也能像茉莉一般,绽放出不一样的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5篇

在不知不觉间,我们曾经悄悄长大,开始从童年向成年过渡,跨入芳华期的大门,开始人生最美好的阶段……

不知从什么时分起,当自己手里捧着一本物理书时,看着上面似懂非懂的图文,恍然间认识到,自己长大了,不会再像小时分拿本“格林童话”就抛开心思,并津津有味地品尝上面漫画的那个无拘无束的小男孩了,童年事月带给我们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们理当都应该永久保存在心里,而我们已然步入芳华期,就该接受更多美好的思想,所以,更多有关芳华的遐想,也总陪伴在我的脑海,迟迟不肯散去……

芳华多么美好!一小我在童年时期可能不会对“芳华”这个名词有多么感兴趣,可正是如此,每小我都要经历芳华,品尝芳华中的酸甜苦辣。芳华好似一座金字塔,是进取。只要锐意进取,芳华才能迸收回巨大的力量;芳华,又像是两颗连在一同的心,是友谊。芳华的友谊是无私的,不带任何功利颜色,它像一杯幽香的茶,在若干年后,却又依旧令人难忘;芳华是一把竖琴,是快乐,芳华没有来由不快乐;芳华是书架,是智慧。没有书的芳华就像不结果的花;芳华是一面旗帜,芳华的目标,是奔驰在风中的一面旗。芳华是一个多样化的象征,正因为有了芳华,生活才得以变得厚实多彩。

啊——芳华!在这个充满神秘颜色、且无限激情的花样季节里,让我们放飞梦想拼搏吧!要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6篇

以瞬息芳华为题的作文

大约是从小修习花鸟工笔,我对花草总是怀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将花木放于我心中神圣和完美的位置,钦慕花的一切。

我爱在和花草亲昵后,在纸上细细勾勒出花朵柔美的线条,一笔笔,让我在笔尖的`游丝间忘却一切。花是美的极致,樱蕊莲瓣,细腻至极。无论观赏多少次都会被那独有的韵味蛊惑心智。浓于酒的美,沉醉在其中,不愿自拔。后来才见一言,“人类,精神和肉体都脆弱到无法承受纯粹的美。”

爱屋及乌,我向往花的静默沈语,自认为它们与世无争。直至一日上山游玩,俯瞰山谷,才忽然明白开出花朵的本体们哪里与世无争,美丽的外表下是历经亿万年生物淘汰留下的城府。花的命数浅薄,至多不过三十天余,少则瞬息刹那。但花的每一次绽放都将激起新生命的狂澜,那是一个无踪存在以往年之久的真理,有花,一个物种或可不至消亡。

过去打动我的是美,无以伦比的美;现在振海沃德是一个生命蓬勃而跳跃的脉搏。或许绿叶、纤枝和柔蔓不能打动人心,但花是可以的,因为它是带着生命和睿智诞生的。

中国传统花文化历史悠久,自古爱花者不少,但如今对花的喜爱仿佛已失去那份雅趣,如今的名花以出奇的花语吸引眼球,被现代覆上一层神秘色彩。例如龙爪草,在中国花文化中一度被淡忘,却在外来文化中重新被冠以“火照之花”,冥界的象征。难道龙爪草真的美艳无比,引得众人都欣赏它吗?不见得,大多可能连它的本名都不知道,只是因为花语独特罢了。无言地花朵真的有什么特殊含义么?不过是人类的妄言罢了。

花真正吸引人的不应是那虚无的、被人格化的品质,而是这些生灵在自然中练成的生存之计和生命之光。

为生存而开花,植物也是够狡诈了,不过这世间与世无争自然不可能得以生存。物竞天择,纵然是瞬息芳华,也开得气势磅礴。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7篇

刹那芳华作文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滴,两滴……催开了娇美的桃花,打醒了嫩绿的小草……

每落下一滴雨,就会有一朵花苞渐渐舒展,也会有一片花瓣缓缓飘落……我站在屋檐下,看着满树盛开的桃花以及凋零的花瓣,一幅熟悉的画面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愈发清晰……

掐指算算,不到三天,这满树的桃花就会凋零得所剩无几,将其替代的,是翠绿的树叶,它们朴素,没有桃花的淡雅之气,更是比不上桃花所特有的香气。我不得不承认,我偏心了。在我看来,每一朵桃花都是一个小生命,美丽却短暂的生命,绽放与凋谢,就是它们生命的全部。它们绽开的时候,周围的一草一木都只能做他们的陪衬,可短短几天以后,就只能做其他花朵的陪衬,这难道不是不公平的么?

想到这里,我迷茫了,既然上天只给了它们如此短暂的生命,它们为什么还要那么努力地开花呢?每当寒冬离去,它们的嫩芽就会从桃树上冒出来,即使没有树叶的保护,它们仍会努力地绽放。哪怕下一秒就会凋谢,它们也会在这一刻倾尽所有来展现自己的繁华,直至凋零败落。有许多花的生命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就是从绽放到凋谢的短短几天,甚至是几秒,有些花朵以不起眼的姿态熬过漫长的岁月,只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只为把一生最美丽的一刹那铭刻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们的生命是那么美,却也是那么短暂。可对于花朵而言,即使生命短暂,它们仍会努力绽放,因为绽放,就是它们生命的意义!我想,如果再给这些花朵一次选择的机会,它们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短暂而又美丽的绽放!我们呢?我们的生命长过它们太多太多,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利用这时间来展现自己的繁华呢?与这些花儿相比,我们没得抱怨。即使它们只拥有刹那间的生命,它们也不会因为生命短暂而虚度一生,相反,它们会更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用点点滴滴的时间累积起自己充满芳华的生命,用生命,来实现自己存在的意义!我们也拥有花一样的年纪,我们也可以绽放属于自己的繁华,既然花儿都能做到,我们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渐渐的,雨变小了,雨滴催打花儿的力度也轻了。我眯起眼睛,看着雨中的这一幕花开花败。这一幕,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迄今为止,我从未将它遗忘……

这是一个与题目无关的夏天。夏季的手,捧着逝去;或是暂且停留的那些铅华,像是昙花的美丽;又或是一场瞬息的的梦,散去或依旧有琴声不停奏着绝唱的歌。

夏季总是会让我想起“繁华的沙漠”,那燥热的八月,是上帝哭了后又上了火,分外的沉寞。白兰花、冰淇淋还有一个蓝色的身影。或许流年带走的只是天真和青涩。如果薇拉还在身边,一定又笑我这个疯子太固执。是的,每每我总是很固执,固执的去坚守一些东西,固执的去做那并不存在的麦田的守望者。

我总是在夜里的辰星下,思念远方你清冷干净的德笑容,然后默默的告诉漫天的星光,我只是个胆小鬼。我怕失去,所以,我要抓住每一点一滴的温暖,即使它研究加深我的寂寞和恐慌。是的,恐慌。一个把无情都当做了习惯的人,必然是寂寞的。曾经我常常写出自己的寂寞让人去心疼,去责骂,来温暖一下自己冰冷的灵魂。而现在,我读着别人的寂寞在别人的诗歌里哭泣,在别人的快乐和忧伤里酒醉。每每仰望你的脸,总是苦涩、无助。我不是戏子,不能演绎那绝代的风华。我只是一个胆小鬼,在自己的城堡里等待,等待温暖的回归。来融化城墙上那千年的积雪。

人生就如一泓清泉,泉水中总会有一些阻路的岩石,虽然它们很顽劣,但是因为有了它们,我们才会击出美丽的水花,演绎出一段清舞飞扬!

船只的命运在于漂泊,而人的命运在于追风逐浪。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勇敢尝试怎么看晴空?没有奋斗的日子里你是否感到空虚?没有拼搏的夜空下你可否在低回感伤?重见阳光后你是否笑得最美丽?乌云散开后你是否相信力量?推开记忆的窗,望望身后的路,你是否明白一个经典:因为难才更加完美,因为难才让人倍加珍惜,因为难才刻骨铭心!

谁在歌唱,谁在流浪,谁在迷茫,谁在彷徨,谁在遗忘,谁在忧伤,又是谁,在未知的远方?成长的忧愁被埋藏在深蓝浅蓝的泪痕里,童年的梦幻褪了色,内心时常像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涩!是否在这时想起了迷迭香的花语:回忆不想忘记的过去,在回忆里挥去忧伤。灿烂的微笑让每一个人重生。再次面对一切时,我们都会发现,这个多彩季节,未来永远是鲜花盛开!

当自己弄不清楚方向,无法抉择时,当没有办法判断,究竟要全力冲刺,还是紧急刹车时,当哀叹自己的头脑太简单,人生地图太复杂时,当梦想的重量压得太重时……请记住,当童话不再憧憬,我们还有梦的延续;当看不见花儿绽放,但却不会错过花儿在风中悠扬飞舞的浪漫!

如果唯一的知己告诉你要离开,不要沮丧,真情不会被距离疏远。在分别的路口,请微笑看时光远走,梦想的喜悦是青春的所有纪念,而所有离别也只是为了重逢那天。说声“我们风雨无阻,我们不见不散“,擦干眼泪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

看到幼鹰学会飞翔吗?听见麦苗在呼唤吗?嗅到花儿绽放的清香吗?击起人生的水花吧,有什么愿望尽快播种吧,在此刻全都绽放吧,尽情地击起人生飞扬的水花吧,相信吧,天堂的歌声不再是传说,弹指间,刹那芳华!

不知怎地,脑海里突然萦绕出一句曾十分让我悸动的文词“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笑看灯火阑珊,坐看夕阳西下。手执书卷,旁若无人地读那个一生传奇的女子,她的世界仿佛是旁人不能看懂的,不能理解的,但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断。

在白落梅所着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感悟她的悲欢,她的空灵,她的聪慧。翻开前言,“来时如电,去时如露,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这句占据我整个思维的句子。来的时候像闪电般迅速,让人胆战心惊,而离去之时,确实像一场露,慢慢地,缓缓地,让人醉入其中的爱恨情仇。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挽不住,挽不住,终究,终究。决绝如她,无奈如他。

林徽因在和徐志摩分手时,终究是伤心至极,没有自己想象般的不痛不痒,这不是梦,发生过后,可能就仅仅在心中停留一两天。但,这是挽不回的事实。她和徐志摩的爱情来临时,真的像是雷电,来得极快,却不是悄无声息,而是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他们在康桥相遇的第一面,第一眼,此生就认定彼此了吧。徐志摩为她抛妻弃子,她却毅然决然地与他分离,转身,抹泪,毫不留恋的离开,决绝如她。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8篇

和讯的春风迎面扑来,带来阵阵飘香,送来莺莺燕语。又是争芳斗艳的季节,田野里一簇一簇美丽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花,也随着春天的音乐舞动起自己的身体,好似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我陶醉在这场音乐会里,感觉自己已经与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真正的体会到了崔颢“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心境。任凭那浓郁的花香将我包围起来,动弹不得。 妹妹却不这样,她显示出一种不耐烦的样子,狠狠地将脚踩进土中,又掀起来。经她踩过的花,无一不显示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来这野地里干什么,还不如去公园里看那些好看的花......”妹妹嘟哝着,继续**脚下的花。

我让妹妹静下来,让她坐在我的旁边。“仔细闻,你闻到了什么?”我并不期待他的回答,慢慢的***

一阵微风吹过,草丛中演绎的碎花全都飘了出来,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点缀了单调的天空,香气更加飘香清雅。 花香即丽,赏其芳华。那一瞬间,我领悟到了:欣赏,也是一种美。 我没有看到演化的*凡外表,我看到的,不,我闻到了野花发自内心的清香,他们默默无闻。野花虽小,但组合在一起,便成了广阔无垠的田野;香气虽淡,但组合在一起变成了吸引蝴蝶蜜蜂频频往来的大花园。 欣赏,不只是欣赏外在美。外在美固然好,但更珍贵的,是它本身的芳华与香气。

妹妹静静的坐着一会儿,她想眼睛闭上一字一顿的.说:“姐,我闻到了,它是大自然的香气。”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39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里绯红,落英缤纷是芳华;“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草木苍翠,茂盛蓬勃是芳华;于我,院角那株羸弱、单薄的茉莉,也是芳华……

我爱花,院子里面种着各种不同的鲜花。我从来都不会买别人种好了的花。我喜欢买花苗,我想拥有的是花儿那个萌发、抽枝、绽放的过程;而不仅仅只是开花的刹那芳华。

第一次养花的时候,我养了两盆,一盆是玫瑰,一盆是茉莉,我像个孩子一样祈求它们快快长大。事与愿违,不到一个月,玫瑰苗就像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谷树皮,三寸丁。一旁的***也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任凭我费尽心力,想要助它绽放,但结果都是枉然。

这可恶的花勾起了那些原本被我深藏的记忆……那天,我无助地望着母亲绝然离去的背影,失望与悲痛像银针点点将我的心贯穿成漏斗。随之而来的是种深深的恐惧感,仿佛大地在颤动,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而我能落脚地方只有脚下那块四面都是深渊的绝地……望着院子角落这些耷拉着的花草,焦急、狂躁、恐惧的情绪又一次淹没了我。我发疯似的冲进院子里,不由分说的举起花盆就砸。似乎这样才可以稍稍缓解我的心情。就在此时,一朵白色的花苞炫亮了我的眼,那枯瘦的花枝上,竟然冒出了一个花骨朵,白嫩嫩的,微微颤着,像风浪里海上的灯塔,闪着时隐时现的光。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急促的呼吸沁入肺腑,悄然安抚着焦躁的我,僵硬的肢体慢慢松懈了……

从此,我对***情有独钟。每天与它久久对望,任香气停留在衣袖上,缭绕在鼻尖眉头,沉淀在心底……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但“心中有芳意,处处见芳华。”我,定也能像茉莉一般,绽放出不一样的芳华!

以芳华为话题的作文 第40篇

时间匆匆的步履,追赶着我们的成长。幼年时烂漫的童话,童年时心智的初开,少年时精神的顿悟,灿成动人的花,伴着我,一路皆是芳华。

幼稚的孩提时代,篇篇童话便是我最喜欢的精神食粮。童话中的世界,单纯,美好,而且时常下满瑞雪。所有人都会温柔以待,所有人都被温柔以待。童话应是我的启蒙老师,故事中的男女老少似乎都是用自己的善良、勇敢等品质,一路披棘斩荆,落得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些品质,便会如生了根,在幼小的心灵上绽出花。

稍年长些,我便厌烦了结局千篇一律的童话。不大的手,抱紧厚厚的书,我忘了校车上嘈杂的人声,忘了身旁同伴的声声叫唤,一字一字地读,一句一句比羡慕。《窗边的小豆豆》里奇特的学校,妙趣横生的课堂,丰富欢愉的课外生活令我心生向往。我更加痴痴地沉浸在小豆豆的世界,书页善意地往我干瘪的精神注入为界心灵的暖流。

少年时,我兴致勃勃地跟同学借来《哈利·波特》,罗琳不遗余力地向我构造了全新而神奇的世界。即便背负升学的压力,我仍像捏紧湿润的海绵般,挤出仅剩的时间,如饥似渴地阅读。我惊叹哈利的身世,称赞哈利的胆量,羡慕赫敏、罗恩、哈利三个人的友谊。我沉浸在曲折的情节,感受着书中所蕴含的爱与温暖。我为斯内普·邓不利多的死感到郁郁寡欢,认识到一种持久的深埋于心中一隅的关怀与爱。我似是能透过哈利,以初经人世的少年,到已能扛起责任的青年的过程中,渗悟出每个人的成长。我将那匿于书中的鲜美果实摘下,细数藏于其中的勇敢、坚毅、善良与爱。

而如今,书架上陈列着一系列东野圭吾所著的书籍。我仍努力在其窥探着成人世界的丑恶,但仍有似《解忧杂货店》、《秘密》、《时生》此类的作品,缓缓讲述着现代人心中所丢失的最初的温暖,就好像整理旧物时猛地从屋内一隅翻出儿时爱不释手的玩具,便忆起那时的欢快与如铜铃般清脆的笑。

也许,随着年岁渐长,我会厌弃那过于纯直的童话,我会忘却那晃着秋干的小豆豆,我会落下住在女贞路的男孩,但永恒不变的,是其浸满心灵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