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篇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篇

夜幕降临在城市的上空,一片繁华早已落尽。我手执书卷*于窗前,看古今文人墨客的风骚,品书中的百味人生,赏文中的壮丽山河,让书香润泽芳华。

你是位才貌双全的女子。你本有天真、活泼的性格,却因国家的衰败,丈夫的去世而变得多愁起来。你那“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思念让后人知晓。你那“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孤苦令后人所难忘。又有谁知晓,你的思念是那般的令人感动。相聚在你心中是最美的,别离也只有在你的笔下才是最美的。是书香成就了你那别样的伤感,也是书香让你留下所有的思念。

你本是盛唐最有名的诗人。却因小人的排挤而遭受贬谪。赐金放还后,你游遍祖国大好河山,为后人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你那“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让后人为之感叹。你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洒脱,使后人为之敬仰。你曾有过贵妃研墨,力士脱靴的辉煌,也曾有“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失意。是书香成就了你的辉煌,也是书香造就了你那放浪不羁的性格。

你是*历史上著名的爱国诗人。你本得楚怀王重用,但遭小人嫉妒,被人污蔑。从那以后,楚怀王不再信任你。当的知秦王邀请楚怀王赴宴时,你极力劝阻,却被人说居心叵测。无奈之下,你抱石坠江,百姓为你哀悼,后人也为你叹惋。是书香让你产生了浓厚的爱国之情,也是书香让你的精神流传千古。

当星空满天之时,我放下手中的书卷,捧起一杯香茗。看茶杯中升起一丝雾气,可茶却无一丝波澜。在阵阵书香中,我明白了李清照的忧愁,李白的洒脱,屈原的爱国。书香让我的心绪沉静,让书香润泽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3篇

我无数次紧张,我总是思考。前进的道路上遇到如此之多的困难,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那些轻视嘲笑的眼光。离目标越近越感到难以抵抗的窒息般的压抑。我需要勇气去超越自我,我还需要常常反省回顾。我不愿再反省些什么,因为我发现这会导致我做事畏首畏尾。

未来的我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想象自己的成功,臆想自己的杰出,意淫自己的海阔天空。即便我是错误的,也要勇敢一试,万一对了呢?当你被那些糟糕的生活琐事困住,当你为那些别人的错误买单,思想狭隘,心胸狭隘,没有气度。我相信自己的直觉,任何后果我坦然承受,你的变化的每一步都那么的不容易,有多少的敌人,多少的浴血奋战,当我饿着肚子通宵看书的时候,当我一个人历经了风雨,终于赢来应得的成就。当我走过愚昧的环境,当我深刻体验了生活,当我在狂风中被吹得东摇西晃得时候,当我被无数次拒绝仍然不放弃,当我失败无数次还是没抛弃,因为我知道,像我这样的情况不失败个七次八次是不可能涅槃重生的。人活一世,该体验的都经历了,值了。感受过一切的糟糕和人生低谷,也经受过万众瞩目的成功。考得起第一,也考得起倒数第一。真正的宠辱不惊,真正的云淡风轻,我想最后我会是幸福的,会是看得开的人。生命就像一条大河,什么环境下都要冲开一条道来。我发现我有个硬伤就是要求自己身边的人和自己一样优秀,这样让别人十分反感我。是的,我的性格需要调整,这种不利于成功的性情中人,这种直话直说的人。

在经历许多之后,我终于接受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和我一样优秀,他们并不拥有我的那些优势,诸如想象力,爱的能力。我接受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上进,很多人其实就执拗的过着动物性的生活,你只能说服自己不要把每个人都看得和自己一样潜力非凡。我常常感到计划赶不上变化,我的现实总是超出我的预想让我痛苦不已。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4篇

芳华本无颜色,它是一张通明的画纸。等候你去描绘,任你走笔,任你上色,只要走过花季,支付汗水,贡献出自己最真挚的智慧,芳华才会呈现出光艳美丽的颜色。

十五岁的芳华是花季中最绚烂的一抹阳光,是雨后的彩虹,反常美丽,越发精彩。即便终究的结局是消逝,是褪去,但是它定将永久存留于人们心中的最美。或许,你走过的每一步,你说过的每一句话,你做过的每一件事,都将会时刻的尘土掩盖,但是,芳华的光辉,仍然在每个人的身上发光发亮。

由于芳华,咱们急进。咱们听任自己的胆大心细,去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咱们在学习上你追我赶,相互奋斗,遇上不明白的,咱们虚怀若谷,勇于与学习成为朋友,与常识结伴而行。在芳华的路途上,咱们因此而精彩。咱们捧着芳华急进的光荣,为将来的夸姣打下伏笔。

由于芳华,咱们自傲。在困难面前咱们从不垂头,咱们总是俯首行进。咱们携手困难,与冲击讪笑相反抗。用芳华的自傲在舞台上开放异彩。咱们用台下辛劳的汗水,换回舞台上时间短的展现,艳丽的舞姿演绎着咱们不羁的自傲。让咱们捧着芳华自傲的光辉,将这自傲变幻为咱们的习气,永久的保存,让往后的人生都如此自行。

由于芳华,咱们美丽。芳华的容颜是最美的,是发自内心的美丽,是一种不会被波折打败的美,是一种即将脱离稚气过度到老练的美,是生机四射的美,是安静纯真的美。即便这芳华的美丽终究将会像花儿相同凋谢,但是它绝不曾带着惋惜凋谢,它守时咱们此生最美的景色。让咱们捧着芳华美丽的颜色,将这美丽永不用褪的保存,让咱们往后的人生也因芳华的美丽而精彩。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5篇

不知怎地,脑海里突然萦绕出一句曾十分让我悸动的文词“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笑看灯火阑珊,坐看夕阳西下。手执书卷,旁若无人地读那个一生传奇的女子,她的世界仿佛是旁人不能看懂的,不能理解的,但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断。

在白落梅所着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感悟她的悲欢,她的空灵,她的聪慧。翻开前言,“来时如电,去时如露,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这句占据我整个思维的句子。来的时候像闪电般迅速,让人胆战心惊,而离去之时,确实像一场露,慢慢地,缓缓地,让人醉入其中的爱恨情仇。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挽不住,挽不住,终究,终究。决绝如她,无奈如他。

林徽因在和徐志摩分手时,终究是伤心至极,没有自己想象般的不痛不痒,这不是梦,发生过后,可能就仅仅在心中停留一两天。但,这是挽不回的事实。她和徐志摩的爱情来临时,真的像是雷电,来得极快,却不是悄无声息,而是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他们在康桥相遇的第一面,第一眼,此生就认定彼此了吧。徐志摩为她抛妻弃子,她却毅然决然地与他分离,转身,抹泪,毫不留恋的离开,决绝如她。

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刹那芳华是在康桥的,那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那个二十二岁的翩翩才子,注定是无果的。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轻轻地我来了,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6篇

“我扑在书籍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古往今来,无论哪一位伟大的人物,他们的功名成就,都离不开书籍的指点。书籍,就像一位谆谆指导,循循善诱的老师,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进。

时至今日,我们俨然从一位天真烂漫的孩子,成为了一个正值青春芳华的少年。书香伴我们成长,书香浸润着我们的心灵。而今,青春之花正悄然绽放,它吐出的丝丝芳华之香,花季之露,正飘散在我的心间,流淌在我的心田。

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同收获;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同体验;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同感受。书香也是有味道的,清新的小说是薄荷香,悠久的古典历史是紫檀香,精彩的名著是柠檬香,生动的剧本是玫瑰香,优美的诗歌是茉莉香……

我一直很欣赏张爱玲、林徽因、杨绛、萧红这“民国四大才女”。我认为,她们的美丽芳华,并不是靠胭脂水粉画出来的。容颜易老,气质常在。她们的美,是从书籍中提炼出来的,那美丽芳华,是书香所冻住的。书香润泽芳华,爱书之人,气质也会得到升华!

书,是香的;书,是美的。书的美,又是不同的。

清新的小说是清新美,悠久的历史名著是古典美,生动的剧本是清纯美,华美的诗歌是朦胧美……

书香润泽芳华,灵魂在书香中升华。古时,杜甫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如今,高尔基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中,徜徉在书的天空中,争取做到“一揽书香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7篇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喧器浮躁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奔波于大街小巷。芳华是美的代名词,身边总少不了打扮得芳华正茂美艳动人、花枝招展的姑娘擦肩而过。然而,在她们精心打扮粉妆玉砌的面庞下,真正明亮、惹人注目的灵魂又有几何?

口红、面扑……这些专有名词几乎占据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只为构筑一张完美精致的面容。然而,一张完美无缺的面容就是美丽的保证吗?这恐怕有待考证。更何况,这样的“美丽”只是昙花一现,而真正能让美丽永恒的却是读书时的袅袅书香。

读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精神财富,美化人们的心灵,润泽人们的芳华。如马克思,他是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人,为后世带来巨大的利益,他并没有因此而拥有大量物质财富,却又了可观的精神财富。而有的暴发户,穿金戴银,怕别人注意不到自己。这样的人,纵使拥有再多物质财富。美丑之分,顷刻显现。

读书可以显现一个人的气质。有如杨澜,她已是五十岁的年纪,按照芳华一词对她已不适用。然而,当你每次注视她,便会为她的优雅自信而撼动,芳华似乎已在她身上停止一般。而究竟为什么芳华如此眷顾她?众所周知,杨澜是世界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毕业后,她也书本不离手。正是这样日复一日的书香陪伴,她的芳华才得到润泽,从而停驻在她身上。芳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转瞬即逝的,而若想芳华永驻,保持真我,唯有与袅袅书香为伴。富有诗书气自华,愿每个人都可以让芳华得到润泽,让灵魂得到提升,保持真我,芳华永驻。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8篇

夏天的夜晚,微凉的风轻轻地吹,树叶沙沙轻轻摇摆。窗外繁星点点片静谧,可窗内发黄的台灯下,却坐着一个烦躁的我。

我又一次愤怒地用笔划烂这草稿纸,这道动点题让我抓狂一一我就奇了怪了,这个p点干嘛一直动来动去。此时的我就像只无头的苍蝇,飞来飞去漫无目地。心也在烦躁中缓缓下沉,仿佛沉入了无底的深渊,距离那道题越来越远。

突然,从远处传来一声蛙叫,我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出乎我的意料,呱呱,两声,三声,然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这分明就是青蛙们的合唱团这是它们的交响乐。

黑暗的夜幕仿佛被拉开,此起彼伏的蛙鸣成为夜的主宰。透过这这动听的声音,我仿佛看到了鹰击长空,看到了海燕与风浪斗争般的勇猛;又仿佛看到了海明威笔下的老人与鲨鱼搏斗的惊险,还有保尔望着革命道路时眼中的那份坚毅……

我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自然之声中,嘴角四十五度上扬,眼神中满是安静和祥和,烦躁的气息随之在不知不觉中散去。

渐渐的,美妙的蛙声渐渐*息了下来。我收拢思绪,不禁开始审视、反思自己,是什么让我一做题就想逃避,是什么让我一坐在凳子上就总想站起走走,是什么让我在这美好的青春年华却总是心烦意乱?

是烦躁!我不能让烦躁左右了我的心志,我要抛开烦躁去度过美好的芳华。

Keep calm and carry on!

我调整心态,重整旗鼓,定下心来,重新去看那道动点题。尽管P点喜欢动来动去,那我就偏偏不让它动,让小伙伴A、B来拉动它。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而我完全沉迷在这道题当中,草稿纸翻过了一张又一张,铅笔在图上划过的痕迹擦了一遍又一遍。终于,负隅顽抗的P点败下了阵,被我彻底“降服”了。

芳华永存,一路芬芳。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9篇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漫步于历史的回廊中,在斑驳的杏花疏影中隐约看见,在嫣然一笑后散去不见,却留下了几个美丽的身影和无限美好与遐思……

昙花一现,只为一刹那芬芳

月光如水,清景无限,月光下昙花慢慢舒展它的手臂,如一个月之精灵,轻歌曼舞,超凡脱俗。此刻,它绽放着自己的花朵,也在绽放这自己的生命。此刻它给人间留下了清香,他是月之精灵!一刹那间,没有眼泪,没有犹豫,它静静的凋谢了,花不再开了,生命不再绽放了,它好像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香如故。它或许悲惨;它或许可怜。然而,我认为生命理应如此,再美的花也有凋谢的时候,与其撑着一副驱壳,眼睁睁的凝望着自己老去,留下一处情愁,不如像昙花,于最美丽的时候飘然而逝,只留一缕芳魂。昙花一现,刹那芬芳,诠释这美丽的极致。

西陵风凉千古红颜

“妾本钱塘江上住,花开花落,不管流年度。”当骏马带走它急促的马蹄声,从油壁车旁飘然而过。爱了就是爱了,纵使不会再有青骏马的蹄声报爱而归;纵使那白衣翩翩的少年不会再到西陵的松柏下与小小共吟“何处结同心?”凝望着如水的月光,轻抚在窗边,为什么小小你的眼里常噙满泪水?不过是因为爱的太过深沉。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物换星移,伴随着明月,苏小小从此化成一缕香魂,漫步在西湖岸边,世上却再也没有她的痕迹,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日月如梭,只留给西陵了一个千古红颜。

她们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永远留芳华于人世,不曾让任何枯枝败叶玷污自己的清白,做一朵昙花吧,如小小一般,留下芬芳的气息,留下孤傲的魅力,只因为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0篇

方才绽放的花朵,稚嫩秀美,如宁静惬意的房间,令人享受。

踏进房门,就好似踏进了一片花的海洋,粉色足以冲击你的眼睛。右手旁就是学习桌,纯木的四边仿佛散发着清新的气息,就好似走进了一个原生态的绿色森林。学习桌的中央,印有许多可爱的卡通人物。支撑整个桌面的桌腿闪烁着光亮。学习桌上的小台灯是一个可爱的粉色小狗,垂耸的耳朵可爱的贴在脸的两侧,那双令人怜悯的眼睛直直的望着前方。

紧挨侧墙的书架则是像一座大山似的耸立在我的房间里,是一处不可不观的“壮观景”。一层一层的书架上,书可谓是层层叠叠,大大小小,厚厚薄薄。整个书架上有着汲取不完的知识与营养。看!四大名著、儿童文学、古文观止……数不胜数的书籍和知识呈现在你的眼前。

书架的右面,是一架电子琴,每次,当我把手放在琴上舞动,总有优美的音乐传入耳畔。这架琴是我劳累时候的最好陪伴。

房间的最里面卧着我的床,床单上印着高高低低的房屋,不禁让人想起深蓝的天空,步入黑夜的天,高耸,低矮的房屋交错。清新的房间胜似稚嫩的花。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1篇

涅槃重生,对我来说并不现实,而我在风雨中多年磨练,却只为破茧成蝶的那一刻绽放。

——题记

生命之初,我躺卧于白茧之中,也曾尝试冲破囚笼,却不得动弹。月沐暖阳,夜浸寒露,我不曾停止对茧外世界的渴望,每夜无尽的幻想,一张眼透过茧丝去看斜射入的朝阳,我再次尝试挣脱束缚,却依旧无动于衷。心再也遭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难道艰苦卓绝的努力,只能换得内心无数次失落吗?再次望向阳光,却发现茧丝愈发稠密了,若我再不冲破这厚茧,那我此生便只能是一只虫,永不会变成幻想中自由自在,上下翩飞的蝴蝶。沉思使我静下心来,或许我之前的努力并不是白费,那只是为我最后一次成功埋下伏笔,那样我的绽放才会更有价值,更能令人刻骨铭心。

我静静地等待着,不知不觉中却发觉自己身子两侧长出了一对薄翼,色白如茧,难道这是我出生前的征兆?我尝试舒展羽翼,只听见茧壳清脆一振,一丝阳光透过缝隙使我双眼迷离,我再次用力一振,那个裂缝便更大了,双翼也不禁渐渐立起,最后一次,我倾尽全力,“咔嚓”一声,茧壳裂开,一股清风吹来,我随风而起,不禁扑腾起那对蝶翼,竟如此轻盈。此情此景,定当为我的一生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阳光如一粒粒碎金般洒落在身上,那独有的馨香在空气中飘散弥漫到每一个角落,轻嗅便能润泽身心。美丽的春天已化作万千光点,轻盈地跃进人间。天空经过几场秋雨的洗涤,它换上瓷色的外衣,如同一张巨型的宣纸铺展开来。瓷色中还笼着一层若有若无的灰,靠近天际的地方,又添了几抹轻烟似的黄,不知是哪位神笔渲染上去的。抬头眺望时,我总会感觉自己也融入了画中。

我在花的枝头飞舞,远处有一群孩子在无忧无虑地奔跑着,他们指着我,对着我天真烂漫地笑,而我仿佛这世间最灿然的星,在芳华处绽放,而我才将热情与向往并存,去开辟一片更加美好的世界。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2篇

天空撒下羽毛般轻飘飘的洁白的雪花,多美啊!美的让人痛心。他们是痛苦的,仅仅刚才受到世人之赞叹,又离去了,仿佛仅是一个梦,一个华美至极的梦,他们惋惜着,既有如此高的评价,又何必如此早便离去?这的确令人痛惜,却已既成事实;他们应是无悔的,至少在融化前他们还曾展示出了世间最美丽的舞姿。早便知下一刻要离去了,又何必在叹息中度过这短暂的一生?不如将自己所有的美丽在这刹那全数释放!

雪花仅在世上有一刹那的寿命,一刹那?多美的词。一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短暂的触目惊心,短暂的令人叹息。雪花尚且明白一刹那的含义,对雪花来说,一刹那便是永远,一刹那却也可以释放出最美的光华啊。

我们的生命又能有多少个刹那呢?周而复始,看时间飞快流梭,带走雪花的美丽,即使已被岁月风化,我却忘不了雪花被我指尖的温暖融化以前,曾是那么的美,不畏时间必然的短暂,那个刹那,我似乎看到了一种凝固在时间中,蜕去世俗繁华外衣之美。

雪花那曼妙的舞姿无声的倾吐着它对这世界的留恋,也在告诉着我:--即使一生如此短暂,依旧可以舞出令人震惊的华丽舞姿!--

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徇私舞弊的,我们没有资格去抱怨上帝,抱怨时间。或许在同样的时间中,对它态度不同,所造成的直接效果也不会相同。雪花在这短短的一刹那也能释放出令世人赞叹的舞姿,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嫉妒他人的成就,谁又会想想:--在同样的时间里别人在做些什么?

我们的一生并不漫长,相反,还十分短暂。我们没有多少个一刹那可以供我们耗费,供我们消磨!我们比雪花要幸运的多,不是么?至少,我们不必在一刹那短暂的时光中留恋。至少,上帝给了我们磨练翅膀的时间,若再不珍惜这天大的恩赐,就是我们做的太不应该了!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3篇

穿过秋的晨雾,在古老的河畔,诵读你的经卷。虔诚的祈祷落入诗页,细腻复杂的情感,不是一句感心的话就可以替代。那唯美永恒的瞬间,足够一生来怀念,略带着小惆怅的温婉。理智与情感的结合,才是人性光辉的起点。那令人绚烂着迷的文字漫步,在沉醉的江南,翻开新的诗篇。

保持低调,放弃浮躁。我们邂逅在光阴的一角。

低调且一些淡淡的张扬,是茶的味道,润心而已。不与纷争俗世,但却纵横于时间永恒之塔。古朴质感的文字存档在历史的长河之间,品茶观景,浅墨抒怀,岁月洗去尘埃,落定了繁花似锦。有些人,如茶,隽永雕刻在记忆里,有些事,如茶,浮烟在年华中。

漫漫旅途中,有些人赔了你一阵子,还有些人,陪了你一辈子。

不为离别感伤,感恩遇见的每一个人,她们陪你走过了时间的隧道。

若你迟早要走,又何必太过深情,淡淡而来,悄寂而去,不必感怀伤心。路上无人之境,更能修身养性。淡薄成行,何以悲欢成影。从何而来,远往何处,寂寂没骨,徒留芳华满地。

让我们将生命写就从容,又怎能来去空空,纵然不见彩虹,向天借几缕清风,飞向旷野的路上,有我的琴声悠扬。呼唤心灵的重生,冲破了昔日的沉寂,为你带去人间的梦想。我为你歌唱,超越生命的力量,嘶哑的喉咙已无声,吉他弹尽了指尖苍凉,只有热血沸腾的曲谱,一直坚强地陪在你身旁。你从我生命里走过,我记住了永生的畅想。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4篇

在这个花儿般的年纪,我们渴望自由,勇于探索,期待着、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不知不觉,我们已从一个摇篮里的啼哭婴儿,变成一个中学里的活力少年。书籍,伴随我们,滋润我们。她时而美丽,时而温暖,时而引人发笑。

书之靓丽

不知你是否听过那句悄悄地,你走了,正如你悄悄地来。”这是徐志摩写的,他的诗,时常是美丽而优雅的。《徐志摩诗全集》便记录了他的所有诗作。他的诗好像有灵魂,窜成一篇诗,一本书,它们的美丽,是独特的,流经心田时,我仿佛看到了它美妙的风姿,那样赏心悦目,那样令人难忘。

书之暖心

有人把书比作火炉,在你严寒的时候赠予你无穷的暖意。《猫看见》就是如此。这本书记录了一只猫的一生,以第一人称叙写,让人倍感亲切。猫叫阿九,它晒太阳时,我仿佛也感受到了暖融融的阳光攀上我的肩头;阿九被人喂食时,那种欣喜、温暖也传达至心;阿九和隔壁家猫背靠背而坐时,踏实、满足也席满全身。书籍带来的暖,早已融化我心。

书之笑语

《欢乐颂》想必都不耳生,一提起它,常能看到有人捧腹大笑,而我,也不例外。尤其引我捧腹的便是朋友之间的相爱相杀,无论是友情,亦或是爱情,那趣事、糗事,怎能不使人的笑容荡至满脸?这份欢笑,这份无声的欢笑,让烦恼顷刻间烟消云散。

书香滋润心田,充实大脑,润泽芳华。书籍,丽我目,暖我身,欢我心,它助力青春成长,定能使我们的梦想绽放光芒!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5篇

和讯的春风迎面扑来,带来阵阵飘香,送来莺莺燕语。又是争芳斗艳的季节,田野里一簇一簇美丽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花,也随着春天的音乐舞动起自己的身体,好似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我陶醉在这场音乐会里,感觉自己已经与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真正的体会到了崔颢“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心境。任凭那浓郁的花香将我包围起来,动弹不得。 妹妹却不这样,她显示出一种不耐烦的样子,狠狠地将脚踩进土中,又掀起来。经她踩过的花,无一不显示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来这野地里干什么,还不如去公园里看那些好看的花......”妹妹嘟哝着,继续迫害脚下的花。

我让妹妹静下来,让她坐在我的旁边。“仔细闻,你闻到了什么?”我并不期待他的回答,慢慢的站起来

一阵微风吹过,草丛中演绎的碎花全都飘了出来,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点缀了单调的天空,香气更加飘香清雅。 花香即丽,赏其芳华。那一瞬间,我领悟到了:欣赏,也是一种美。 我没有看到演化的平凡外表,我看到的,不,我闻到了野花发自内心的清香,他们默默无闻。野花虽小,但组合在一起,便成了广阔无垠的田野;香气虽淡,但组合在一起变成了吸引蝴蝶蜜蜂频频往来的大花园。 欣赏,不只是欣赏外在美。外在美固然好,但更珍贵的,是它本身的芳华与香气。

妹妹静静的坐着一会儿,她想眼睛闭上一字一顿的.说:“姐,我闻到了,它是大自然的香气。”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6篇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7篇

在“阳光”下,它绿得一言不发;在“花丛”中,它显得如此高大;在“荆棘”旁,忍着痛慢慢长大。

在一座山的山脚下,有一个小村庄,这个村庄有一个孩子,他从小少言寡语,未见过他有过和其他孩子说话,更别提玩耍,他像一个石头,独自坐在阳光下。

但是,他总会去一个树林,在一棵最矮最细的树下,和那棵小矮树说话,在他沉默的脸上挂上了微笑。他在树下遮阴,在树上睡觉,在树旁学习,整天与树相伴。

树从未离开过他,因为他们一样,在伙伴中需要去倾诉,需要陪伴。树顶着炽阳,给孩子果实,身为这巨大树林的一份子,做着自己的事,从来没有抬起头对阳光说:“看,我多么伟大!”

我看到了这样一种树啊,绿得绚丽夺目,却从未说过一句话,以为它总是微笑,心中知道:我是一棵树。

在北京,无论道路多么环环相扣,多么狭窄,多么宽大,在路旁总会看到一圈圈花坛、一条条绿化带、一棵棵树。花儿在清风中舒展,草儿在阳光下微笑。

但,一旦风云突变,在厚厚的、朦胧的一层霾下,花儿失去了光彩,草儿低下了头,至时,只有一棵树露出隐约的身影,吸一口气,空气在树的身体中被净化,树用它强大的肺,为人类生存而运作着……

这树啊,你怎么不说话呢?只是沉默,你不用说,我知道你无需回报,但我们永远尊敬你、爱戴你,我喜欢你们默默奉献的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8篇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19篇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0篇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1篇

从前很多次,很累很累;从前很多次,觉得很烦;从前很多次,跌倒了就不想再站起来……但总有很多的支撑和鼓舞叫我爬起来。哪怕对面是看不见的黑夜,我也会去信任黑夜中也会有彩虹。

每一个人都有懊丧的时分。或许是因为他人一句话,也或许是因为不会做一道很难的题,乃至或许是某些不可思议的难过。抬起头,窗外的云都有一点暗淡。趴在桌子上,睡不着,却不想抬起头。爸爸妈妈的过高希望,同学之间的攀比……每一件事都是那么的压抑。回想起走了一半的高中,有过唏嘘,更多的是麻痹。可是,咱们就真的应该颓丧吗?真的应该不去面临吗?哪怕面临之后会很单调、很难过,可是请信任,笑道最终的会是自己。

一切扎眼的的太阳都在问咱们敢不敢去仰视,一切的咱们的偶像都在问咱们敢不敢去接班。写在咱们脸上的是精神焕发,是芳华,是生机!咱们年青,有什么能难倒咱们,咱们便是最好的那一个。只需咱们找准自己的方位,或许学习,或许体育,或许艺术,都可认为咱们寻找咱们在云之对岸的愿望而奋斗。比及那一天,你触碰到自己的抱负,紧紧的抓住,你会知道,本来一切的磨难都是为了这一刻的。

身体中的血液让它汹涌起来,胸腔中的抱负让它跳动起来!去看看日子中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愿望而尽力,他们是多么辛苦却多么的美好。有愿望的人永久都有动力。人不是尸身,咱们要的不是酒囊饭袋的苟且活着,咱们应该活出归于自己的未来!每一个人的路都不相同,但都能够相同的精彩。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当今咱们正是在最精彩的年代,别惧怕磨难,而是笑着对磨难说:“你算什么?我能给你打败?”

看到他人成功,不只不要去吃醋,还要不泄气。别对自己说永久都不能像他们相同,很或许下一次在领奖台的是你,对,便是你!你能够置疑任何人,但不要置疑自己!把那些来自他人的讪笑当成养料,培养出归于自己的芳华的花儿,要开的比任何人都要绚烂。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2篇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3篇

十年荣光,似长,亦短。它像一杯苦茗茶,要用心品味;它亦像一阵花香,转眼间就被随风带走。

时光像沙漏一般匆匆流泻,斑斓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暮然回首,来时路上的每个脚印都被打上光明中学的字眼,路边的风景因有了这个承载着梦想的校园而鸟语花香,那绿叶上花丛中仿佛还能看得见当年我们一起在风雨中走过的身影。刹那间,热烈涌上眼眶,许多情感在心中荡漾,原来,光明中学已经成为生命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已经成为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一个地方。

依然清晰的记得初一入学的时候的情景:一踏进那大门,便觉一股鹅黄色的暖流随之涌来,撞人眼帘的全是大大的笑容,他们跳着闹着,放射出青春的活力,我也情不自禁的被他们所感染,嘴角微微翘了起来。而这些笑容的身后,是那高耸的钟楼,温馨的宿舍,宽敞的教室;是那蔚蓝的天空,葱绿的树木,美丽的花坛。它们心甘情愿地点缀着校园,校园亦因它们的存在而美丽。现在回想起,那时找不到宿舍又找不到班的慌张的心情;那时不知道如何面对新同学的茫然的表情,真是又好笑又温暖。当时大概就是带着这种窝心的温暖,与朋友们风雨兼程一路走来。如今,校园的风景已不再稀奇,那种感觉却还萦绕在心头。

然而风轻云淡的校园生活仍有黯然失色的时候。我也曾像迷路在丛林中的野孩子,茫然,苦恼,不知所措,觉得上天对自己不公,觉得自己从此不复得路。但每当风雨滂沱来临的时候,一转头,身后总有一个他默默为我打伞的身影,彼此没有言语,我却感动不已。他可以是老师,可以是同学,亦可以是朋友。他像一盏重新接上电的路灯,用突如其来的温暖把无尽的黑夜彻底撕开。于是,眼前呈现的仍是自己所熟悉的光明,它公*地打在每个人的脸上,那种温暖明亮透过眼睛直达心底,经久不散。

校园带给我的,不仅有情谊,更有有知识和精神。语文老师铿锵有力的字迹传达出*文化的精粹;数学老师简单圆润的语调谱出数字的神奇与奥妙;英语老师地道流利的话语转出美国街头的旋律。它们带着老师们的期望和鼓励,在这有些湿热的空气中飘荡着,飞进同学们的脑海里。课上,总能看见同学们专注的眼神;课间,总能看见同学们互相帮助的身影。早读,朗朗的读书声经久不息;晚修,却只听得见轻微的沙沙奋笔疾书的声响。校园给予我们负责的老师,给予我们乐于助人的同学,给予我们优美的学习环境,给予我们知识和道理。

犹记得那时小学的一位老师不幸得了癌症,同学们了解了她的情况以后都热泪盈眶,心甘情愿的捐出一点善款,尽自己所能去帮助这位老师,全校整整捐了几万元之多!而这位老师的亲属也非常感动,在这如此浓烈感动的气氛中向师生们致谢以后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了,当时,全校师生的掌声如雷贯耳经久不息。我坚信,这种光明精神一定会流传下去。

十年的风雨兼程,十年的耕耘不缀,十年的无悔追求,十年的桃李满园。光明中学,我们是失败的终点;光明中学,我们梦想的起点。我们是小草,你化作肥沃的土壤;我们是土壤,你化作滋润的雨水;我们是雨水,你又化作微凉的春风。你无时无刻不在培养着我们,哺育着我们。今天我们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们为荣。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4篇

我总喜欢背靠窗台,读着喜欢的书,不经意地抬头望望天空,金丝般的阳光,透过光滑的玻璃,印在书上,照在心中。嗅着淡淡的书香,乐在脸上,甜在心中。刹那间,那若有若无的清香润泽芳华。

小时候,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也爱童话。追随着丑小鸭,经过重重磨难,在那洁白的小湖中,展开亮丽的翅膀,一飞冲天,真心为他祝福。追随着灰姑娘,走进金碧辉煌的大殿,看她与王子共舞,在王子晶莹的目光中,她穿着闪亮的水晶鞋,与王子步入婚姻的殿堂。追随睡美人,看她出生,长大,陪她一同沉睡,等待王子深情的一吻。于是在午夜,我独自走上大街,看见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多想让那火柴再停留一刻,多想为她裹上厚厚的棉被。读在眼里,泪在心中,润泽芳华。

长大了些,喜欢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翻着书,看着时间如马蹄般踏花而过,看着未读的书页由厚变薄再变无,眨了眨酸痛的眼睛,不由落泪,与那淡淡的书香一起润泽芳华。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我毫无理由地喜欢上了鲁迅。无论侵略者的刺刀是否刺破了他的衣衫,无论国人的鲜血是否染红了他的白袍,无论反动派的大炮是否直指家门,他都毫不犹豫地迈步向前,似有一股力量吸引他走近胜利的彼岸。他用犀利的文字,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民族英雄气概。反映了国情,民情,让侵略者,反动派都瑟瑟发抖,他们在怕,在怕啊!鲁迅那一本本书,一股股书香,润泽了芳华。

古人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泰戈尔的天空中没有鸟儿飞过却有鸟的痕迹哲理中静默。在蒋婕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中的清愁中惆怅,伴随书香,润泽芳华。

洗去一身铅尘,用一生与书为伴,用书香润泽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5篇

在无数个漫长的夜晚,它独自承受寒漠和凄清,但它的内心则仿佛冰川下的火种,有朝一日,满天的星星都要为它歌唱。

从小便听说过“昙花一现”,总认为这花太可惜,用尽一生,只换来最后流星般短暂的时刻。直到家里养起昙花,我才慢慢注意到它,总想,它如此辛苦,究竟是为了什么?想起其它的花,即使在含苞时也承受着人们的赞美,花开时更如众星捧月一般,美丽且长久。

然而昙花,它承受的只有孤独,不用人们的细心照料,但它在开花的那一晚,我被生活所蕴含的无限能量所震惊,依然是它默不作声,但那光芒却是如此耀眼,仿佛集合了所有星辰的光芒,整个天空都在为它喝彩!

第二天,它的花瓣悄然落地,然而每一片花瓣上,仿佛都能听到它满足的笑声。为了刹那芳华,它付出了它的一生,无怨无悔。

昙花的付出令我敬佩,它那生命的坚韧让我想起一个人——鲍耶·雅诺什,他几乎是在罗巴切夫斯基创立非欧几何学的同时,也发现了非欧几何学的存在。他的一生也如昙花一样,在孤独与嘲讽中度过。他的学说虽不被人认可,但他一刻也没放弃对理想的追求,终于,在他死后,非欧几何学得到了人们的认可,虽然非欧几何学创始人没有他的名字,但他的贡献也是不可忽略的。

生命中,许多人承受着孤独和寂寞,然而他们内心的坚定,对未来充满信心,为了理想宁愿付出自己的一生。让我们接受苦难的洗礼,等待为理想付出自己的美好时刻,哪怕只是刹那芳华!

这就是我的芳华作文 第26篇

心中拥有一盏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以拒绝黑暗和苦涩。而拥有一段芳华,将会充实你的生命,浸润你的灵魂。

梁实秋曾经说过:“人生不过是一段来了又走的旅程。有喜有悲才是人生,有苦有甜才是生活。”芳华对于苏轼来说是人生最完整的一次考核,当年他在遭遇“乌台诗案”后被贬湖北贵州,但他并没有颓废下去,依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送出了千古佳作《念娇奴·赤壁怀古》面对人世的荒缪,他凭着自己内心中的“芳华了”以及那份超然也外和物外的宁静,温和而又倔强地反抗着。在贵州的日子里,可以说是他人生最美好的“芳华。

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香。“泉”是古诗文中极富韵致的景象,漫步在唐诗宋词明清小品里,耳畔不时传来冷冷的泉水声。眼前晃动的是一溪甘冽清洁的清泉。每次读王维的《山居秋暝》,都会惊诧于山间雨后的那如水墨画般清新、淡雅、宁静的景致。聆听那月光朗照下,万籁俱静中穿过山石的湍湍流水。呀?喧笑竹林的莫愁浣女和桨移莲动的晚归渔舟,一切都令人心驰神往。而真是心有风华的人才能甘于清贫,甘于寂寞,始终保持着高洁的情怀。也唯有如此,他才会涌出这哲悟金铂般的千古名篇。

乌岸江边,瑟瑟西风,战马嘶嘶,烟尘滚滚。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拒绝了东渡乌江,血洒疆场,不知是刘邦还是虞姬的死,让他选择自刎。放弃这大好的芳华。“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胜败乃兵家常事,为何他要辜负这人生美好的芳华。可惜啊……她负了这“芳华”。

芳华是天空,有太多的云卷云舒。芳华是海洋,有太多的波浪起散;芳华是立交桥,有太多的车来车往。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成长中的“芳华”都是一生的必修课,只要我们试着用心理解她,才会成就真正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