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1篇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2篇

书,是人类的长生果;书,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饥饿时的美餐。是的,书,要我说:“书是我心中的星” 为什么说它是星呢? 因为书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还可以给我们许多知识,《狼王梦》就是我最爱看的书,它讲了:母狼紫岚和丈夫黑桑产下了五只幼崽,其中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还有一只在刚生出来的那夜,因暴风雨,而送了自己的性命,这四只幼崽在最后只剩下母狼媚媚,紫岚和老鹰金雕同归于尽。随后,媚媚又产下五只幼崽,这五只幼崽说不定会有一只能当上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感人肺腑,我喜欢它的原因有三:

一:在狼的世界,你要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甚至没有生存的余地,说明你如果不努力,在这个世界里,社会里只能当要饭的。

二:在狼群里走在最边边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强壮的狼吃掉。说明从小不受点苦头,长大会被人瞧不起。

三: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的世界里生存,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说明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只有你努力,才会实现,就算没实现,你也为梦想努力过,笑一笑。 所以,这三点理由,《狼王梦》在我心中化成一颗星。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3篇

今天,我在家很无聊,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遍。突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张文,我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

张文的这个情节非常有趣。尤其是这一段:

这场雨把敌人引向田野一会儿,然后到大路上转一转,走进这个假雷区。雨伴随着一声故意的叫喊而来。小心地雷!”一个小幽灵士兵踩在松软的地面上,以为自己踩在了地雷上。他尖叫着摔倒在地上。这一叫,魔鬼大队突然闪到一边,叽里咕噜地倒了下去,吱哇一声。趴了一会儿,没有打雷,只是如释重负地站起来。许多魔鬼,因为他们只是把头埋在土里,做了一张满是沙子的脸,只露出他们滚动的眼睛。一个接一个,缩头惊慌的样子,仿佛吓出了灵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余来和小恶魔们为智慧和勇气而战的故事。他写出了智慧、勇气和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俞来从小就很勇敢。我们的年龄和他相似,但我们在许多方面无法和他相比。

他生活在战争肆虐的艰难时期,但他是如此的勇敢、机智和热爱他的祖国。与他相比,我们更快乐,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的优秀品质。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尊敬他。

下雨了。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在回程的河里游泳。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夜校。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和日本鬼子一起玩。不幸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通过传承你的精神和培养良好的技能,我们才能在成长过程中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4篇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可我最喜欢<>。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写的,这里面写了海伦·凯勒自己一生的故事,她是个又聋又哑又盲的女孩,可是身体的残缺并没有阻碍她的进步,她没有放弃,付出了比常人更多倍的努力,最后竟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哈佛大学。要知道一个正常人想考进哈佛大学都是极不容易的,更何况她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女孩呢?她的决心和毅力是常人想象不到的!

而我们,作为一个身体健全的正常人,是不是更要加倍努力勤奋学习呢?海伦·凯勒面对那么多的困难,都那样珍惜生命,不怕困难,那作为正常人的我们,是不是更应该不怕困难,永不退缩呢?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更喜欢坚强不屈的海伦·凯勒,她让我感动,更值得我学习!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5篇

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有漫画书、漫画书、科技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部优秀的科普著作,被誉为“世界文学的百科全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法布尔在家里的地板上,摆放了许多的小昆虫。有小甲虫、蟋蟀、蝉、蚂蚱等。但最吸引人的是蝉。蝉的幼虫是幼虫,它们的幼虫是幼虫,但不是幼虫,而是蝉。蝉是幼虫,蝉是幼虫。它们在幼虫里会发出“吱吱”的歌唱声,但是幼虫不会唱这些幼虫,它们不懂的蝉是怎么唱的,就算唱到,也是“啪啪”的。蝉的幼虫是,蝉是幼虫,幼虫在幼虫中的成长是成长中的过程。蝉的幼虫是里孵出来的,幼虫是幼虫,蝉的幼虫是幼虫。幼虫的幼虫不仅能吃蝉妈妈的蛋,还能孵出幼虫。蝉的幼虫有一种叫“石虫”。它有一个圆形的身躯,身体里面还有一个圆形的东西,它能在幼虫中成长。

这本书里的昆虫都知道,但是有一个人不能做到。他就是昆虫。昆虫是一种很细心的动物,如果不注意观察,它们是不会知道幼虫的生活习性的。所以,我们要多多观察。

《昆虫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在学习中,不能只顾着学习,而应该去做更多的事情。

这本书还是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代表作。他出版了一本关于昆虫的科普书籍——《昆虫记》。这本书讲了许多昆虫知识。

我非常敬佩法布尔,因为他的观察仔细,所以他写出了许多优秀的文章,也写了许多科普作品。他还在科普书上发表了许多科普文章,如《昆虫记》、《昆虫记》等。

我非常敬佩法布尔为了写出一部《昆虫记》的作品,不惜一切的精神。这种执着地追求真理,追求真理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学到知识。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6篇

我是一个漫画迷,一看漫画就入神,什么事都感觉不到了。看漫画时,我除了看书就是哈哈大笑,我的狂笑病发作百分之七十都源自于看漫画。

我的漫画大都是成套的,比如说《阿衰》、《找死的兔子》、《迟到的一百零一个理由》、《父与子》等等。我很宝贝我的这些书,凡是失去一本都很心疼。

前几天,我的一本《阿衰》被武老师给绑架了,为了纪念它,我在家中偷偷地开了一个“哭哭漫画纪念会”。我把那本漫画的“衣服”——买书时候的包装袋,放在一个写着“第四期《阿衰》漫画书之墓”的墓碑前,然后在心里默默想着书里的内容。失去它,我很心疼,很想哭,但想到里面的乐子,我又忍不住笑出声来。《阿衰》的“墓地”里,连尸体都没有,这样也好,不会让经过这里的其他漫画书害怕。

我喜欢漫画,重点是爱乐,乐起来就没完没了。比如说,“阿衰一连六节课没有动,一直是在保持传统的睡觉方式。实际上他在课桌上钻了一个气孔和一对眼孔,还放了一杯可乐,在空心桌上一边趴着一边看着一本二百多页的漫画。”我看了这段话乐坏了,这写的不就是我嘛!

我还常常在床上举行“书书阅兵仪式”。我把所有的漫画书都找出来,大笑连天地把它们一本一本地看完。

现在我的漫画书占领了我家的许多地盘,就和北京城区的人一样,无处不在。漫画书的国王是一本523页的《哑剧幽默画》,因为它是在民主选举中,成为主人——我最爱看的书!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7篇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8篇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9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10篇

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叫《少年文艺》。那本书我的好朋友订的杂志。她很喜欢看,怀着好奇的心我把她的这本书借过看一下。当我第一眼看到里面内容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有科幻小说、童话故事、浅语时光、锐一代和诗心情……等等。我最喜欢的是这本书里面讲的哲理故事。故事虽然不长,但它包含了很多人生哲理,看完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我读了一篇很有趣的故事,名字叫《买方便面送狮子》。怀着好奇的心我把这个故事一口气给看完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儿,他的父母因为每天都要加班,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有一天他去便利店买了包方便面,当他买完后超市老板竟然送给他一只狮子。他欣喜若狂的把这只狮子带回了家,并得知狮子来自勒阿厄恩草原。狮子告诉男孩儿在家乡的故事,两个人玩的很开心。为了不让父母发现他有一头狮子,于是就把它藏到屋子里。每天放学回来后和狮子一起玩耍。但好久不长,超市老板有一天来到男孩儿家里说自己是魔法师,然后要把狮子带走。男孩儿想让狮子留下,但最终魔法师还是把狮子带走了。又有一天,男孩再一次去便利店买方便面时,便利店老板这次又送给他了一只鲸鱼。不知道这次男孩儿和鲸鱼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好期待下一本的快点到来。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看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它。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11篇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漂泊记》、《杨家将》、《格列弗行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间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狡猾小男孩,由于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常常优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单,他在寻觅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通过以善待善仙女教训,不断改正缺陷,渐渐长大并英勇起来,能做最不乐意做的事,协助做不肯协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当地也便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含辛茹苦,抵达光芒城,见到慈悲妈妈,在慈悲妈妈的教训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持续往前走,通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后,他总算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终究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摆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相同有许多缺陷,但终究都被他一点点战胜,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仍然很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师和妈妈气愤,读了《水孩子》今后,我要向汤姆相同改掉坏习惯,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12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管理的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