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篇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坐在瓜棚下,听着儿时的这首歌,我的心不禁为之一颤:你走时的场景并不美丽,想着爱美的你,我只好幻想出一个你走时的美丽场景皎洁的月光洒下,如同给古老的月台披上一层神秘而又纯洁的轻纱,你穿着你最爱的那条连衣裙跟我道别,雪白的裙摆在风中打旋,你转身,头也不回地上了火车。

你是我最好的伙伴,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形影不离。小学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宁静,可是那一天的到来打破了六年长久的美好。

那一天,我们都在操场上尽情挥洒汗水,欢呼的欢呼,激动的激动,获胜的人骄傲地举起奖杯。女子四百米跑步开始了,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你如箭一样冲了出去,看着你,我激动得挥舞着双臂为你加油打气。突然,你身子一歪,就这样倒了下去,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我发疯似的冲向跑道,只见你面色惨白如纸,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水,老师一看情况不对,赶紧暂停了比赛,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看着你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里,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看着医生把你的父母叫进了办公室,过了一会,他们红着眼睛出来,我知道,肯定出事了。果然,没过多久,老师告诉我们你生了重病,不能再来学校了,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早已被预料。看着你空了的座位,我泪如雨下。

放假了,我来到你最喜欢的冷饮店点了两杯热可可。踏出店外,能看见在寒风中飘零着的几片新落下的叶子,街上的行人步履匆匆,丝毫不在意周围的人、事、物。一片枯叶正好落在那杯多余的热可可上,我苦笑一下,把树叶连同那杯装满思念的热可可一起扔掉。

这世间不只有相逢,也有离别,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离别是痛苦的,是把满心的爱化为思念,而思念如露珠,最终会被太阳蒸融,会被微风吹散,这个过程又是谁能懂得的?就像是诗里说的我心伤悲,莫知我哀。我想,好友重逢,一定相对无言,反应过来时却早已泪流满面,尔后热情相拥那画面是我用拙笔描绘不出来的,希望在梦里的角落,我们还能相见。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篇

今天,我又来到森林。刚走进森林,大树们热情的跟我打招呼,好像在说:“欢迎来到森林,请别伤害林中的一草一木”。

忽然,我听见自己脚下发出“沙沙”的轻响。低头一看,原来是小草在痛苦的呻吟:“别踩我,疼呀!哎哟喂!”我连忙跑出草坪,到了弯弯曲曲的小路上。路旁不知名的鸟儿在树枝上为我歌唱,仿佛它也在欢迎我来到它们的乐园——森林。

不远处,又一天小溪,溪上有一座古桥,走上桥去,深吸一口气,全身轻松起来,在桥上低头望着清澈的溪水,望着水中自由自在的小鱼。我看得入了迷,仿佛自己也是一条鱼,忘掉一切烦恼,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泳。

“轰隆隆……轰隆隆……”雷公公把我从水中叫醒。雨“哗啦啦……哗啦啦……”地唱着歌,一会儿唱高音,一会儿唱低音,这种另人着迷的音乐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灵保护大自然。

雨停了,虽然我全身淋湿了,但我还陶醉在大自然中。天渐渐黑了,我该回家了。我告别了山里的一切。

我感受到了,大自然无私的为人类提供资源,我们应该多植树造林。让鸟儿有更多的乐园。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篇

缘,让我与你相识在桂花烂漫的九月;梦,又让我与你分别在烈日吐炎的六月,回忆六年的时光,感谢生命中有你的出现,就要到离别的时刻,只想好好地和你说声再见。

曾记得,在充满欢声笑语的操场上,我和你的“浴血奋战”。一个华丽的转身,天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球进了,我们拥抱欢呼,虽然它就如流星般转瞬即逝,但已在我心里烙下了深深印记,当我们再次相逢,不知还会有这样的默契吗?

曾记得,在充满谆谆教诲的教室里,我们作为郎诵比赛的搭档,我与你自信地站在讲台上,抑扬顿挫的朗读声虽比不上天籁,但它是我所信仰的旋律。因为这背后有我们为了追求完美一次次的练习,这一段充满奋斗激情的闪亮日子,我终将不会忘记,我会在人生第一个转弯的地方等你,你可否愿与我同行?

曾记得,在挥汗如雨的劳动中,我与你携手种下的小树苗,经过六年风雨的洗礼之后,如今变得粗壮挺拔,我们经常在树荫下看着蔚蓝的天空,畅谈理想,展望未来。每当我看见这棵树就仿佛你在我面前一样,它见证着我们友谊的长青。

曾记得,在我失败落魄时你的陪伴。一次考试结束后,我没有达到理想成绩,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在我最消沉时,是你一直在我身边安慰我,帮我找回了自信。不能忘记,在下着瓢泼大雨的日子里,你总是走过来和我共享手中的雨伞,拯救快要变成“落汤鸡”的我,你撑着雨伞,雨水打在伞上,也打在我的心里,雨水把我们友谊冲刷得纯洁珍贵。在我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始终面带微笑地站在我的身旁,谢谢你,有你真好!

我们曾是课桌上的一对学友,我们也是生活中形影不离的密友,当我们挥手告别时,请带上我最美好的祝福,踏上属于你的新征程。我心中永远存着一份感激,再见了,亲爱的同学!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4篇

新桌未眠,始是孩提时。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张木桌。刚开始,我对它爱不释手,连目光都舍不得离开这张木桌,我总是顽皮地爬到木桌上走来走去,然后在妈妈的斥责中又笑着躲到了桌底。到了夜晚,我总是幼稚地与它告别,之后才深深睡去。

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年级的小朋友了,书桌的抽屉也摆满了我的小玩具,小小的抽屉载满了我童年的快乐,拥有它,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每天我都会定时检查里面的玩具,看看有没有遗漏。而当我写家庭作业时,书桌的小角落里便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书,我就在这一堆书中学习拼音汉字,获取启蒙知识。我还会时不时地在桌子上刻小字、画画,原本光滑整洁的桌面变得满目疮痍,但是木桌从不曾抱怨过一丝一毫。

到了三年级,我再也不是那个调皮的小孩子了,不过作业也随之岁月增多了。我依然把书包里的所有书放在同样的位置上。这时候,我开始看起了漫画书,于是木桌成为我收集漫画书的不二之地。小小年纪爱美的我还把文具店里精美的贴纸买来贴到木桌上。我改变了木桌的原型,它成了贴纸专区。密密麻麻,色彩缤纷,这些都是我小小的心思,于是木桌成为了我的秘密基地。我把抽屉里幼稚的玩具全部清空,换成日记本,在桌子中间摆上绿植,带给人清新的感受。当我写作业写累时;当我心情不好倍感郁闷时;当我百无聊赖打发时光时。我都会欣赏那些绿植宝宝们。于是木桌又是我的小小花园。

木桌未眠,夜深千帐灯。

时光如流水,它悄悄带走了两年的时光,很快我成为了五年级的小大人。我迎来了语文的统考,这次统考非常重要,所有同学都在家里废寝忘食地学习,我也不例外。我将自己的十几套语文卷子一一摆在桌子上,它们提醒着我胜利遥遥无期,我必须埋头苦干。那几天我仿佛与我的小木桌融为了一体,我写到多晚,它就陪我到多晚,它静静陪伴着我,用它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我……最后,我如愿以偿取得了好成绩。

酒桌未眠,遗弃风尘里。

这一次,我不会再将它遗弃了,小木桌是我忠实的好朋友,我不能抛弃它。也许在茫茫世间,每一次向前,都要与过去说再见,许多人茫茫碌碌地寻找,却丢失了最有价值的东西。

老桌未眠,梦归长相思。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5篇

清晨的中学部,又迎来了新的一天,当然,又迎来了我们这一帮将要离开这里的老生……

荧光色的绿鞋,在清晨刚睡醒朦胧的太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闪亮,左脚迈出一步,却故意踮了一下,身子便随之增高了一点,在迈出右脚……显得十分滑稽。不大长的腿,迈的步子可不小,活像一个小卓别林。在讲话时,他会情不自禁的把他那根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食指,快速点几下,便把手向左一收,反反复复,有几分演讲家的姿态……短短的头发,却盖不住那张白晶晶,常带笑容的脸。那精致的小鼻子上勉勉强强支撑着一副黑色的眼镜,与他那张白色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绝不失学者的风范……

乐于助人的他,在我们班很受欢迎,但他话比较多,该他说的时候说,不该他说的时候他也会说,我们常叫他小喇叭,帮我们把话传到千里之外,他的声音,总会在我耳边响起。

还记得那天,是运动会,炎炎烈日,照在头顶;头上豆大的汗珠,在奔跑的震动下滴在了还冒着热气的跑道上,马上就变成了一股白烟溜走了……心跳不断加速,我有些头昏眼花,不争气的两条腿,不自觉的停了下来,身后像拖了几千个哑铃般奇重无比……其他选手在我旁边不断加速,超越。这时,他,这个小白脸跑出来了,作为一名非参赛选手,像一个参赛选手版跑在我身旁,不断鼓励我,让我加油,陪着我跑完了这个看似跑不完的一千米。跑到终点的我,像一台瘫痪的机器,躺在地上,不得动弹,这时,这个小白脸又出现在我身旁,扶我起来,给我到了杯热水……

又看见了这双绿鞋,又看见了这个滑稽的身影,我,情不自禁的追了上去……

他,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第一个男同桌—李古乐。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6篇

一提到名人,我看全段师生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两个人——口才特好的小陈和胖子姜。

先说说小陈:他口才是天生就很好,在二年级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一次语文老师出示一幅看图写话,他一个人就能说几十种写话内容,把一幅画看成了好几幅,想象丰富,生动形象,而且他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森林里那清澈的湖水缓缓地流淌,又带着一丝稚嫩,让老师同学们一下子就记住了他。

不仅如此,他在其他老师的课上表现也十分活跃,就算不会的题目也瞎回答,弄得全班同学笑趴了,他自己也呵呵地笑了。老师几乎每次口才秀都请他去参加,其他班的同学都知道他这个脱口秀达人,一传十,十传百,现在差不多全段学生都知道他。如果你在学校看见一个个头极矮,西瓜皮头,口齿伶俐,热情洋溢的小男生,那么他就是我们班的特会说话的小陈。

另外,如果你在学校看见一个身材极胖,跑起来肚子上的肉都动起来,像是在跳肚皮舞的大男生,那么他就是我们班的另一个风云人物——胖子姜。他坐在我们班的最后一排,但也能一眼认出他,因为他太胖了,肚子也大,身体不能和桌子保持一拳,因此他就把椅子靠墙,身子这个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本子放在桌上,眼睛很难看见本子,所以他写的字都歪歪扭扭的,像是好多条毛毛虫。他和我们班个子矮、瘦的人一比,就显得特别突出。虽然他很胖,但同学们也不敢嘲笑他,因为怕他那肉嘟嘟的胖拳头。他就因胖出名了。

他还喜欢经常在别班门口转转,别班同学看着他这幅模样就想笑,让人一下子就记住了我们班这个“胖子姜”。当然,他也试过减肥,但没过几天就放弃了。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7篇

每天都说这几句“你好你吃饭了没”“写完作业没”“来玩成语接龙吧”“哎呀!我也不知道呀!”“这不算成语”“算了!让你一下我接”……现在我每天都要上一下线。

看看这个“罗嗦大王”到底上没上有他在就感觉很温馨,就感觉和小荷在一起一样,每天和小荷玩成语接龙,玩不过我就赖皮,而他就像大哥哥对小弟弟一样总是宽容得让着我。

上去添加完小荷一吼就和小河聊上天了,什么也不下。我的问题就像小鱼泡一样问个没完,我问他多少岁了?他是男是女?他真名叫什么?他是不是学生?他上几年级了?他最喜欢什么?他住在哪?……聊上瘾了也不嫌累。

就这样一个下午过去了,和他聊得很愉快,后来还是他说有急事不聊了,要不然我准磨唧个没完。我想各位小读者也投我所期待的事情吧!可是梦毕竟是梦。

等我醒来的时候急忙上妄想再聊会的时候,却找不到了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个梦,当时我的心情十分低落,就好像掉进了万丈深渊,当时我的感觉是你们无法想象的。

当我走进聊天室时看到“成语老师”便心不在焉的和他聊了起来,一见面他就说你好!你吃饭了没!这是我犹如被某某人从地狱里拉上来似的,又重获了生机一般,和他愉快的聊了起来。

我爱小荷小荷给了我快乐,给了我温馨,让我更兼有对生活信心,小荷我想对你说千言万语,但是汇成一句话,你是我的老朋友!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8篇

我在晶晶上幼儿园,她也在那儿上幼儿园。刚开始我们是不认识的,过了一些日子,便成了十分要好的好朋友。岳灵是舞蹈班的一员,我也是!我们两个一起学舞蹈,舞蹈班下课了,我们一起回到班里,又坐在一起看老师给我们全班放的动画片。每当老师叫我们搬床准备睡午觉时,我和岳灵老爱把我们两个的床放在一起。当不是我们去搬床的时候,就不一定是我们两个的床放在一起了。我们就你帮我找我的床,我帮你找你的床。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幼儿园生活。

上完了幼儿园,我们也要上小学了。学校贴分班公告那天,我和妈妈来到学校,妈妈找我在哪个班读。我迫不急待地问︰“妈妈,妈妈!我在哪个班?”妈妈说︰“在三班。”“哦!那岳灵呢?岳玲在哪个班?”我又接着问。妈妈找了找,说︰“在一班。”在一旁的岳灵一听这话就撒起娇来说﹕“我不上一班﹐我要上三班!”“看人家徐昕睿多好,哪儿像你呀?”岳灵妈妈说。别看我表面上不伤心,但我的心情是和岳灵一样的。我也想和岳灵在一个班里上学。

如今,我们仍旧在同乐学校上学,仍就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时间过去了三年,我们升到了四年级,我们两个好朋友,也该叫老朋友了吧?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9篇

下午翻qq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好几年没有联系的老朋友在线。

想着也许人家也只是挂q吧,也不一定真的在线。

刚好看到qq说说弹出的“那年今日”的内容,点开一看,竟然是6年前的一条说说,而和我互动的正是这位老朋友,我们在评论区说说笑笑,当时两人的情谊可见一斑。

也许正是被这条说说触动,我随手点开那位朋友的聊天框,发了一个你还玩qq吗的信息。

不过几秒,那边就回过来了信息:在的,虽急现在玩的少。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毕竟我们已经有6年没有联系了,在这个变化快速的时代,我们也都成长了不少,不知道还能像当年那样保持纯真友谊吗?

我们聊了一下近况,发现其实我们离的很近,而当年那个活泼的小女孩如今已是一个小女孩的妈妈了。

因为今年特殊原因,我们没有相约见面,就是互加了微信,便于联系,之后她就去忙碌其他事情了。

想一想当年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状态,一起骑电动车,一起吃麻辣烫,如今已经时过境迁,不知道再见面时,还能有那和单纯的友谊存在吗?

不管怎样,能再次遇见,再次联系到,也是一种缘。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0篇

不知何时,当你说着骂我的话时,我终于学会了不痛不痒的面对你,我始终都觉得心里从未泛起涟漪,才发觉,我终于…终于不在乎这段支离破碎的友谊

回想起从前,怀念藏在了心底,曾经的痛就这样被安静的抹去,不留痕迹….....

你对待朋友总是时冷时热,当我问起为何对朋友这样,你很平静的回答我,习惯了,就在我们认识一个月之后,你的习惯降临到了我的身上,当时我哭了,因为我真的在乎了,你不该忘了我跟你说过我是重朋友的人,我不断的告诉我自己,不要哭不要哭,泪水却像决堤般不断涌出,不受控制,你在我的心口划上一刀,再来告诉我,亲爱的对不起,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逐渐的自己也习惯了,可心里时刻都想着他能不这样下去就好了,直到那天你的好红颜对你置之不理,你脸上那失落的表情让我不禁提出了疑问,你避开我的问题,我也不再问下去,那几天你对我异常的好,不断地关心我,跟我玩,我傻傻的认为是不是改掉习惯了,于是,掏心掏肺的对你好,第四天下午,从你进门开始我就察觉到了你的冷漠气息,--病犯了?心寒寒的递过去一张纸条,你毫不客气的扔给我一个残忍的现实:“我红颜是看我跟你玩的那么好才不理我的,以后还是不要说话的好,我只觉得手沉沉的,艰难的提起笔,写下,我知道了,以后不会理你的,和你红颜和好才关键,忘了那天怎么回家去,只知道眼泪不断流心里不断抽搐,

之后,空间的发说说居然又让你的红颜又起疑心,你又在我刚恢复平静的生活中扔下一枚炸弹:“你空间的说说是怎么回事?我红颜怀疑你喜欢我,我可不希望你喜欢我,能不能删了,”我又忍住难过解释,不是说你,叫你红颜别担心,我说的是另外一个人。闺蜜愤怒的说,你直接撕掉纸条算了,他有没有想过你的感受,你干吗还要这么傻的跟他解释,你有想过你自己嘛,他不值得,他没资格做你朋友,我却淡淡的摇摇头

我真庆幸,真庆幸自己放下了,庆幸自己不再在乎了…。

你不小心的闯进我的世界,在我的世界四处留下踪迹,我跟随你的脚印,最后我停下脚步,独自一人站在原处,微笑着看着你走出我的世界

Cyh,再见,感谢你给过我的所有回忆,祝你安好!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1篇

苏同学论名气,那绝对是学校有史以来最大的,他的事迹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一位绝对强大的拳王。

从一年级刚开始,他就和班里人打了架,左一掌、右一掌的打在那位同学身上。当时大家不熟悉彼此,谁也不敢站出来劝架,只能请老师过来。开学没几天,他就是班里的大“名人”了。因为他这个人脾气十分暴躁,别人也许能用语言调节的矛盾,到他这儿就变成了暴力解决,所以大家一见到他就赶紧跑开。表面上都把他吹上天了,实际上却暗地里使劲唾骂。到如今,大家都还是和他保持距离,这已经成了我们的本能反应。

他有过大大小小无数件打人的事。小至把人打破皮,露出一点红色的伤;大至将人打出红印子,看着就十分可怕。最厉害的莫过于上个学期发生的一件事——他和一个大他一级的男生打起来了。当时我就在旁边,我连忙叫另一个同学去找老师,可我不敢进去劝架。他们拳脚相加,到后面两个人直接在地上较起劲来,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两眼透露着杀气,恨不得立刻把对方踩在脚下。苏同学那一刻有些失控了,拿出他一个月不剪一次的指甲,疯狂抓着对方的手,就像一只凶猛的老虎在撕扯猎物。只见对方抓着苏同学的腿,把他压在自己肚子下面。等老师来了,他们全身上下都青一块红一块的,花花绿绿。

听说他的父母常常因为他的暴力,这里赔医药费,那里道歉,人都要疯了。受其害的同学父母都对他十分不满,没受害的家长都提醒自家孩子防着他点。他却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最牛,自己最伟大。不过现在到了五年级的他已经好很多了,偶尔才会伤人,希望在大家的共同督促下,他能收起暴力。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2篇

柳禅是一个特别爱吃的大吃货。柳禅看到任何东西都会想到吃的,比如看到橡皮就想到巧克力,看到保温杯就想到薯片桶,总之没有他不吃的东西。

一天上数学课时,柳禅闻到了一股香水味,他闭着眼睛,鼻子一抽一抽的,搜寻了一圈后,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到底在哪里呢?怎么这么香!”又一次上课时,柳禅闻到了一股淡淡水果味,他眼睛冒着金光,马上像猎犬搜寻猎物一样寻找起来,把教室扫视了一圈,柳禅终于发现了香味的来源。

原来是黄茜茜的橡皮发出来的香味。“茜茜,把橡皮借我一下,好吗?”他谄媚地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黄茜茜没多想,立刻将橡皮递给了柳禅。柳禅一把夺过橡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吞下了橡皮。“你干嘛!”黄茜茜插着腰,红着脸,跺着脚,怒气冲冲地拽着柳禅的衣领:“你还我橡皮!你给我吐出来,吐出来!”

两人就此展开了一场口水大战,“你赔我橡皮,”黄茜茜不依不饶,怒瞪着眼睛“快吐出来。”“我就不赔!”柳禅梗着脖子叫嚷,“就不赔!”,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黄茜茜,“一块橡皮有什么值钱。”

“唉,你们不要吵啦,”这时桂小宝摇着他的香水宝扇,走了过来,“不就是一块橡皮嘛,有什么好吵的。”

突然柳禅闻到了桂小宝香水宝扇的味道,身体一跃扑向宝扇,一口咬了下去。宝扇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地掉了下来,桂小宝看见自己心爱的宝扇被咬破了,顿时瞪大了眼睛,加入了他们的口水战。

三个人吵得不可开交,“你赔我宝扇”,桂小宝声嘶竭力地喊:“快赔我橡皮”,王茜茜气得七窍冒烟,舌头都打卷了,“吐,吐,吐出来——。”不赔,不赔。”柳禅气定神闲地晃着脑袋……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3篇

“没礼貌”,“不讲卫生”是我的两个“好朋友”,已伴随我2年多了,我不喜欢它们,可它们却舍不得我。你瞧吧,“两鬓苍苍十指黑,鼻涕唏流衣服灰”是我的形象的生活写照,“绰号不离口,顺口溜满嘴走”是我语言的主要特色。有了这两个“好朋友”我几乎没有一个好朋友。我与这“不讲卫生”朋友交往已历史悠久。

说来话长,我家住在乡下,乡村有清新的空气,“自由”的空气就了,谁不随手扔垃圾,随口吐痰呢?做这些简直比呼吸还自然!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父母三思后决定送我到城里小学来上学,告诉我到城里来是打“地基”来的,一定不能掉以轻心,我就这样怀着父母“神圣的使命”来到了这里,凭着我的聪明与勤奋,学习的“地基”还垒得扎实,可生活习惯就让我说来惭愧了,想改,却改不彻底。

这天,老师讲完了《苹果落地》的牛顿,让我们一个个分别上讲台看看她抽屉里许多科学家的照片,看完了还要保密,我眼看着同学一个个上去。而且都笑眯眯地回到座位上,一脸幸福,笑得我心痒痒的。终于该我了!我喜颠颠地跑上讲台,往抽屉里使劲一瞧—头发结块的一一挂在头顶上,整个脸最明显的地方是两条又黄又亮的鼻涕虫,下巴还有一块黑记,大概是昨天练字留下的墨宝吧!

我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我没想到老师给我们看的是一面镜子,我更没想到自己竟是这么一付尊容!“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无比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

那节课,大概只有我哭丧着脸回到座位上的。那一刻我下了决心,我一定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自尊、自强的人。

让我想象一个我以后的形象吧:

头发短,见识长,脸蛋白白真漂亮。

文明用语记得牢,人人夸我好苗苗。

Yah!再见了,我的“朋友”!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4篇

听,楼路里回荡着流利、美妙的乐曲,我沉迷在无穷的遥想中。看着这位“老朋友”——钢琴,口中有说不完的话。我爱她,我的“老朋友”。瞅着她,想起了从前的酸甜苦辣,想起了从相识到成替朋朋的经历。

第一次交触到她,是在幼儿园。当老师学咱们唱歌时她就会发出让人赏心悦目的美妙声音,诱使我关注了她。一下课我老是对着她发愣,有时会趁老师不留神偷偷按多少下音键,每一个叮叮当当的撞碰都让我着迷。后来老师发明了我的喜好,就告知了我的妈妈。我也就开端了取老朋友的相识。起始我感到很恶玩,很刺激,心想必定要努力地练琴,一定要弹出美妙动人的曲子。起初我实的干到了,我坚持了佳几年,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倒退,而难度也在不断增长。

跟着钢琴程度的一直进步,难度的增添、干燥的训练也让我发生了难堪情感,每当望到小友敌在楼下玩时,而我却在单调的练曲子,那时我想废弃。可是想到我的纲标,想到妈妈的支撑,想到妈妈的不轻易,想到了老师的激励我又再次坚持了下来。盼望也使我刚萌发的抬弃动机云消雾散了。现在我已完整爱上了她,爱上她领出的每一个音符。每当精美的乐曲响伏来时,我就像其中一个音符,美妙的飘着,飘着,顶风而舞,带给爱她的己……应我弹《牧童欠笛》的时候,好像身临其境,就像我骑在牛腹上,在辽阔无垠的草本上安闲的吹着短笛;当我弹《清江河》的时候,恍如像河水,时而钝,时而缓,时而慢,时而急,犹如蝴蝶一样翩翩讫舞;该我弹贝多芬存在哀伤情调的曲子时,我仿佛就像他一样,感触他的苦楚、悲伤,懂得他过后的不谦。

美妙的音乐让我沉醉,会在你疲劳的时候,像一双无形的手重轻推拿着你,让你置松舒服;会在你失踪时像一股清泉,淌入你的心坎,让你精力振奋,得以抚慰;会让你在快活时,像朋友一样伴你分享速乐!

爱上我的老敌人的阅历是波折的,是多变的,但我仍是爱上了她,当初我才跨没一小步,离目的越去越近我未离不启她,清凉的风划功我的脸颊,我逐步练这些难度极大的曲子,固然很甜,很难但播种的果名却是单倍的,之后尔加入了很多竞赛,皆取得了极大的声誉,这种劳动后失掉的胜利让我幸福。然而成过背地有多多汗水跟尽力也是能够设想的,我的保持换来了甜滋滋的幸福!

听,楼讲面归荡着美好的音乐那就是我和“老友人”独特单干的结果。我爱你,我的“老冤家”——钢琴。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5篇

他就是这么不起眼。高高的个子,胖胖的身材,傻不啦叽的平头,都五年级了,竟然连一些四年级的计算题都不会做。我常纳闷:以他这样的学习状况,他是怎么“混”到五年级的。

虽然他在学习上可谓一塌糊涂,可他对待劳动,却是极其认真,让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老师吩咐他去拖地。他开心地拿起拖把,上一下,下一下,左一下,右一下,在地上拖了一个大大的“王”字。他边拖边咧开嘴傻笑。不一会,他又拖了一个“羲”字。我们看了,惊叹不已。平日里连“静”字都不会写的他,今日却拖出了“羲”这么难写的字,难道他的功夫都用在这了?

到了拖同学们的“包干区”了,他又是呵呵笑着,卷起袖管,甩起拖把。他以娴熟的技巧,这一下,那一下,一会儿,一大足底就拖好了。照这种速度,全班不出10分钟就能拖好。接着就是最麻烦的步骤了——洗拖把。他迅速地跑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把拖把放进水池里水冲一会,然后把拖把拿出来,往地上使劲拍打。“啪!啪!”许多脏水从拖把里溅出来,拖把又变得干净如新。不过,卫生间也弄得到处是水。他见了,吐了吐舌头,急急忙忙地跑回教室了。

又到周五大扫除卫生日,老师叫他去擦窗户。他呵呵笑着,拿着纸灵活地跑向窗台。他对着窗玻璃,用嘴呵叻一口气。再仔细地用纸擦。一点一点、一层一层地往上擦。够不着了,他就跳起来擦,反复几次,整面窗户就擦得“亮晶晶”了。面对着可以照见自己人影的窗户玻璃,他笑了,笑容里是那样地满足和自豪。

他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小能人。如果要评“劳动小达人”的话,定是非他莫属了。他就是我们班的周亮。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6篇

最,取自极,无比的,尽头之意。后,便是末尾。连起来就是我们终于走到了尽头,也是我们最后的结局。人生路上,行人匆匆。留不住想留住的,就连坚守的都被无端之事惹得变了质。还有那走到尽头的生命,恋恋不舍可时间却不留情面的撇下我们这些在世人。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成了我最后的回忆,无止境的结果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留余地,热汤不能一口气喝完,一百块要分着花,就连友情也不要给太足,依赖应该适可而止了。我们吵架了……因为他没有履行对我的承诺,那个30分钟的电话我等了足足3天。断定结束那天我哭了很久,由于哭得太久,说话断断续续,硬挤出了一句“我一直在等着你,为什么你对我却这么冷淡?”,但是他不冷不热的,只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越来越闹”,那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后分界点,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我们,真的要到尽头了。

离别,充满了眼泪。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我只能陪你到这了,再见好朋友。最后,望你安好。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7篇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时,我的眼眶里总会充满泪水。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来到阳台给我心爱的两只小鸭子喂食。我发现其中一只鸭子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地站着,也不像往常一样看见我就精神抖擞,呷!呷!……的叫个不停。我想小鸭子可能是饿了,便用手捧着饭喂给小鸭子吃。不料,小鸭子一动不动。这时我的心里悬起了一块巨大的石头,鸭子是不是生病了?可怜的鸭子哟!

中午我又去看小鸭子,发现小鸭子正在打瞌睡,还不时地闭上眼睛。走路也开始东倒西歪了,小鸭子你到底怎么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底渐渐的升起。我不知所措,就像十五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

放学后,我迫不急待地跑回家冲向阳台,只见小鸭子一动不动地,安祥地躺在盆子里,我大吃一惊:鸭子死了。刹时,眼泪也不听使唤了,一下便涌了出来。我伤心的把鸭子捧在手里,眼泪顺着脸颊滴到了小鸭子的羽毛上。我一边抚摸着小鸭子,一边找来一只小盒子,轻轻地把它放了进去合上盖子,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门外,生怕惊醒了这只熟睡的小鸭子。这时只听见另一只小鸭子呷!呷!的叫声,这是一种凄凉的叫声,这种声音深深触动了我脆弱的心灵,好像在说:“我的好伙伴,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一个人呢?我会好孤单,你快回来吧!想到这儿,我的心一下子就碎了……。

那一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是小鸭子上天堂的日子。

再见了,朋友!《再见了,朋友》。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8篇

个子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板寸头,眼睛大大的,眼珠圆溜溜的,像两颗黑珍珠;鼻子高高的,一张小嘴总是嘟着,显得特别可爱——此人正是我的同学瞿凡竣。

他很喜欢练习书法,写的字就像印出来的一样。不管寒冬还是酷暑,他每天都坚持练习30分钟,字写得越来越有范,成为了我们班的“小小书法家”。每逢有书法比赛,他就是不二人选,多次获得一等奖,简直让我们羡慕得流口水。

每次练字时,他总是聚精会神。有一次,他正在练字。我走过去一看,觉得有几个字稍微有点斜,就给他指了指。哈哈,我这只书法菜鸟居然敢指出他的缺点,我真怕他会暴跳如雷。可是他皱了皱眉头,仔细端详了一番,把那几个字做了修改。改了之后还是皱着眉头,上下左右地细看,直到改到我朝他竖起大拇指为止。然后,他又继续练习起其它字来。

除了在书法上刻苦练习,他也很喜欢七巧板。每周五的拓展课他和我一样选的是七巧板。有一次我们一起拼一个七巧板组合,是用3副七巧板拼成火箭。我拿着七巧板在那里折腾来折腾去,愁眉苦脸地才拼出火箭的底部,抬头一看,他已经笑盈盈地摆出胜利的手势了。我大为惊讶:“你怎么这么快!吃了什么神丹妙药了!”他哈哈大笑:“我早在家里就摆过啦!哪有什么灵丹妙药,多练练就是了!”

我决定到他家实地考察考察。一个周日,我来到他家,他正在练习七巧板。我看他这摆一下,那摆一下——猴子、老鹰、蝴蝶……一个个图形在他手下活灵活现,看得我都惊呆了。突然,他好像被什么难住了。我劝他休息一下,他却邀请我一起攻克难关。我们一起拼啊拼,拼了一个下午才拼出来。这时,他才露出了微笑。

我算是被他彻底征服了,你们呢?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19篇

再见了,我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悲伤,不要难过,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

柳阴下别百般惆怅,同窗数载少年情长,望征程千种思绪,愿友情化为奋进的力量!

我的朋友们,我们要暂时分别了;“珍重珍重”的话,我也不再说了。在这欲去未去的夜色里,努力铸造几颗小晨星;虽然没有多大光明,但也能使那早行的人高兴。

你能否送我一块手帕?让我心上飘起一片帆。

动身的时刻到了,让我们走吧!不必惋惜,也无需告别,纵使歌声渐渐地沉寂下去,我们的心也会永远地跳荡不息。

如果我能,我愿将心底的一切都揉进今日的分别。但是我不能啊!那么,就让我们以沉默分手吧!要知道,这是一座火山的沉默,它胜过一切话别!

相逢又告别,归帆又离岸,既是往日欢乐的终结,又是未来幸福的开端。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相互微笑殷勤地劝酒,仿佛所有没说的爱恋与不舍,都收藏在语句的背后。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醇更美的酒了。

终于你要走了,说是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去读一本关于很远很远的书。我并不惊讶,因为你本该如此。

你的身影是帆,我的目光是河流,多少次想挽留你,终于不能够。我知道人世间难得的是友情,但更宝贵的却是自由。

你终于要走了,但你把花的形象留了下来,你把花的芬芳留了下来,你把我们共同浇灌的希望也留了下来。今后只要我想起你,我的岁月就会永远地鲜艳,永远地芳菲。

我们不得不分离,轻声地说声再见,心里保存着感激,感谢你曾给我那一份深厚的情谊。

挥手告别,扬帆远航。别不了的,是你抛出的那根友谊的缆绳,无形中牢牢地系在我的心上。

一声汽笛,跌落在旷野;无限的惆怅与孤独,在别离的那一刻,一齐涌上心头。

我们匆匆告别,走向各自的远方,没有言语,更没有眼泪,只有永恒的思念和祝福,在彼此的心中发出深沉的共鸣。

别离,是有点难舍,但不怅然;是有点遗憾,但不悲观。因为我们有相逢的希望在安慰。

认识你是我的欢乐,离开你是我的痛苦。对于即将的离别,支持着我的是对于重逢的期盼。

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从此以后要各奔西东。

再见了,同学们,让我们绽放出最美的笑容,让快乐定格在这一刻。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0篇

生活中总少不了遇见,遇见是一切的开始。去年的那个硕果累累的九月,踏进了与这个学校相逢的大门。今天的一切,都是因为遇见了你——学校,我的老朋友。

我知道它不会雍华,我知道它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也就是这份平凡,多了一份踏实。它终究是学校,它的本质是不变的,它是一位育儿的妈妈,它是心灵的避风港,它是每一个学生身心的寄托所。

开学第一天,总是充满着新鲜。太阳耀眼的光亮,温暖着人间。光辉,映照着那迎风招展的红旗,光辉下,是红旗散发着伟大的气息。这面五星红旗的影子,烙印在了人的心中。

学校,伙伴。你又将陪我走多久?陪我看这暖阳的东升西落,陪我听这鸟儿的欢声笑语,陪我体会这人性的跌宕起伏,最后的最后,原来你才是在我记忆里逗留最久的。

花坛里含苞待放的花,你是否要在这宜人的阳光下吐露芬芳,让着普通的校园,留下你来过的痕迹。学校的的土哺育了你,你把那多年恩情,全都浓缩在这淡雅的香气,回馈于学校,及在学校扎根多年的长青树。

你这所如古董的老学校,一位老者。你把周围的人聚在一起,让我们找寻同路的朋友。你似乎有一种魔力,让你可以安排一切,让所有,都可以成为命中注定。

你的身体,存在着天使和恶魔。他们就像你的右脑,能让你平衡,不让你失去重心,以至于跌向一方。那根载着天使与恶魔的杆秤,是你的帮助者,帮你规则天使与恶魔,并且不让它们乱窜。

老朋友,我知道你许多,是因为我们朝夕相处。从曾经阳光下的那份陌生与隔阂,到今天的熟悉与轻快,是时间增厚了我们的缘分。我懂得了接受以及享受你赐予我的一切,哪管好坏,因为我知晓这都是最好的的安排。

谢谢你,让我认识了有个性的同学,是你,让一个个单一的人,汇聚在此,组成一个大家庭,让一副黑白画,染上了颜色。老朋友,谢谢你陪伴了“安东尼”度过了漫长岁月。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1篇

爸爸告诉我,一个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孩就是“班花”,今天,我就写一写我们班的“班花”——方梓嫣同学。

方梓嫣身材修长,比我差不多要高半头呢。我开玩笑地说:“你吃了‘猪快长’吗?搞得我总是抬头看着你,累不累?”她听完,上下打量了一下我说:“你营养不良吗?长这么慢,害得我总是低头看你,累不累?”我顿时无言以对,真是伶牙俐齿。她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乌黑亮丽的头发了,走起路来总是喜欢把那像瀑布般的头发甩来甩去,样子神气极了。她的眉毛又细又长,就像春天的柳叶一样。眉毛下面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老师告诉我们: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错!她的眼睛的确很美。不过,她发脾气的时候,杏眼圆睁、柳叶眉竖起、樱桃小嘴撅起还是很吓人的。

方梓嫣很细心,对朋友关怀备至。有一次我考试失利了,在自己的座位上生闷气,她走过来,笑着对我说:“不就是一次考试嘛,我们以后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试还多着呢,下次考好了不更能体现出你的进步吗?我相信你下次肯定能考好!”她的话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的心田,顿时充满了力量。

梓嫣不仅对朋友关怀备至,对长辈也很孝顺。就说前天的重阳节吧,她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乡下把她奶奶接到城里,给奶奶捶背,陪奶奶逛公园,还亲手做了礼物送给奶奶,多么孝顺的孩子啊!

她的兴趣爱好也非常广泛。她喜欢主持、表演、弹钢琴、朗诵等,和我很相近,我们俩还经常在一起主持班上和学校的活动,和她在一起我感到非常开心快乐。

这就是我们班的“班花”——方梓嫣,我希望到时读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能和她在一个班,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与公司共成长”。

我于20xx年x月加入xx这个大家庭,我很荣幸自己能够成为财务部的一员。

刚入司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这里将是我的另一个家,这里将是我为之奋斗的地方。我目前所从事的岗位是会计,负责本部和各厅、点的账务处理及税务申报工作,月底市内厅财务报表及各项附表的上报。我会尽职尽责,全心全力的完成本职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使每一笔费用的支出都有据可查。

在xx工作的xx多个日日夜夜,一路成长,期间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痛楚,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企业的关怀始终是我最坚强的后盾。她的栽培、信任、包容,赋予了我成长的宽阔舞台。每当我和同事共同配合完成一项繁杂的工作时,心里总是有一种满足感,那是一种在集体中特有的愉悦感,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个人只有融入到团队当中才能博采众长来弥补己之所短,才能创造1+12的效果。一个人的力量往往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每个渺小的我们,都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那么便能积小流以成江河。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名刚毕业的护士跟随一名医生实习。在一次手术结束清点纱布时,护士发现少了一块,怀疑少的那块纱布可能会在患者的腹中。医生则认为一块纱布没什么影响,缝合伤口要紧。护士阻止医生的手术说“作为一名医护人员,我们要对患者负责!”这时,医生笑了,他挪开脚,露出踩在脚下的那块纱布,并且十分欣慰地对护士说:“你将成为一名出色而有责任感的护士!”

这个故事,让我感悟到:责任重于泰山!奉献、敬业、忠诚、责任,这四个词汇在人的一生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用心、专心、细心,踏实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对自己的工作付出多一点,奉献多一点,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负责、对结果负责。

诗人艾青说过这样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

“为什么我的眼里总充满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在xx,我是鱼,企业就是那渊博的水;我是鹰,企业就是那广阔的天;我与企业的关系,就是一滴水与大海的关系;我与企业的情意,就是绿叶对根的情意!我与企业共发展,我与企业共命运!

谢谢大家!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3篇

我们班,那可是高手如云,有数学之星刘懂,女霸王张旦,语文天才李佳琪,三好学生杨世明……还有未来新一代的谐星――卢思行。

说起卢思行,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一个表情,都会让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最近,他还新招了两个徒弟:张中杰、李子祥。三个人这搞笑的功夫就更是不容小觑。

上周五午饭过后,大家都在教室里安静的午休,连看书写作业的动作都显得静悄悄的。这时,卢思行突然站起来,走到讲台上,猛的一拍桌子,说:“咳,ladiesand砖头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新一轮的模仿秀开始了。今天我卢大侠演的是费玉清。”说着,拿了一支笔当话筒,另一只手放在胸前,颇有绅士范。全班同学的注意力一下全集中在他身上了。

只见卢思行酝酿好情绪,身体微微向前倾,用自己最轻的语调说:“大家好,我叫啊~费玉清,小弟我第一次上这么高档的节目啊,很高兴。”“为什么要‘啊’?”台下有人提问了。“因为一些模仿他的人都会这样,费玉清自己也会这样。”卢思行的徒弟解释道。卢思行的表演继续:“小弟我没什么本领啊,只是歌唱的好罢了啊,所以小弟今天带来一首啊《千里之外》。”说着,他清清嗓子,台下的人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他那两个徒弟,在他背后商量着什么,只见他们装成鸵鸟的样子,在他背后走来走去。卢思行入戏太深,根本没察觉,台下的同学笑到不行,边捂着肚子,边擦眼角笑出的泪。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应老师来了!”他们师徒三人才连滚带爬地下了台。

看!这就是我们班的谐星卢思行,有机会你也来一睹他的风采吧!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4篇

在我们班中有一位活泼好动的同学,她总是扎着马尾辫,但有时他的头发也会乱成一片,她有着一张精致灵巧的小脑袋,时不时地会灵光一闪,想出几个鬼点子。

与其说他活泼,不如说她有些疯。每天早上,一来到教室,她就热情地与班上每一位同学打招呼,要知道全班七十多名同学啊。她的语气也挺怪,有种说不出的滑稽,但他总能逗笑大家。

与其说她乐于助人,不如说她喜欢跑腿。大班里,只要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就立刻会出现在你面前,不管她离你多远。上体育课时,她总喜欢帮别人捡球,虽然有时忙得灰头土脸,但也不亦乐乎。发作业本时,她也第一个冲上去,抢过作业本,乐呵呵地发着。她从来不会说拒绝,几乎每次要帮忙的事都是她去做。比如什么卫生区没人打扫了,她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一个扫把就跑下去,再比如什么上课没人回答问题了,她就会把手举高,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总会被老师批评。

与其说她善良单纯,不如说她傻得可爱。平时,同学们都会让她去做一些在背后默默付出的事,而自己却去做面子上的事。比如明明是她帮我拿的水杯,但回到教室里却被别的同学拿去给了我,还说了几句讨好的话。再说吧,有次她递给我一支笔,“这不是我丢的那支吗。”我很惊讶也很感激她,但她却说:“别谢我,这支笔是别人帮你找到的。”她完全可以将这功劳归为自己,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她,就是这么一个活泼外向又幽默风趣的人,就是这么一个乐于助人,善良无私的人。我很喜欢她,也很珍爱与她的这份友情。她在我哭泣时逗我笑,我孤独时陪我闹。她总是会说“好人一生平安!”嗯,好人会一生平安的。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她不是——活宝赵雪潼!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5篇

我们班吧,可谓是汇聚了各路英雄侠士,有文静的,可爱的,搞怪的……而我下面要写的这位勇士让我记忆非常深刻,他以邋遢出名,我们背地里叫他“邋遢勇士”,大家这就随我一起去看看他吧。

“快!快!快!把这条路让开,邋遢勇士要来了。”听到这句话,班里所有同学赶紧走的走,跑的跑,顿时间教室里就腾出来一条宽阔的路。门开了,大家的目光都盯着门的那边,突然一只黑乎乎的手握在了门上,同学们都小声嘀咕起来:“这邋遢勇士来了,我们可怎么活呀?”就在这时,邋遢勇士踏门而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得瘦瘦的男孩子,只见他有一张乌黑的脸,仿佛好几个月没洗,就连嘴唇都是乌黑的,唯独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他一进门,同学们纷纷捂着鼻子,皱起眉头,面对大家的举动,邋遢勇士并没有生气,而是平静地走回了座位上。

虽然大家都很讨厌他,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前往学校,但是在这路上我却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位老奶奶跌倒了,很多人都围上去看,谁也不敢扶,在围观的人群中,我看到了邋遢勇士,他焦急的挤进人群当中,伸出了黑乎乎的手,二话不说就把老奶奶扶了起来。老奶奶腿受伤了站不稳。人们见状纷纷议论起来:“这孩子真不懂事儿,不知道现在的人扶不得吗?”“你也不怕被讹钱?”邋遢勇士不理会他们,见老奶奶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从兜里掏出了破破烂烂的钱跑向了最近的药店。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

虽然邋遢勇士他的外表是真的邋遢,但是他的心灵却是那样的纯洁!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6篇

我们曾经是两个在教室里努力学习的美好形象。我们曾经是一张画纸上的两个蘑菇。我们曾经是星空下的两颗星星……但此时此刻,我们什么都不是!我总是在想,我有没有和他们一起在学校的每个角落留下我的脚印?我们是否在每一片草地上都留下了玩耍的痕迹?我们有没有在每一本教科书上留下自己的笔迹?但是我们什么都没留下!

记得那年夏天,我和小玉在教室里讨论我们数学老师留下的\'数学题。小玉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她正要和我讨论这件事,但两个意想不到的客人打断了她的思考。他们是—

活泼可爱的刨冰和爽朗大方的何宇。冰如和雨荷带着小雨来到我的桌前。冰如用手拍了一下桌子说:“蒙文,小雨,别讨论问题了,出去玩吧!”

何宇点点头,说道:“你已经在这里讨论了一上午了。坐着不累吗?”我听了何宇的话,笑了。“何宇,我们坐着不累。有一个风扇吹在我们头上,很……”

我还没说完。何宇和刨冰带着我和小玉走出教室,来到花园。小玉累得喘不过气来,我也累得出汗。我闻到一股花香,抬头一看,原来花园里的月季花正在盛开,美丽而多彩。这让我心里很高兴,但小玉是个书呆子,也是个学习狂。谁打扰她学习谁就着急。她说着何宇和冰如,拉着我的手回到教室。我回到教室没多久,铃响了。雨莲和冰茹在课堂上怒斥,不理她。下课的时候,小玉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她好心邀请自己去看花,却说别人。嘿!我也很后悔。我不喜欢这些花。但是明年夏天我们能一起赏花吗?

“燕子来了,柳树死了,又绿了,桃花死了,又开了。但是聪明。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是的,为什么我们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

我们将用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换来一个永远的告别。明年夏天,教室还是会爆满,但不会是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了。”。现在,我只能在纸上说再见,却不能和你说再见!再见了,互相嫌弃的老同学们!再见,我的朋友们。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7篇

大家好,今天我要向你们隆重介绍我的一位同学,她是谁呢?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小巧挺立的俏鼻子,还有一个红润润的樱桃小嘴。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的同学兼朋友——芦琪越。

我和她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都很丰富。我们共同发明了一种名为“小人”的游戏,说是“小人”,其实就是一种手指游戏。为什么我们给它起名叫“小人”游戏呢?我们在拍照时总喜欢拍一个pose——“V”,只要把“V”倒过来就成了一个“小人”了。虽然说它是“人”,但有脚没手,所以所有的“小人”都是不完美的。当然,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小人”游戏的事,那就来董子的“小人”讲坛,且听下回分解。

其实,“小人游戏”只是我和芦琪越的“二大发明”之一。另一大发明是编诗。我和她最擅长编什么“偶成”。比如《夏日偶成》、《作业偶成》、《体育课偶成》等等。印象最深的就是《夏日偶成》:夏日不觉晓,处处蚊子咬,白天暴风雨,晚上睡不着。这种日子贬,何时了之了?(芦琪越编)热得烦心躁,爽河不低热。夏日太漫长,还是春天好!(董源编)。也许你们看不懂,那我就来一一分解:夏天真不好,天天都有一大群蚊子来咬我们。白天倾盆大雨,晚上有蚊“嗡嗡”,彻夜难眠。这种日子实在不好,什么时候才能消失呢?天儿太热,游泳后、吃过冰激凌还是热。夏天不仅不好,而且太漫长,所以还是春天好。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我和芦琪越一定是幽默大师的后代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度过这快乐的每一天。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8篇

我有一位和蔼可亲、善良的老朋友——外婆。她有着矮小的身躯,一个圆圆的“将军肚”,和一双总是笑着眯成一条线的眼睛。

外婆是我们这些孩子的“开心果”。外婆是杭州人,她只会说杭州话,不会说普通话。我和表姐经常会和她说普通话,“逗弄”她。我们在说什么新鲜事儿,她一句也听不懂,巴眨巴眨眼睛,但她还是全神贯注地听下去。我们就会笑她,但外婆不但不生气,反而跟着我们一起笑。我们教她说普通话:“快跟我念,楼房。”外婆抓抓头,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轻声说:“雷房。”我们都笑得直不起腰了。外婆假装生气的样子,笑咪咪地说:“你们都欺负我啊?不玩喽!”

如今,我长大了,我已经比她高出半个头了。但,她依然把我当孩子看待。外婆是我的“保护伞”。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外公喜爱的花瓶。碎片掉在地上,如同河里翻了的小船般左右轻轻摇晃。我急忙呼喊外婆。我像一只掉在水中的蚂蚁惊慌失措。外婆进来了,我悬着的心放下了。外婆看到满地的碎片,她着急地走到我身边,托起我的双手仔细查看,轻轻地翻来翻去,看了又看。她皱着眉头,抬起头对我说:“怎么样?没划到手吧?碎片没扎进手里去吧?”我摇摇头,外婆这才放下心来。她又对我说:“你外公看见了,肯定要骂你的。赶紧到其他房间去玩儿,这里我来扫掉。”外婆笨拙的身体顿时变得十分灵活,仔细地扫着每一处角落,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帮我掩盖着“罪证”。外公回来后还是发现了,刚想指责我,外婆就在旁边解释,说算了算了,不是她的错。外婆嘀嘀咕咕地和外公说着,外公无奈地笑笑:“唉,可惜了……”我就这样逃过“一劫”。每当这种情况,外婆都会站出来,替我说话。

现在我学习忙了,没有什么时间去看外婆了。我真想念外婆,我好想抱一抱外婆啊!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29篇

这次再见,距离上次已有一年了。

七点半了,那家伙也太不守时了吧,我不禁吐槽了一下!我依靠在护栏上,时不时的四处张望,渴望在这人海中找到属于他的面孔。突然,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钻进了我的耳朵,除了音色,其他的一切都和记忆中一样。

“同学,咱俩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问道。

我没好气说了一声:“没有。”这时,一张皮肤白皙,嘴唇红润,五官轮廓分明,时常带着一张似笑非笑的面孔出现在我的眼前,虽然声音变了,但脸的轮廓一点也没变。他,就是猴子,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来了。

叔叔阿姨也来到我的面前,叔叔把我抱了起来,说:“又胖了,再过一年,我就抱不动你了啊。”

饭菜上来了,我俩几乎是抢着吃的。一条鱼,在油和火的双重作用下,鱼肉金黄,凑近看,那一个个的油花还在冒着一个个微小的气泡。表皮,由于温度之高,几处灰白相间的鱼皮已然褪去,白带着黄的肉“占领”了这里。我拿了一块肉,刚想放嘴里,可没想到他那十根修长的手指,附着在一双白嫩嫩的手掌上,外面还有一层塑料手套,愣是把我的肉抢了过去。“你这人怎么能这样呢?信不信我待会把你……”“好像说的你什么时候打的过我似的。”……我们俩人又像往常一样打起了嘴仗。

边吃边聊中,他提到了邯郸一中里小学同学的趣事,也给我说了自己的烦恼:他总被别人说自己没有阳刚之气。我说:“好像你有似的。”他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嚷嚷了一句:“没得聊了!”

期间,我还对他进行了一次恶作剧。

当他想把他掉的食物捡起来时,碰巧发现了腿上了有个手印,且全印上去了(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后悔我刚才的做法了),他先全身颤抖了一下,然后大喊一声:“赵企鹅!”我早已偷偷跑了出去。

我开始还以为,一年没见,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但是,我们在一起,仍然能聊的热火朝天。我在他眼中还是当年的我,他在我眼中还是那个他,一点也没变,分别时,我们互相道了再见。

再见啦,猴子。

下个假期,不见不散。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0篇

春日的夕阳总是柔美的,它把一切都镀上一层金黄色,轻轻地抚慰它们冬日冰冷的心灵,包括我,也被这春风看穿了心事,在依旧萧条的大街上,静静地回忆那往日……

在一个九月初的下午,太阳早已躲在云朵背后,天气有些冷。我倚在公园的秋千上荡啊荡,耳边的头发随着身体的起伏轻快的跳跃,手里拿着要送给朋友的礼物——一对海豚。想象着朋友收到礼物的欣悦,我禁不住笑了。

朋友气呼呼的出现在我面前,眼里似乎闪烁着泪光……“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偷看了我的日记!”“我没有,真的!”我也急哭了,可她为什么不相信?“哼,你……我没有你这个朋友!”说罢,手一挥,我手中的海豚应声而落“啪!”跌得粉碎,就像我们的友谊,无法挽回……

她走了,不顾我在身后啜泣;她走了,狠狠地扔下一句:“我不想再看到你”;她走了,友谊也开出了凄美的花,随之凋零……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所以它总能快乐的探索每一个地方;我和她的快乐有七年,所以我无法将她忘记……

那对海豚是我千挑万选的,它们的眼睛是用紫水晶做的,镶嵌在海豚上。紫色代表高贵、幽静、神秘,这也是海豚沾染了人的情感,我觉得这两只海豚的眼神里稍带神伤,虽然他们在嬉戏,但内心是不快乐的。它们的神色就像一个小孩,突然被别人抢走了自己心爱的玩具,又不知所措。那水晶一闪一闪的光就是它们的眼泪,多单纯,多忧伤。

就像她,虽然每天都在学校里嘻嘻哈哈的,在安静下来后,心里还是会掠过一丝寂寞,像一滴水突然落在布满尘埃的土地。一时间让最真实的自己暴露,除去了伪装,是最软弱的。

这些我都知道,我希望她会快乐起来,人生本来短暂,何必让乌云蒙住眼睛……

这些话我写在一封信里,是我和她以前一起买的……我把它埋在土里,我希望土会把它销蚀,总有一天,我会笑着说“朋友再见”。

我知道,总有一天,面朝大海,我会大声说出:“朋友,再见”,不会再留念……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1篇

记得刚搬来这条街上的时候。我还闷闷不乐,从前的伙伴不能在陪我玩儿了。

那时我每天站在家门口。要么就是蹲下撑着脑袋望天空,要么就是低下头看蚂蚁。这样的生活真无趣,街坊邻居里没有和我同龄的小孩儿。

无趣的日子里,有一个老奶奶,她家住在我家隔壁。我发现她也经常是一个人,但是她很喜欢坐在自家门口的木凳上,一把蒲叶扇握在手上,晒着太阳,异常悠闲。我就一直看着她,看着她嘴角微微的一笑,好像真的沐浴在太阳里,舒服极了。

许是我一直盯着她,让她有所察觉。她便向我招了招手,说,“娃娃过来坐。”我走过去,她搬了把凳子给我。我便和她说起了话,她问我为什么老是一个人,我告诉她我没有玩伴儿。

她便笑了起来说,“不打紧,我也一个人儿,以后来我这坐。”我疑惑道,“你怎么会是一个人呢?”她告诉我,她老伴儿早去了。

后来我听妈妈说,她有个儿子和儿媳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回家。

那以后我经常去陪她,其实是她陪我。我们经常聊天儿,她告诉我很多事情,比如蚂蚁搬家就是要下雨了,蝴蝶再没长翅膀之前是毛毛虫……我好像忘记我是个孩子,应该在外面疯疯癫癫的玩耍。

和她一起相处的日子里,她总是无意识的提起他那个远在他乡的儿子。还老是笑说:“每次过年呐,我那个孙子就会跟着我儿子回来,我那孙子可黏人了,喜欢跟着我儿子后面跑,肉肉的脸摸起来也舒服,可讨人喜欢了……”

那天她做了一桌子饭菜,摆了几双碗筷,她没有吃。她只是坐在家门口看着前方,好像笃定一定会有人来。良久,她才进屋吃饭。我知道的,她很想念她的家人,她很孤独。

住在这儿几年,我见过她口中的儿子不过几次。后来我搬走了,我有过很多伙伴。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2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精神的食粮;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

与书的结缘,一切显得那么的从容,在书的世界里我们知道了善与恶,美与丑。

在书的世界里,了解到只要用心阅读就会发现,一棵树透露给你的东西不会比一本字典少。

在书里我们读懂了人生,生命的可贵不在于它所值的价值,而是在它所创造的价值。

偶然的机会读到了一篇关于《母爱是什么》的文章,它带给我的震惊与感动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让我更加明白父爱如钢,母爱如血。沧海桑田,而生命长存不息,延续代代,就是因为母爱的泣血之爱从未改变。母爱不仅是个体的需要,而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所必不可缺的灵魂与支柱。这就是书给予我们的,绝不仅有母爱的含义,而是想通过解读这种伟大无私的爱,向社会呼唤爱心的回归与复位。

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无限的感动,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与无穷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相信身在其中就会了解到它真正的含义之所在,书告诉我们生命的美好,要珍惜自己的每一天让每一天都活的充实,书还告诉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你都永远拥有两个机会,即使环境再恶劣,条件再差,你都要坚信你的理想与梦想不会因为这些而改变。书还告诉我们信任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大到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所以关键时候就要给予别人信任,让信任成为他向上的力量。

人的生命很短暂,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找到自己奋斗的目标是十分可贵的,芸芸众生中,真正的天才与白痴极少数,成功与失败的区别并不在于看了书的多少,而是从书中是否了解到成功需要什么,想要成功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那些失败的人或许就因为没有真正理解这些含义而事与愿违。拥有了目标就会走出自己心中那个狭隘的天地,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中流逝,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因此失去很多宝贵的东西,就让我们在心中为自己设下一个目标并持之以恒地向前迈进,生活就会因此而踏上新的征程。

人的一生可以安安逸逸而过,但千万不要平平庸庸而活,书也许不能带给你如金钱那样的财富,但它的价值对于你一生都是无法估量的,所以请热爱书籍热爱阅读。

阅读就好似品味一杯芳香四溢的好茶,充溢着脉脉茶香;假如生命和茶一样,阅读总会洋溢着宜人的清香。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3篇

我们越来越长大了,认识的人就越来越多。可是我们越长大,就越来越没有朋友。就算认识的人,会因为我们长大而越来越多,朋友也会越来越少的。但是只要有朋友,就不会孤独,有时候,甚至只要我们有一个朋友,我们都不会感到孤单。

让我最怀念的那个老朋友,是一个格外有趣的人。他总是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眼镜片厚的让你没有办法忽略。单眼皮小眼睛,鼻子也挺小巧的,加上白皙的皮肤,还有一两个小红痘痘,用好听一点的词形容,就是其貌不扬。说白了就是长的不咋地。不但脸长的不咋地,身材也很普通,比同龄人稍微娇小一点。不过他可不认为自己丑,也不因此而觉得自卑什么的,甚至还会有一点小自恋。因为脑子还不错,就常常说自己有一个性感的大脑,不靠脸,语气嚣张到,让人觉得讨厌。

平常嘴巴毒,数落人的时候,总是叽叽喳喳,没完没了,似乎就没有他找不到的缺点,甚至能把你说的不像是个人。可是作为他的朋友,我也的确感觉到了,一但真出了什么事,他比谁都靠谱。就好像每次考试不及格,都是他在帮我。虽然他的脾气真的不太适合教人,但是如果你忍受了他的那些坏脾气,就能够感受到很多知识的力量。

除了这些,他还是一个洒脱的人。考试失利,在学校里受了委屈,家里人吵架,而其他的朋友闹僵了,谢谢多多的问题,我说给他听,他似乎都能给我一个答案,未必百分百的正确,但是总让我觉得是个不错的思考,所以我总觉得他很了不起。当然他也会有情绪不好的时候,除了他强大的自愈能力,我也能够感受到他,需要我站在一旁,那种不想孤独的念头。

虽然,现在我也隐隐约约的察觉到,那只不过是一种表象。但是我也真正明白,那种在失意的时候,恰到好处安慰,并且带着我好起来的人,并不是天生的洒脱和懂得。我仍然觉得这样的人很酷,不仅仅是他总是能够扛起来,他甚至还能够感染别人。他有很多的力量,似乎无穷尽,他听不得别人安慰他,也不需要别人做什么,他总是能够自己好起来,过好自己的生活。可是,我也知道,他常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是那么的真实,或许这也是他能够这样坚强的理由。

记得每一次问他那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事情,他回答几乎就那么一句——“朋友嘛,在就好了。”

从前我总觉得,你在就好了,因为你几乎什么都会,什么都能够看透。而现在我想,是啊,朋友,你在,就好了,不需要你帮我什么,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一直都在。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4篇

我的老朋友,并不是一个年龄很大的人,而是一个和我相识很久的小孩,名叫胡雅童。

他长得不算太高,只比我高了一点儿,虽然比我大一岁,但却比我瘦弱,面色白白的,仿佛大风一卷就可以把他给卷走。

他虽然比我大,可是却比我更加不小心。

在我还没有认识他的时候,我就已经会骑自行车了。我认识他之后,知道他还不会骑,便常常拿这个来取笑他。

一开始,他也没放在心上。可慢慢的,他也有一点儿不耐烦了。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开始向我“拜师”,说想要学好自行车,我答应了。

之后,我便开始教他骑车。过了几个礼拜,他终于可以骑得像我一样快了,他得意地表示要与我一争高低。

我答应了。刚开始,我俩势均力敌,到了后面,我渐渐赶超上了他。不多时,只听“噗通”一声,我停车回过头一看,原来是他摔车了,他抖抖身上的灰,说没事,只是一不小心手滑了一下。我在心里为他抹了一把汗,在骑车时最危险的就是摔车,看似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就可能导致摔倒,最终还要到医院解决。

还有一次,他到我家玩。当他看到我家有一根灯管横在半空中,就提议一起玩一下“引体向上”。轮到他时,我看他握着钢管,最后却滑了下来,还好他很快站了起来,拍拍胸口,总算没事。

我心想:他也太不小心了,万一后脑勺着地,可能现在就不能好好的站在我眼前了。

这就是我那不小心的老朋友——胡雅童。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5篇

说到教育人,你们的脑海之中是不是浮现出打骂的场面?你以为这就是教育人了?当然不是了,陈晨教育起人来,而是用语言的魅力来感化你。

有一回,我们正准备做早操,王精捉弄了李凌志几下,这本来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被陈晨发现了,陈晨走上前去,开启了他的训人模式。

只见陈晨的神情异常激动,双手抓着王精的.肩膀拼命地摇着,一边摇一边说:“王精,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吧?你怎么可以捉弄同学呢?你知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十分可耻呢?本来人家好好地立正准备做操却被你这样捉弄了几下,你这样既破坏了一次做操的快乐,又破坏了良好的校园风气,还毁坏了班级的名声你知不知道……”

王精被陈晨说得一愣一愣的,连忙把耳朵捂上,说:“好好好,我下次不会再捉弄同学了,别说了别说了,头都晕了。”陈晨见王精敷衍了事又要说什么,但是开始做操了,陈晨百般无奈之下只得暂时关闭训人模式。

在回教室的路上,陈晨又逮住了难得的训人机会,上前把王精揪了过来,打算再跟他讲讲大道理,但是这一次王精早有防备,用手死死地捂着耳朵,一副如果你敢再说就跟你拼命的冲动。但是陈晨可不管这些,直接把王精的手“残忍”地拽下来,如同唐僧教训孙悟空一样语重心长地说:“王精,你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吗?我的话呀,就如同水果蔬菜中的精华,是十分有价值的,对你有很大的用处,所以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记下来,王精,你这又是干什么?别捂着耳朵继续听我说呀……”王精实在是忍无可忍,只能“对天发誓”(就是对陈晨保证)以后不再捉弄同学了。

陈晨虽然如同唐僧一样在我们耳旁“念经”,不过也正因为他,我们改正了许多坏毛病。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6篇

我们班有一位又高又壮,聪明认真,但又有些急躁的同学,名叫田修齐。他肤色黝黑,长得憨厚可爱,而且很壮实。不过,别看他长得高,他的体育比我还糟糕,这给了我些许安慰。

田修齐最大的优点就是专注、认真,这些优点再加上他的聪明,使他的数学能力非常强,任何题目都难不倒他!一道我认为很难的题交给他做,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而且思路特别清晰。所以,我遇到不会的题,总是请教他。

但是,田修齐有时候做事有些急躁。记得有一回他收生物作业,卷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堆,谁交了谁没交根本搞不清楚。田修齐有些急了,他想很快把卷子整理好,只见他拿起一摞又放下一叠,在桌子上乱刨一气,课桌更乱了,横的竖的还是全是卷子,急的他站起来直喊:“各组小组长把生物作业交上来!”他的手臂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嘴里好像还叫喊着什么。我觉得,就算是完全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指挥家,动作大抵也没有田修齐那么夸张吧。

田修齐的字几乎是班里写的最好的,作文水平则更是班内一流。那次,窦老师展示《家乡的秋天》时,我一下子就被田同学的文采和他堪称书法作品一般的字迹征服了。再到展示我的文章时,我甚至羞得抬不起头来。我感觉我的作文内容和字迹上,都比田修齐差远了,但窦老师竟然给了我30分,却只给他29分。这让一向对于比他人优秀而沾沾自喜的我,都为田修齐打抱不平。没办法,人家的水平摆在那儿,让我望尘莫及,不服不行。

这就是我们班学霸级的人物——田修齐。顺便说一句,他是从五年级跳级直接上初一的。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7篇

在记忆的夜空中,受我喜爱的东西不计其数,它们像星星一样点缀着夜空,但其中有一颗星亮的格外璀璨,而这颗脱颖而出的星就是我的老朋友———米老鼠娃娃。

在我小时候,我无意之间看到了一个毛茸茸,软绵绵的一个米妮娃娃,于是我便满心欢喜的把我发现的“宝藏”当枕头躺。就这样,清晨它护送我起床,夜晚又伴随我入睡,它陪伴我渡过了日日夜夜。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的米妮枕头已经满足不了我的大脑袋了。当时的我是个淘气包,爸爸妈妈常批评我,我心里总是愤愤不平,不是滋味,于是我便把所有怒气全部发泄到这个可怜的小老鼠上。刚开始是当球打,但后来越打越生气,心中的怒火一飞冲天,我就把它当作飞镖扔。它就这样一次一次的被狠狠的撞到了冰冷的墙壁上,终于有一天,这个可怜的米妮娃娃被我虐待的四分五裂了。

在那时,所有的女孩们都有着光鲜亮丽,惹人喜爱的布娃娃,我不好意思把我的那个破烂不堪的老鼠娃娃拿出去,所以我央求妈妈也给我给也买一个色彩斑斓的新娃娃,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给我买了个颜色万分可爱,样子引人注目的小老虎。

但日子久了我便发现这不是我的真爱,不是我最好的陪伴。在这时我想起了那个陪伴我渡过酸甜苦辣的米妮娃娃,是米妮娃娃陪我渡过了七年,是米妮娃娃陪我渡过日日夜夜,是米妮娃娃陪我度过了那些童年的日子。于是我把它从记忆的源头中捡了回来,把它视为珍宝的保护了起来。

“因为只有在失去什么时,才会懂得倍加珍惜!”于是那个破旧不堪的米妮娃娃成为了我的老朋友,一个伴我成长,承载着我童年往事的老朋友,便当之无愧的成为了我的心爱之物,因为它就是我的那个“老朋友”!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8篇

那天,我妈倒车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汽车挡风玻璃上躺着一只螳螂。我赶紧拦住我妈。她怕它飞走,赶紧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这只螳螂是棕色的,它的翅膀是深黄色的,透明的,它的头像一颗圆形的三角形鹅卵石。深红色、深黄色、浅棕色,混合成它美丽的大刀。六条修长的腿支撑着苗条匀称的身材。我对自己叹了口气:好美!我们看着它,让它警觉起来。螳螂转过头来盯着我们,挥舞着那把吓坏了许多昆虫的大刀,不时地振翅两下。好威风!如果爸爸能把这只漂亮的螳螂带回家,他会很惊讶的!得到妈妈的认可后,我推门下车,蹑手蹑脚的靠近。

螳螂立刻转身改变方向。当我离它将近五厘米的时候,它突然拍着翅膀,从我的头上飞走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我一跳,过了半天才恢复过来。我妈看到我笨手笨脚的,就给我带了个布袋来帮忙。虽然我有工具,但还是救不了。我有点失落,就让我妈帮我接住。我妈真的比我厉害,把这只螳螂放进布袋里,就像家里会飞的虎皮鹦鹉一样轻松。我太激动了,抓起包放在耳边,听着这个美丽的昆虫杀手在里面扇动翅膀。我像一个胜利的将军,昂着头,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向父亲报告这个好消息。

爸爸先是表示钦佩,然后说:“你准备用什么喂它?”我说,“就用楼下的蚂蚁吧。它不是把弱小的昆虫都吃了吗?””爸爸告诉我:“不行,你要养,就要给它抓蚊子。”“蚊子?”“是的,而且你从包里拿出来的时候,它可能会被它的大刀割伤。你应该放手,让它有自己的空间。“我想过了。我亲爱的手指在抓蚊子的时候就要被包满手的东西咬了,还得被螳螂的大刀子割破,养螳螂的时候心都要抖了。

我没有放弃,决定问问我妈。没想到妈妈会说:“这是一只雌螳螂。如果抓不住蚊子,那就不是饿死的螳螂了。”我妈的话彻底改变了我之前的想法,我决定送她回家。

当我打开布袋,把螳螂从里面摇出来的时候,心里还是觉得可惜。而它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命运邂逅惊呆了,不知是欢喜还是疑惑。不管怎么说,当我们走开的时候,它还在那里一动不动,有些像一片没有生命的枯叶。

刚和第一次抓到的螳螂朋友告别。再见,我的螳螂朋友,祝你生活愉快!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39篇

我有个“老朋友”叫李笠农。我说的“老朋友”不是认识很久的意思,是他岁数比我大七十岁。

我们叫他李爷爷。李爷爷长着小鼻子、小眼睛、小耳朵,一头白发,喜欢戴着顶帽子,鸭舌帽,像个香港人。我给他取了个外号,就叫香港老头。

他的爱好是写文章。他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有五大本,数不清有多少篇。他的笔名多,我数了一下,他有五十五个笔名!“风尘客”、“张古董”、“史卜得”、“夕阳红”等等,用得最多、最有名的是“文雨村”。

他家很俭朴,住在城外,房子很普通。但他有很多书,我妈妈经常借他的书。他脾气好,不说脏话。

他喜欢我,经常送我礼物。送的多是本子和圆珠笔,他要我多写字。

他懂得很多,但他很谦虚:他都八十岁了,还把钱全买成书。――这就是他受人尊敬的地方。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40篇

今年清明节,我们一起到奶奶家,见到了我久违的老朋友小黑。小黑是一只小狗,刚到奶奶家的时候,它还不到一个月,走路还摇摇晃晃的,可现在,在全家人的疼爱下,它已经健壮多了。

小黑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在这双眼睛中露出许多机灵和顽皮。现在它和我已经是老朋友了,只要我一去奶奶家,它就会欢呼雀跃地跑出来,用它那湿漉漉的舌头拼命地舔我,唉,也不注意卫生!可谁让它是只小狗呢!它可不管什么卫生不卫生!

小黑最喜欢藏东西,每次我们给它吃馒头,它都把馒头埋在沙坑里,然后坐在沙坑上警戒地看着周围,好像在说:“这是我的,谁都别想拿走。”有一天姐姐逗它玩,偷偷拿走了它藏的馒头,他“呜呜”叫了半天,直到姐姐把那半个馒头还给它,它这才高兴起来。

小黑也喜欢热闹,哪里人多往哪钻。每次我们要把它送回狗窝时,它都赖在那里不肯走,用绳子拴住它才能把它拖回去。每次我们把它拴在里面,它都会在狗窝里发出“呜呜……”的哀嚎,好像在说:“快放我出去啊!”

小黑的嗅觉特别灵敏,只要是家里人进进出出,小黑总会安静地在窝里呆着,可要是来了陌生人,他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告诉我们有不速之客到了。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小黑!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41篇

落日的余晖再次洒落在我的窗台上,又是一天的结尾。金色的光顺着窗台边的树倾泻下来,和昨天一样的场景。变化的只是我的心,夕阳的光斑跳动着,渐渐变小,直至消失。微风在我的身边跳跃,飞舞,天上的鸟儿掠过,什么都不会留下。

谁又曾想过,一个人的心,被这飞鸟、被这微风、还有那飞舞的落叶一起带走……

我那时,真是无时无刻想着她,和她一起玩。毕竟是同龄人,很容易被吸引,就像两颗磁石。那时当然非常开心,一起爬山,一起放鞭炮……

其实我从小就非常讨厌鞭炮,虽然看起来就是大红的一个圆柱,上面绘制了图案的正方体,或是一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儿,可是我都怕,什么黑老大啊,二踢脚啊,对我来说都是噩梦。

不过,我的害怕被治好了,记得那天,我们拿了点钱,就到山上去野,途中买了好些鞭炮和一个打火机,到了山上时,扫出一片空地,我咽了一口口水,体会着口水从喉咙流下去的感觉,我知道我的噩梦要来了,我被恐惧折磨得口干舌燥,眼冒金星,头晕耳鸣,四肢发软,脸色惨白,果不其然,“砰”的一声响起,我被吓得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双臂挥舞着,嘴里哇啦哇啦乱叫,她还是站在那里,一脸开心地望着我,说让我试试,我骑虎难下,反正大不了烧掉半根眉毛,上就上!

当烟花绚烂的那一刻,我才发现,烟花是如此美丽,绚丽的光芒映照在我们的脸上,在那一刻,我们似乎又回到了曾经无忧无虑的时候,黑蓝色的天空被光照得如同白昼。从此,我再也不怕烟花了。

还有爬山,也是很欢乐的,她的爸爸唱着《好汉歌》我们一起拽着藤蔓往上爬,爬到顶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无人能比的,仿佛我成了世界上最开心的人。

最终要开学了,可我连一声“再见”都无法和她说,现在就在这和你说了吧。朋友,再见。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42篇

仿佛就在昨天,我们还在课堂中瞪大眼睛听老师讲课。而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转眼间,我们来到了毕业考试总复习的阶段。而在这三年了,我们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此话一点不假。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而我的朋友便是她了。

说实话,她长得属于胖的,皮肤黝黑,两只小手胖乎乎的,看上去傻傻的,但是透过眼睛,却看到智慧的光芒,我们亲切的称她为“萌萌”。

萌萌非常爱帮助人。有一次贵州闹灾荒,人们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们学校动员我们给他们捐东西,或多或少都没关系。刚听到这个消息,全班都沸腾了,大家都在热烈的讨论着。第二天,我们光着手来到学校,我们早已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而只有萌萌,抱着一大箱子的东西气喘吁吁的走过来,同学们看了,一片哗然。她把东西放在地上,这些东西顿时堆成了一座小山,构成了一个“风景点”,里面有衣服、书包、书本、钱就连她那崭新的铅笔袋也在里面。我心想::带这么多的东西来做什么呢?随便拿点东西不就行了吗?想着,我边走到她面前,不解的问:“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随便找点东西交差不就行了嘛?你把你新买的铅笔袋也拿来了,舍得吗?”我一连串问了她好几个问题。她却轻松的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难道你看着中国同胞受苦舍得吗?这东西虽少,但却能代表我的一片心意。也只有这样,才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啊!”我被她的话语深深的打动了,觉得她好高,我好矮。

萌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论自己有多少,总是要奉献。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43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春华秋实,时光飞逝,转眼之间,××公司已经成长为一株健壮的大树,而我就是我们公司仅有的几名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老员工之一。在公司成立之初,我就来到了这个公司,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在这十几年里,我没有一天离开过我的这个家庭。能亲身见证公司的成长,能与公司一齐发展,这是我人生最有意义的事情,我感到由衷的骄傲和幸福。

回顾往昔,我总是心境很激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仅有很少的几个人,经验也十分的缺乏,办公条件也没有此刻的好。当时,有好几次难关我们差点没有度过去,是我们英明的老总,给了我们无穷的力量,带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始终以高度的使命感、职责感,扩大规模、创新经营,不断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使我们的企业从一个小毛头公司,成为了此刻全省有名的大型公司。而这一切,离不开每一个员工的功劳。

有这样一位同事,她从来都是以诚待人,乐于助人,从不斤斤计较,有一颗宽广的胸怀。只要身边的同事碰上了困难,她都会热情的帮忙。在她的家中,有一个正准备高考的儿子,还有一个八十几岁高龄的婆婆,丈夫又常年在外地,家里的里里外外都需要她照顾。试想一下,这样的情景之下,她还有多少时间能留给其他的人呢。然而,她却总是加班加点,有时候甚至到了12点多还在办公室工作。有的时候,她忙得连饭都没有好好吃,可是她从不为这些而耽误一分钟的时间,她总是那麽无怨无悔,脚踏实地的干好工作。

我与企业共成长,在公司的十几年里,我见证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事迹,也常常被身边的同事所感动。可是,最让我难忘的是企业对我们的培养,是领导对底下员工的关心与重视。刚来公司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办公室的普通职员,从事的也是简单的工作,可是此刻,我已经是办公室的主任,这都离不开单位的培养。××年里,无论从商业知识,品牌文化,业务技能,售买技巧,服务水平,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种能量充电,是我在与企业的发展不断地成熟,我爱我的工作,更爱企业,因为是企业照就了我的职业生涯,给我展示事业的空间,那里有着重视,关心我综合素质提高的企业,有着传我经验,助我成长的同事,有着彼此相携,同舟共济的和谐氛围。经过多年的磨练,使我从一个毛头学生逐渐成长为一个中层领导。

朋友们,今日,我们见证了历史,与企业精英们共同磨练智慧的灵光;未来,历史将会见证我们,与之后者一齐分享收获的馨香!我相信,我们的企业前景是铺满了鲜花,我们每个人的发展空间都会很大。虽然,在行进的路程当中,会有很多艰难险阻,可是,我相信,我们必须会劈风斩浪,扬帆远航。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让我们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以“奉献、拼搏、求实、高效”的企业精神,追求“设备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效益一流”的企业目标。坚持“质量第一、顾客第一、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和“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去开创××公司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我与朋友再见时作文800字 第44篇

我有一位好朋友,他姓徐,名叫瀚培,他可是我上幼儿园时就在一起的\'老朋友哦。

他长着一张瓜子脸,虽说是瓜子脸,可没瓜子那么黑哟;他的眉毛又黑又密,一双黑巧克力豆似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小小的嘴巴蕴藏着很多的表情:高兴时它向上翘、不高兴时它往下弯、痛苦时它往外咧、不服气时它向旁边撇。牙齿虽然很白,但是参差不齐;他的头发很短,显得很精神;他走起路来神气活现的,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他当上了中队长吧!

他就是很活泼、人缘好,平时酷爱篮球,每天下午都要到球场上投篮。最近他的篮球技术提高很快,带球跑起来像一阵小风,左躲右闪,往上一抛,忽一声,球就进篮筐了,看来,我也要努力,好和他比拼比拼。当然,他也有一些缺点,可是在这儿我就不告诉大家了,给他留点面子哟。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徐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