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议案范文 第1篇

议案及其例文

是指国家大会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届大会提出,并请求大会予以审议的文书。

议案一般涉及重大问题,具有建议性、可行性特点。《宪法》第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_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_和全国_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全文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组成。正文包括提出议案的案由、案据和方案三部分。议案撰写要目的明确,理由充分,文字简洁,忌用命令口气。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涉及重大问题并且有一定的呈文程序,建议适用范围较广,事无巨细,均可提出建议。

第五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

关于建议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议案

(一九八0年四月十六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中国_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建议:为了充分发扬社会主么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_面,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_面,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议将宪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集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_’的权利,修改为“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集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取消原第四十五条中“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_’的权利”的规定。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_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_关于提请审议(_劳动法(草案)》的议案

国函〔1994〕11号

全国_常务委员会: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动劳动制度改革,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部门同有关部门草拟了《_劳动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_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

_总理 李 鹏(印)

一九九四年二月十八日

_关于提请审议《_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全国_:

一九八O年和一九八一年先后公布施实的《_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_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贯彻对外开放方针,吸收外商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这两个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日益显示出不够完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_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个草案,_已于一九九O年十二月提请_常委会审议、经七届_常委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提请第七届全国_第四次会议审批。根据_常委会委员审议中提出的意见,_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现将修改后的《_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送上,请予审议。 _总理 _

1991年3月28日

_关于提请审议批准

《_和俄罗斯联邦

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的议案

国函〔1994〕126号

全国_常务委员会:

《_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已由_副总理兼外交部长_和俄罗斯外交部长科济列夫于1994年9月3日在莫斯科分别代表本国签署。

《_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是中俄双方以目前有关_的条约为基础,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经过谈判达成一致的。经审核,该协定的各项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_的实际情况。该协定的签订,有利于_的稳定并将进一步促进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

_同意《_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现提请审议,并请作出批准的决定。

_总理 李 鹏(印)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五日

_关于提请万永祥等

二十—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国函〔1992〕××号

全国_常务委员会:

一、提请任命万永祥为_驻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免去王行达的_驻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二、提请任命刘彦顺为_驻波兰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免去裴远颖的_驻波兰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以下“三”到“十五”略)

请审议决定。

_总理 李 鹏(印)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五日

_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

国函〔1992〕24号

(正文内容略)

_关于提请审议

《_经济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全国_常务委员会:

《_经济合同法》是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_第四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的。十多年来,经济合同法在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部法律毕竟是在改革初期制定的,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深化,有些规定与现实经济生活已经不相适应;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同后来制定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不相协调,特别是同今年第八届全国_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存在着不一致的情况。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需要尽快对经济合同法中急需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_法制局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拟订了《_经济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这个修正案(草案)已经_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

_总理 李 鹏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日文章

公安议案范文 第2篇

第一条 根据《_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_、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_功”等_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授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_功”等_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公安议案范文 第3篇

根据《_新野县委、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野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发[2002]25号),保留新野县公安局。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县公安工作的实际,确定新野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能转变

强化县局自身的实战职能和对全县公安工作的宏观管理;强化对维护稳定方面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强化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职能;强化以“110”报警服务为中枢的快速反应和控防体系建设,强化各类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完善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安队伍和武警部队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民警察体制;合理划分县局与基层派出所及内部诸警种的职责和权限,理顺上下左右关系,克服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要职责

新野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的公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三)检查、监督全县各派出所及局属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五)组织、指挥、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六)组织、指挥对_和特务、间谍等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七)为各公安派出所、局属各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八)领导县消防大队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10个科室、10个实战单位、1个事业单位和15个公安派出所。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来客接待、机要、保密、文电、文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公安目标管理工作。

2、指挥中心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和先期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3、通信科

负责全县公安有线、无线和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4、控告申诉科

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和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干警的教育训练;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配备公安局中层领导;按照现役干部现权限做好武警、消防部门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党务、人事、劳资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

6、宣传科

负责宣传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

7、老干部科

按照上级老干部管理的政策、规定,做好公安系统的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8、后勤装备科

制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装的计划和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审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公安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9、法制室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负责各单位办理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直接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10、户政科

研究制订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直接对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的统计工作。

(二)下属实战单位

1、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警务活动的督察;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纪检信访工作。

2、治安警察大队

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向,组织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负责全县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枪支的管理;直接参与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置;指导和直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95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监督金融财贸系统、重点建设工程及厂矿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部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3、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研究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同刑事犯罪做斗争的措施;负责刑事侦察工作和刑事技术侦察建设,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和其他重大特大跨县市区联合侦察的重大案件;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预审、起诉工作;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4、交通警察大队

指导和参与全县城乡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公路巡逻、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车辆安全检测、驾驶员考试和发证、发牌等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设施的规划。

5、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县城区主要干道的巡逻、设卡和县城区“110”报警服务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集会、文体活动的警卫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性案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指挥和直接参与对_和其它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_以及“心战”破坏活动等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报资料,运用谋略,严密侦察控制;打击“_功”等_活动,负责本县居民出入境及外国人居留旅游管理等工作;参与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问题,负责《_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27种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

7、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经济犯罪动态,负责《_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76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8、监管大队

负责全县在押人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人犯的思想工作;协助深挖余罪,扩大成果,负责在看守所服刑罪犯又犯新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9、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全县行政拘留人员的教育和看管工作。

10、消防大队(现役)

贯彻消防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管理和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消防部队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教育训练、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防火安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局机关管理、车辆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

(四)派出机构

根据行政区划和工作需要,县公安局在14个乡镇和航运局设立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公安保卫工作,下辖15个派出所,即: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五星派出所、王庄派出所、溧河铺派出所、前高庙派出所、施庵派出所、沙堰派出所、樊集派出所、歪子派出所、上庄派出所、王集派出所、上港派出所、新甸铺派出所、航运派出所。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行政编制21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副政委1名,中层领导职数91名,工勤人员21名。

县巡逻警察大队编制控制数为50名,作为地方行政编制,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事业编制,编制控制为40名,工资按差额供给或自收自支解决。

纪检、监察和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配备按有关文件执行。

公安议案范文 第4篇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六)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七)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九)负责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_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_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一)依法编制地方公安规章,负责县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办理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公共技术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设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十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落实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警衔管理和人员考录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协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并指导其业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指导驻我县的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工作,领导和指挥其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十八)指导和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公安议案范文 第5篇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10个科室、10个实战单位、1个事业单位和15个公安派出所。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来客接待、机要、保密、文电、文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公安目标管理工作。

2、指挥中心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和先期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3、通信科

负责全县公安有线、无线和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4、控告申诉科

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和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干警的教育训练;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配备公安局中层领导;按照现役干部现权限做好武警、消防部门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党务、人事、劳资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

6、宣传科

负责宣传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

7、老干部科

按照上级老干部管理的政策、规定,做好公安系统的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8、后勤装备科

制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装的计划和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审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公安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9、法制室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负责各单位办理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直接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10、户政科

研究制订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直接对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的统计工作。

(二)下属实战单位

1、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警务活动的督察;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纪检信访工作。

2、治安警察大队

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向,组织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负责全县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枪支的管理;直接参与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处置;指导和直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95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监督金融财贸系统、重点建设工程及厂矿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部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3、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研究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同刑事犯罪做斗争的措施;负责刑事侦察工作和刑事技术侦察建设,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和其他重大特大跨县市区联合侦察的重大案件;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预审、起诉工作;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4、交通警察大队

指导和参与全县城乡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公路巡逻、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车辆安全检测、驾驶员考试和发证、发牌等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设施的规划。

5、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县城区主要干道的巡逻、设卡和县城区“110”报警服务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集会、文体活动的警卫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性案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指挥和直接参与对_和其它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_以及“心战”破坏活动等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报资料,运用谋略,严密侦察控制;打击“_功”等_活动,负责本县居民出入境及外国人居留旅游管理等工作;参与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问题,负责《_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27种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

7、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经济犯罪动态,负责《_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76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8、监管大队

负责全县在押人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人犯的思想工作;协助深挖余罪,扩大成果,负责在看守所服刑罪犯又犯新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9、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全县行政拘留人员的教育和看管工作。

10、消防大队(现役)

贯彻消防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管理和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消防部队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教育训练、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防火安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局机关管理、车辆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

(四)派出机构

根据行政区划和工作需要,县公安局在14个乡镇和航运局设立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公安保卫工作,下辖15个派出所,即: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五星派出所、王庄派出所、溧河铺派出所、前高庙派出所、施庵派出所、沙堰派出所、樊集派出所、歪子派出所、上庄派出所、王集派出所、上港派出所、新甸铺派出所、航运派出所。

公安议案范文 第6篇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设立通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协调和依法处置紧急事态职责。

(四)加强公安工作研究、审计和警务保障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公安队伍能力建设的职责。

(六)加强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七)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六)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七)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公安议案范文 第7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