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1篇

一、因中间方土地短缺和没有,特向左右方提出找回原有土地。

二、如在商谈中,找回原有土地各大欢乐,中间方不提旧事。

三、如在商谈中依然找不回原有土地,中间方理应向占土地的一方提出经济要求,要求如下:

1、在找回原有土地后,占土地一方应付中间方每年每亩土地340元的土地使用费。

2、如占有土地一方还想继续种中间方土地,应经中间方同意后商议其使用土地每年每亩的费用。

中间方:张天尚

猪留地左方:郎玉贵如果说没占请签字按手印 猪留地右方:贾亮

小海畔地左方:郎玉贵如果说没占请签字按手印 小海畔地右方:王悦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2篇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我与纠纷一案已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调解)(_______________农仲案[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号),因被申请人逾期未履行裁决书(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申请贵院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_____裁决书(调解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3篇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的土地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位置:,面积:未定。

二、主要事实

一九七九年农村土地分包到户时,当时xx镇压八甲村第一小组将笼古了口分包给高xx一家三口作为其承包地。由于当时此地块位于牛路边,来往牛马糟蹋严重,生产队队委决定不丈量该土地,只是明确四至线为东至二队水沟边,南至牛路边,西至林跃能开慌处老地埂为界,北至山脚老路边。XX年,发包方xx镇压xx小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据云法发(1997)43号文件规定及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商,从新签订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笼古了口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时载明该宗地的四至和面积,对该宗地未进行认真丈量,将该宗地块面积写明了亩,但该宗地至原牛路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所约定的面积稍大。高xx死后,XX年xx月,高xx妻子黄xx由于没有劳力,决定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成员黄ZZ。在XX年x月,为方便交通,xx镇压八甲一村民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经过高xx家承包地的笼古了口的南边牛路改告成简易公路,因简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为牛路改造使争议地块发生变形,从而模糊了本属于xx小组集体土地牛咱与高xx承包土地的界线。XX年x月,八甲二组村民吕xx无视xx小组和高xx属于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xx小组和高xx的土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申请人的集体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碍了xx小组和高xx家对该宗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了xx小组和高xx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xx小组村民和高xx一家为此多次与侵权人吕xx交涉,但无任何结果,并说那里是他慌的土地,无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为我们xx小组全体村民作主,排除吕xx的侵占行为。同时,为我们xx小组与高xx家的土地界线确权,明确双方的界线。

上述事实有书证文山州农村农村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当时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证明可以证实。事实证明:该争议的土地及简易公路边土地属于xx小组村民所有,吕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仅供参考,需依照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填写,如有必要可以让律师代笔)

三、法律依据

根据《_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_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吕xx系八甲二组的村民,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占有该争议土地的主体资格。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包、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申请人认为,作为土地的发包方,是该地块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将该地块发包给,依法转让给,这是合法有效的。现因客观原因导致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承包地界线不明,那是与双方之间的问题,而与没有任何关系。现没有与签订任何土地转让协议,也没有法定事由,而无端侵占我村集体土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该依法承担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关系到国家基本的农村经营制度,关系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长期稳定和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稳定,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土地的土地依法确认为所有,并排除侵占行为。

申请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4篇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吴某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被申请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申请事项:请求政府就被申请人占据的申请人的土地作出调解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学因扩建,另选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平方米,当时因听闻国家相关征地补偿费(每平方米48元)与某村中学给出的补偿费(每平方米15元)悬殊太多,怀疑其中有侵吞,剥夺因素,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问题,所以迟迟没有签字同意领取补偿费。

村委和某村中学又以调整土地交换的方式与我进行调解,提出的调解方案为调换其他村民土地给我,土地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被申请人周主动与我商量,说与我家多年来无矛盾纠纷,理应优先考虑,希望我能与他交换。我因被申请人周是老党员,老村委。以为其思想觉悟高,明事理,觉得与他交换不会有纠纷产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无法种植。便于20xx年5月经村委,某村中学调解,同意与被申请人交换。同时还交换了某村中学代表周某贵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换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贵拿出交换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换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和征地所给1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总占地平方米补偿费元,周某雄领取21000元,周某贵领取750元,周圭领取2100元,剩余元归我。

后因某村中学施工停顿,部分征地被闲置,20xx年我父亲吴某伟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请人周家人看见并阻止,之后被申请人周家便将我被征土地出租与别人耕种,连同我与他交换面积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亲向村委和文阁乡领导反映,要求被申请人周归还交换剩余部分,被申请人反而叫我交还他拿出交换土地,违背交换协议,由于在此期间,我将被申请人交换给我的部分土地凑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帮助下建了房屋,无法恢复原状,被申请人周便提出要我将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归还和我交换剩余面积土地。鉴于多次请求处理无效,特此申请上级政府依法调解裁决。

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5篇

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 请 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被申请人:

地 址:

请求事项:

1、请求解决原卞庙学校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2、请求解决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

实事和理由:

1、关于原卞庙学校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学校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从历史沿革来看,原卞庙学校土地,解放前是姓庞的私家园子,解放后,该庞家园子收归公有。高级社在庞家园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学校,北半部分作为学校的操场,卞庙社区的秦庄、黄庄、王庄、卞庙、前贾、后贾六个自然村的学生都在此学习。卞庙学校土地从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为卞庙乡、十四营和学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庙行政村将学校的操场(原庞家园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义按照每户300元的价格出售给18户群众建房使用,该资金用于公益事业。1959年春天,撤销卞庙乡成立大队,大队部也由此迁往卞庙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xx年合校并点前,被学校单独使用。另外,建校时,学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资金缺乏,当时的卞庙乡经多方协调,上级领导同意提供砖、瓦、木料,由六个村的群众义务出工建成该校。以上事实证明,原卞庙学校土地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

2、关于原卞庙行政村老地毯厂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卞庙行政村集体的实事和理由

关于土地所有权,九十年代土地大调查时,国家把卞庙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确权给了卞庙行政村,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归卞庙行政村所有。

关于土地使用权,原卞庙老地毯厂是1972年卞庙行政村建设大队部时征用卞庙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土地,每个生产队一亩,占地共3亩。这块土地最先由卞庙大队部和卫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庙行政村地毯厂使用,后来地毯厂停产,闲臵至今。这亩土地的农业税一直由整个卞庙行政村承担。因此,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也一直由卞庙行政村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20xx年4月,卞庙社区卞庙自然村提出原卞庙学校土地和原卞庙老地毯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他们一个自然村所拥有,对此,卞庙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鉴于上述情况,根据《_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区政府依法裁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菏泽市牡丹区何居民委员会

20xx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6篇

兹有xx公司于20xx年1月7日在公共资源中心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xx县工业园区的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xx平方米。

现我单位依据《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x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立项备案及宜良环保部门批复、地籍调查表、各种费用缴纳凭证等文件资料向你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手续,请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土地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第7篇

答辩人:李xx、李xx,女,汉族,住xx县xx后村。

因原告张xx诉答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告不是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无权对答辩人承包耕种的土地主张权利,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

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依据《_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才能证明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原告即没有争议地块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此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提供的承包土地使用证已过期,无法律效力,亦不能证明原告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据此,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系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要求答辩人返还没有证据支持。

原告诉称“代为耕种”不属实,并以此要求返还耕地没有事实根据。

原告之女张xxxxx年嫁到东后村,原告便将学东地分给其原家庭成员之一的女儿张xx承包耕种,xxx年经xx后村委会和东后村委会同意,张xx作为土地的承包耕种人和答辩人协商一致,答辩人和张xx达成互换承包地的协议,即“张xx将其在xx后村的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在东东后的村的耕地转让给张xx耕种”,后张xx将学东地转让给答辩人耕种,答辩人将东后地转让给张xx耕种,至今已,显然原告诉状称“代为耕种”不属实。

基于上述事实答辩人和张xx间系土地互换法律关系,和原告张xx间无任何法律关系,争议耕地乃是张xx和答辩人订立互换协议后交给答辩人耕种的,而非原告张xx交由向答辩人耕种,且张xx做为原告原家庭成员之一流转自己分得并耕种的土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对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原告向答辩人主张权利没有事实根据。

答辩人系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

xxx年张xx将诉争土地转让并交给答辩人耕种后,村委会也同意张xx和答辩人的互换,便将此耕地转到答辩人丈夫的名下,此后此地块的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费用均以答辩人的丈夫的名义负担,即答辩人和村委会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答辩人的义务是负责此地块的税费,村委会的义务是让答辩人承包经营此块土地,直至国家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后,国家也是将此地块的补贴直接给付答辩人,上述事实有xx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农业税纳税通知书、粮食直补通知书为证,鉴于张xx将诉争土地转让给答辩人,那么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法律上,和村委会就此块土地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是答辩人的丈夫,而非原告和张xx,故事实上答辩人系诉争土地的合法的承包人、耕种人。

综上,原告要求答辩人返还土地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原告第一项诉讼请求。

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

答辩人耕种土地系合法耕种,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和损失与答辩人合法耕种土地的关系,故其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没有事实根据,应判决驳回。

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三项诉讼请求。

粮食直接补贴发放给答辩人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答辩人现在耕种诉争土地合情合理合法,希望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以上答辩意见,请采纳。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李xx

李xx

x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