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1

一、情况报告的概念界定 《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1996年发布,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发布,以下简称《办法》)对报告的“功用”(即适用范围)分别作出如下规定: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条例》)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办法》) 依据这一功用,我们很容易将“工作报告”与“情况报告”区分开来: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的即为“工作报告”,反映情况的即为“情况报告”。

——这本来不应该出现任何歧义。但是问题在于:这里的“情况”是指的什么?芽在谈及“报告”的功用这一特定场合下,“工作情况”是否还应属于“情况”的范畴? 所谓“情况”,即“情势状况”(《辞源》)。

从普泛意义上说,任何方面的情势状况都叫“情况”;但《条例》与《办法》对报告的表述,无论是从逻辑形式还是表达内容上看,“工作情况”都是被排斥于“情况”之外的:从逻辑形式看,“汇报工作”与“反映情况”一次性平行摆列,形成互不相容的并列式逻辑关系;从表达内容看,所谓“汇报工作”,就是汇报工作情况,报告既已有了“汇报工作”的功用,那么“反映情况”的功用中就不应再包含对“工作情况”的反映。情况报告中所反映的“情况”,应是一种“非常性”情况,即正常工作秩序之外的某些新生现象、突发问题、偶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等。

情况报告,应该是体现“情、因、策”的报告,其写作目的在于,要向上级机关汇报以下几个问题:出现了什么情况(“情”)?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芽怎样应对这种情况(“策”)? 这便自然地构成了情况报告所特有的行文思路:陈述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或建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市第三棉花加工厂特大火灾事故检查处理情况的报告》,可以视为情况报告的范例。

(原文附后) 二、范文结构与内容分析 范文全篇凡10个自然段,除末段作“结语”以外,其余9段可分三个部分:1、2两段“陈述情况”;3、4两段“分析原因”;5-9段“提出对策(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1.陈述情况 第1段交待损失情况。

文章一开篇便点明了时间、地点和事件,作为全文的总起;接着,以一连串数字说明了损失之惨重,突出了事故的严重性。 第2段交待了抢救情况与善后工作,以省府机关组织实施的“调查处理”点题,并以此作为“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的依据,为下文张本。

文章最后一个小段,以“惯用结语”作结。 全文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显示了章法的完整性与条理性。

三、范文的表达特点 范文的表达也颇具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种表达方式有机结合 人们常说“报告是一种陈述性公文”,“行文一般采用叙述的表达方式,围绕所要汇报的工作或情况,告而少论,甚至告而不论。”

(《应用文写作》P118,中国经济出版社)其实,并非尽然。所谓“陈述”,是指“有条有理地叙述说明”(商务版《四角号码新词典》);对于工作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报告等几个文种来说,以“陈述性”来标志其表达特征,还是可以的,但它却不能涵盖情况报告的表达方式。

情况报告是“情、因、策”的报告,其中,“分析原因”是“陈述情况”的必然延伸与深化,同时又是“提出对策”的基础与依据,因此它处于全文的核心与重点位置,而这种“分析”恰恰是运用“议论”方式,倘若“少论”或“不论”,将何以写出全面而深刻的情况报告呢? 范文“陈述情况”部分,主要运用了“叙。

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2

申请人:xxxx公司,住所地山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男,1971年3月20日生,汉族,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xx,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村

被申请人:xxx,住所地北京市(西侧一楼室)

负责人:

被申请人:xxx,住所地同上。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xxxx公司与xxxx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决xxxx公司公司支付申请人货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未履行该生效文书,申请人依据该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经法院调查没有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并未足额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被申请人并未全面出资,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法申请追加上述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xxxx公司公司对申请人的债务。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公司

20xx年7月2日

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3

情况说明格式

一、标题部分:某某公司申请发票增量的申请

二、台头部分:某某国税局

三、本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日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日期、法人、财务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

四、本企业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 财务核算情况,是否按时纳税。

五、本企业发票的核定情况,以及最近几个月的发票使用情况;特别是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

六、本企业申请发票增量的理由:有无大笔定单或合同,根据现有核定情况无法满足实际要求。

七、提出申请,根据我企业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发票增量。

八、落款:某某公司

九、日期:

个人情况说明范文模板:

XXX:

我已于2011年7月在天津师范大学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就读期间办理的学生证在毕业前已由天津师范大学统一收回,故现在只能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无法再提供学生证原件。

特此说明。

XXX

年 月 日

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4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被申请追加、变更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请求:

追加、变更执行主体主要理由及事实: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证据目录及清单

证 据

备注:该异议书、证据目录及清单、证据应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系该村低保户。

1、申请事项:

因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人返还彩礼一事请求______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诉讼法律援助。

2、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申请人经人介绍与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二社村民_______________认识,后双方均表示愿意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在______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________的要求下,6月20日申请人向_____________及其叔叔_______________送彩礼2万余元及其他物品,并将彩礼送至_____________叔叔_______________家。后于7月23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均表示办理完结婚仪式后进行结婚登记,但之后_____________在转户口的.过程中,找各种理由没能将户口转移至申请人户下,并一直推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于8月2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这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的“逃婚”行为导致本就系低保户的申请人一家更加贫困,申请人望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送彩礼,但由于申请人不懂法律知识及生活比较贫困请不起律师,又得知基层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像申请人这样的贫困群众。故此,特请求贵援助中心给予申请人诉讼法律援助,帮助申请人追回已送彩礼,望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为盼,申请人一家将感激不尽!

此致______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6

法院执行人信息查询的 案件状态 执行中 和 已结案。

已结案是否代表钱已经还完?还是只是代表判完?叶赫那拉闻多解答;不一定!一、法律规定的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二、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1)对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债权人收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全部款项数额。

(2)对给付非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财产已全部交付给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行为已全部完成,或者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恢复了原状。以上两种情况是最圆满的结案方式。

(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予以放弃,也应视为全部履行完毕。三、关于裁定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法定事由),虽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情形。

终结执行程序,应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四、关于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不予执行,是指对法院判决裁定以外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

主要是指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非诉法律文书。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五、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执行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篇7

被申请人: 代县中小企业局

法定代表人:闫德光原

被申请人:代县乡镇煤炭运销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存梅 请求事项:

请求变更 代县中小企业局 为被执行人或追加被执行人,并与原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原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于11月4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朔民终字第194号民事判决,裁定由原被申请人代县乡镇煤炭运销公司给付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申请人依法于月27日向朔城区人民法院提请 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

1、被申请人是代县乡镇煤炭运销公司股东出资%,朔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朔城执字第2号执行裁定书。

2、原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承包合同,原被申请人一次性缴纳被申请人承包费七十五万元。合同约定原被申请人不承担承包前的一切债务。(附承包合同书)

3、原被申请人在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违规办企业、虚^,《煤炭经营资格证》被山西省有关部门吊销,所有公章被代县中小企业局收回,公司随及被解散终止经营,自营业执照未年检。(附件2)

4、被申请人利用原被申请人营业场所(铁路专运线)重新注册新的公司进行营运。鉴于上述理由证明,被申请人是原被申请人的主管部门又是开办单位,同时收取了承包费,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所以变更被执行主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81条之规定。(附件1) 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执行,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关于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 之规定。

申请人特申请变更被申请人 代县中小企业局 为新的被执行主体,并负连带偿付责任。

此致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胡忠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