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1篇

关于黄A诉赖A离婚纠纷一案[案号:(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稳固,不同意离婚。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在恋爱一定时间后才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婚前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从结婚至今,双方已有的婚姻感情基础。原、被告结婚后共生育三个女孩,现小孩均未成年,最小的小孩今年尚未满6岁,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悉心照顾。原、被告近来虽因家庭生活琐事存在轻微的争执,但并未因此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且夫妻之间在生活中存在小吵小闹本属正常现象,更不至于使夫妻感情破裂。

二、婚生三个小孩应由原、被告继续共同抚养。原、被告婚后共生育三个小孩,分别为黄B(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黄C(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黄D(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三个小孩均未成年,需要父母共同的照顾。由于被告婚后在深圳工作,三个小孩自出生后至今一直由我抚养照顾,被告过年过节均会回家与我们团聚,原、被告根本不存在分居的事实。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年 月 日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2篇

1、他作了不利于被告的证词。

2、证词很不利于被告。

3、她对一个有利于被告的事实宣誓作证。

4、原告控告被告犯有欺诈罪。

5、这个业务指示的目的是保护企业本身,让企业不会由于执行它的业务应用程序而成为被告。

6、金和其他的被告都回应说他们并没有什么错。

7、最高法院裁定,被告不仅必须有律师,而且律师必须提供真正的协助,也就是,按照法院的说法,有效的法律顾问。

8、那场审判,或者说是你总是盯着的`那个被告吧?

9、先停止说话的是那些靠近被告坐在前面的那些人。

10、中国警方很少改变主意,也几乎从来没发现被告是清白的。

11、一些被告和他们的律师坐在一起,后背对着我们。

12、是什么导致一名医生从作为一种世界上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的一员滑向了站在法庭上的被控有可怕罪行的被告呢?

13、他建议他的客户,即被告律师,不要选她作为陪审员。

14、其中包括:各州如何承担为所有贫穷被告提供律师的费用?

15、原告和被告都成功地通过了第一项测试。

16、然而,也就大约在这个时候,人们才开始在威廉的生活中看到些许希望:因为在高中的最后一年,他和几个一起成为被告的难兄难弟当上了那所学校的级长。

17、这条罪不受性别限制,对假定的被告也没有年龄限制,无论违法者是男性或女性,14岁或者40岁,它还是一条重罪。

18、就像审判麦克道戈尔夫妇和塔克的初期,在被告要求下,我通过录像方式作证。

19、原告是被告的反义字。

20、公诉人在该第二次陈词中对证人向陪审团提供的证词和物证进行总结,然后说明为何应裁定被告有罪。

21、不过这条由民法而来的原则还不是那么轻易就适用于刑法,尤其是在被告的人数无法明确的情况。

22、他们要在法庭上评估证据并就被告是否有罪作出裁决。

23、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陪审团判定三位受到多项指控的被告有罪。

24、由于译员翻译标准较低甚至没有准入门槛,常导致一些被告经常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或者不能理解自己应该怎样辩护。

25、他还建议以一小撮_高端被告作为_关键组织的代表受审。例如:_党卫军。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3篇

答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6层。

负责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德力,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就原告诉答辩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如下:原告于年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于年月日治疗终结并出院,但其于2014年月日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明显已经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1年诉讼时效期间,故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退一步说,即使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应当提供肇事车辆闽号车行驶证、肇事驾驶员驾驶证,以证实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年检合格、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以及肇事驾驶员准驾相符,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还应当提供本案肇事车辆完整的保险单,否则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依法提供上述合法、有效证件并证实在答辩人处投保的情况下,对于原告的合理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商业险部分,因被告四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故超过交强险部分答辩人也只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30%的赔偿责任。另外,本案除原告外,还造成车驾驶员陈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限额应当预留相应份额给案外人 四、原告为村居民,各项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五、原告诉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实,部分无据,不合理的部分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1.医疗费:(1)应以正式的医疗票据为准,并结合相关的费用清单、门诊及住院病历等予以认定,剔除与事故所致损伤无关的费用;(2)按照合同约定,医疗费中的非医保费用亦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非医保部分费用经鉴定为元,故非医保费用元应予以扣除。

2.误工费:(1)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误工损失及所处行业,故误工标准应当按照元/天计算;(2)原告无法证明其连续误工,其诉求误工总天数411天明显偏高,应当按照原告的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误工损失。

3.护理费:诉求偏高,应当按照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天数为原告实际住院天数。 4交通费:没有提供任何交通票据,系无据主张,应当不予支持。

5.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按照10元/天的标准计算,基数为原告实际住院天数。 6营养费:诉求金额明显偏高,应当依法就低认定。

7鉴定费:按保险条款约定,鉴定费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项目,且其中58的收款收据不是正式凭证,应予剔除,故该鉴定费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8.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错误,原告为农村居民,其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元/年的标准计算。

9.被抚养费生活费:并无证据显示原告丧失劳动能力,主张该费用缺乏法律依据;退一步说,计算方式错误,即便法院支持原告的该主张,应当按照元/年的标准计算。

10.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在明知闽B62928号车驾驶员陈金辉饮酒驾驶的情况下,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自身存在较大过错,诉求金额明显偏高,请法院酌情就低认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退一步说,原告诉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实,部分无据,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以上答辩意见,请予充分考虑并采纳为盼。

答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 二0一四年月日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4篇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

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

起诉答辩是法院审理案件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诉法规定,答辩状应如期(收到诉状副本十五日内)递交。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

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起诉的\'内容进行书写。

如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原告已经在起诉状上写清无误,被告在答辩状中可以从简书写。

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

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以及具体要求和有关法律依据。

如原告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而起诉无理时,被告在答辩状中有权提出反诉,即被告反告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答辩状的最后由被告签名盖章,写明年月日。

书写答辩状,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篇幅不宜过长,要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哪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裁决。

答辩状的格式及要求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5篇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时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杏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具体格式中除了正文还要有标题、落款、附项等。法庭会根据当事人陈述和案件证据进行判决,但当事人也可选择不陈述或请代理律师陈述,最好能够进行陈述,会诉讼会有帮助。

尊敬的法官:经过法庭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酒驾的严重危害。我觉得很幸运:如果警察叔叔没有及时发现我喝醉了,并迅速抓住我,我可能会造成一场严重的车祸,这将摧毁我的家庭和另一个家庭的和平与幸福,并造成车祸和死亡的悲剧。今后,我会牢记这一课,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不在同一个地方第二次摔倒。我让法官看看我太相信“家乡米酒不醉人,千杯酒遇知音,酒不醉人,三碗米酒不传位”这句古训,这样我就可以从宽处理我的第一次酒驾了。以后一定要牢记那句名言“书读得越多越傻”,再也不会相信那些骗人的老话了。

醉酒驾驶是指在因饮酒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你可以在喝酒后开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酒驾驶。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2000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2000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Last year, as part of a larger project to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of a GPS-Loran-C integrated navigation system, another engineering team I was on investigated the viability ad characteristics of Loran-C (Long-Range Aid to navigation TypeC) as an air-traffic navigation and positioning system. My responsibilities within the four-person team were to determine and model the sources of error contributing to the relative inaccuracy of Loran-C. I assisted in experimentally testing daily and seasonal variation and the effects of Earth’s conductivity and terrain. Moreover, I helped develop a MATLAB model for errors due to transmitter station synchronization. For an initial guess within a 6-kilometer radius of the true position, the average absolute accuracy of the model improved from 460 meters to approximately 100 meters. This project enabled me to demonstrate my ability to maintain good working relationships with my team members and advisor. I also discovered the importance of independent motivation and drive within a team in contributing to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庭辩论的准备贯穿于庭审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庭前准备、庭中准备和庭后准备。其中又以庭前准备最为重要,因为在庭前阶段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可以进行详尽的准备,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庭审。那么如何进行庭前的准备呢?我以我个人的经验归纳了一个三部曲。

第一步,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所谓争议焦点,就是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形不成统一意见的,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且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举个例子,这是一个著名的彩票案:原告认为被告所持有的彩票是他出资购买的,是交由被告保管的,所以被告应当向其返还奖金。被告说彩票是他出钱购买的,所以他不应该返还奖金。那么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焦点是什么?首先,找到双方意见不统一的地方。原告认为彩票是自己出资购买的,被告认为是自己出资购买的,符合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条件。在本案中,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彩票,是谁出资购买彩票这一事实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所以本案的事实焦点为谁出资购买了彩票。本案的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应该向原告返还奖金,是否应当承担返还责任的问题。这就是归纳争议焦点的办法。

第二步,围绕争议焦点,结合双方已经提交的书面材料和书面证据,先把双方的优势和劣势整理出来,并且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就像下图所示。

整理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起草具体的辩论提纲。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解释,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先原告发言,之后再被告发言。我们准备的提纲格式也可以按照这个顺序,先起草我方观点,再预设对方可能的反驳,再是对对方的反驳进行的反驳。

如果我们是被告,那就按照相反的顺序进行起草。需要注意一点,在起草我方观点的时候,可以套用一个公式,表达公式为“表达我方观点+列举我方优势+驳斥对方观点+列举对方劣势”。

还是以彩票案为例,如果我是原告,我会如下图所示起草我的法庭辩论意见。

第一点,表达我方观点,即这个彩票是我方出资购买的。

第二点,列举我方优势“1、……”“2、……”。

第三点,列举对方劣势“1、……”“2、……”。最后总结这个彩票是我方购买的。

所谓的庭中准备,是随着开庭的进行,在法庭调查阶段,对方当事人不断披露全部观点和证据,法官也会通过询问来透露其心证趋向。这时候我们可以结合庭审进行的情况临时调整我们的辩论观点。庭后准备是一种特殊的辩论,它并不是以口头的方式进行的,而是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在案件开庭结束之后,我们通常会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代理词,会在这份代理词中详尽、完整、系统地论述我方的全部观点。有时候我们也会提交案例检索报告以辅助我们的观点。所以说,法庭辩论的准备是贯穿于一个案件的整个过程。

申请人:xxx,男,汉族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6篇

答辩人(被告):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

答辩内容:不同意赔偿全部医药费,对诊疗及用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原告仅住院13天,并未进行手术治疗,即花费近15000元的医药费,明显属于扩大损失,因此被告申请对原告产生的医药费进行诊疗及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只赔偿具有合理性的部分。并且原告是否在医疗终结时进行伤残鉴定与伤残等级有着密切的关系,被告同时申请对医疗终结时间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医药费以外的其他赔偿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及数额的,应由本案另一被告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关于伤残赔偿金:12月8日,原告在事故发生当日入院时,影像诊断报告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并伴有12椎体发育畸形”,即仅有一个椎体压缩骨折,诊疗时医生明确说明原告因有老伤未愈,无需入院治疗,回家静养即可,原告也认可医院说法,回家静养。而在经过7日后即12月15日,原告再次入院治疗时,诊断结果已变为腰1—3椎体骨折,与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的受伤情况严重不符,被告可以合理怀疑的是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又发生了其他扩大损失的事故,也就是说原告在回家静养期间,可能二次摔伤,导致再次入院时诊断结果加重。由此,我们对伤残鉴定的结论也持有异议,申请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补充鉴定,并对腰一、三椎体的压缩性骨折的损害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综上,原告的医药费产生过大,明显有不合理、不必要的用药。且原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存在旧伤未愈,在二次到同一医院就诊时,伤情明显加重,被告认为一定存在发生了扩大损失的事实。因此,被告申请进行用药合理性司法鉴定、医疗终结时间司法鉴定及损害与交通事故间的因果关系鉴定,并依据该因果关系鉴定结论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这种鉴定结论才可以作为本交通事故案件中具有客观真实性的赔偿依据。被告不应就原告未愈的旧伤及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再次发生其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xxx

20xx年x月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7篇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院受理的我诉被告_______________(或者被告___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为我的第一审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其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特别代理或者一般代理(根据你的需要由你自己决定给予什么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为本审判决终结为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盖指印)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8篇

上诉人:刘*,女1974年3月20号出生,汉族,住**市**县**镇**街*组**号。

上诉人因诉被告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7日鄂沙市民初字第00909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

沙市区法院认为: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社部发12号【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从本案查明事实及双方所举证据来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原告刘*从事的药品销售工作,是被告**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此两点符合上列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

沙市区法院不予认可的方面:

1,关于刘*从事的劳动是否由被告**公司支付报酬的问题:本院认为,原告刘*所举的证据6来看,被告**公司曾向刘*发放了1月至3月的工资,在此期间,原告刘*所从事的的,的确是用人单位即被告**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从原告诉状中的陈述来看,原告刘*的报酬是按其销售总额的一定比列所得,而提成的比例是包含在**公司向秦明支付的35%的提成之中的,35%的提成是**公司直接与秦明结算的,原告从事的有报酬的劳动,没有充分的证据系由被告**公司所安排。

这段话前后相互矛盾,先是认可了原告刘*201月至3月所从事的,的确是用人单位即被告**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那么从年3月至2013年3月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方式都没有任何改变,只是工资计算方式有所改变,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之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之规定表明,刘*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的25%的提成就是工资。刘*所持有的被告**公司发给的上岗证,**公司出具的销售委托书标明业务员刘*的【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商品出库单】,都说明刘*是在为**公司工作而非为秦明工作,我用**公司所给的账号密码(账号是**公司发给我的手机号,密码是我自己设定,秦明都无权进入,只有**公司可以修改注销)进入**公司系统完成下单销售,从最初的和客户签订销售协议,然后向被告**公司下单,被告**公司凭单发货给我,我进行配送结款,最后将货款交给秦明。整个销售过程中都是我和被告直接联系完成的,只是被告出于货款安全的原因,由秦明负责催收。这里秦明只是一名兼负货款催收,传达**公司各项指令要求,规章制度的地区经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但绝不是分水岭。我通过秦明领取工资,就像法官您一样,您的工资虽然是国家财政下发的,但一定是由国家财政下发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下发到市级财政,市级财政分发给各单位,各单位在分发给各个员工,难道能因为您的工资不是国家财政直接发放的就可以否认您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吗?同样我们的工资也是由**公司汇给湖北省办,湖北省办在汇至秦明账户,然后秦明再分发给我们。特别要说明的是2009年1月至3月的法院予以认可的工资也是通过秦明分发给我的,这和后面的工资发放是同一种方式。虽然被告**公司在我工作期间更改了工资计算方式,但并不能改变我和被告**规定之间的劳动关系。

2,关于原告刘*所举的证据【员工登记表】。沙市区法院认为:秦明与被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且从本案刘*所举的证据4来看,被告**公司任命秦明“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管理工作”,并非负责被告**公司在指定区域的全部工作(包括招录员工的工作)。所以,案外人秦明签署“同意”的【员工登记表】,因其超出了案外人秦明的职权范围。故本院认定此份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刘*与被告**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秦明诉**公司一案与刘*诉**公司一案是适用简易程序合并开庭审理,在这里秦明却成了案外人。就拿证据4来说,“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管理工作”是不是就承认了秦明是我们的上级领导,而且这个领导是被告**公司安排指定的。到**地区经理是张飞鹏,后来被告**公司派遣秦明接任了张飞鹏的地区经理职务,被告现在辩称我是为秦明工作的,那么08年前我是不是在为张飞鹏工作呢?我们有更换自己上级的权利吗?证据4中条款第二条:地办经理为所负责区域内的责任人,必须按照订单发货,并对业务中货物安全和货款安全负责。什么是责任人,责任人就是对**地区所有工作都要承担责任,包括市场的开拓,销售团队的建设,员工的招录和考核培训。贵院纠缠【员工登记表】上秦明的签字,但又如何解释【员工登记表】上被告**公司的印章,如果被告**公司不同意秦明对刘*的招录,怎么会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这个公章不会是秦明瞒着**公司伪造的吧!虽然在我的判决书里没有提到,但在秦明的判决书里提到了秦明入职比我晚,所以不应该有秦明签署我的【员工登记表】,我和秦明都是07年入职被告公司的,而【员工登记表】是08年4月签署盖章的,本来我打算少算几个月的工龄,因为我无法提供07年8月的【员工登记表】,所有放弃部分赔偿就从08年4月算起,请问被告是如何知道我是07年8月就已经入职了,而且比秦明还早2个月呢,难道你们是从**的档案库里找到了我的员工登记表吗,现在我就说我是08年4月入职的,不然就请你们出示我比秦明入职早的证据。还有【员工登记表】上我的登记是:至今在陕西东泰工作,请问法官,我在陕西东泰工作,为什么被告**公司要加盖印章?因为大家都知道被告**公司是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的销售公司,因为07年“药品流通法”不允许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销售药品。我现在应该是把**公司和东泰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还是重新起诉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3,关于被告**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全部适用于原告刘*的问题。

作为一名风吹日晒 起早摸黑 跑乡串镇的业务人员,我的确不能遵守**公司的打卡考勤制度,但**公司也绝不会因为我没有遵守打卡考勤制度而开除我。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岗位有着不同的具体的规章制度这点是不能否认的事实。我所要遵守被告**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很多,例如通过手机报单发货,10日回款制度,按照**公司安排参加培训,会议期间关掉手机认真听讲,按照湖北省办要求义务到兄弟县市参加促销活动,接受**公司委派的地区经理的领导。被告**公司下发给我们的.手机里有一款定位软件,强制要求我们安装开通,请问这是不是一种变通了的考勤呢。既然说我没有遵守被告的规章制度,请被告出示你们的规章制度看看我哪一条没有遵守。

4,原告刘*所举的印有“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和【OTC费用粘贴标准】,并不能证明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即为本案被告,因此就不能证明原告是受被告劳动管理。

首先请法官再次审验证据,证据【通知】只是落款是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但印章却是被告**公司的印章。【OTC费用粘贴标准】的印章虽是东泰公司的,但其内容主要是:二,以下5省的费用正式发票开具陕西御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福建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剩余省份的费用正式发票开具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开错发票的不予报销。这又一次验证了东泰公司和**公司不是独立的,而是共同当事人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关联公司,这一点我们出示的证据够多的了,如果法院还不相信,请从陕西省工商局查证。

最后再说说【药品销售人员上岗合格证】,这个的确是案外人签发的证件,但证件上工作单位一栏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也承认组织原告学习培训,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原告获得从业资格,所以具有该从业资格证不能证明原告全面接受被告的劳动管理。

首先问这个【药品销售人员上岗合格证】是上的谁的岗从的谁的业。这个证书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必须由具有药品销售资质的单位为其销售人员申请获得,销售人员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要由药品销售单位负全责。试问哪家公司愿意为无关人员办理此证而承担全部风险。

5,沙市区法院没有对我的【工资证明】的解释前后矛盾,让我不知如何理解。我的【工资证明】不是恰好证明我所从事的是**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吗?**公司的印章不会也是秦明伪造的吧?这张工资证明可是说明3个月的,难道法院需要我出具从08年至2013年每个月的工资证明才可以认定吗?这我的确做不到。

6,被告向沙市区法院提供了【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商品出库单】复印件共9份。拟证明被告在**地区的销售仅针对案外人秦明一人,与原告刘*不直接发生业务关系。

可是我也向沙市区法院提供了【陕西**医药有限公司商品出库单】3份作为证据,可我的证据在哪?我提供的和被告提供的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出库单业务员一栏,我的业务员一栏是刘*,而被告提供的业务员一栏是秦明,当庭我已经就这个情况加以说明,从07年起,出库单一直是刘*的名字,到了后变更为秦明(刘*),后就只有秦明的名字了。被告声称解除秦明地区经理职务后还有市场余款在秦明手里,请问被告,你们什么时候给秦明发过一盒药,你们的药品全部是直接发到我们8名业务员手里,秦明从来没有见过,那你们凭什么问秦明要钱?被告意图用秦明名字的出库单否认和我的业务往来,但我出示提交的3份业务员名字变迁的出库单正好说明了我与被告**公司的业务往来是直接的业务关系。可是我提交的这3份证据在沙市区法院的判决书中竟未提及,所以不由得我们对沙市区法院判案的公正性有所质疑!

请求事项:1,驳回沙市区人民法院鄂沙市民初字第00909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

3,依法判令被告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240928元。

此 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刘*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9篇

陈述应当包括事实的时间、地点、起因和经过。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说明案件的事实经过,提出证据和分析证据,提出适用法律的意见,以及同意或者反驳对方提出的事实和主张,都称为当事人的陈述。 开庭审理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 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 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 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1)当事人陈述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 实、理由。

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 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2)出示证据和质证 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类证据按以下顺序出示,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①证人证言 证人经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应当出庭作证。作证前,审判人员应当对证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要求其客观真实地提供证言。

为了保证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②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在法庭出示的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也包括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 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出示书证、物证应当由法警进行,出示视听资料时必须当庭播放演示,必要时由录制人员到庭说明录制过程和情况。

③鉴定结论 当事人出庭时,由鉴定人或审判人员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并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由审判人员宣读鉴定结论,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④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由勘验人或审判人员当庭宣读。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勘验,是否准许,由法庭决定。 ①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即认定的,应当当即认定; ②当即不能认定的,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扩展资料: 原告要提起民事诉讼,就必须满足起诉的条件。根据《_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其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议。 (二)有明确的被告。

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通过民事诉讼所控告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