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1篇

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丙方:

经阿嫂——家政服务中心介绍,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一、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及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务内容为,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工作时限每天 时至 时,每日 餐,每月 天礼拜,服务费为 元/月,大写 。服务地点为 。如续约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请,以便于做好乙方相关工作的安排。

2、预约月嫂应提前签约,并交纳预订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签订正式协议时在服务费中扣除。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每个服务周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由阿嫂家政代收,服务周期结束后,扣除丙方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撤回,预定押金不退。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阿嫂家政送给甲方的“月嫂服务项目”一栏。

5、协议未到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服务。

2、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有权要求阿嫂家政调换所服务的月嫂,调换不满意,可作为退单处理,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证乙方(24小时月嫂服务)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

4、甲方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场所安全负责,不得指使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完成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户当天具体说明与工作有关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将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存好,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6、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甲方应立即与阿嫂家政联系,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8、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报告阿嫂家政和相关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9、甲方应将家中相关人员有传染病的特殊情况,在签约之前,如实告诉阿嫂家政和乙方。如有隐瞒,乙方有权撤回,余款不退,造成后果包括月嫂体检、治疗费用一律由甲方负责。

10、早产儿及足月新生儿身体健康有异常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说明,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非护理原因造成的婴儿异常和产妇异常,乙方和阿嫂不承担责任。

11、合同期满,甲方严禁与乙方私续订单,否则造成一切后果阿嫂家政概不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及时收取报酬的权利(24小时月嫂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睡眠)。

2、乙方需及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持证上岗,保证服务质量。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任何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得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服务活动期间如遇不公正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终止服务(事先必须及时通知阿嫂家政),提出申拆或依法请求赔偿。

5、乙方有权拒绝增加合同以外的劳动负担,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6、乙方有权拒绝为家中有传染病人的甲方提供服务。

7、乙方直系亲属生病、去逝,不属违约。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对象病情严重,必须及时向阿嫂家政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9、在服务时乙方需爱护甲方财物,如是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10、乙方在服务期间如生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不按《阿嫂家政月嫂规范》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四、丙方的责任

1、阿嫂家政对乙方实行会员制管理,负责培训乙方的服务技能以提高乙方的服务水`平。

2、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实的基本信息和乙方服务技能的情况,以便甲方进行选择,在服务期内,丙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指导,以保证乙方更好的完成服务内容。

3、丙方及时了解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协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的争议。

4、甲方违约,丙方替乙方扣罚甲方违约金服务费的10%。

5、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上有疑问,向丙方咨询时,丙方应当给予解答。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2篇

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经营者):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家政经营者)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_________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事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第三条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_纳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需求说明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服务人员从业条件

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培训管理

1.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应指导并督促家政服务员改进。

3.甲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八条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尊自强,爱岗敬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甲方生活习俗,主动适应甲方,视甲方如亲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残人员;不泄露甲方隐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的矛盾纠纷,不传闲话,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钱或索要财物;在离开甲方家庭时,要主动打开自己的包裹让其检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条款,不无故违约,不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如与甲方发生矛盾,出现甲方侵犯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或变更服务地址、服务工种等,无论何种原因家政服务人员均应先行告知经营者,不要擅自处理。

(4)努力学习服务技能,完成经营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经营者指导和甲方允许不要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讯工具和电脑等设备。

(5)保证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带亲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服务人员仪态仪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仪态仪表要求:

(1)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2)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甲方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4)进入甲方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5)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条甲方权益保障

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合同期内,如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及服务费。

2.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约定。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务员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处理问题。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如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方的承诺

1.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家政服务员,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3.甲方应向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经家政服务员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5.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4篇

甲方: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等信息。

乙方:姓名、性别、家庭住址、本人电话、主要亲属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等信息

甲方雇佣乙方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1、 甲方自愿选定乙方聘用其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乙方自愿受雇于甲方承担家政服务,服务人数 人,服务面积 平米。具体服务项目是全天照顾甲方幼儿(年龄 岁)生活起居,包括但不限于洗小孩衣服,做饭,做辅食,喂奶等;做全家人的饭和家务(不包括洗大人的衣物)。

2、 服务地址:甲方住所。

3、 合同期限:自 至 。

第二条 劳务费及支付

乙方每月休息4天。甲方按照每月元的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甲方应在乙方工作满一个月后的第二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上月劳务费用。乙方领取劳务费,应在收条上签字。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应按照每日劳务费=月劳务费金额÷26的标准支付乙方加班费。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每日劳务费两倍的劳务费,或者安排乙方补休。

第三条 工作条件

1、 甲方安排乙方与被照顾者同住一个房间。

2、 乙方在雇佣期间因自身原因生病的,医药费由乙方自理。

3、 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的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但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食宿免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如实提供本人身份的真实情况、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服务技能等。

2、 乙方应尊重甲方家庭成员,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导,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 乙方应遵纪守法,保守甲方家庭秘密,不得参与甲方的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不擅自翻拿、动用与家政服务无关的甲方物品。

4、 乙方应关爱甲方幼儿,在照料甲方幼儿的过程中,应注意尽力保护甲方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 乙方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不能按时返回甲方家中,应事先通知甲方,不应擅自在外留宿。乙方休息时间离开甲方家中外出,发生的伤害事件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家庭财产安全,不擅自使用甲方物品,服务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

7、 乙方不应擅自带亲友来甲方家中做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雇佣乙方期间因乙方的责任给甲方及家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赔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擅自离开服务地址,出现后果乙方自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当一方未能履行应尽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按照实际雇佣时间结算劳务费用。

乙方造成甲方及或家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劳务费中先行扣除赔偿金额。

第七条 其他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5篇

雇佣方(简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雇佣方(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家政服务;乙方身体健康,能够照顾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务各项工作的能力。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___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元计发;试用期满后,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元计发。每个月安排乙方____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应按日加倍计发劳务工资。

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不得伤害所服务对象。

9、合同期内,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提前___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四、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6篇

甲方(用户方):乙方(服务方):

一、本协议适用于购买软件产品的用户,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年服务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软件实施及技术维护工作。

三、责任与权益:

(一)、乙方责任:

乙方自协议生效起,指导甲方年度过账,负责对甲方使用的软件提供服务和维护,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与支持;

乙方同意在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对于甲方提出的软件产品故障问题,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解决;

乙方承诺最快捷的速度到达服务现场;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项目外,有义务对甲方应用财务软件的软件、硬件环境进行检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财务或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乙方承诺24小时为甲方提供电话、信函或传真服务。

(二)、甲方责任: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双方一致同意的服务维护时所必要的技术数据、计算机设备, 或其它信息和资源。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该类数据、材料以及信息的内容、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

甲方必须安排相关操作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工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对甲方操作失误所引起的数据丢失、删除或由于甲方计算机硬件损坏、受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所引起的计算机数据丢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硬件及软件故障。

(三)、双方权益: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北京XX公司服务管理部门投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协议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的权利;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而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

四、本服务合同金额为 3000 元整(大写:

叁仟 元整);

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____日内付清全款。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相互配合的原则,另行商议解决。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____日期:____日期: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7篇

甲方(雇主):黄蔚

1101024 乙方(家政服务员):马玉芳 610327730418182

根据《_合同法》、《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甲方提供婴、幼儿护理和一般家务等服务。

第二条 服务场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9号院或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第三条 服务期限: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1月6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每个月工作时间为26天,工资/26天。当乙方当月工作不是26天时,甲方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乙方工资(85元/天)。

2. 为了鼓励长期合作:如果乙方家政服务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至年11月6日,则甲方将在按月支付工资的基础上,在20xx年11月6日一次性另外支付给乙方家政服务员1800元奖励;如果乙方家政服务员未能服务至20xx年11月6日,则甲方无需另外支付给乙方除工资外的其他费用。

3. 支付期限:甲方须在服务月的次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3)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8篇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经甲方挑选,丙方推荐,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提供家政服务,乙方自愿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家政服务:

1、做家务

2、辅助带孩子

3、全职带孩子

4、照顾能自理老人

5、照顾半自理老人

6、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7、照顾病人

8、饲养宠物

9、公司做饭

10、接送孩子

11、产妇及新生儿服务。

第二条 住家类型:

1、住家;2、不住家(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时间:

1、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休息:每月________天。

第七条 乙方加班:每月休息日加班甲方付乙方1倍工资,春节3天法定假日加班,付2倍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付______倍工资。

第八条 工资代发: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每月____日以前将乙方工资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每月15日为甲方代发工资。

2、合同终止或结束,乙方凭客户签字的服务单到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3、合同尚未结束,乙方要求离岗,甲方不得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甲方由于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给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服务费用:合同签订之日每月五号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乙方代发工资。

第十条 乙方体检:若甲方对乙方的健康情况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变更:甲、丙双方就变更乙方意向达成一致后,丙方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家政服务员,甲乙丙三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只是乙方主体已变更。如调换乙方工资数额有差异,或甲方不给丙方不足部分,或丙方退给甲方多余部分。

第十二条 上门服务:甲方提出换人或退款,要求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甲方必须支付丙方上门服务费____元,视距离远近而定。乙方提出离岗导致甲方换人而发生的上门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家政保险:甲乙双方视情况购买家政保险。如果甲乙双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内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续签合同:合同结束7天之前,如果乙方仍在为甲方服务,甲乙丙三方应在此合同结束之前续签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延续,甲方应及时向丙方预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住家条件:如果乙方住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无法提供上述住家条件,乙方有权选择离岗,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甲方也无权向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十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

4、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的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6、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7、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乙方做违法和违反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8、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9、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外出应请假,如果乙方住家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1、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可选条款:(在序号上打勾表示选择,不打勾表示不选择):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电话:

账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月嫂合同协议书 第9篇

甲方: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

(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_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协议,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

三、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协议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