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1篇

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____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计入实利面积单价),房款共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首付房款____元,余款在____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____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____%(含本数)至±____%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____%(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____利率给付利息。

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十、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____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售房时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假、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

十二、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____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边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____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新都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办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2篇

1、支付购房款

支付购房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应当依约定得数额支付房款,并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支付。这是买受人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其获得预售的.商品房所必须支付的对价。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在出卖人营业地支付。对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时间支付。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方式和数额,应当依据预售合同的约定,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分批支付。

2、验收预售的商品房,要求卖方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预售的商品房建成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接受房屋,买受人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确认房屋面积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房屋附属设施是否俱全。验收合格后,可要求卖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过户产权证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3篇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项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项进行处理:

双方自行约定: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____×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项按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在____天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项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交房延期条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天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过____天,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天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天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天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项处理: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规定日期内需达到的使用条件。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处理方式。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项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4篇

甲方(市住建局):

乙方(监管银行):

丙方(预 售 人):

丁方(担保公司):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保证商品房项目顺利竣工交付。根据《淮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款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

一、监管范围

丙方开发建设的(名称)商品房项目所收取的预售款(含各种形式的定金、预交款,首付款,按揭贷款)。

二、监管账户

丙方在乙方及其下属银行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其账户名称为(开发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为 ,账号为 。

三、监管方式

四、监管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监管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本协议所属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人工费、建筑材料费、设备使用费、法定税费和依工程进度按比例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应随时关注丙方监管账户的余额情况,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当本协议规定的账户余额少于200万元时,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当本协议规定的账户余额少于300万元时,应停止办理出账。该部分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具体手续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淮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行使对预售款监管的权力,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

2、甲方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5篇

(一)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定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担风险的风险负担原则处理,有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处理作了原则性规定。我们认为,这个《解答》对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所以,我们认为,不可能按照一个固定的方法处理,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解决。

首先,应当坚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合同义务的履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以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为由要求提高房价或降低房价的,法院不应当支持。应当说,在房地产市场中,建筑材料或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或下跌确实是存在的,但这种价格上涨或下跌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而不属于国家政策性的风险。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是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的,所以,当事人对于这种市场风险是能够预见的。基于正常的市场风险所产生的\'房价的上涨或下跌,只能由预售方或预购方自己承担,而不能将其转嫁给另一方当事人,也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这种风险;

其次,应当坚持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尽管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学者们都普遍承认之,我国的审判实践也已经运用情势变更原则处理了有关纠纷。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各地也基本上都将情势变更原则作为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一项原则。例如,在商品房的价格因国家政策的变化、地方政府的房地产开发规划变更而引起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价格纠纷。在运用情势变更原则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时,应当特别注意正确区分情势变更与正常的市场风险的区别。

(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我们认为,应当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预售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则可能由于预售方无力退款而使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预售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而预售方又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退还房款的,则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既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又无退款的能力,法院则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责令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预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强制拍卖,以拍卖的价款退还预购方的房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6篇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及原因】甲方同意将其与________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已经按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且房屋已经交付,但由于该合同债务履行方原因未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下的全部债权转让与乙方,作为甲方对乙方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债务的清偿。

第二条 【债权总金额】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债权总金额为________ 元。

第三条 【债权转让通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人 。

第四条 【债权转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本合同受让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 。

第七条 【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7篇

预售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预购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________。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称为_________ 。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_《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_________号,该房号为公安审定编号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主体建筑层数为____层,其中+米以下_____层,+米以上_____层,该商品房位于+米以上+米以下第_____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_____,层高_____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________。

第二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____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币种_____。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_____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_____,(小写)____,币种为____。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________________

√房价款:______元。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时间和迟延付款的责任

一、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

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________

按本款约定,乙方应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应当付款的日期。贷款银行按约发放贷款的,乙方实际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实际付款的日期。

二、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万分之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三、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后仍未支付到期价款,且未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总价款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__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___日内,将已收价款扣除乙方应当赔偿的金额后退还乙方。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定金也不予返还。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本合同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间、条件和迟延交付的责任

一、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己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

第二条所列权利瑕疵已消灭;

应当在交付该商品房同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附件6中的第_________项已达到甲方承诺的条件;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四、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后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_______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已收价款退还乙方并同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和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还应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应在收到以上约定的款项后______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七条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

一、甲方对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设施的承诺见附件6。

二、附件6中的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_____元/天·项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不与第六条约定的迟延交付违约责任累加适用。

三、该商品房交付后,附件6中第_____项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达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配套房屋和建筑的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约定,附件7所列配套房屋和建筑,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随商品房的销售,应当无偿转移归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按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除附件7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和建筑归甲方所有。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核定用途使用配套房屋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规划和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承诺按已公示的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准图所确定的条件进行建设。

二、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被批准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所在楼幢与相邻楼幢的正面建筑间距比原间距减少_____米。

南面相邻楼幢檐口高度增加____米。

该商品房朝向的方位偏角变化值超过___度。

三、经设计单位同意,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降低值超过____厘米,或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变化超过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比原系数的增大值超过_____%。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后______日内作出是否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作书面答复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视同乙方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

五、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_________日内将已付价款、定金以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乙方,并按总价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六、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不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但乙方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变更给乙方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乙方相应补偿。甲、乙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七、该商品房项目和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其它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法律法规和其它国家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条房屋交付和接收手续

一、该商品房具备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确定的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甲方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应当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的方便。

二、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商品房,甲方按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时,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交付的商品房尚未取得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证明文件或尚未满足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乙方仍愿意接收该商品房的,视为双方对房屋交付条件的变更。

三、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交接钥匙后即为交付。

四、该商品房已满足交付条件,但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交房通知后,拒绝接收该商品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乙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交接期间的违约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面积差异和其它差异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第六条第二款中《房屋测绘成果》载明的该商品房实测面积与第一条约定的面积发生误差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____%以内(含本数,不得超过3%)的,按照第四条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上述比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已付价款,并按照年利率_____%计算支付利息。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实测建筑面积大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乙方按第四条约定价格补足,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乙方可不予承担,但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在上述比值以内(含本数)部分的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超出上述比值部分的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二、其它差异的处理:

1、该商品房的实际层高低于第一条约定层高,其误差值超过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允许误差值的,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2、该商品房交付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标准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按交付时的市场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十二条预售款专用和监管

一、甲方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所收取的合同价款专项用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工程建设,不挪作他用。

二、甲方已与_________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银行监管帐户的开户行为。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该商品房竣工前支付的合同价款应由上述银行按商品房预收款监管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第十三条商品房质量保证

一、甲方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经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该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利率计算支付利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见附件8,保修期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该商品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或其受托人;甲方或其受托人接到乙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乙方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甲方委托代为承担保修任务的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内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甲方没有将保修任务委托给受托人的,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年内设立常驻该商品房项目现场的报修点。

甲方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按每拖延一天_________元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约定赔偿乙方:

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由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第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签订本合同时适用)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该商品房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详见附件9—1、附件9—2。

乙方已详细阅读并自愿遵守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已签订了《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按其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经业主大会依法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委托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依法生效的,上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自行终止。

二、与该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其它事项见附件9—3。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