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一般法定必备条款 第1篇

签订条件:劳动合同签订的基础是协商一致,一般不得附加额外签订条件,比如,单位是不可以扣押打工人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可以要求打工人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打工人财物的,如果存在证件扣押和收取财物的情况,打工人是有权拒绝的。

签订注意事项: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二份(也有一式三份的,即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单位提供一份用于备案),单位、打工人各留存一份,流程一般单位按照协商条件拟定劳动合同模板,发给打工人先确认合同条款内容并签字,单位再进行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发回打工人一份。

因此,提示打工人:

A.逐条核对,不签空白合同;核对时,除劳动合同避坑排雷系列文章中提到的注意事项外,还要再核对首页单位名称与落款盖章主体名称,两处名称应当一致;同时为防止换页,打工人还可逐页做字签标记或骑缝签。

B.打工人完成签署后,先拍照或扫描保存一版本电子版劳动合同再交回单位,待单位发回签章完毕的劳动合同后,再与之前先签版本逐条比对;如果单位不给发回劳动合同的,原先扫描或拍照的电子版劳动合同也可以作为打工人的证据资料。

C.签署版纸质版、电子版劳动合同均要保存好,沟通记录全程留痕,以备后续不时之需。

The End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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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一般法定必备条款 第2篇

所谓必备条款就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完全具备这种条款,劳动合同才可依法成立。这种法定必备条款又分为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和特殊法定必备条款。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各种劳动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就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合同期采取哪一种类型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是对劳动者设立的义务条款。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生产或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是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条款。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明确。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设备和防护措施等。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的成果返还和履行劳动义务后必须享受的劳动权利。包括*、奖金、津贴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劳动纪律。劳动合同一般不详细列出劳动纪律的内容,只是表明劳动者同意接受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劳动纪律一般包括上下班纪律,工作时间纪律等。

合同终止条件。即关于劳动合同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的哪些条件下可以或应当终止的条款。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里所说的就是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而承担的行政、经济责任或司法制裁。

特殊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某种或某几种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的劳动合同由于自身的特殊*,立法中特别要求其除了规定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外,还必须规定一定的特有条款,例如,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

劳动合同的一般法定必备条款 第3篇

中国大陆/内地户籍的打工人,在中国大陆/内地找工作,身份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的身份要求(判断方法见找工作,签什么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确定本次找工作需要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打工人在和用人单位确定了offer之后,接下来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将谈好的事项白纸黑字(提示不要签任何空白合同或疑似文件)地落实到书面的劳动合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