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免费 第1篇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面积误差在±5%范围内的不再考虑差价,超出5%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愿补差价的除外),房屋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计算方式为:一口价____________万元,价款不再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甲方交付房屋完成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因本合同履行存在违约的,应向对方按照房屋总价的每日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西安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本合同预留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作为有效的联系方式。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规二手房买卖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预购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____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元)。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契税。

(10)产权登记费。

(11)公证费。

(12)其他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免费 第2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经于年月日与_____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标的房屋为_______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偿还完标的房屋的按揭贷款后将前述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既本协议中的甲方)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做以下约定,由双方遵守。

一、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去银行支行设立共管账户;

3、乙方在设立共管账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_______万转让甲乙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

4、甲方偿还完毕标的房屋银行贷款,并办理完结与解除与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撤销基于该合同产生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及房屋预告登记手续及时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短信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乙双方共管账户中转让人民币_______万元;

5、乙方与开发商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与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除编号及买方由甲方变为乙方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并取得由开发商________有限公司出具正式的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动产发票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提前三天短信通知乙方具体时间配合甲方向银行支行申请解付甲乙共管账户_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给甲方。

二、双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偿还完毕标的房屋银行贷款后,并办理完结与解除与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撤销基于该合同产生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及房屋预告登记手续;

2、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以与开发商_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与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除买方由甲方变为乙方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并取得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动产发票;

3、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转账。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按逾期时间,每日按应转金额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4款约定的,按逾期时间,每日按应转金额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5款约定,逾期通知的,按本协议总价款的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收到甲方通知后不协助办理解付款手续的,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4、甲方逾期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款的,按逾期时间,每日按本协议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5、甲方办完所有应办手续后,因乙方自身原因不与开发商_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6、开发商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给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编号及买方由甲方变为乙方外,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乙方可以选择拒绝签订该买卖合同,不属于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约定的情形,且甲方须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四、争议处理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其他

1、无论双方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者双方形成书面约定,乙方可以凭借书面通知及书面约定单方解付甲乙双方在银行支行共管的资金

2、双方法定联系方式为以下列明,致函、短信、电邮以下联系地址均视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

甲方: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邮:_______

乙方: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邮:_______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名后生效。

4、甲方于年月日与_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免费 第3篇

购房者在订立二手房合同前,对一些事项必须详加核实。包括:房屋的产权人是一λ还是几λ,是否都同意出售房屋;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和用途;房屋质量及规划情况;有无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被限制房地产权利;有无设定抵押等。

专家提醒:见不到房东,最好不买房;即使见到房东,也一定要看对方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

签合同时:9大事项写清楚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以下9个事项不可或缺:

买卖双方地址、联系办法等,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房屋λ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Υ约责任及Υ约金、免责等事宜。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禁止条款。

专家提醒:直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过户合同,可能会多支出一两千元的费用。成都市在二手房过户上有一个标准指导价,按此指导价核算出的过户税费(业内简称“过户费”)要低于按成交价核算出的过户费。如果购房者不了解这一点,此部分的差价(即“税差”)即归中介方所有,成为中介方利润的一部分,这也正是部分中介拒将发票交还买方的原因所在。但如果去交易中心直接签订过户合同,就必须按成交价支付过户费。

签下不对等合同,咋个办

读者吴女士说,她刚和中介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房屋出售协议》,觉得自己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询问该怎办

专家提醒:委托是一个单方行为,可以随时撤回。一般而言,房东在中介有找到二手房买家并进入实质性运作状态前单方撤销委托协议的,只要合同有特别约定,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的。但对于已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其合法性得到确认,那当事人只有履约;如果要解除合同,就要缴纳Υ约金。

在签约过程中要慎之又慎,对所签条款要逐条推敲,不能模棱两可;所有条款内容购房者都要真正认可,不要勉强签订;最好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律师审核,这样才能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免费 第4篇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约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卖方的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

并解除抵押后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后双方的买卖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种处理办法实际上双方的合同并未生效,不是无效合同,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生效后即具备了过户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可顺利交易。但笔者有一事不明,就是在买卖合同生效之前,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买方付了一部分二手房房屋款或卖方交付了二手房房屋,但在生效前一方反悔了,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如何处理,笔者仔细研读了《合同法》及其它的法律法规,未发现在法律上如何处理未生效前即悔约的问题,请各位同仁指教,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第二种处理方式:双方先不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先签署购买二手房房屋的意向协议书,说明待二手房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证具备过户条件后双方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种处理方式:是转让卖方原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卖方将原与开发商签订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将转让情况通知开发商,并办理转让的批准、登记手续,具体是到二手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这样双方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这样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使双方的转让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但存在一个事实上的难题,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的转让行为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这就涉及到第三方,即开发商是否同意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实践当中的做法改变预售登记或产权登记必须开发商配合,否则无法完成变更。

对于贷款的卖方来说,未还清贷款之前银行要同意转让才可以,因为银行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在银行与卖方签订借贷合同时,卖方向银行签署了一系列文件或协议,包括银行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处理抵押房产的,如二手房房屋的权利义务人变了,银行的抵押权无法实现,银行不会同意转让,因此这种转让还可能涉及到第四方,这样转让的难度加大,事实上这种转让的操作方式完全合法,但成交的非常少。

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免费 第5篇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市场日趋火热。与一手房相比,二手房在价格和地理位置方面有独特优势,而且可供选择的区域、户型较多,所以越来越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梳理,并就如何规避提出建议。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房屋买卖合同遗漏必要主体。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如夫妻共同共有),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合法。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最终钱房两空。

(三)房屋存在物权瑕疵。主要是指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

1.房屋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此时出卖人无权处分房产,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然无效。

2.买卖房屋上已设定抵押。如果出卖人已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则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3.买卖房屋正在租赁。如买卖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购买权,买受人若要确保万无一失,则需要出卖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此外,买受人还应留意出卖人与该房产的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买受人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住,而出卖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承租合同又登记备案,则买受人购房用于自住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

(四)故意规避税收。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卖双方耍小聪明,采取“高买低报”、延期过户、假赠予等方式规避税收,但上述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吃亏的还是自己。

1.“高买低报”。“高买低报”是指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在申报房价时,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虚假协议申报纳税。但此种做法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买受人有可能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购房价格成交,造成出卖人利益受损;而此种做法也可能导致买受人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数额过低。

2.延期过户。此种方法主要目的是规避营业税。其一般做法是:买卖双方在达成购房意向之后,首先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规定房款交付方式、房屋过户时间和过户方式。在买方交纳全部或者部分房款之后,卖方先将房屋交买方使用,等到卖方的房屋持有年限达到规定的免税时间后,双方再将房屋过户。此种行为的'风险是:一旦二手房市场在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前出现价格上的大幅波动,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买卖双方中可能有一方宁愿违约也要解除合同,从而损害守约方利益。

3.虚假赠与。这是目前避税方式中较为简单的一种。通常是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先私下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声明出卖人无偿将某房屋赠与买受人,以未发生金钱交易为名,规避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这种方式从法律角度看,完全属于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不仅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反而会在有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事实后,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此房子在5年之内再次交易过户,将会由卖方承担成交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会更高。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风险的规避

目前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其实,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法就是依法、诚实履行合同,切勿耍小聪明。此外,建议在二手房买卖时,把握四个“要点”。

一是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房主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是确认房主拥有出售房屋的合法完全产权。必要时到房处管理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的相关登记情况,保证房屋不存在任何物权瑕疵。

三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四是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购房者千万不能为了节省过户费用,采取所谓避税方式,给买卖双方都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