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 单元 房业主

鉴于:

1、XX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XX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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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

1.单价:人民币xx元。xx总价:人民币(大写)xx(¥xx元)。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xx年xx月xx日。

货款的支付方式:xx。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xx。

3.预付货款:xx。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3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xx%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xx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xx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xx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4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基于违约金的补偿性,司法实践中有三条适用规则:

1、调整增加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其中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损失;

2、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可以同时主张赔偿损失责任,但是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额之和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3、违约金数额经调整达到实际损失数额的,不得再主张赔偿损失责任。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5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6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7

1 .乙方不能交货时,须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价款的___%的违约金。

2 .乙方交付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同意使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甲方无法使用时,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为修理、更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价值的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导致货物损坏或者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的部分价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5 .乙方提前交付的产品、多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替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因甲方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 .产品错发到到达地点或收货人时,乙方除负责运送合同规定的到达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额外支付的全部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交货后也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支付; 合同中规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时,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时,乙方应按数量补充提交,并负责逾期交货。 甲方不再需要时,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8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xx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9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违约的补救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履约宽限期、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及解除合同。

1.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补救方法。《公约》在吸收各国法律有关实际履行的规定的基础上也肯定了实际履行作为一种对违约的补救措施。但是《公约》有关实际履行的规定颇具特色。根据《公约》有关条款的规定,实际履行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关于这一点,《公约》是充分肯定的。《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某一义务。”也就是说,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卖方也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价款,收取货物或其他义务。但是,根据《公约》第四十六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要求对方实际履行时,必须符合一个条件,即要求实际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采用与实际履行相抵触的补救措施。所谓相抵触的补救措施,是指使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适当的补救措施。例如,就买方来说,已经解除合同或已购买替代物。既然合同已经被解除,即已终止了双方的合同义务,再要求卖方实际履行义务显然是不适当的。买方购买替代物的行为也是与要求实际履行的意图相矛盾。买方购买替代物,显然已放弃了要求卖方实际履行的权利。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最主要的补救措施,它是指违约一方用金钱补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下面以《公约》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为依据介绍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内容。

(1)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公约》在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时只要求存在违反合同的事实以及造成损害,亦即当受损害方请求损害赔偿时,对违约方的过错没有举证责任。只要一方违反合同并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受损害方即可要求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的范围。《公约》第七十四条对损害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该条款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从《公约》的这一规定来看,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利润损失两个方面。实际损失包括各项已经支出的费用以及应获得而未能获得的利益,如买方不收取货物,卖方继续保管货物而支付的费用等。利润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失去了根据货物买卖合同应当期望得到的经济利益,如卖方未按时交货而使买方失去在国内市场中的销售利润等。《公约》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基本上与各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0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1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xx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xx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xx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2

1.名称:xx。

2.品种:xx。

3.规格:xx。

4.质量,按下列第xx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xx(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3

1.验收时间:xx。

2.验收方法:xx。

3.验收标准:xx。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xx。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xx检验机构按xx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4

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基本的义务之一。对于货物买卖合同来说,卖方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卖方往往相距遥远,如果卖方不能及时交付货物,就很可能导致买方无法使用购买的货物进行生产,从而对买方造成损失。在转售的情况下,如果国际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卖方的延迟交货还会导致买方再转售时发生损失。因此如果卖方不能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交付货物,卖方的行为就构成违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此外,针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做出了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5

1 .甲方中途退货时,须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的违约金___%。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提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照顺延交货部分的价款计算,向乙方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如果不能提供,中途退货处理。

3 .甲方提货的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按照逾期提货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代理费

4 .甲方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支付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的违约金。

5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商品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 .甲方如填写错了到达地点或收货人,或对乙方提出了错误的异议,应承担乙方所受的损失。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6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xx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7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xx%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xx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xx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xx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xx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xx。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8

写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两种方法:

一是在约定具体条款时,具体条款后附加违约责任,如质量标准条款后约定不符合质量要求需如何处理;

二是单独设立违约责任条款,如违反合同规定需支付多少违约金等。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19

主要由当事人约定,除了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以外,当事人还可就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内容进行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主要有第十八条与第二十条,以下关键点要注意:

1、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2、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4、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5、违约金认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1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基于对重要产品买卖的慎重和公平性,买卖双方会对产品质量问题在合同条款中做出约定。一旦出现卖方产品质量问题,买方可以直接就违约条款主张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或者过低,双方均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管理建议:在我方为买方的买卖合同中,建议根据货物性质,合理约定好具体的产品质量赔偿方式及金额,降低买卖合同履行风险;如果我方为卖方,对买方合理的赔偿条款进行风险评估后应予接受,但如有包含“一切损失(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条款的,则明显不利,应积极与买方沟通修改条款或制定严密措施防止违约情形发生。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2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3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根据《公约》的这一规定,构成根本违约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必须存在违反合同的事实,这是构成根本违约的前提条件。其次,违反合同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并且这种损害是实质性的,即实际上剥夺了受害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最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没有理由不预见到会产生这种严重后果。

与根本违反合同相对应的是非根本违反合同,它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但尚未给对方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情形。凡是违约行为后果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的,都是属于非根本违反合同的行为。

区分根本违反合同和非根本违反合同,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受损害方可能采取何种补救措施,另一方面也是对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限制。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某种违约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宣告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某种违约行为不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即属于非根本违反合同,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具体到买方和卖方来说,由于他们各方承担的义务不同,因而违约的情形也不一样。

卖方违反合同的主要情形有:

(1)不交货。这是指卖方拒绝交付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货物。

(2)延迟货。这是指卖方未能按照合同或《公约》规定的时间交货。

(3)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这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或包装等方面与合同规定不一致。

(4)所交货物具有争议性,即存在第三方的权利或请求。

(5)提交的单据有瑕疵。这是指卖方提交的单据或者数量不全,或者内容与合同不符。

买方违反合同的主要情形有:

(1)不按合同规定交付价款。

(2)不按合同规定收取货物。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4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篇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主要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以及第十四条,以下关键点要注意:

1、有约定从约定,但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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