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合同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_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小区物业合同 第2篇

协议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_______一期小区商业街_______号用户(房屋座落图详见附件1),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_合同法》及《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2、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二十四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3、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4、请用户于每日20:30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5、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6、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

二、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_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_______元/平方米,每月总计_______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_______年缴纳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_______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_______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四、用户的配合事项

1、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_______市_______大道_______号。

2、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2)。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区物业合同 第3篇

协议双方: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小区商业街___________号用户, 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_合同法》及《__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___________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请用户于每日___________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_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___________元/平方米,每月总计___________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___________年缴纳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___________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___________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用户的配合事项

1、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___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___市___大道___号。

2、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二)。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小区物业合同 第4篇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号附_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小区物业合同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合同 第6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经济合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0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0、2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0、1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龙城工业园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收款收费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龙城工业园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若发生上述情况后,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区物业合同 第7篇

甲方: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XXX

地址:XXXX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_、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数上涨、周边同行价位、服务品质保持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征询意见通过,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

3、管理服务费标准

(1)2014年度元/㎡·月;2015年度元/㎡·月。

(2)因业主原因闲置房屋,按全额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3)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缴纳。

4、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包干制收费形式。

5、物业服务费用按一年一次性缴纳,业主应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履行缴纳义务。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纳金额3‰的违约金。

6、对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义务的业主,甲方应予协助乙方催缴,催缴无果,乙方可采取停电、停水等有效措施;对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过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疫灾、恐怖等突发事件,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因业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业己尽到巡查维护责任,丢失、被盗物品的;

3、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

4、业主在区内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损失的;

5、业主在公共活动休闲场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规则、使用健身活动器材不当,或个人野蛮操作造成身体伤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8、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其他事项:

1、合同一订两年,一次定价,逐年递增,按年度收缴。

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6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合同 第8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_合同法 》、_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 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区物业合同 第9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经济合同法》、_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小区物业合同 第10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湖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湖南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臵:小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占地面积: 平方米 物业类型及建筑面积:本小区为封闭式带电梯高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5000平方米,商铺: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小区的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梁、柱、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体和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停车车位、化粪池、沟渠、池、井(排污)共有部位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系统、公共烟道、共用照明、电梯、供配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路灯、文体设施等。

第六条 公用绿化地园艺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以及业主装修垃圾的有偿清运处理。

第九条 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安全巡视,门卫执勤,车辆的进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员、物品的进出管理,火灾、火警预防与处臵等。

第十条 小区内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用户)档案资料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物业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开展联络、协调与物业服务公司相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住户出现治安、环保、物业的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收取:

1、物业管理服务费(群分);

2、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合理收费;

4、小区内各类广告收费;

5、房屋租赁和其他特约服务收费。

第十七条 其他服务事项

1、业主和住户的临时特约服务;

2、应开发商要求,进行未售车位的\'代售、代租服务;

3、应业主要求,进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务;

4、乙方为满足管理需要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的服务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补充园艺绿化(如增设治安岗亭、安全设施、补种苗木、培植绿化等)的建议和方案,如甲方予以采纳的,应协调开发商或业主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接受委托承揽相应工程项目并保质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区内设立的宣传栏等设施,组织各种书画比赛和展览,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提升小区内生活品位和档次;

6、利用“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组织小区内少年儿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少儿书画等活动,让小朋友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7、每年1~2次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广大住户的身体素质,融洽邻里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规约和各项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办公设施、家具(由原开发商提供的办公设施应留下)。

5、主导并协调处理在物业管理移交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问题和矛盾,协助乙方顺利做好移交工作,确保乙方顺利进驻并开展服务工作。

6、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的房屋本体、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和运行维护管理,验收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达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由甲方负责协调开发商、设施设备供应商对房屋本体、设施设备的保修、维修;在保质期后,如单项维修项目或单项维修材料、配件超过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维修及预算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配套设施、设备中的遗留问题。

8、负责向开发商、原物业公司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及资料,及时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向业主与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费,对不按时和不按规定标准交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费用的业主、住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收缴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0、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1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项存储和审批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2、负责做好与现有物业公司、开展公司之间水电费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及其它

物业服务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向业主及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协调处理。

5、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但经甲方许可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增设生活设施和标牌等,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维修资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决。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检查监督。

10、按约定收费标准和方式向业主或住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业主和住户拒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摧交。

1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报一次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在甲方支持下,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及相关文体活动工作。

14、严格进行用水、用电管理并向业主和住户代售水、电。

15、由乙方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合理收费,公共部位的停车费收入、广告费收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由乙方收取,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分配方案,按比例合理分配。

1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8、凡变更、修改小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制度,乙方须在执行前向甲方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与利益分配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住宅:元/㎡·月;

b、商业门面:元/㎡·月;

c、业主自购车库:每个车位30元/月。

第二十一条 装修管理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收支

1、乙方接受委托代售水(按政府相应用途标准单价加收8%损耗费后为实收单价)、电(按政府相应用途标准单价加收6%损耗费后为实收单价)。水费按月向市水、电经营单位支付费用,自负盈亏;如遇政府价格调整,则乙方作相应调整;二次供水按实耗电费的50%分摊到每吨水中向有关用户收取能耗费。

2、乙方不向业主和住户收取电梯电费、电梯年检费等。

3、小区内其他费用(直饮水、有线电视费、电话、宽带使用费、燃气费等)由相关单位直接向用户收取,亦可委托乙方代收。

第二十三条 共用场地停车位收费

1、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收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以及经甲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