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劳动合同 第1篇

用工单位(甲方):

地址:

劳动者(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_《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工作。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元。

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

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决定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贪污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医疗机构劳动合同 第2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_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日 小时、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经双方协议,同意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劳动合同 第3篇

____________公司根据__劳动法规和________市私营企业劳动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

双方根据“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视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公司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公司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绩效工资____元/月

(3)补贴共____元/月

(4)提成奖金:完成核定月度销售任务部分,可获奖金____元。超出月度销售任务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 X 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 .

(6)所得税或个人收进调节税由乙方负担。

(7)按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9)所辖的职员聘用、调动、解雇均须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

(10)签约起,若未满一年可按比例执行。

四、福利及劳动保险:

(1)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依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年假: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30日。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如因业务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该法定假日前后六十天内补放。

(3)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养,分娩及婚事、丧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 法处理。

(4)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有关部分主管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5)因公伤残、死亡,则按公司购买的有关保险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6)社会劳动保险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乙方自行解决当值时的工作餐。

五、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贸易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公司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公司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6、借故不参与公司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公司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公司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七、本合约期满,假如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用度。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用度。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贸易秘密,包括甲方的供给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 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公司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公司,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 方: 乙 方(签 署)

盖 章: 员工姓名(正 楷)

医疗机构劳动合同 第4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时间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按《劳动法》执行。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子划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以后按公司工资管理办法每年增加工龄工资,工资中所含通讯费等全部费用。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案中案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位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该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