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案范文1

xxx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水利系统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农水科、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移民科、财审科。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6个专业处置组。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xxx决策组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局领导xxx决策组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xxx:

(1)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4)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农水科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术领导负责牵头。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xxx:

(1)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xxx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3)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4)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水利派出所、纪检效能科组成,由分管领导牵头。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xxx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2)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纪检效能科、移民科、财审科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4)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办公室、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信息宣传组主要指责:

(1)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2)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3)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善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办、水利工程管理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1)查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初步确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书。

2.预警和预防机制

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预警预防行动

局二级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3.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程序

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重的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通告。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xxx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更具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应急结束

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善后处置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6.应急保障措施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2

1 总则

目的

为了规范和强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管理,提高应对各种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较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矿山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充分依靠和发挥矿山救援队伍在处置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法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办公厅《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非煤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

按照“精干、统一、高效”原则,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北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根据北海市应急总指挥部的授权,全面领导、组织和指挥我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北海市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

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北海市卫生局局长

北海市财政局局长

北海市监察局局长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副主任

北海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北海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北海市矿山应急工作重大决策;直接组织指挥全市范围内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北海市矿山应急重要项目建设;总结全市矿山应急工作。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承接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联系电话:xx

市安监局:负责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xx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xx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参与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xx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职责。负责建筑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

联系电话:xx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联系电话:xx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联系电话:xx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救,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组织伤员的搜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联系电话: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联系电话:xx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调运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救灾物资和设备,协调电力、供水、电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通信等保障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xx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xx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矿山应急办公室,机构设在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矿山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执行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收集、研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预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较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矿山应急专家组,其成员主要是矿山应急处置专家。专家组由北海市矿山应急办公室协调管理。

矿山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为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矿山应急方面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根据指挥部要求,参与矿山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指挥部由设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秩序;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并通报市应急办公室。

应急联动机制

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北海市矿山应急办公室要求,有关矿山救护队伍、有关矿山事故医疗救援单位,迅速参加北海市较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救援物资储备单位应及时调拨物资支援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3 矿山危险和救援资源分析

危险目标的确定

地下开采的石膏矿,其主要危险为透水、冒顶、放炮、中毒等;露天矿山主要危险为坍塌。

危险性分析

我市合浦县境内星岛湖乡的石膏矿和公馆—闸口—白沙露天开采石场。

救援资源分析

矿山救护。自治区共有11支专业矿山救护队伍,分别为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华锡中队、合山中队、右江中队、百色中队、钦州中队、贺州中队、河池中队、南宁中队、桂林中队、贵港中队和崇左中队。河池中队、贺州中队和桂林中队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协助筹建,其余8支队伍均为矿山企业组建,11支队伍在地域分布上基本合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钦州中队主要负责北海等市的矿山救援(负责人:xxx越,电话:)。

医疗与卫生。中小矿山企业的急救依赖就近社会医疗单位,北海市急救中心120和北海市人民医院。对中毒等矿山事故,必须依靠广西中毒急救中心,中毒急救中心电话:0771--5324234。

救援物资。目前我市无大型矿山救援物资储备单位,救援物资的储备以各矿山为主储备。

4 预警预防机制

事故监测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监测管理体系,并确保监测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预警行动

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北海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市委办、市府办,并抄送市应急办。市矿山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信息报告

一旦发现可能诱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或发现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监测部门、知情单位或个人、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事件所在地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矿山企业可直接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伍请求支援。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较大(Ⅲ级)事故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一般(Ⅳ级)事故上报至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北海市安监局在接到矿山安全生产较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在2个小时内要向北海市委、政府值班室和自治区安监局值班室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或者重大时,可以越级上报。

北海市矿山应急办、事故报告:xx(传真)

5 应急响应

启动预案等级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分四级

特别重大(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级别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市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外,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请求启动上级救援预案。

较大(Ⅲ级)级别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矿山应急预案启动。

一般(Ⅳ级)级别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县(区)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区)矿山应急预案启动。

一旦因技术或救援力量等原因造成矿山较重特大事故无法处置时,市矿山应急办立即向相邻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较重特大事故基本响应程序

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判明确需启动预案时,决定启动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请求武警队和有关部门组织支援,请矿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市各职能部门接到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命令后,实施相关应急处置行动。

需要疏散、转移矿山事故发生地周边群众的,由事故所在地县、乡人民政府负责群众疏散和安置。

较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与协调

矿山较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部由设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指挥长一般由县(区)长担任,指挥长全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指挥调遣。

对矿山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市矿山应急专家组要迅速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指挥部和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

指挥部下设8个组:

井下现场指挥组:设在井下救护基地,由矿山救护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物资供应组,由当地政府或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和当地公安部门为主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和当地或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新闻报道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规定。

发生较重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规定,负责对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各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应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况、存在的困难、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应急结束

下列情况,由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是矿山较重特大事故遇险遇难人员已全部救出;二是虽经全力救援,遇险遇难人员仍然无法救出,但经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

6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做好遇险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市应急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在应急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等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归还或补偿。

调查

一次死亡1~2人事故由事故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一次死亡3~9人事故由设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应当配合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并做好自身调查和事件隐患整改工作。

7 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市矿山应急办公室应当及时准确向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提供抢险救援装备、队伍、交通、医疗卫生、物资、资金、专家数据和现场处置等信息。

市矿山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应急保障等基础数据库。

市矿山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定期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提供咨询建议。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矿山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或与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各中队签订服务协议,保证有矿山救护队伍为矿山企业服务。

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储存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安全存放、方便调用的要求。严格执行调用登记制度和补充更新制度。

资金保障

矿山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置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企业支付。企业暂无能力支付时,可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储备金中暂支。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向社会公布应急报警电话。

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教育。

培训

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级政府矿山主管部门领导及矿山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市安监局会同各部门组织应急管理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

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室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培训的原则,每年开展1~2次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救援人员的快速应急救援能力。

演习

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应急演习,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演习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9 附件

预案管理

市应急办公室是本级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由市矿山应急办负责。

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市突发共事件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由市人民政府一并审定。

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由市安监局具体负责。但每一次较重或者重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都要对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重新评估,及时进行修改、更新和提高。

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奖惩

市矿山较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接受市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预案执行情况的奖励与惩罚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安监局负责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订和解释。

县(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本级政府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0 附录

我市常见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

(一)爆炸事故的处理

爆炸事故发生后,如果救护不当,往往增加人员伤亡,引起事故扩大化。

(1)首先撤出事故范围和受影响的人员,设置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2)派出专业防爆排险人员进入现场,查险排险。

(二)滑坡及塌方事故的处理

(1)首先撤出事故范围和受影响的人员,设置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2)在抢险救灾前首先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存在再次有滑坡、坍塌的危险,应进行排险处理。

(3)积极组织人员抢救被滑坡、坍塌埋压的遇险人员。抢救人员要先易后难,先重伤后轻伤。

(4)认真分析造成滑坡、坍塌的主要原因,并对已制定的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正。

(5)在整个抢险救援过程中,在采场上、下都应选派有经验的工程人员观察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抢险工作,迅速撤离。

(6)应采取措施防止滑落的矿岩继续向下滑动,并积极抢救遇险人员。

(三)透水事故的处理

(1)请专业人员准确判定透水原因及地点、涌水量等。

(2)调集水泵、排水管、法兰盘等设备、器材尽快排除井下涌水。

(3)加强通风和恢复通讯联络,积极营救遇险人员。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1)迅速制定营救方案。

(2)调集钻机、钢管、掘进设备。

(3)设法向塌方被堵区域输送空气、水、食品,并建立通讯联络系统。

(4)在危险区范围内进行抢险工作,应尽可能地使用机械化装备和控制抢险工作人员的人数。

(5)抢险救援工作要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协调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加快抢救速度。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3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的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各项目管理处保安、中央监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各物业辖区大堂值班员和物业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工程部和各物业辖区工程维修值班员负责住户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公司总部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操作程序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

快速反应的原则:要求当值保安员接警后2-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安部负责人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统一指挥的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

2)保安班长及保安员负责各类指令的落实与执行

服从命令的原则:各保安队员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班长负责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团结协作的原则: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管理处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该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盗窃、损害事件

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当场抓获,并注意收集现场证据,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控或设法约束,当其实施盗窃或其它破坏事件时再掌握时机予以当场抓获

保安员接到盗窃、损害事件报案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长或负责人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事发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盗窃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保安部班长到达现场后视情况轻重,立即调遣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若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请示和报告

盗窃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盗物品名称,钱财数量的巨细,再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则打电话告之小区被盗详情,请公安人员速来小区侦破。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开展侦破,排摸线索,提供相关的情况

当班班长对事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安部将进行存档备案

事件的处理流程

打架斗殴

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现场保安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斗殴受伤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治疗

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或附近的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2)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办公室,进行询问记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报告公司领导。

抢劫

当班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视其伤情送医院救治

4)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追截;

保安班长接到抢劫报告后,立即调遣附近的队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被抢劫的经过做好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记录

2)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将相关资料、线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请示和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凶杀

当班人员发现有凶杀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或负责人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保安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人员配合公安人员,

同时,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交通意外事故

当班人员发现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保安班长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部负责人进行支援

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1)调遣指挥当值队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救治

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

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负责指挥及报告公司领导

紧急停电处理

保安人员接到有关区域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呼叫报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员查看

保安领班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队员赶赴楼层主要通道口及停电区域,做好停电区域的保安工作

若停电15分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立即启动小区紧急停电预案,并通知管理处领导请示工作

全体人员进入紧急状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破坏或实施盗窃

停电事故处理完毕后,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做好记录,特殊情况要立即请示和报告。

台风

在台风到达前一、二天内由管理处主任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抗台安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预备抗台小组,随时准备加班

保安部门要做好小区安全隐患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和统计工作,对雨衣、雨靴、应急灯、电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备工作

台风来临时要在小区内和周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抗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抗台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工程部对易水浸的部位进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当班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队员处理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此类灾害事件

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防止破坏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1)相关人员和车辆的疏散

2)向医院、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寻求支援

保安部负责人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

5.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汇报,并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若工程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xx

副队长: xx

队员:第一组:xxx,xxx,xxx,xxx

第二组:xxx,xxx,xxx,xxx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