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1、搜集行业法律、法规,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甲方员工法律意识;

2、依据甲方业务经营范围,依法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提供相关修订意见;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重大经营管理、投资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谈判,向甲方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全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务上应与甲方人员充分协商,尊重甲方人员的意见;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2

3、双方同意乙方提供一般性法律服务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传真方式进行沟通;确有必要时,应当面进行工作沟通。

4、甲方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方式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应当发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固定联系人。

5、乙方应当就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为甲方单独建立档案备查,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等应妥善保管。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4

1.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权,有权向甲方询问工作进展等。

2.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证据等。除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等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3.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资料、文件、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且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

4.甲方有责任做出谨慎、最终的判断或决策。顾问律师的分析、判断、意见等,对甲方不构成承诺,不可理解为是对结果的保证。

5.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6.需要乙方出席的会议、谈判,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交前述活动必要的文件,告知活动相关事项。

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8.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9.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

10.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意的目的。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双方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期限(在选择处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终止。

四、服务团队

1、乙方指派____律师担任前述法律服务项目的主办律师,负责安排、管理律师工作组成员的具体工作,__________律师担任协办律师,为甲方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律师助理____________协助以上律师开展工作。其中,____律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派律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五、服务方式

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____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在选择处打√):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6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并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特别条款

.法务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其法务服务任务,为甲方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务服务范围为

(1)为公司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对公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3)对公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4)对公司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公司专门性事务对外签发律师函

(6)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律师见证

(7) 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8)从法律角度为公司管理进行构架的设计

(9)帮助公司构建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0)参与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文件

(11)制定公司常用合同范本,对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12)规范公司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修改员工就业规则,岗位职责等文件,对工资结构进行合法调整

(13)制定公司债权回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14)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15)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6)代为商务调查,对相关的房地产,公司,金融,知识产权,贸易,合作等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合法性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17)参与公司对外商业项目

.法务服务费及服务方式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年法务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分十二个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见薪资制度)乙方不占用甲方办公资源,,采用不定时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办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随时通知乙方。

.其他费用

乙方在办理案件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法务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双方就以下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数目或按照实际消费为准。

(1)电信及邮递费用

(2)复印费用

(3)差旅费

(4)其他费用

.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联系信息

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

除由上述特别条款的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补充如下协议:

二一般条款

.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生效前。法务人员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务服务。甲方已有的法律纠纷,乙方可以参照本协议提供法务服务,其所需费用需另行支付。

.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务服务时,承担以下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法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法务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有法务人员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乙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7)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担以下的义务:

(1)与乙方的其他法务人员诚实合作,向乙方及其他法务人员如实提供与法务服务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法务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法务人员;

(3)如果甲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及其法务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法务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及法务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保密

(1)乙方对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乙方和甲方另签订的有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均无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务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甲方如确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务人员提供有关啊法律事务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务服务委托协议。

.法律意见

乙方及其法务人员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仅供参考企业领导决策参考。

.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乙方和甲方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活书面约定。

.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务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务服务委托协议。

.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节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种菜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依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的最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三终止劳动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签署

本协议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签署。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8

一、常规法律服务

1.为甲方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甲方制定的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协助甲方厘清行政审批局与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划分(包括上级部门及同级部门)和权力边界,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防控涉诉风险;

4.对甲方在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农林水等领域划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权责事项,在审批流程适用法律实体正确、程序正当方面给予事先指导,重大事项开展尽职调查、论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对甲方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专家论证等工作,全程提供法律支撑,必要时指派专人跟踪法律服务;

6.为甲方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及其他岗位上的员工每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针对性的案例指导,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法律培训;

7.为甲方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8.对甲方负责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合规化建议;

9.为甲方就业务范围内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10.处理甲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等函件,并依法给予答复;

11.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12.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9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________一事,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谈判、书写法律文书等,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书写文书、进行谈判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元);

三、特别约定:以上法律服务费均不含税金,不开具发票。如甲方需乙方开具法律服务发票,则甲方另行承担乙方开具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四、乙方为本次法律服务异地调查、谈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因调查取证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正当支出费用,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提供法律服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服务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服务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所需文书书写完毕提交给甲方时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服务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株洲市荷塘区。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受托律师: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00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00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时间: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乙方: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2020年 10月28 签约日期:2020年10月28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律师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