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聘用合同模板 第1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经养殖场和聘用人员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甲方:养殖场 法人代表:

乙方: 职称:

一、聘用岗位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 从事兽医技术员工作。聘用期限 年,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甲方要在学习和工作上关心乙方,并负责乙方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的。技术培训。

三、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研究和指导责任养殖场的畜牧业产业的发展、动物重大疫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殖场畜牧兽医服务等工作,并督促落实相关政策。

2、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加强动物疫病防治控等相关方针、政策、措施。并做好场内畜牧兽医技术员的培训工作。

3、指导养殖场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防疫制度,完善重大疫病防治、兽药饲料使用情况等记录记载。重点是围绕动物疫病的免疫、消毒工作,摸清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4、责任养殖场内一旦发生动物重大疫情或畜产品质量技术安全等突发事件,应立即赶赴现场,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处理,并查明原因。

四、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乙方在工作期间,做好自我保障措施,确保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负责,甲方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养殖场两份,聘用人员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协议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兽医聘用合同模板 第2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一级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 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叁年,即从 年 月日到 年月 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整(¥元),并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支付。首次定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第壹年的聘用工资,以后为每年的公历月号前支付当年的聘用工资。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 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也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 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始注册及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3. 协议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乙方因为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4. 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或ic卡)均由乙方保管;

3. 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

4. 聘用期间,乙方每年应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

五、违约责任:

1. 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贰万元;

2. 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乙方将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或ic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以后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贰万元;

3. 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或ic卡)失效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或ic卡)吊销或注消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陆万元;

4. 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资;

5. 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全部聘用工资。

六、其他:

1. 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 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 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费用及各事项应另订协议约束。

4. 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考试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注册在甲方,费用及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另订协议约束;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协议书自动解除,协议双方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5. 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七、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复印件交由甲方,待国家正式开始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工作时,乙方再将以上各种文件的原件交由甲方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方(盖章):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协议签署地址: 协议签署地址

签署日期:

兽医聘用合同模板 第3篇

甲方:___宠物诊所

法人代表:

诊所地址:

乙方: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中长期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主任兽医师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每年不低于2万元)。

(二)乙方工作任务完成不理想,首月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当月补贴的10%,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一次性发给2个月补助。

(三)甲方给予乙方每月5000元的工作报酬。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3、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自动离职或者被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连续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岗的,或者休假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

解除本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6.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三个月)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 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 考入教育机构需脱产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