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

致:四川飞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西充县化凤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

一、事件概述:

20xx年11月,我公司参与了西充化凤山旅游公路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在施工合同尚未签署时,西充县华凤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通知我公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于20xx年12月1日举行了开工典礼。按照贵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我公司成立了西充化凤山旅游公路工程项目部。并委派xxx为项目总指挥,项目管理人员于20xx年12月2日进入施工现场。正当我公司准备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布置施工具体细节时,贵指挥部以坟地迁移、土地、青苗赔偿等问题要求延后施工,期间也未向我公司出具停工通知,造成我公司在人、才、物等多方面损失。停工一直持续到20xx年3月8日,我公司再次得到贵指挥部通知要求进场施工。在得到通知的当天我公司就组织好机械、人员等于20xx年3月9日进场开始清表工作,施工至K0+380段遇当地百姓阻扰施工,无法继续。截止到20xx年4月26日,多次因人为阻工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具体停工时间等见附表),由于机械人员全面进场对我公司造成了直接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补助要求:

由于我公司向贵指挥部提交的误工补助事由是贵指挥部前期工作未完成造成的,直接造成我方经济损失故补助要求包括下列几方面:

(1)人工费:包括20xx年3月9日到20xx年4月26日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

(2)施工机械损失:包括20xx年3月9日进场因停工所产生的机械租赁费用

(3)工期索赔:工期按耽搁天数予以顺延。

三、递交误工补助意向书情况:

我公司在3月20日就对该停工情况递交了,《关于阻扰施工的报告》向贵指挥部发出了误工补助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公司的误工补助要求。

四、计算部分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2

前言 在工程建设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工程建设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地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在国内,索赔及其管理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一、 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法律渊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构成

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应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索赔事件总论

总论部分的阐述要求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它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文中首先应概要地叙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商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以及承包商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末尾,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成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及权威性。

2、索赔根据

索赔根据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该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有合同文件的支持,应直接引用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强调这些是为了使索赔理由更充足,使业主和仲裁人在感情上易于接受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索赔费用及工期计算

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的工期。如果说索赔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额计算部分,承包商必须阐明下列问题:(1)索赔款的要求总额;(2)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损失的利润;(3)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承包商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4、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可能成功的。索赔证据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等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

(1)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记录如罢工、动乱、地震以及其它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

(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现场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进度实况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索赔事件的详细记录本或摄影摄像;施工效率降低的记录等。

(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记事卡及工资历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收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

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

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书面文件,对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索赔事件应是真实的。这是整个索赔的基本要求,关系到承包商的信誉和索赔的成败,必须保证。如果承包商提出不实的、不合情理、缺乏根据的索赔要求,工程师会立即拒绝,而且会影响对承包商的信任和以后的索赔。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得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证据应附于索赔报告之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含任何的估计和猜测,也不可用估计和猜测式的语言,诸如“可能、大概、也许”等,这会使索赔要求显得苍白无力。

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承包商的索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一般索赔报告中所针对的干扰事件都是由对方责任引起的,应将责任全部推给对方。不可用含混的字眼和自我批评式的语言,否则会丧失自己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并应特别强调干扰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然性,即使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它也不可能有预见和准备,对它的发生承包商无法制止,也不可能影响。

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承包商的实际损失。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事件引起的承包商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与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承包商在干扰事件发生后已立即将情况通知了工程师,听取并执行工程师的处理指令,或承包商为了避免、减轻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用能够采用的措施,在报告中详细叙述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效果。

4、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正确计算出应取得的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数额。计算中应力求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不出现计算上的错误。

索赔报告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必须做到简洁明了、结论明确、富有逻辑性;索赔报告的逻辑性,主要在于将索赔要求(工期延长、费用增加)与干扰事件的责任、合同条款及影响连成一条完整的链。同时在论述事件的责任及索赔根据时,所用词语要肯定,忌用强硬或命令的口气。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3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xxx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xx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xx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xx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xx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项因基础资料存

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 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

元××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

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150000元×54÷30×元

5、措施费

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元/m3,原单价为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

()×211490×()=1275479元

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赔说明

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Oxx年七月一日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4

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那么你知道工程索赔的意向书xxx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工程索赔的意向书xxx,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工程索赔的意向书

致:

由于**年*月份的连续降雨引发“”重大自然地质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于*月*日上午*时许,接监理部口头通知要求工程全面停工,立即组织人员对各施工区及生活营地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以防灾害再次发生,造成人员伤亡。项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于下午接到监理*号工程暂停指令单。

项目部于*年*月*日接监理部《关于全工地撤离施工人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通字*第*号)要求:“*”。项目部随后上报了撤离人员进度及计划留守人员数量。于*年*月*日接监理部《关于撤离施工人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通字*第*号)要求:“除大坝标的抗洪抢险人员外,其余各主标(包括营地标)的施工人员于*年*月*日前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同日接到业主《关于做好人员撤离工作的紧急通知》,接通知后我部认真组织在*月*日下午将全部人员撤出工地。

进入*月下旬天气好转后,监理部及业主电话通知我部,安排部分人员进场进行施工人员营地的搬迁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我部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于*月*日进场相继完成了营地搬迁等工作。并于*年*月*日接监理部工程复工指令单,通知本标段于*年*月*日全面恢复施工。期间我标段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进退场费用;

2、设备窝工补偿费用;

3、材料损失的补偿费用;

4、撤退时业主拆除我部营地等损失;

5、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第*款第*项、合同文件第*款第*项、合同文件第*款第*项及合同文件第*款第*项的规定,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此!致!

**项目部

*年*月*日

工程索赔的意向书

致: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xx年1月中标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第五合同段,20xx年1月18日开工到现在,工期过去五分之三,但工程进展缓慢。

由于20xx年7月25日在K+xx0处挖方施工时,发现海宁自来水二公司的东西走向供水主管道位于挖方范围内,加上电信、电力管线等原因,导致路基一直停工长达7个月,20xx年3月初自来水新管路和电力管线才施工迁移完毕,旧自来水管道才停止使用。还有K+385~K+700范围内建筑材料和民房施工升降机的拉线依然存在,仍旧成为路基施#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工的障碍。

由于20xx年1月19日在辛江桥左幅3号桥台灌注桩施工中,桩位正好在污水管上,钻机架设桩位一直不能开钻,导致灌注桩施工队一直怠工。计划20xx年xx月初开工的吴家埭桥也因为电信管线和两水工程一直没有开工。

以上事件我部每月都集中以书面形式汇报过,事件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同时事件也造成我部以下损失:

1、工期延误

2、工程机械停滞费用

3、有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相关条款,业主应对我部以上上述发生的费用和耽误的工期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更好的继续的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此致

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3月25日

工程索赔的意向书xxx

致:工程协调指挥部监理部

根据业主要求,我项目部于20xx年xx月30日进行开工典礼,并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开展驻地建设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我部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

1、20xx年xx月31日~20xx年3月22日因业主征地、青苗赔偿未到位,森林砍伐证未办理,与“三杆”相关单位(车江部队、联通、移动、电力、电信、广电、国防光缆)赔偿款未协调达成一致,无法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

2、20xx年3月24日,4月3、4、5、10、13日当地村民借以征地、青苗补偿价格低为由,有组织的到施工现场无理阻工。

3、为考虑两厢开发,业主提出云集大道与衡云干道相交段路面标高变更,涉及到整条道路调整。但该变更方案一直未落实,于20xx年4月9日口头通知要求K9+765箱涵停止施工;其他地方也无法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截止20xx年4月28日业主口头通知K9+765箱涵以及往新塘埠村方向可以施工(除K9+765箱涵可以施工外,其他地方仍因房屋拆迁、“三杆”改移、青苗赔偿问题未解决而无法施工)。

我部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于4月28日开始筹备该段施工准备工作。期间我标段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施工人员窝工;

工程索赔意向书优秀xxx合同范本2、机械设备窝工;

3、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及资金利息的多余支付以及开工期间可赢利润;

4、工期延误。

0xx年4月28日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5

致:__________

由我部中标承建的__________一期道排工程于20____年10月根据合同要求及甲方现场指令单开工建设,并于20____年底完成一期一标、二标道排工程施工,(三标由于房建未开工建设无法施工)而三标段直到20____年8月开始进行施工,目前已基本施工完毕,实际工期已超合同工期两年零9个月,工期滞后给我部造成工程成本相应增加,经我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下列原因造成工期滞后:

1、一标、二标施工时,土建单位工期滞后、配套单位及室外工程单位(尤其是园林单位进度滞后)。造成我部工期相应滞后。

2、受天气原因影响工期滞后,如20____年上半年连续阴雨天气时间长达180天左右。

3、各单位重大工程变更影响、工期滞后。

4、三标房建20____年底开工,20____年基本完成造成我部施工滞后。 综上几点所诉,非我部原因造成工程滞后,给我部造成各项施工成本损失,依据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现我部就现阶段实际进度状况及给我部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向贵司提出索赔意向,具体索赔清单如下:

1、 工期索赔: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顺延自一期道排工程竣工。

2、 不可辞退人工工资索赔:超出合同工期部分按日计取。

3、 材料费用索赔:我部不承担合同不可调整的材料价格比例5%(涨幅%5以内不予调整部分)且不承担其它材料不可调价的风险,合同完工,后期所有材料价格应按实调整。

4、 机械使用费及进出场费增加索赔:机械闲置费按自有机械与租凭机械各半计取,机械进出场费按每阶段增加一次机械进出场费用。

5、 定额人工及合同计时工索赔:按湘建价文件发布规定调整日分阶段调整。

6、 已完工程管理费索赔: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伙食等费用,按日计取费用。

7、 已完工程成本时间价值索赔:按施工成本—已付进度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索赔工期

8、 企业管理费索赔,按企业规定比率进行计算。

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_____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部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6

致:XX

我公司于20xx年1月中标海宁市硖许公路(xxx至长安段)改建工程第五合同段,20xx年1月18日开工到现在,工期过去五分之三,但工程进展缓慢。

由于20xx年7月25日在Kxx+xx0处挖方施工时,发现海宁自来水二公司的东西走向供水主管道位于挖方范围内,加上电信、电力管线等原因,导致路基一直停工长达7个月,20xx年3月初自来水新管路和电力管线才施工迁移完毕,旧自来水管道才停止使用。还有Kxx+385~Kxx+700范围内建筑材料和民房施工升降机的拉线依然存在,仍旧成为路基施工的障碍。

由于20xx年1月19日在辛江桥左幅3号桥台灌注桩施工中,桩位正好在污水管上,钻机架设桩位一直不能开钻,导致灌注桩施工队一直怠工。计划20xx年xx月初开工的吴家埭桥也因为电信管线和两水工程一直没有开工。

以上事件我部每月都集中以书面形式汇报过,事件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同时事件也造成我部以下损失:

1、工期延误

2、工程机械停滞费用

3、有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相关条款,业主应对我部以上上述发生的费用和耽误的工期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更好的继续的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此致

XX改建工程

XXX经理部

20xx年3月25日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7

致:____监理部

根据合同要求,我项目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批人员进点,并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营地建设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我部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

1、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监理向我部提交测量控制点________,我部随即对施工区地形进行了复测,但随后被监理通知该控制点不能使用,我部又等待监理供给准确控制点,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监理再次向我部提交测量控制点。

期间我部完成了施工区地形复测、设计图绘制、部分营地场平工作,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工期延误;

2、管理人员费用;

3、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及资金利息的剩余支付以及开工期间可赢利润。

以上发生的损失,按照合同文件第十九条承包商权利,请业主、监理对我部上述发生的工期及费用给予合理补偿。

此致!

_________工程建设管理部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8

致:xx公司

我公司于20xx年1月中标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第五合同段,20xx年1月18日开工到此刻,工期过去五分之三,但工程进展缓慢。

由于20xx年7月25日在Kxx+xx0处挖方施工时,发现海宁自来水二公司的东西走向供水主管道位于挖方范围内,加上电信、电力管线等原因,导致路基一向停工长达7个月,20xx年3月初自来水新管路和电力管线才施工迁移完毕,旧自来水管道才停止使用。还有Kxx+385~Kxx+700范围内建筑材料和民房施工升降机的拉线依然存在,仍旧成为路基施工的障碍。

由于20xx年1月19日在辛江桥左幅3号桥台灌注桩施工中,桩位正好在污水管上,钻机架设桩位一向不能开钻,导致灌注桩施工队一向怠工。计划20xx年xx月初开工的吴家埭桥也因为电信管线和两水工程一向没有开工。

以上事件我部每月都集中以书面形式汇报过,事件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同时事件也造成我部以下损失:

1、工期延误

2、工程机械停滞费用

3、有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相关条款,业主应对我部以上上述发生的费用和耽误的工期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更好的继续的履行合同的职责和义务。

此致

xx改建工程!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3月25日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9

【摘要】目前的建筑工程建设中,工程索赔已经成为一个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必要环节。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承包商减少损失取得经济效益的经营策略,合同双方正确理解和对待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本文简要阐述了什么是索赔的起因和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施工索赔现状,以及如何才能科学有效的进行施工索赔管理,以供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管理措施

一、施工索赔的起因

建筑工程本身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工期长,参与者多,且所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国际承包工程,情况更为复杂,因此,索赔经常发生,并且数额很大。根据索赔发生的不同原因具体可分如下几种情况:

(一)业主违约

业主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及时交付场地,提供图纸,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约定地点,未及时交付业主负责的材料和设备,下达了错误指令或错误图纸,以及超出合同规定,干预承包商施工过程等等。

(二)合同文件缺陷

由于建筑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合同中难免有考虑不周的条款、缺陷和不足之处,如措辞不当、说明不清、有二义性、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不准等都会导致双方对责任、义务和权力的整治,引发索赔。

(三)施工内外部环境变化

工程项目本身和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化都会导致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样,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工期和费用变化,承包商可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四)其他原因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违约情况;合同范围内未明确说明,但对施工造成费用和工期增加;施工过程设计有误对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变更等等。

二、索赔的原则

施工索赔必须有合理原因才能得到支持,必须有特定的原则。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利益,追回损失;施工企业为保证索赔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格贯彻正确的原则立场,又要谨慎、及时地按照索赔程序进行索赔,这是能够成功索赔的前提。承包商不能滥用索赔权力来赚取利润,这就要求承包商不能违反商业道德,禁止采用虚假证据、高估冒算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索赔。具体的索赔原则如下:

(一)合法性原则

按照合同规定,干扰事件的确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二)实效性原则

发生干扰事情并造成损失后,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且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三)合理性原则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四)协商原则

发生索赔事件后,合同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沟通和互动,防止对立情绪产生,因为合作一旦破裂带来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权益,除非一方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恶意欺诈。

三、索赔的程序

索赔过程要严格按照合同程序进行,否则常常导致索赔无效。按照惯例,索赔程序大体包括以下过程:

(一)提出索赔意向

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二)索赔准备工作

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

(三)起草并提交索赔报告

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交正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报告、账单、各种书面证据等。在这个过程承包商有大量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干扰事件起因、过程、状况的调查;对其原因进行分析评价,分清责任;以实际损失为依据,收集相关证据,以合理的计算方法计算损失;在干扰事情结束前做好同期的相关记录;最后起草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并提交。

四、施工索赔的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是一种涉及面广,融技术、经济、法律、管理与公共关系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发生应索赔事件后,如何做到不损失利益,取得索赔成功,又不伤害双方的合作关系和承包商信誉,合作满意,不仅与索赔数额有关,而且与承包商的索赔策略、处理技巧有关。索赔策略与索赔技巧也是承包商经营策略的一部分。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0

摘要: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及惯例,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索赔发生的原因

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样索赔就必然发生。

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参建者,造成他人损失。

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容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辞不当、条理有缺陷、图纸错误等情况,因而,索赔在所难免。

3索赔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对索赔约定如下:

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4索赔的证据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成本的依据。

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分项项目列出了数量和价格,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合同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合同以前合同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解释,这也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来往信件。如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等,这些信函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会议记录。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像等。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合同约定的驻现场监理人员签字。

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月开支等。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施工气象记录。许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

市场信息资料。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对物价变动等资料应系统的收集整理,这对工程款的调价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出版的刊物、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人工单价的决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等。

5索赔的管理

开工前进行施工合同的交底。开工前合同谈判及签订相关人员需要对合同实施人员,主要是工程项目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范围、质量要求、存在的风险、施工中注意的索赔点及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要让所有管理人员都熟悉合同,及时发现合同变更,收集合同变更资料,为索赔准备第一手资料。

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避免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而让对方进行索赔。同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及时开展索赔工作。

做好索赔工作。索赔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项目全体人员的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专人管理,这样在索赔时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据。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索赔意识,提高索赔技能。而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xxx编著2001年出版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成虎编著2008年出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1

摘要: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于“罚金”、“赔偿”,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xxx利。

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应该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面对这种情况,在建设领域,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由于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具备各种知识和经验的工作,所以要求参与索赔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规,并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这样才能使施工索赔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众多专业学科知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有些建筑企业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赔看成是盈亏成败的一大关键。以下是笔者对工程施工索赔的一点认识。

1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业的原因使本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

2引起索赔的原因

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所以设计过程要求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问题要随时解决,因此需要设计变更。

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在建设领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制订。由于有些条款在订立过程中未仔细推敲或在订立合同时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拿到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常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而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设法通过合理的索赔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

项目各方管理间的影响

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际实施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赔。如:施工中人为障碍、工期延长、加速施工、图纸错误、供图进度拖延、增减工程量、业主拖延付款等。

不可遇见的因素

如地质条件变化、货币贬值、价格调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特殊风险等,这些因素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估计和遇测的。

3索赔的内容和分类

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合同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索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4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索赔的技巧

施工企业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就要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研究正确的索赔战略并能掌握机动灵活的技巧。索赔技巧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客观环境条件而灵活掌握。通常的索赔技巧有: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商签好合同协议、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力争单项索赔,避免综合索赔、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2

摘要:在本文中主要是研究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从概念、产生的原因开始,然后进一步地探究现在的工程索赔时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索赔;反索赔;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一、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及产生的原因

1.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

(1)索赔的概念

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者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反索赔的概念及其作用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即合同的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当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2.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合同双方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为此,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违约分为发包人违约和承包人违约两种。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一般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等。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应按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分别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工期,应得到相应的顺延。

(3)合同问题

合同问题包括合同缺陷和合同理解错误,合同缺陷主要有措辞不当,说明不清,合同中遗漏了对相关问题的约定等现象,合同理解错误主要是合同中采用的习惯用语和法律体系不同。对此,工程师应及时地给予解释,解决合同中的问题所在。

(4)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常常表现为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设计变更,取消合同中的一项工作等。

(5)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候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更换某些材料、加速施工、对已合格的材料进行二次检验等。

(6)第三方原因

第三方原因主要是指由于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原因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二、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及对策

1.我国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1)承包商不敢进行且不会进行索赔

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很大一部分承包商对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不熟悉,对索赔的时间限制、程序、方式等的管理上还存在模糊认识,索赔起来也没有条理性。

(2)索赔经验及实例资料匮乏

现实生活在,索赔案例虽然得以处理,但很多承包商都未能够及时消化,加以思考。

2.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的对策:

(1)健全工程索赔管理机构

因为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从事工程索赔的管理机构,所以需要建立以及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2)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培养专业的索赔人才

索赔意识缺乏会造成失误,导致企业的损失。同样的,索赔人员不专业,处理不到位,也会导致企业的损失。

(3)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索赔经验

我国就是因为没有及时消化索赔案例,索赔经验不足,才会使得索赔处理起来有些棘手,对此要多学习和研究国际上的案例,总结经验。

3.我国建筑工程反索赔存在的问题:

(1)反索赔意识薄弱,没有足够的认识

和索赔一样,发承包双方对反索赔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能够进行反索赔的项目可能都不知道,这与我国工程建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有关。

(2)对反索赔内容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

普遍认为反索赔是发包人想承包人进行索赔,且仅限于反驳合同索赔报告。

(3)没有建立或规范反索赔组织机构和制度,没有配备称职的反索赔人员,没有将反索赔管理纳入和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4)反索赔经验及实例资料匮乏和索赔一样,反索赔存在着缺乏经验,经验积累不足的现象。

4.我国建筑工程反索赔的对策:

(1)正确认识反索赔,积极培养反索赔意识积极开展反索赔教学和培训,让更多的从业人员认识和了解反索赔,使其意识到反索赔的重要性。

(2)建立和健全专门的反索赔机构和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并与其它管理部门相协调相制约

(3)规范和遵守建设工程合同反索赔程序规范同内容,才能尽量减少对方的索赔机会,遵守合同内容,才能使自己的反索赔行使的更加彻底。

(4)搜集与分析典型的反索赔案例,吸取经验,强化理论研究我国的反索赔的成功和失败,从反索赔案例中就可以反映出来,所以,我们要在原有基础上,搜集更多的案例,并加以分析,吸取经验。

三、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之建筑承包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大大增加,建筑业成为索赔的多发行业,最近几年呈不断增长趋势。然而国内关于工程索赔的经验积累少,再加上管理复杂性高,所以必须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并健全索赔机制。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知识的集中体现,涉及合同知识、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经济法律等,是一门综合学问,在工程管理的工作中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学者对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能够给予重视、深入,健全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参考文献:

[1]xxx.浅谈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J].山西建筑,2009(28)。

[2]xxx华.建筑工程索赔简介及意义[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1)。

[3]xxx.工程项目索赔及索赔风险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3

摘要:从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内容出发,了解工程索赔的程序,然后从索赔分类中对工期索赔进行详细分析,最后介绍了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

关键词:FIDIC合同工程索赔计算方法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关于国际承包的工程数量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常常包含以下特点:资金数目大、项目内容多、施工周期长。恰恰由于这些特点,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经常会出现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目前解决双方矛盾的主要依据就是《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深入了解工程索赔显得尤为重要。

2、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内容

概念

工程索赔主要是指承包商对不是自身的原因形成的损失有权提出索赔的行为。根据《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中有关规定,承包商索赔就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和有关合同文件的规定,向业主要求工期延长和追加付款的一种权利主张。这里所指的索赔通常包含以下几点特征:

a、合法性。索赔都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的,在索赔金额及形式上都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

b、补偿性。索赔主要是为了弥补损失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措施。

c、无过错性。索赔产生的原因并非主观的,提出索赔的损失方是去过错的。

d、客观性。只有当损失真正发生后,才能要求索赔。

合同中工程索赔的内容

在FIDIC合同中与工程索赔相关的内容共有22条,可以概括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类。具体内容在之后的索赔类型分析中会有所提及。

索赔程序

每一项事情的办理都会有一定的程序,承包商在进行工程索赔时也必须按照FIDIC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程序一步一步进行。具体索赔程序如图1所示。

根据FIDIC合同条规定:承包商需要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将索赔通知书提交一份给业主,并将索赔报告提交给工程师,简单的索赔理由应直接报送,复杂的索赔理由应28天报送一次,最后根据工程师决策是否付款。在工程索赔的过程中,承包商必须保管好相关索赔证据,以便查证。

3、基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索赔类型分析

索赔的分类依据有很多,包括索赔理由、索赔目的、索赔原因等。本文主要依据的是索赔目的对索赔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经济索赔(也称费用索赔)就是指承包商对于不应该由其承担的额外开支或者经济损失向业主提出补偿请求。工期索赔相对复杂一些,以下就对工期索赔做出较为详细的分析。

工期索赔

简而言之,工期索赔就是承包商为了避免承担延期赔偿的风险而要求业主在合理范围内延长施工期限。

工期索赔的目标

工期索赔的目标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为了避免承担延期损害赔偿费,这个赔偿费是指用于补偿由于工程项目竣工投入运行的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期限而对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是按日计算的,资金数目是非常大的,最高可达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可以实际上节约一大笔资金;二是争取一定的资金赔偿,这里的资金赔偿是指由于业主的责任而导致工期需要延长造成的承包商的费用损失,可见工期赔偿和经济赔偿还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

工期索赔的重点

由于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风险,所以,承包商必须加大对工期索赔的关注度。工期索赔的重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a、工期索赔成功的前提是承包商要把施工项目建设好,在决定投标报价时不能依赖于索赔。承包商与业主的关系并不是不相融合的,承包商应该通过建立优良的工程项目,让业主实实在在获益,才能为之后的索赔打下良好的基础,如若因此能够建立承包商与业主的长期友好关系,实现两者的共赢,那么将大大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

b、承包商应把握索赔时机,重视单项索赔而不是一揽子索赔。根据FIDIC合同规定,索赔需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提出,承包商要时刻注意,不能错过索赔期限。索赔的提出必须具体详尽,所以单项的索赔由于其内容充实理由充分,相对于一揽子索赔更容易成功,所以承包商要求精而不是求广,索赔应以单项索赔为主。

c、索赔材料完整有效。承包商应该尽可能详尽的罗列索赔原因,根据签订的合同整理好索赔需要的全部材料,让每一项索赔理由的都有理有据,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d、注重系统化管理,防范业主根据合同内容提出索赔。系统化的管理一方面可以挖掘更多的索赔机会,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发现防范合同中有利于业主的内容,及时对业主提出索赔做出防范。

工期索赔的管理

在FIDIC合同中,工期索赔的参与者就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而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工期索赔中起着重要作用。工期索赔的管理需针对索赔事件的性质进行,索赔事件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工程延误、工程变更和工程进展中断三类,以下就对这三类进行具体表述。

a、工程延误。工程造成延误一方面可能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承包商或业主造成的。承包商在项目中标后就应该及时向业主提交详尽的工程计划说明书,在工程实施进度的计划上,要做到切实可行且留有余地,以便后期申请工期索赔。承包商遇到以下情况可以请求延长工期:业主提出合同中为规定的额外的工作内容,恶劣的环境及自然灾害等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条件,其他非承包商责任所导致的工期延误。然而,当工程师判定承包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其实际进度落后于工程进度计划书中规定的进度,那么他有权以业主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实施,承包商无权要求业主延长项目工期,如果还无任何正当理由,承包商将无权要求补偿。所以,承包商要重视工期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成功率以减少损失。

b、工程变更。工程师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工程的数量及质量提出变更,并通知承包商,与承包商协商工程工期的变动,是缩短亦或是延长都需作出明确说明。承包商在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时,应极力争取延长工期,这就要求其对工期索赔管理足够重视。

c、工程进展中断。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师没有将下一步的图纸及时的提供给承包商,导致工程进展中断。这种情况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可以要求工期索赔,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偿。

4、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

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也是由索赔类型决定的,不同的索赔类型采用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本文工程索赔是按索赔目标进行分类的,所以本文介绍的工程索赔方法也是适用于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索赔方法,包括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接下来就这两种方法进行具体介绍。

实际费用法

a、承包商要分析引起各项直接费索赔的干扰事件;

b、确定可以进行索赔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

c、根据工程数据记录来往信函和工程报告清单合同文件对各项费用的数据进行计算;

d、对可索赔的直接费进行汇总。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公式为:承包商可以索赔的直接费=可索赔的人工费+可索赔的材料费+可索赔的机械费

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支付的实际赔偿数额为依据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费用补偿,这些费用仅限工程实施过程中超出原计划的费用。

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适用于工期索赔。其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承包商要建立一个合理的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必须切实可行,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步,将由业主主观原因所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业主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三步,将由承包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承包人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四步,将由工程师(独立第三方)主观原因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工程师(独立第三方)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五步,将由业主、承包人与工程师(独立第三方)各自主观原因所导致的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同时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形成混合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六步,计算出可补偿延误和工期损失。

网络分析法运用工程软件将工期索赔进行量化计算,使得最后结论更简洁易懂。

参考文献:

[1]石宝锋.基于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工程索赔探讨[J].价值工程,2012,09:73-74.

[2]xxx,xxx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工期索赔[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3:48-49.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4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实际生活和工程项目中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正当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还不完全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造成了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和其他影响,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严格管理。

关键词:施工索赔及程序工期及费用索赔施工索赔管理

一、施工索赔及程序

(一)施工索赔概念

当事人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通常有合同缺陷、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原因,但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赔。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有利于承发包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损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施工索赔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曾指出,正确的合同管理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合同实施管理,依靠合同条款进行管理,依靠经验和愿望管理,最终实现双赢。同时也指出了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通知

承包商必须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详细证明报告。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2)保持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随时记录并保持有关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监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记录及审查承包商所作的记录,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复印件。

(3)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在提交第一份索赔报告之后按月陆续提交进一步的期中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反应

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证明报告后的42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就处理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5)索赔的支付

在工程师核实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决定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额。经证实的索赔款额应在该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给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报告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则已经证实的部分应被支付,不应将索赔款额全部拖到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关索赔的各项规定,则在决定给予承包商延长竣工时间和额外付款时,要考虑其行为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主要还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项目,但计算过程较复杂。

(二)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终止合同等可计入利润索赔)、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各种担保费)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通常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总费用核算是准确的、承包商的报价是合理的,合同中没有争执等。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三、施工索赔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在实际生活中,首先业主及工程师需要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审查合同文件;工程师的指示;往来函件;会议记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照片;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候记录;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及其他施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及费用索赔要求。其次,为了对将来索赔的预防和减少,工程师需要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严密性,严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

四、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所以当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是必要的。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15

摘要:承包商索赔,应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提出,承包商有效的增加收入、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施工合同;优化

1工程索赔概述

在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市场极不景气条件下,施工索赔已经成为建筑市场中的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允许承包商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向建设单位索赔,监理工程师遇到施工索赔不会处理的情况普遍存在。面对施工市场极不景气条件下情况,通过学习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对双方具有重要意义。建筑索赔是指从干扰事件产生到最终解决索赔的整个过程。因为索赔工作一定会牵扯合同甲乙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对甲乙合同双方利益及承担的建筑施工风险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赔工作非常复杂而又矛盾突出,这就要求索赔甲乙双方要细致的进行工作,而且索赔过程耗时耗力,要谨慎行事。基于以上原因,无论是合同那一方提出索赔,都应按事先签订的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否则,索赔很难获得成功工程索赔费用已经成为建筑市场中的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2基于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践做法的总结

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允许承包商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向建设单位索赔,监理工程师遇到索赔情况不会处理的情况普遍存在。因为索赔工作一定会牵扯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对合同双方利益及承担的工程风险的重新分配,所以,索赔工作一定会非常复杂,这就要求索赔双方要细致的进行工作,而且索赔过程耗时耗力,要谨慎行事。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都应按事先签订的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否则,索赔很难获得成功。

3工程索赔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方面,具体详见表14工程索赔费用解决过程

费用索赔的解决过程包括从递交索赔必须的文件到索赔全部结束。工程师应对索赔费用文件进行仔细的评审,还要与承包商进行曲面的沟通,经过对文件的整理,工程师要形成处理索赔事件的初步决定,工程师作为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比较公平的第三方,要参加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索赔谈判会议,并促进双方最终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意见。工程师可以依据已经拥有的证据和平常处理费用索赔事件的经验对下面的问题提出质疑:

①费用索赔事件是否属于发包方或工程师的责任,有没有应该承担责任的第三方;

②费用索赔事件是否与合同条款相匹配,费用索赔事件是否属实;

③承包商是否遵循了工工程条款的要求;

④发包人的费用补偿责任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开脱责任条款,发包商不需承担责任;

⑤费用索赔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承包商没有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的大小;

⑥承包商是否已经采取了正确措施费用弥补损失;

⑦承包商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需要继续提供资料;

⑧承包商是否夸大了费用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

⑨承包商是否表示过要放弃此次索费用赔权利。

费用索赔事件的解决首先是通过承发包双方进行谈判的方式进行解决,若果谈判不能成功的话,可以将索赔事件提交工程师,有工程师出面解决。但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工程师的解决费用方法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其他方法进行解决。例如,找工程师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调节、将问题交到评审团进行决议等,如果这些方法仍不能解决索赔费用问题,双方可选择将争端提交诉讼或仲裁。

参考文献:

[1]xxx编著.建筑装饰改造项目施工组织技术[J].经济日报出版社,2015(05).

[2]xxx主编.建筑项目策划[K].中国电力出版社,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