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 第1篇

甲方:公路建设综合管理处

乙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

公路局公路建设综合管理处(下称甲方)负责实施的县通镇公路建设工程,为确保路面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县通镇公路建设招投标办法的规定,县通镇公路建设材料中的沥青材料另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为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下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本合同。

一、沥青技术要求:采用AH90-2的袋装沥青(沥青包装袋耐高热120℃不破、不沾且有足够强度,在160℃能与沥青混溶)。沥青必须符合GB/ T15180-20xx、SII0522-200标准。

二、材料单价:根据材料供应报价单,中标单位供应的沥青为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海”牌软包装AH90-2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中标价为4175元/吨。(中标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税等)

三、供应材料:乙方保证所供应材料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按各项目管理处提交的沥青供应计划及时供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单价正常供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材料供应,以保证正常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因沥青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或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乙方必须确保沥青的使用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甲方对所供应的沥青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若因沥青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将由乙方负责。

五、沥青数量:所供应的沥青数量以实际供给为结算依据。乙方必须保证每次供货数量。每次供货重量由施工队抽查,若发现其中一车重量不足时,则该批沥青所有车数的重量按抽查发现最轻的计量。

六、货款支付:乙方按月提供由各项目管理处确认列支的沥青材料数量,甲方在下月初支付90%材料货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付清。

七、其它:

1、乙方必须按上述合同要求履约,如有违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由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与本工程的工期保持一致,合同期间价格不得变动。本工程竣工并结清材料帐款后,本合同即行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第2篇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

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材料供应期限: 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交货日期: 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 采购费用支付

材料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甲方施工现场开具的收料单据必须为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当月收料单据,结清当月实际供应数量,逾期不予结算,因乙方保管不当丢失收料单据,责任由乙方承担,对应的数量不予承认与结算.结清数量完毕后乙方不得就数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货款支付

乙方自行垫支材料的采集费.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待甲方从业主处计量,计量款到后一个星期内支付50﹪,余款的40﹪待下次计量款到后支付,余留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 供应材料标准: 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

5.验收标准.方法

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第4条款要求为标准,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数量验收: 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6.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

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协助甲方做好供应数量及费用的签认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爱护现场施工设施。

7. 违约责任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需要,影响工程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工程返工、修补及相关生产的所有费用。

8、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10﹪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10. 其他约定事项:

1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以上数量只用作供应计划估算,具体结算方量按第四条约定方法结算。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计量及供应办法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到达工地及费用负担

1、乙方负责材料、车辆的组织及运输并负责平整。

2、在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施工。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港口工程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一律给予返回。地点:施工现场。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达到设计施工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后,按实际施工数量作为结算计量依据,甲方付给乙方70%材料款,剩余部分作为下旬的保证金。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责任

乙方的材料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费用,甲方可另选供应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集团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接清后自行解除。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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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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