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劳务合同范本 第1篇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汇金公馆B栋基坑临时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汇金公馆B栋地下室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2、建设地点: 城关镇建设路 。

3、工程内容:承包人承建发包人 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

1)、50mm厚C20高压喷射细石混凝土。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范本 第2篇

甲 方 :

乙 方 :

按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 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三条 工期目标:计划于20xx年03月28日开工,确保跟随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 刚

第七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 甲方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结 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和钢筋砼灌注桩桩锚支护联合基坑支护方式。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经审查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

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费、图纸审查论证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元/m,运行费100元/天/眼,封井费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 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到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等所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_,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基坑支护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并承担费用。

(2)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及市政、城建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事宜,保证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3)负责施工资料的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组织,并做好方案。

(2)严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护施工质量和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塌方及

(4)服从甲方管理,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支护工程完工,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施工中水电接入所需的管、线、电表、水表由施工单位自费购买与安装,水电费也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序,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提供资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申报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资料,参加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签收甲方和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通知,否则对乙方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

(9)乙方依据相关的基坑支护规范设计支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达到郑州市建委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审批后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后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边坡质量与安全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须征得监理和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1)乙方在2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签章;

(2)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和监理单位盖章;

(3)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地震等导致无法施工,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应承担支付当期应付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逾期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时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基坑回填完毕后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返还。

3、本合同自乙方履约保证金缴纳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廉政承诺书;

2、安全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