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签第三方劳务合同 第1篇

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公司招聘,劳动者可以与人才公司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方的劳动合同规定签订需要自己积极的注意具体的细节,毕竟不是直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询问所属的企业,如果有关的操作存在问题,自己需要积极的进行处理,这样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法律上的保障。

该不该签第三方劳务合同 第2篇

第一是唯一性,即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

第二是时限性,即法律效力仅存在于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的这一段时间中。

第三是有限性,学校仅作为鉴证方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就业服务。

注意:

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有效时间较短,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便失去了效用,因此,学生毕业后到了工作单位一定要按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该不该签第三方劳务合同 第3篇

三方协议属于民事行为,一旦三方签字确认后,要想解约,需要履行解约手续。

一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包括单位擅自解除和毕业生擅自解除,解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擅自解除有2种情况,一是毕业生找到更好的工作,想要解除,二是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是又更好的人才想要解约,都属于一方擅自解除,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要足额赔偿另一方。

单方依法解除,是指一方解除三方协议时有法律上的或三方协议上的依据,如:毕业生生为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三方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该不该签第三方劳务合同 第4篇

很多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学生毕业时都会要求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不签订三方协议无法毕业等,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毕业生到底应不应该签订三方协议。

毕业生毕业时如果已经找到满意的工作,建议大家签订三方协议,一是帮助导员完成就业任务,二是确实也是就业需要,一举两得!

要是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要不要随便找个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呢?没有找到工作,千万不要随便找个工作签订三方协议,一是怕以后就业时需要三方协议,而无法与三方协议单位解约。二是三方协议属于民事行为,要是真的有纠纷后,很难扯清楚。

需要要是强制要求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学生本人可以拒绝,同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