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砂生产承包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搞好施工所需砂石料的生产、供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决定将位于石料场交由乙方承包生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

承包施工所需砂石料的生产、供应。料场生产的砂石料仅供应工程施工,不得对外销售。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与施工工期一致。

三、供应价格及结算付款方式

1、供应价格:砂 **元/m3、碎石 元/m3 、片石 **元/m3。 供应价格包括 等所有开支。

2、结算: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3、付款方式:

四、 甲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1、 甲方负责砂石料场

2、甲方委派管理代表 ,负责由甲方承担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工作,并下达生产任务、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

3、甲方负责审批、购买管理爆破物品,确保石场的生产需要。爆破物品价格按民爆公司开具的票额价为准,爆破物品材料费与运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在拨付款时扣回。

五、乙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砂石料场的生产、安全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按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及时、足额组织生产,料场生产的砂石料仅供应工程施工,不得对外销售。如现有设备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要,乙方须及时添加设备扩大生产能力。

3、乙方必须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料场周边及过往车辆、行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4、乙方须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保管与使用,不得转让、出售、丢失、私藏。

六、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违约方须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付清后失效。本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机制砂生产承包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前锋砂石场,以生产费用、机械损耗、安全责任事故以全包方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做工、生产和安全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种砂石生产承包单价:砂单价为12元/方,毛石单价7元/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各种证照和道路畅通,保证乙方在砂石场内安全生产。

2、甲方负责每月月底(30号)按当月生产销售方量结算承包费,次月的15日付给乙方上月承包费。

3、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现有设备)。

4、甲方负责销售和资金回收。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和生产、隐患的排除,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负责机械的保养及各种机械的维修,所有机械保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生产中,油费、炸材由甲方垫付,工人工资、生活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生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工、罢工。必须每月根据甲方的销售需求生产砂石,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缺缺。如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的事项进行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如违反了有关部门的要求,所被处罚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包人必须带领所有工人进行社保部门要求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乙方不得用,乙方中途换工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没有其它任何原因(气候)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每月生产各种砂石五万方以上,在生产五万方以上后,按每方12元计算,如无其它特殊情况(天气)而生产达不到五万方,甲方只能按10元/方计算。

6、乙方在进场生产后,以十五日为试用期,如达不到甲方的生产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退场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戴安全帽、安全绳,甲方有权对其罚款,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未系安全绳一次罚款人民币20xx元。

7、乙方在签订合同接管生产后有任何机械设备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含爆破、解炮、炸材、挖机装车、片石运输、柴油、设备维护、配备件采购、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一切生产所需和损耗的费用。

8、乙方必须使用潜孔钻进行爆破,潜孔钻由甲方提供,石口开采须以台阶式进行,符合国家对石场的开采规范,乙方必须保证清除盖山,保证砂石的质量,做到砂石中不含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损失。

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等要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养,必须定人定时建立保养制度和保养登记,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检,如保养不到位,甲方有权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0元,不得遗失、被窃、到期满时要按数交回甲方,所有机具必须保持60%的新旧成度,否则按原价赔偿。

五、由于下雨、炸药、停电等原因每月超过十五日,按当月销售方量每方3元计算,实发工资所差部分由甲方补贴。

六、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乙方,由于乙方一次性缴不齐贰拾万元保证金,经协商,先缴伍万元,其余从每月的生产利润中扣,扣足贰拾万元后,每月按当月方量结账。

七、如发现乙方私自卖砂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同时当月的方量甲方不能再计算给乙方。

八、在乙方进场生产后,甲方每月垫付生产所需的炸药、油费,其它所有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讨价还价,如合同期内乙方提出不再承包,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和不结算当月承包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所损失的一切费用。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付当月承包费,并不归还押金。

十一、合同期限

时间:农历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以上是甲乙双方责任,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反,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机制砂生产承包合同 第3篇

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

矿井安全生产总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矿矿井二水平首采面2402自开采之日至工作面回采完毕,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综采设备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条 双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负责矿井生产的总体规划、部署及公司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原煤落地或进入筒仓后的储、装、运管理;原煤销售。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办公楼、食堂和其他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的所有与矿井生产有关原煤生产、劳动组织、机电设备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生产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为米,按最大平均采高米计算,则煤厚为5米,走向长度为1374米,倾向长度为米,煤比重为吨/立方米,回采率按96%计算,实际出煤量为185万吨,出矸24万方。

综上所得,乙方原煤生产任务为185万吨。

(二)考核办法

以出产原煤煤质及出煤量为考核依据:

1、 煤质检验原则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样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质检验单双方认可签字,月末验收取当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为考核基准,每超出100大卡吨煤奖励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吨煤再奖励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吨煤处罚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吨煤再处罚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结束,乙方原煤生产量要达到185万吨,如未达到,每少1吨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吨再追加奖励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每欠产1吨扣3元,超产不奖励。

(三)考核处罚从乙方当月承包计提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内以补齐。

(四)过2402工作面地质构造带,根据实际煤层揭露情况及影响范围不进行考核,如遇全岩或岩石部分超过三分之二,甲方根据实际数据减免2402面生产任务量,不另增加因过地质构造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负责煤炭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违章生产作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轻、重伤事故和单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发生单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处理2人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2人的部分,对事故处理费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赔偿的权利。

(四)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损失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圆)以内的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承担,否则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所雇佣员工的各种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按照员工人数全额参加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缴费凭证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一)煤质指标

1、乙方生产的原煤发热量要达到3400大卡,具体考核参见“第四条(二)考核办法”。

2、原煤生产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标准进行分割、分运、分堆、分放,严禁将岩石、杂物混入煤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严禁将冷却水、工作面积水进入煤流,如发现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

(二)设备完好率指标

1、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采掘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设备完好率指标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

3、回采作业标准要求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第七条 承包价格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价格

生产承包综合单价 元/吨(详见后附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二)结算办法

1、每月按综合单价 元/吨进行月底结算,原煤产量按2402运输顺槽皮带安装的核子秤过煤量进行结算,乙方的月度结算款项可按结算单挂账,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的正式发票。

2、结算款额甲方应于次月月底前总额下浮10%后给乙方结算,2402面回采完毕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决算,并结清余款,本合同终止。

(四)承包范围内其它事项

1、生产用水:水费甲方按实际用量来计量,水价执行东胜区统一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水除外。

2、设备检修:(1)机电设备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厚煤层按过煤量500万吨,未到机电设备大修周期而发生大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领用甲方现有备品备件需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价格的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若无价格的按集团公司的询价、定价程序执行,甲方按照备品备件询价结果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固定资产除外)(3)更换下的备品备件乙方必须及时维修达到完好状态并可以随时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3、工作面搬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矿井技术改造,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小型技术改造乙方承担,费用计入乙方承包单价。大型技术改造费用每次费用超过100万元的,技改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承担。通过技改使产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量或承包价格,实现双方互赢。

第八条 合作期间押证生产

(一)乙方在投标时,已提供了拟派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员工构成,

乙方一旦中标,甲方要按期承诺调查核实派进队伍的实际情况。并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质押相关证件原件后上岗。在本合同合作期间不允许随意更换。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甲方审核并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随意更换人员的行为,并每人次处罚1万元人民币,责令其限期纠正。

(二)因地震、战争、地面特大洪水、国家政策停工影响、工作面接续、设备质量(经甲、乙方、设备厂家三方认定属实)等外围因素,使矿井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按实际影响时间核减计划产量。6天到60天之内,甲方承担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给予生活补助费用。

第九条 财产管理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移交,双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机制砂生产承包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至至,就甲方将砂石厂承包给乙方开采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织金县茶店乡大营团坡砂石厂加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从20___年八月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二、劳务费按生产砂石量计算,每方砂石27元,承包期间的一切生费用(含水、电费、油费、维修费、工人工资、需向国家各国部门缴纳的税费(注:此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工伤保险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方砂石27元的标准给付乙方劳务费。

三、甲方卖出砂石收回款项后再把劳务费结算给乙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3号前支付给乙方。(如甲方确实有困难,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

四、乙方应配齐安全生产管理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爆破公司进行爆破。爆破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进行赔偿,甲方予以协助。

因发生安全事故引起堵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堵工超过三日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按正常生产所得赔偿损失外,可解除合同;

因发生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乙方除按正常生产所得赔偿甲方损失外,被责令停业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被吊销许可证或工商执照的,双方合同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开办沙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乙方应买齐工人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将现有的机器设备及厂房清点并移交给乙方,风险自移交后后转移给乙方,乙方承包期间应合理使用厂房和机器设备,正常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及损坏的,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及更换。因乙方怠于履行职责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应进行赔偿;

八、甲方派员对乙方的生产进行程监督。对监督员提出合理建议乙方应遵照执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乙方经两次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乙方的生产量,由甲方监督员与乙方共同统计,并在统计簿上经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效力。

十、甲方出卖砂石,由乙方负责予以装车,费用乙方承

十一、在现行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的生产量应跟上甲方销量。同时,甲方应尽最大力量提升销量。

十二、乙方在签字本协议时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万元。承包结束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月___日

机制砂生产承包合同 第5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发山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_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平等、公平的原则,共同制定本合同,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双方充分了解协商后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负责的老湖镇石料厂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环节的打眼,敲,挖,运,破碎,筛分,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协助放炮以及销售环节的仓下放料,接料,倒料和料厂发货装料。甲方将生产线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及附属设施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乙方有生产,管理自主权和承包收益权,甲方有权委派管理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下达生产任务和发货安排以及产品销售的全部环节。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5年,自甲方试生产成功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即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如果甲方提出变更承包形式时(大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解除。

三、甲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外所有关系的协调和与地方的一切稳定工作(包括①道路的建设②场地扩建③供药的审批④政府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⑤当地村民关系的协调等)、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派代表负责承担的人员管理,协调工作,并下达生产,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

3、甲方安排会计、过磅人员统计每天销售情况,管理实施销售工作的各项事项,并准确计算成本利率和生产销售分配。

4、甲方选派培训安全员,共同对外联系爆破物品,所需费用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承包山林、土地的关系协调,费用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所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伙房、库房、油库等)的建设。生产设备、维修工具以及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生产车辆及机械由乙方负责。 7 、甲方负责甲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种费用开支,发生意外由甲方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乙方聘用人员的管理,应当给所属人员购买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生产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生产的费用包括炸药、油料、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的要求,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员及生产施工人员,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招聘人员严格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检部门的指导检查。

6、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前期确定的\'两个打眼机,如需增加人员和其他机械,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工作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准酒后上岗,更不准疲劳作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如发现违章,按规定处罚,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付,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范围开采,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山场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出售石料。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9、场内所有生产费用归乙方负责,工资及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住所。

五、设备的管理和交接

甲方将现有场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含生产需要增添的设备,以清单为准),机械车辆与生活设施移交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交还给甲方,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六、供应价格及计算付款方式

1、供应价格:包干价为元/吨.包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承担的所有开支,其中炸药价格以万元/吨(含政府费用,爆破公司费用)为基数,炸药涨价,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全年交付甲方承包费150万元,盈亏各自负责,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50万元给甲方,第4个月月底前交余款50万,以后每4个月一交,如乙方私自解除合同,承包费不退。

2、结算:按生产数量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派的石料过磅员出具的数据为准,每日统计、每15天结算一次。

3、付款方式:现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有任一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议不成可向东平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

3、甲方提供给乙方挖掘机一台(沃尔沃360),铲车一台(柳州50)。

4、乙方支付甲方油锤费用20万元整,按4个月分期支付给甲方,每月5万整。

八、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