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的故事50字左右 第1篇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关于鲁迅的故事50字左右 第2篇

看书前总是先洗手。

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

”理发师听了大窘,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一次,”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

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直辣得额头冒汗,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购置了多册书本,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脸上立刻堆满了笑,一次,对此。

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少年时,各种体裁的作文应有尽有,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而且还没有广告。

既然如此,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理发师大喜,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

鲁迅又去理发,他便摘下一颗辣椒,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 有一次,呵呵!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

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 ,满脸写着谦恭,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他平时很爱护图书。

见他衣着简朴,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然后买了几本书,若有别人借书,夜读难耐。

很为他不平,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标点也得算字数,经他整理后,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以“难以断句”为由,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

妙趣横生。

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每当晚上寒冷时。

值得你拥有:他演讲时旁征博引,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

“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一个子儿也没多给,您上回那样给。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在支付稿费时,”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外面的猫不停地叫,放在嘴里嚼着,理发师见状大喜,他一生节衣缩食,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是‘ 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题目是《文学与武力》。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是来抢饭碗的,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鲁迅也不例外。

关于鲁迅的故事50字左右 第3篇

爱尔兰作家布朗,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五部小说,三本诗集,从而成为爱尔兰最有名的诗人和小说家。这个一降生就全身不能动,只能用左脚趾打字的残疾人,创造了意志战胜病残的又一个奇迹。

布朗出生在都柏林一个贫苦人家里。一出生就患了严重的大脑瘫痪症。到五岁时,他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头部、身体和四肢都不能自由活动。他父母见此十分着急,到处求医,都无济于事。就在布朗五岁那年,一天,他看见妹妹正在用粉笔写字,他忽然使劲地伸出左脚,将他妹妹手中的粉笔夹过去,在地上勾画起来。

就这样,小布朗以聪明的才智,以他的身残志不残、持之以恒的精神,成功地学会了用左脚打字、画画,并开始写作诗文。

一九五四年,布朗二十一岁时,他出版了第一部自传体小说《我的左脚》。后来他又出版了另一部自传体小说《生不逢辰》。在这部小说中,他以真挚的感情、深刻的哲理、动人的故事和诗一般的语言震动了读者和文学界。不久,这本小说成为国际畅销书,还被摄制成电影。 宋濂冒雪访师明朝著名散文家、学者宋濂自幼好学,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写得一手好文章,被明太祖朱元璋赞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宋濂很爱读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总要刨根问底。这次,宋濂为了搞清楚一个问题,冒雪行走数十里,去请教已经不收学生的梦吉老师,但老师并不在家。宋濂并不气馁,而是在几天后再次拜访老师,但老师并没有接见他。因为天冷,宋濂和同伴都被冻得够呛,宋濂的脚趾都被冻伤了。当宋濂第三次独自拜访的时候,掉入了雪坑中,幸被人救起。当宋濂几乎晕倒在老师家门口的时候,老师被他的诚心所感动,耐心解答了宋濂的问题。后来,宋濂为了求得更多的学问,不畏艰辛困苦,拜访了很多老师,最终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散文家!

关于鲁迅的故事50字左右 第4篇

小时候,华罗庚家境贫寒,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在家,辍学之后,他对数学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而且也懂得用功读书,他从一本《大代数》,一本《解析几何》及一本五十页从老师那儿摘抄来的《微积分》开始,勤奋自学,踏上了通往数学大师的路。

华罗庚辍学期间,帮父亲打理小店铺。为了抽出时间学习,他经常早起。伏天的晚上,他很少到外面去乘凉,而是在蚊子嗡嗡叫的小店里学习。严冬,他常常把砚台放在脚炉上,一边磨墨一边用毛笔蘸着墨汁做习题。每逢年节,华罗庚也不去亲戚家里串门,埋头在家里读书。白天,华罗庚就帮助他的父亲在小杂货店里干活与站柜台。顾客来了,帮助他父亲做生意,打算盘,记账。顾客走了,就又埋头看书或演算习题。有时入了迷,竟然忘记了接待顾客。时间久了,父亲很生气,干脆把华罗庚演算的一大堆草稿纸拿来就撕,撕完扔到大街上。有时甚至把他的算草纸往火炉里扔。每逢遇到这种时候,华罗庚总是拼命的抱住他视之如命的算草纸,不让他的父亲烧掉。华罗庚的志气与行径,几乎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与阻力,不断前进,终于成为世界知名的数学家。

^v^小时候的故事^v^小时候学习非常勤奋,但是字写的很差。为了过好习字关,他除了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还坚持每天练一百个大字。

有一天,^v^随妈妈到一个路途较远的亲戚家,回来时已是深夜了。一路上风尘劳累,年幼的恩来已精疲力尽、呵欠连天,上下眼皮直打架,但他仍要坚持练完一百个大字再休息。妈妈见状,心疼不过,劝道:“明天再写吧!”“不,妈妈,当天的事当天了!”^v^说服了妈妈,连忙把头埋在一盆凉水里,一下子把瞌睡虫赶跑了,头脑也清醒多了。一百个字刚写完,妈妈一把夺过^v^的笔说:“这下子行了吧,快睡觉!” “不!”^v^仔细看完墨汁未干的一百个大字,皱着眉头认真地说:“陈妈妈,你看这两个字写歪了。”说着,^v^白嫩的小手又挥起笔来,把那两个字又写了三遍,直到满意这止。

关于鲁迅的故事50字左右 第5篇

王羲之自幼酷爱书法,几十年来契而不舍地刻苦练习,终于使他的书法艺术达到了超逸绝伦的高峰,被人们誉为“书圣”。

王羲之十三岁那年,偶然发现他父亲藏有一本《说笔》的书法书,便偷来阅读。他父亲担心他年幼不能保密家传,答应待他长大之后再传授。没料到,王羲之竟跪下请求父亲允许他现在阅读,他父亲很受感动,终于答应了他的要求。 王羲之练习书法很刻苦,甚至连吃饭、走路都不放过,真是到了无时无刻不在练习的地步。没有纸笔,他就在身上划写,久而久之,衣服都被划破了。有时练习书法达到忘情的程度。一次,他练字竟忘了吃饭,家人把饭送到书房,他竟不加思索地用馒头沾墨汁吃吃起来,还觉得很有味。当家人发现时,已是满嘴墨黑了,留下了王羲之吃墨的故事。

关于鲁迅的故事50字左右 第6篇

鲁迅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锋芒毕露的人物,他敏锐的目光时刻在关注着社会和人性最疼痛最真实的地方,这是人们喜爱、佩服鲁迅的所在。

梁实秋是当时流行的散文作家,他的目光所及,多是对柴米油盐酱醋茶充满了小资情调的感悟,深得许多时尚男女的青睐。

人生态度和生活立场的不同,使得鲁迅和梁实秋之间并不和睦,他们曾经有过非常激烈的论战。

当年,梁实秋从美国回来后不久,在北京的《晨报副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卢梭论女子教育》的文章,把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得一无是处。鲁迅对梁实秋的观点深为不满。一个月后,鲁迅写下了《卢梭与胃口》的杂文,发表在《语丝》周刊上,从而揭开了鲁迅和梁实秋论争的序幕。随着论争的深入,鲁迅对梁实秋的不满迅速由对卢梭的不同看法进入了“人性论”的问题。鲁迅写了《文学和出汗》、《拟豫言》等文章,把梁实秋狠狠嘲弄了一番。要说起来,鲁迅是正确的,因为卢梭是永远值得后人景仰的伟大的思想家。梁实秋出于一己的偏见而攻击卢梭,引起鲁迅的愤慨实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鲁迅以横扫千军、所向披靡的如椽大笔,情绪亢奋地和梁实秋争论着。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鲁迅写出了一大批关于对人性的思考的文章,有专门针对梁实秋的,也有针对梁实秋确实存在的精神贵族化倾向的,充满了铮铮之气。接下来,对翻译的不同看法又使得鲁迅与梁实秋的矛盾更为深化了。于是,双方都动了肝火。论争的火药味越来越浓。随着论争的不断深入,不同文学思想的争论也越来越明朗化。为此,鲁迅写下了著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这篇杂文影响深远,多年来被奉为典范之作。,在这篇文章中,鲁迅以形象化的语言、逻辑推理的方式,把“丧家的”用“乏”了的资本家“走狗”的称呼,毫不留情地给了梁实秋。鲁迅写道:“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不知道谁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见所有阔人都驯良的原因,也就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证据。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不明白谁是主子了。”不过,高潮实际上也是结束。此后,鲁迅和粱实秋虽然时有论争,但那只是一场激烈大战后的余波了。

对于鲁迅,梁实秋写过一篇

《关于鲁迅》的文章,曾经比较客观地对鲁迅作了评价,也相对中肯地说了他和鲁迅的关系。梁实秋很长寿,在活到老的时候,还有心思来翻翻旧账。鲁迅活的时间太短,梁实秋写了文章,鲁迅却无法自己辩驳。

其实,鲁迅和梁实秋本就不是一类人。梁实秋是很懂得享受生活的,而鲁迅却是雷厉风行的战士。梁实秋称得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文人,鲁迅也是一个真正的文人,只是鲁迅做的事情更多一些。这就是彼此的差别。梁实秋很擅长写作,读他写的文字总让人感到很舒服、很惬意,仿佛天下歌舞升平,一派风雅。读鲁迅的文字却会让人很激愤、很心痛。原来,鲁迅是在教人们怎么去看透社会和人性的本质,怎么去战斗。

就文学才华而言,现代的作家出梁实秋其右者并不多。就做人做事而言,具有鲁迅那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的文人很少。所以,不同的入有不同的选择,并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要说起来,梁实秋是一个有福气的人,他遍尝美食,著作等身,得享高寿,老年时还得到年轻美女的爱,而且这爱还有了结果,真是福气不浅。鲁迅却在为了一种美好的理想不断损耗着自己的生命,他过早地离开了这个世界。鲁迅是坎坷的,也是崎岖的,更是有棱角的,鲁迅的棱角硌着了别人,也使自己痛苦。梁实秋以惯有的、轻松的幽默态度来做人、行事,时刻都显得和善,儒雅。

所以,鲁迅是斗士,梁实秋是绅士,他们是终究无法真正互相赏识的。虽然他们成为对手也是互相赏识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但是,他们的心灵终究是无法相通的。毕竟,鲁迅是棱角分明的天才,梁实秋是温和小资的文人。

乱世里,梁实秋用心营造的是一个小小的桃花源,在国破家亡之际写着风雅纯美的东西。然而,可惜的是,那是乱世,桃花源只是想象中的虚幻世界,在当时非常不合时宜。身处风雨飘摇的乱世,鲁迅和梁实秋的人生态度是截然不同的。鲁迅挺身而出,他用瘦弱的身躯慨然前行,面对伤痕累累的社会,他非要把社会的恶疮挑破不可。鲁迅有的是刮骨疗毒的勇气,他不要无病呻吟的心理安慰,也不要天真的梦幻。

鲁迅的骨头很硬,梁实秋的腰很软。不过,鲁迅和梁实秋也有相同之处,他们都是心不硬、膝盖不软的人。其实,一个人若是能够做到心不硬、膝盖不软,已经非常难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