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的报告 第1篇

市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培育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制定并下发评定参考标准,指导各地有章可遁。结合自治区恢复空白苏木乡镇基层社建设及改造提升基层社建设,重点引领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的基层社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带动能力,创建基层社标杆社,实现每年评定自治区级基层社标杆社5个;按照《^v^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对系统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支持各地领办创办带动农牧民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区域型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推进自治区级、国家级示范社推荐评定,充分发挥示范社典型示范作用,实现每年评定国家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自治区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个。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推动地区产业多元化发展。深入挖掘各旗市区优势资源,引导带动农牧民发展品牌农牧业、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推进基层经济组织产业多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特色产业与物流和市场建设融合发展。在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等基层社发展较好的地区,尝试开展产业多元化发展试点,帮助基层社增加服务内容、拓展经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以示范带动全市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培育示范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持续培育呼伦贝尔市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制定并下发评定参考标准,指导各地有章可遁,同时,注重自治区级、国家级示范社推荐评定,充分发挥示范社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引领一部分基础好、有发展前景的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持续强化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关于报送的报告 第2篇

2021年,我局借助统计季报、月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调查对象和广大公众开展统计法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制止和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提高我旗统计数据质量,我局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与市^v^联合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开展数据核查,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国家^v^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底,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组对我旗24家企业及^v^、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此次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我局已积极配合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此次自治区执法监督检查,有力的促进了全整体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三提高”

关于报送的报告 第3篇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工作,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的教训,坚决抵制腐败之风,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真正做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大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完成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统计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管理工作仍需要加强,部门统计、苏木镇统计管理及考核还需要完善,统计服务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苏木镇、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素质、苏木镇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局机关内部专业人员严重不足,随着统计任务的日益繁重,局机关人员的不足制约了统计工作质量的提升,影响了业务工作和服务旗委、政府及苏木镇的工作推进。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数据质量”主线,着力抓好统计服务、统计法治、统计队伍建设。

(一)高质量抓好统计服务。一是抓好统计监测预警工作。要紧盯全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六稳”“六保”、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等统计指标监测;做好能耗数据监控、预警等工作,每月向政府报告具体情况。继续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为科学制定和完善十四五时期我旗居民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提升统计分析研究能力。立足我旗发展目标,着眼“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能耗双控、经济结构转型等重点内容,开展分析研究,要强化对经济运行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度研析,不断提高统计分析服务效能。抓好统计宣传工作。健全完善统计信息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分析研究的积极性。做好新媒体平台建设,形成宣传矩阵,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四是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抓好对《鄂托克旗^v^贯彻落实国家^v^第12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学笃用^v^^v^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十四五”时期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持续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根据工作开展需求,每年制定系统的基层统计员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全旗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落实工作的执行力,坚持把强化业务培训作为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展现统计担当的重要抓手。二是深入推进我旗苏木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建设,瞄准业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落实、条件保障等重点,综合运用督查检查、对比分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查找全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按照自治区把工业园区统计打造成内蒙统计“新名片”的目标要求,统筹协调落实抓好园区统计工作。抓好园区内的企业名录信息等基础工作,将园区的各项指标及时给市、旗上级部门反馈,实现共用共享。督促园区内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园区内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不得违规代填代报统计数据。

(三)不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一是抓好统计法宣传。立足“八五”普法开局,多层次开展好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二是提升统计执法水平。持续抓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持证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采取以老带新、联合执法、外出参训、实战执法等举措,让执法队伍“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坚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威慑力三是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另一方面要对统计工作扎实,认真规范填报统计台账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真正让“依法统计 精益求精”成为广大统计人员心中的戒尺子、肩上的责任。四是做好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加大对准四上企业的排查,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四)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v^^v^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做到出真数、报实情讲真话。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立足实际、守正创新,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二要持续改进作风。以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着力打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以良好的作风形象服务社会公众。树立紧张快干、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效能。三要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平时考核办法,健全奖励机制,激励干部职工想干事、干成事。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素养。四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持续深化“四风”整治,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教育,始终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作为统计部门一定要牢牢守住意识形态这个主责,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各项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关于报送的报告 第4篇

旗^v^着力提升工作服务力,为旗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合格的参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及时印制统计产品。定期编发公报、季报、月报等统计产品,向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并通过“鄂托克之窗”和“统计微讯”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我旗各项经济指标;2021年召开的鄂托克旗两会上,我局利用精心编撰的《回眸“十三五” 鄂托克奋进有数》等丰富的统计产品会议现场咨询平台,为“两会”提供优质统计服务,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二是强化数据分析。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持续影响,我局加强调研分析,从数据中看形势、看趋势、看问题、提建议,全方位分析全旗经济形势。今年我局撰写了一批有价值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截至目前,共编发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分析80余篇。三是及时研判数据。每月向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全旗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预测分析情况,为旗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强化企业监测。加强工作调研,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根据今年“能耗双控”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对重点行业、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高度关注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用电等重要统计数据。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数据。

关于报送的报告 第5篇

国家^v^第12统计督察组于2020年9月16日至29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1年3月25日将督察自治区^v^情况进行了反馈。为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局及时制定了《鄂托克旗^v^贯彻落实国家^v^第12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11个问题,逐项逐个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完成时限。

11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我局将继续在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做到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