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报告 第一篇

一、当前审计整改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多数被审计单位已经能够正确对待审计工作,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通过强化审计整改的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机制,改进机构运作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细化分解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反馈报告制度,并定期开展审计整改排查等方式,积极落实审计整改。

虽然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审计整改环境整体面临机制体制不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支撑不足、缺乏审计整改效果认定标准以及审计查证不到位等原因,仍存在整改监督力度不大、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落实、执行和结果反馈的监督检查不够。

1.由于目前审计整改大多是审后整改,事后监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往往是在执行当年审计项目的同时兼顾上年审计项目的整改检查,客观上精力和时间有限,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放松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和结果反馈的监督检查。

2.由于现行审计法规中缺少关于审计整改问题的明确表述,没有具体明了的操作程序,审计机关在依法督促审计整改问题上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仅依据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缺乏硬性约束力。审计机关强制执行力不足给了被审计单位逃避整改的空间。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认同度不够,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短效整改现象。

1.由于立场不同或审计查证不到位等原因,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存在异议、直接指出审计工作存在不足;表明有不同看法,保留意见;对部分审计发现问题不予回复、不予整改。

2.由于缺乏对审计整改的效果认定标准,一些被审计单位存在应付整改检查,蒙混过关的思想。审计整改仅停留在审计发现问题表面、问题发生当地、当时,就事论事地进行整改处理,没有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入分析,源头治理力度不够。尤其是涉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多采取制定或修订制度、重申有关规定并承诺今后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但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追回相关资金,短效性审计整改特征明显。

(三)全面的审计整改合作机制尚未建立,相关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1.在宏观层次上,目前还缺乏一种有效的机制,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就审计机关宏观建议进行研究。审计报告中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及一些宏观层面的,有关建章立制的建议,都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被审计单位无法单独完成整改。

2.在微观层次上,目前多数审计机关仅就查处经济案件开展了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审计查出的一些其他问题,还没有与地方各部门建立一种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地方政府统一主导各部门开展整改督促工作,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各负其责。

审计机关应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寻找审计整改的法律支撑,运用法律手段,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尝试审计整改问责,维护审计严肃性和权威性。

1.审计机关是审计整改的督办检查主体。

审计法、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均对审计机关作为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在具体操作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的具体责任,即审计机关对审结项目整改检查负总责,法规处、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具体指导和督促各审计组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访工作。各审计组对审结项目整改检查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各自审结项目的整改检查和结果反馈工作,并向审计机关提交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审计组整改检查工作报告。

2.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执行落实主体。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并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这些规定都明确了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并负有向审计机关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法定义务。

3.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是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主体。

审计法规定,xxx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本级xxx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审计机关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的款项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的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处分建议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逾期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审计机关通知暂定拨付有关款项的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对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和反馈整改结果整改负责。

4.尝试建立审计问责制度,大力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对被审计单位和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和监督审计整改的明确要求基础上,结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关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等有关规定,尝试建立审计问责制度,具体明确问责的对象和原则、问责的内容和问责的方式,增强审计威慑力。

(二)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理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运行机制,确保跟踪检查取得实效。

1.制定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按年度编制整改跟踪计划,确定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和实施程序等。

一是年初根据上年审结项目的报告、决定报出时间,初步列明项目整改时限表,制定年度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计划。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类型,确定重点项目进行实地回访跟踪检查,其他项目采取报送检查方式,开展全面的整改检查工作。

二是由法规处、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处参加,组织审计整改实地回访工作,全面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采取报送检查方式的审计项目,要在取得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的同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处室要就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开展情况,向审计机关提交整改检查工作总结。

2.及时总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内部通报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考核力度。

一是及时总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反映整改取得成效,查找整改工作问题和难点,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整改工作的有效建议。

二是建立内部审计整改工作通报制度。限定整改跟踪检查完成时限,对各审计组整改跟踪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异议、保留意见、不予答复、不予整改的问题,责成相关审计组查证核实。经核实,属于被审计单位责任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因审计查证不实等原因,导致审计决定存在重要错误事项的,将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绩效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审计整改考核打分标准,明确审计组提交审计整改报告时限,提交整改报告不及时的审计组、审计整改发现重大审计瑕疵的审计组不得分。

(三)创新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方式,改进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整改科学行和可执行性。

1.将审计整改工作前移,做到边审边改。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急需改进和容易改进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即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落实。一方面可以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力度,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后续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工作压力。

2.提高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审计决定的可执行性。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要深入研究被审计单位的行业背景和管理模式,针对具体问题提出适宜操作的审计建议,避免泛泛而谈。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作出可以操作的审计决定,提高审计整改的可执行性,提升审计机关的威信力。

(四)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合力。

1.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心中有数,掌握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主动权,确保审计整改及时、到位。

2.探索全面建立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沟通,有效行动,形成部门之间督促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共同促进审计结果落实,维护地方经济发展秩序。

3.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使被审计单位充分了解和重视审计工作,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配合,确保审计整改效果。

审计整改报告 第二篇

为了规范垦区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土地整理项目达到预定的效益和效果,根据总局有关会议精神,对垦区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为保证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审计目标

通过本次审计,摸清20xx年以来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各单位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正确使用,推动垦区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垦区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同时,也为总局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 审计范围

20xx年-20xx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共计173个,遍布9个管理局。宝泉岭管理局27个项目,其中20xx年4个、20xx年8个、20xx年11个、20xx年4个;红兴隆管理局27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5个、20xx年12个、20xx年9个;建三江管理局47个项目,其中20xx年10个、20xx年11个、20xx年22个、20xx年4个;牡丹江管理局49个项目,其中20xx年8个、20xx年13个、20xx年21个、

20xx年7个;北安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2个、20xx年2个;九三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1个、20xx年2个;齐齐哈尔管理局8个项目,其中20xx年3个、20xx年2个、20xx年3个;绥化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2个、20xx年1个、20xx年1个;哈尔滨管理局3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1个、20xx年1个。

三、 审计对象

20xx年-20xx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单位(详见附表)包括:宝泉岭管理局的名山、江滨、绥滨、梧桐河、军川、二九〇、新华、普阳、共青、宝泉岭10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红兴隆管理局的友谊、八五二、八五三、双鸭山、北兴、五九

七、二九一、红旗岭、饶河、江川、宝山、曙光12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建三江管理局的八五九、勤得利、鸭绿河、二道河、浓江、前进、胜利、七星、前锋、洪河、红卫、前哨、创业、大兴14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牡丹江管理局的八五四、八五五、八五六、八五七、八五八、八五一一、八五〇、云山、八五一〇、兴凯湖、庆丰、宁安、山市种奶牛场1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北安管理局的二龙山、建设、长水河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九三管理局的大西江、鹤山、哈拉海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齐齐哈尔管理局的查哈阳、富裕、依安、泰来、齐齐哈尔种畜场5个农场和撤

队并点单位;绥化管理局的绥棱、柳河2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哈尔滨管理局的松花江、岔林河、四方山个农场。

四、 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审计项目立项审批情况,项目“五制”(法人责任制、公开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落实情况。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计划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各项目工程量是否已经验收核实,设计变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增减工程量等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各项工程建设和相关工作费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内容及控制额度执行,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改变预算内容、扩大支出范围、提高预算标准等问题,有无用预算资金搞计划外工程问题。

(四)项目费用支出情况。主要审查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竣工项目费用支出与其

他项目支出、单位经费支出界限划分界限是否清晰,有无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成本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是否遵守按项目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有无转移、截留、侵占项目资金问题,是否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六)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核实竣工项目结余资金,重点是审查剩余物资的处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有无转移、挪用剩余物资、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等问题。

(七)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充分,编制内容是否全面,各项数据是否正确真实,应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签报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收尾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有无遗留问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决算报表有无错报、漏报和以少报多、虚列支出等现象。

(八)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否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是否按审定的金额结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

五、 审计组织和分工

本次审计由总局审计处统一组织,总局直接审计10个农场,其他农场由各管理局审计处实施审计工作。各审计组在

管理局之间交叉审计。

总局成立土地整理项目审计领导小组,负责审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组长:魏清,副组长:李义、葛佩雅、潘正平、李兆银,成员:师平、赵龙富、王业刚、胡琳、程茂英、段冬、韩雨昊、高振亮、姜海波、陈嵩、朱正秋、牛逍。

管理局审计处由处领导担任审计小组组长,组织本处人员、抽调农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力量不足的也可从能够审计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借人参加,被审计单位所在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参加协调和配合。

安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绥化管理局审计组审计九三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哈尔滨管理局审计人员编入总局审计组,总局审计组审计二九〇农场、新华农场、江川农场、宝山农场、大兴农场、勤得利农场、兴凯湖农场、八五一〇农场、齐齐哈尔种畜场、四方山农场。

六、 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撤队并点等分散型项目可以就近集中审计。

七、 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查处的问题,如实上报审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二)严格遵守审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轻车简从,廉洁从审。

(三)注意保守审计工作中知悉的机密信息,对审计结果不扩散、不宣传。

(四)乘车、住宿等要注意安全。

(五)本次审计5月15日前进点,6月5日前结束并向总局审计处报送汇总审计结果。

附件:

1、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后发);

2、《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后发扫描件);

审计整改报告 第三篇

根据会议要求,我就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单位的问题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组织整改工作,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相关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整改,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和期限。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关于嘉人常函(20xx)7号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万元”的整改情况。

1、土地出让金专户出借万元,其中: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万元,中医院搬迁资金360万元,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百泉溪改造拆迁补偿款6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借支300万元用于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万元,在20xx年6月前已按程序转列支出;借付中医院整体搬迁资金360万元,待中医院旧址储备土地出让后从土地出让金中归还;出借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县财政已要求县城建投及时进行清理,并将资料归集整理经审计、财政审定后,报县长办公会研究;出借水务局600万元用于县城百泉溪改造项目,将从百泉溪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扣缴;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300万元借款,待储备土地出让后扣缴。

2、20xx年末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专户应结余资金万元,实际银行存款余额万元,除本账户资金被挪用外,还挪用其他账户专项资金万元,累计占用资金万元,资金主要被借用于项目建设。20xx年6月份前已收回借款11435万元,剩余万元借款,通过催缴又收回10486万元,其中: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借款8861万元,退税铺底资金归还借款1500万元,珠泉镇、烟办、运管所等单位归还借款125万元,还有万元没有收回。下段继续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进快归还。

(二)关于违规设立会计账户73个的整改情况。

已撤销归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账户73个。按新会计制度规定,5个基建账户补办了手续。

(三)关于“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暂付款结余万元。其中:城建投万元用于支付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投已对拨入城建投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疏理核对,报县政府审批后将按程序转列项目建设支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期长、不能及时结算的,暂时挂往来,待工程结算后销账。.国土局借万元用于征地补偿款和报批费用,正在按程序报批转列土地报批手续成本支出。国有土地基金专户借14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征地、报批的前期费用,已收回土地基金专户借款万元,尾款将尽快归还。县检察院借款99万元待原购土地处置后再结算归还。县城建投公司借1100万元用于归还湖南品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待融资资金到位后归还。车头镇荫溪村300万元,待该村储备土地出让后归还。

2、县财政经建股专项资金专户借出或拨出其他单位资金万元,至20xx年12月底止未进行结算。经建股专户借出资金万元,目前已归还万元。其中,开行贷款专户归还万元,坦塘工业园归还820万元,公路管理局归还310万元,水利局归还460万元,嘉蓝路指挥部归还986万元,湘运公司归还350万元,嘉金路建设指挥部归还800万元,桂嘉路提质改造指挥部归还500万元。其余借款万元将督促单位尽快归还。

3、借出款项长期不作清理万元。国土局已与县乡财局衔接,分类进行处理,可转列支出万元,其中万元列入土地出让成本,380万元业务经费列入土地出让工作经费。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提供的政府性债务表未反映BT建设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的整改情况。20xx年12月,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根据《xxx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351号),会同审计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全部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BT建设项目及楼堂馆所等所有属于政府性债务的都按审计口径录入了债务系统,纳入了县金融与债务办登记和管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为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亿元。

三、20xx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万元,其中:县非税局煤炭税费征收专户万元,县非税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国库收入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非税局20xx年1月的4#、9#、12#凭证,2月的2#、3#凭证,3月的2#、3#号凭证,4月的3#、8#等凭证已缴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不到位,欠缴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郴州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万元,20xx年1月已缴800万元,还欠缴万元。下阶段,我们继续督促乡财局和国土局加大对该款项的催缴力度。

(三)关于“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20xx年度代扣的职工个人失业保险基金万元,应缴未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工资中心已于20xx年7月划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关于“未及时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我县有3家再生资源企业13笔退税共计万元已批复,但仍未办理正式退税手续。主要原因是3户涉退税企业都已注销,无法办理正常退税手续。为了尽快办理退库,县财政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从国库局和税政法规股抽调专人,协助3户企业主到工商、技术监督局、国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确保了顺利退库。20xx年8月县财政已将万元全部退库。

(五)关于“滞拨专项资金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农业股滞留资金万元。其中:预算拨入万元、拨出万元”。针对结余的项目资金,农业股多次到项目单位督促进度。20xx年4月底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万元,20xx年4月、7月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10万元,20xx年1月、4月、12月拨付农业科技推广资金110万元,20xx年1月、6月、7月、9月、11月拨付退耕还林补贴万元,20xx年1月拨付造林补贴399万元,20xx年1月拨付生猪良种补贴88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289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万元,20xx年12月拨付巩固退耕还林资金73万元,20xx年1月拨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50万元,20xx年11月拨付水利建设基金160万元,农业股滞留的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经济建设股滞留资金万元。其中:预算拨入万元、拨出万元”。通过督促项目进度,到目前为止经建股累计拨付滞留资金万元,其中:拨付以前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资金6193万元,病险水库、四水治理等项目资金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万元。还有万元未拨付,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拨付资金。

3、“综合计划股滞留专项资金万元。其中:20xx年拨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合计万元,20xx年元月拨出1707万元,至审计日止,20xx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尚有万元未拨”。综合计划股滞留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主要是项目单位未完工,资金用不出,财政已全部下达计划,项目单位可随时申请支付。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已拨付到位68万元,剩余的50万元是少年宫专项资金,因未动工,所以还未拨付。

(六)关于“借用财政专户资金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20xx年列支县重点办项目资金万元,而项目资金来源为万元,该办期初无银行存款,当年占用财政专户资金万元”。20xx年1月财政调入重点办项目资金专户亿元,用于归还原占用的资金和拨付工程款。

2、“县财政局国库股财政专户资金年初银行存款余额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万元”。20xx年占用的财政专户资金万元已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

3、“乡财局土地出让专户年初银行存款为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为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万元”。因土地报批、补偿及项目建设支出大,20xx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归还借用的财政专户资金。

审计整改报告 第四篇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日益频繁,我行上下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使整改工作逐步走上了常态化和规范化轨道。从唐山分行来看,分行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先后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资源配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多种措施,不断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连续多年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整改率目标,整改报告上报质量也受到了省分行的通报表扬,在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合规、健康发展。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行上下齐抓共管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继续坚持和发扬。但从全行整改工作实践来看,我认为仍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如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摆布还不尽合理、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举一反三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整改工作标准还不够清晰、整改结果报送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问题带来的风险,在整改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应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保证我行合规经营,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合理摆布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应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

针对每项整改项目,建议条线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整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认真对照上级行整改要求或审计检查部门的管理建议、整改建议等内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注意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因“就问题改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建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违规失职处理办法》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确认问题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认定和追究工作,充分发挥惩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应进一步提高整改报告质量

目前,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审计部门和上级行对整改工作上报时限要求比较严格,各整改主办部门和整改经办行,应对涉及本条线、本机构的问题从发现之日起,尽早制定相应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并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限进行报送,避免发生迟报、漏报的情况。应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报送质量,严格按报告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及相关报表,其中对问题整改状态的界定,要严格按照省分行下发的《关于明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状态及整改完成率计算口径的通知》,结合问题整改的实际情况,准确区分整改状态,避免主观臆断,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力争做到完全整改,尽量避免出现“无效整改”等情况。

四、应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档案资料

各机构和各部门应明确专人,对整改资料要实行专夹保管,按规定归档;针对具体问题尽量留存整改依据,以便在后续追踪检查中及时提供;严格落实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存在问题彻底消除。

审计整改报告 第五篇

xx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xx厂xxx厂长任职期间1995年12月31日、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1995年、1996年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及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与其经济责任有关的资料进行了审计。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由xx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xx厂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 审计情况

xxx厂长任职期间xx厂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如下:

1. 财务状况

199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xx万元、xx万元、xx万元分别增长了xx%、xx%、和xx%、。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了xx%、xx%、和xx%。

应收账款1996年12月31日为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的xx万元增加xx万元。其中1994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xx万元,1995年以后形成的xx万元。根据函证回函及期后收付款测试分析,应收账款xx万元的可实现程度为xx%至xx%。

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1996年12月31日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分别增加xx万元、xx万元、xx万元。经抽查发现,原材xxx(品种)实物比账面少xx万元;产成品xxx(品种)xx吨、xx万元已过保存期;在产品数量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1996年12月31日为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的xx万元增加xx万元,增长幅度为xx%,经实地抽查,固定资产账实相符。